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教会合一的要素-郭子严

谋求教会合一,这是谈何容易的事!就圣经道理而言,属神的真教会只有一个,受圣灵能力所感召;因真理信仰所凝聚,就是总体性的教会,元首是基督。其合一之要素,在圣经中已有重要的提示:在主的「名」下合一、在主的「道」上合一、在主的「灵」里合一、在主的「爱」中合一。我们既已同归主的名下,共信主道,同受圣灵,同沐主爱,更当促进合一于完全。

今日有些人高谈应破除宗派之见,谋求教会合一,这是谈何容易的事!宗派之产生,多由于历史上的积习,或因人事的分争,或因教理的分歧,或因组织的分化,彼此不能同气相求,同心相处;虽然基本信仰相同,却互相割据,甚至彼此排斥,这是今日教会界中很难解决的问题。

就圣经道理而言,属神的真教会只有一个,就是总体性的教会,元首是基督。这真教会包括古今所有在基督里的圣徒,它的合一不单出于人为的造作,乃由于元首基督生命之所结合,圣灵能力之所感召,真理信仰之所凝聚而成者。

其合一之要素,在圣经中已有重要的提示:

(1)在主的「名」下合一(约翰福音十七章11节)凡信主耶稣的人,就是归于耶稣名下的教会(使徒行传十五章11、17节),主的名是我们信奉的圭臬,是皈依求告的对象;主的名即代表主的本身,是我们独一直接的信靠和崇拜。此外,绝不再附带崇拜其他教会人物,不归属于任何教会圣工人员的派下而受其支配。这样,才能在合一上有正确的基础。

(2)在主的「道」上合一(以弗所书四章13节)主的道是我们信仰的唯一依据,也是行事为人的标准。孔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故「志同道合」者,才能有共信相通的思想和信念,而有同一的方针,和同一的步伐。

(3)在主的「灵」里合一(哥林多前书十二章13节)受圣灵与教会合一有极大的关系,若灵统不同,断难相合(约翰壹书四章6节),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是永不相合的,故不能互相听从。若彼此都由圣灵所生、所感、所住,自有圣灵的交通而合一了。

(4)在主的「爱」中合一(约翰福音十七章23、26节)主的爱有极大的吸引力和凝结力,若个人都有充足的基督之爱,则必互相联络和睦,彼此融合团结。若离弃爱心则必嫉妒、分争,爱心冷淡则团结力必日趋松脱,爱心偏缩则必与大众隔阂,不顾大局,造出小圈子来,这都是教会合一的大阻碍。

总之,教会必须先充分具备以上最起码的合一要素,然后由各人努力追求,则完完全全的合而为一的美景必不难实现,正如主耶稣在祷词中所祝望者。我们既已同归主的名下,共信主道,同受圣灵,同沐主爱,更当促进合一于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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