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听从神与听从人-崔中华

引言

当各地教会出现不安定现象时,常听到这样一种声音:“我们是听从神,不听从人的。”这话是根据圣经《使徒行传》第四章第19节说的。发声的人像是对神绝对忠心,且有圣经依据,因此喉咙蛮大,理直气壮。细想,此话果真合理吗?

一、被误用的经文

“听从神,不听从人”,出自圣经,本来无可非议;但被别有用心之人引用,听起来似乎有理,其实是谬用圣经,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我们要查看这句话出现的背景和正意:

1.讲这话的对象:使徒彼得、约翰在(徒四19)里讲这话,是针对当时官长们禁止他们传讲耶稣而不畏权贵所然。这里“不听从”的对象是对传福音的抵挡者,是对教会的逼迫者,而非教会中的管理者与教牧者,是对教外不是对教内。

2.讲这话的前提:传福音是主的嘱托(太廿八18-20;可十六15-16),使徒们遵从主的吩咐,目标明确,自觉使命,勇于担当。他们知道做什么,为谁作,故说:“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四20)。

3.讲这话的勇气:教会在当时受逼迫的情况下,传福音会有坐牢的危险。但使徒们无惧权势,他们这种胆量(徒四13)乃是被圣灵充满的缘故(徒四8),是对主忠心的表现,而决不是对教会内部因自己私慾膨胀、不听规劝、受约束来发泄不满的。

二、应当听从的人

“听从神”与“听从人”两者也有相统一的情况,并不是完全对立的。问题是针对什么样的人,针对什么样的事。善的还是恶的,义的还是不义的?背离真道违背神旨的当然可以不听,但并不是可以不听所有人。圣经教导我们应当顺服听从的人:

1.在家庭伦理上:“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弗六1),“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西三20)。

2.在主仆关系上:“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般”(弗六5),“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西三22)。

3.在教会属灵关系上:要顺服敬重为主劳苦和爱心付出的人(林前十六15-18),“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五17)。

4.在自己得罪人(犯罪)的情况下:应当听从劝戒的人(太十八15)。

三、听从教会就是听从神

从圣经看:教会是属神的,是主耶稣用宝血重价买来的(徒廿28),主赋予教会有属灵的权柄(太十六18,十八18);逼迫教会就是逼迫主(徒九3-5),听从使徒就是听从主(路十16),欺哄教会就是欺哄神(徒五1-4)。教会在地上有其组织(太十八17),有议会制(徒十五6),制定条规(徒十五28-29);教会的组织有属灵的长者组成(徒十六4-5),信徒理当顺服教会(约壹四6)。

那些好为首、不服教会管理的人会说:“教会组织是人,所以我们是听神的,不听人的”,“规章制度是人写的,我们可以不听”。这是悖逆之人的狂言,又是在离间信徒与教会的关系。弟兄姐妹,我们当明辨是非,择善而行之。圣经教导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

结语

总之,“听从神,不听从人”出自使徒的话,要正确理解它;而“听从神”与“听从人”,在敬虔爱主和维护教会和睦团结的同工信徒看来,两者不是矛盾的。但有个别人因自我意识膨胀,不服管理,不愿接受别人的指教,以“只听神”为借口来否定教会组织管理,以及神藉着人所做的教会圣工;我们当擦亮眼睛识别其诡计,不可附和之。古人云:“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人”。箴言:“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箴六20),“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箴六23)。我们都当学会做神顺命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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