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雅二1~13)
基督徒待人应与世人有所分别。
一、不可以貌待人(1)
1.以貌待人是人的毛病
(1)雅各所举的例子(2~3)。
(2)世人喜欢以貌待人(撒上十六6~7)。
(3)世人凭外貌认基督(林后五16)。
2.以貌待人是重富轻贫
(1)是不对的(6~7;箴二十二2)。
(2)贫富均为神所造(伯三十一13~15;雅二5)。
(3)教会中不可如此(加三27~28;箴十四31)。
3.以貌待人是偏心待人(4)
(1)是恶意断定人──不公平(创三十九19~20)。
(2)神不偏待人(罗二10~11;太七7)。
(3)看人情面是不好的(箴二十八21,二十一3)。
信主的人不该如此待人(1)。
以貌待人是犯罪(9)。
二、当爱人如己(8)
1.爱人如己是至尊的律法(8)
(1)是使人自由的律法(12,一25)。
(2)律法的总纲是爱(加五14;太二十二37~40)。
(3)爱就完全了律法(罗十三8~10)。
2.不爱人是犯律法
(1)不爱人是犯法的(9)。
(2)犯一条就是犯了众条(10~11)。
(3)待人如己是律法的精义(太七12)。
3.不爱人的该受审判
(1)爱人即怜悯人(弗四32)。
(2)不怜悯人的该受审判(太十八23~35;可十一25~26)。
(3)怜悯是向审判夸胜(约壹四17~18;太二十五45~46)。
凡事均凭爱心,待人如己(12;林前十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