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们是神的殿

这是保罗特别针对哥林多教会所提到的一个属灵实际情况。在他写给哥林多教会的两卷书信当中他提到了“我们是神的殿”的两个看法。第一,他是以整体的观点来看神殿的建立(教会)。保罗警告说,若有人毁坏这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洁的,这殿就是我们(林前三17),有圣灵居住在其中。第二,他是从个别信徒的观点来看,每一个信徒的身体都是神的殿,因此要逃离淫行(林前六18)。

有人因此声称,“圣灵住在我们里头”是一个普遍的经验,并不单属于那些用灵言祷告的。有人进一步认为,在他们改变信仰,成为基督徒开始,圣灵就己经在他们里头了。这意味着他们相信,一旦他们接受洗礼,圣灵就住在他们里面了(林前六18)。

此观点曲解了在《使徒行传》中受圣灵的实据——以讲方言为受圣灵的凭据。为了更了解这句话的意思,我们必须根据圣经了解使徒教会当时的情况,理清一些与此题目有关联的观念,以及把圣经上下文的词义连贯一起来看。

一、当时的境况

首先,保罗说:“我们是神的殿”是有其特别目的的,就是要纠正当时信徒在属灵上己败坏的思想。保罗对一些犯了奸淫的信徒提出严厉的警告:凡与娟妓联合的淫行就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圣灵的殿(林前六16-19)。从这段话来看’这些信徒是已受了圣灵并有说方言为证(这是使徒断定得圣灵的标准),然而仍故意地在行为上犯罪堕落。

其次,圣灵的工作在当时十分显著,与我们现今有所不同。纵观使徒的时代,可看到曾有多次全体的会众在某些地方同时领受圣灵的景况。例如一百二十个门徒(徒二4),撒玛利亚城(徒八17)和哥尼流全家(徒十44)等。可见当时在哥林多教会的全体信徒都受了圣灵并非是不可能的。

第三,圣经也指出,在基督受难之前,祂对祂的门徒应许赐下圣灵(约十四16)。为要证明祂的应许,耶稣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约二十22)。根据约翰所说,圣灵要在耶稣得着荣耀之后才赐下(约七39)。这意味着,基督必须要先回去(升天),然后才赐下圣灵(约十六7)。但是,在耶稣说话的当时,圣灵还没有来到。然而,因着祂的无限性,祂既这样说,这应许就如同发生了一样。这代表着无论时间的长与短,祂所应许的事肯定必然会成就。有了这样的理解,我们知道为什么保罗说:“你们是神的殿,圣灵住在我们里头。”这是确切的,而且必然会发生。

二、耶稣的救赎

圣经教导我们,我们是耶稣用宝血买来的(徒二十28)。当我们接受洗礼时,我们就被买来了。既然我们是属于祂的,祂可以选择何时、何地住在我们里头。只要我们保守自己在主里(参:约壹五18,三24),迟早圣灵一定内住在我们里头。这样的例子,可以在圣灵降在以弗所的信徒身上之事件看到。保罗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徒十九6)。如果他们还未得到圣灵,圣灵又怎能住在他们里头呢?同时,这也证明了圣灵拥有选择何时入住祂所赎回来的信徒之主权。

为要更清楚的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在商业交易中,在卖方和买方交换契约之后,购买房屋的交易才算完成。交换完契约,买方即合法拥有此房产,他可以选择何时入住。只因为买方还未住在此屋内就声称房子不属于他是不合逻辑、也是不合理的。

三、相关经文

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三16)

艺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林前六19)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林后六16-17)

分析保罗书信当中所提到神的殿的三个经节,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对神殿的责任就是,要保持圣洁。这些经节并没有丝密的暗示我们一但成为神的殿,神就立即住在我们里面。尤其是在最后一处可以看出,在我们成为神的殿之后,神才在我们中间居住。虽然“居住”是在旧约中所引用的,但因使徒们被赋予揭开预言本意的能力,所以不会影响他们对这预言正确的理解与解释。既然圣灵已降临,所以保罗大可用现在式来表示圣灵居住在我们里头。这代表着祂所应许的事必定会成就。

四、解经原则

合理的原则绝对不能仅建立在单一的观点、单一的经节上。无论我们从那一个经节当中所得的理解是什么,它绝对不能与圣经其它部分互相矛盾。例如,我们要如何解释“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对于这一节经文有以下各种不同的解释:

第一,有人认为当一个人相信耶稣时,就受了圣灵为印记。

第二,有人认为当一个人相信了耶稣,在接受洗礼时,就受了圣灵为印记。

第三,有人认为一个人除了相信耶稣,并接受洗礼,还必须祈求圣灵,得了圣灵才被认定为受了圣灵的印记。

到底哪个说法才是正确的呢?我们可以根据耶稣的教导:“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来检验第一个见解。在此,耶稣并没有提到悔改,但在门徒的教导中,悔改在“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的过程中是不可缺或的(徒二38)。同理,“当一个人相信耶稣时,就受了圣灵为印记”这说法忽略了祈求圣灵的必要,因求圣灵是耶稣的教导(约四10;路十一13)。所以这说法是不符合圣经的。

有关第二个说法,我们可以从使徒们的教导来衡量它的正确性,因门徒所传讲的成为教会道理的根基(徒二42;约壹四6)。翻阅整本圣经,没有任何记录提到“在接受洗礼时,就受了圣灵为印记”这教导。所以这说法同样是不符合圣经的。

那么,贯穿整个圣经的原则是什么呢?让我们再来看看耶稣在《马可福音》中的教导:“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信心或信仰不是一个位点,它是一个过程。相信不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并且在相信之后自然会愿意认罪悔改、接受洗礼。同理,一个相信耶稣的人,一定接受洗礼,并且祈求圣灵。所以第三个说法才是正确的,因它包含了一个有信心的人必须追求完成神对他的要求之责任。

这类似于在《使徒行传》第八章,受圣灵是发生在受洗之后(徒八12、17)的真实例子。当使徒听到撒玛利亚人相信、并接受洗礼后,再从耶路撒冷赶来撒玛利亚帮他们按手祷告,在这期间显然有相当的时间差距。所以如果说受洗之时就受了圣灵,将会在此造成无法解释的冲突。

结论

保持教会的信仰,特别是教义的道里,是十分必要的。也许,要解释一个深奥的道理并不容易。然而,当我们在教会里能够合一并同心祷告,深信我们必能找到任何问题的答案。对道理的理解,我们必须回到那起初建立信仰的根基上。这样一来,我们不但能使教会奠基在道理的合一上,一个能够坚定她现有的信念,并能加强我们彼此之间的互相联系。因此,我们应更加强调真理的重要性,以真理为标准,帮助教会以及同灵胜过所面对被假道理欺骗的危险。否则,我们是将教会放在一个非常不利的地步,敞开大门让那些没有经过验正和不合符真理的资讯影响我们、甚至于改变我们原本的信仰。这并不是使徒们的作法,因为他们忠贞勇敢至死地持守、保卫他们所领受的真理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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