「因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血液里有生命,所以神对人说不可以吃,吃了必遭剪除。(利未记十七章10-12节)」祭偶像之物不是献给耶稣真神,对于基督徒是不洁净的;因此,已经过主耶稣的宝血洗净的基督徒,应当分别为圣并自洁,远离与偶像有关之事物,不污秽这属于主的身体。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十章31节)。
暑假开始了,我和妹妹都拿回成绩单。妹妹和上学期一样,仍然是第一名。我由上学期的第十五名,一跃进步到第三名。父母亲都显得很高兴。父亲笑着鼓励我说:「一分努力,一分收获;你这几个月来的努力,总算得到酬报了。上学期因你妈并得很严重,你无心用功,才会退步到第十五名。这一次,你已恢复信心了吧!希望你下学年度更加努力,以优良的成绩毕业,更希望你能考取理想的中学!」
母亲也堆满了笑容,并且答应我们晚餐要杀鸡加菜,以示庆祝。我们书房墙壁上,现在又多了两张品学兼优的奖状,我和妹妹都开心极了。
下午,母亲抓了一只养在后院的小公鸡。把鸡杀了,用碗来接由颈子流出来的血。看着已死了的鸡,我和妹妹都不再欢呼了。因为鸡肉虽然好吃,可是眼看着自己从小养大的鸡被宰,心里便有说不出的难过。
在信主以前,鸡血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可是信主以后,我们再也不敢吃了。因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血液里有生命,所以神不许我们吃(利未记十七章10-12节)。妹妹突然打破沉默说:「妈!我们不可吃血,这碗鸡血送给小慧他们好吗?」
母亲抬起头来责怪她说:「嗐,不懂事的孩子!自己不可吃的东西,怎能叫别人吃呢?」接着,她问我说:「志宏,动物的血该如何处理?」
「用土掩埋。」我回答着。
「根据那一节经文?」母亲不放松的追问。这下子我语塞了,但仍然不服输的回答说;「答案写在我的笔记本上。」母亲笑了,她说:「好,特别准许你翻翻看。」
我连忙打开记着重要经文的笔记本,立刻找到了。我牢牢的记住,然后跑到厨房,背给母亲听:「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牠的血来,用土掩盖。」(利未记十七章13节)。
这时,邮差送来一封信,是住在彰化的姑母寄来的。父亲拆开来看,原来是姑母照着往年的例子,请我们一家人到她家吃拜拜的筵席去的。
晚饭时,因为多了一盘嫩鸡肉,全家人都吃得津津有味。父亲提出问题问我们,他说:「今天姑母来信,要我们在下星期三到彰化去吃『拜拜酒』,我们该不该去?」妹妹抢先回答说:「当然不能去!因为我们已经信主耶稣。」我也发表意见说:「我们已经被主的宝血洗净,就应该远离偶像。祭过偶像的东西是不洁净的,我们不该贪一时的口福,吃那不洁净的食物,来污秽身体。」
父亲点点头说:「对了!尤其是得到圣灵以后,我们的身体就变成神的灵宫;我们怎么可以吃那祭偶像的东西,来沾污神的灵宫?」
母亲说:「尽管我们不去,但是人家是出于一片好意邀请的呀,总得写一封信谢谢姑妈吧!」
父亲感慨的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从下午接到信后,一直思考到现在。你们姑妈是我在世上唯一的姐姐,以前妈妈病重的时候,我为了照顾病人和店务,忙得不可开交,幸亏她帮过我们不少忙。现在我们得到了天国的福音,已脱离了苦难,走向光明的大道;而她们却仍然与偶像为伍,我们难道可以坐视姑妈一家人沉沦吗?」
我说:「爸爸,我们应该引导姑妈一家人来归主!尤其是仲平表哥……,他最近不知好不好?如果信了主,他一定会得到平安的!」一提到仲平表哥,父母亲都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
姑丈在彰化开一家西药房,平哥大我两岁,下学期该是初二的学生了。他自小学一年级开始,功课一直是名列前茅,他的学识很广博,远超过他的年龄,应该是个前途无量的好孩子。可是不幸得很,他在三岁的时候,患过小儿麻痺症,现在虽不须靠柺杖步行,但走起路来一跛一跛的,左腿显得有点不便。
如果与患过同病的孩子相比,他的情形还算很轻;可是不知该算幸运或不幸,他因聪颖过人,自尊心又特别强,许多事情想得比别人深而远。因此,残废了的左腿,带给他心里的黑影也一年比一年的扩大。终于在去年的七月,参加初中联考后,也不等待发榜,竟企图自杀!他在枕头下留了一封给他父母的遗书,大意是说,他既然残废了,活在世上是多余的。他认为自己的前途没有希望,与其活着受一辈子的委屈,不如早一天结束性命,得到永远的解脱,也好减轻父母亲的重担。
一个才满十二岁的孩子,竟想自杀,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呢!幸亏,遗书被发现得早,他的计划没有实现,而以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中学。此后,姑父母虽然想尽办法,让平哥的生活过得舒适、快乐,但他的心情依然不开朗。听说,现在除了上学外,总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阅读各种书籍。
父亲望着我说:「志宏,你写封信给平哥,谢谢姑妈的邀请。并告诉他,现在我们一家人已过着一种新的生活,我们全家人都盼望着,暑假中平哥能够来这里多住几天,欣赏乡间的大自然美景。」又说:「等仲平来,我好好引导他信主,然后推及他们全家人。」
我遵照父亲的指示,言辞恳切的写了一封信给平哥,并为他祷告,求主感动他的心,使他乐意接受我的邀请。
三天后,回信来了。他不但接受了我的邀请,而且很意外的说,他最讨厌庙里的大拜拜。每年到了这一天,整个彰化的街上,都被远道而来的食客,挤得水泄不通,那种锣鼓的喧闹声,和人群的嘈杂声,实在叫人难以忍受。并且家家户户都为了满足外地来的食客,有些人甚至举债请客。在一天之内,浪费掉惊人的财物。结果,谁得到了什么益处,真是令人想不通!然而家家都为了『面子』,不得不盲目的随和,年年都是这样。平哥说,他为了躲避那叫人心烦的一天,决定后天就到我们这里来享受乡间的宁静。
父亲频频赞佩着说:「这孩子的见解真不平凡!」
母亲喃喃的说:「也许仲平正是主在寻找的迷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