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祂住在我们里面

“还有不多的时候,世人不再看见我;你们却看见我,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十四19、23)

耶稣很早以前便已立定心意,即使当祂不再以肉体活着的时候,祂与门徒那密不可分的关系将保持不变;袖应许在升天之后,祂将与他们同住,并且告诉他们,圣灵降临之时即是这个应许实现之日。

如今,圣灵的第二次浇灌已经开始,末世真教会也已建立,耶稣的应许将适用于所有相信祂的人身上。这是一个得以与基督发展岀亲密关系的应许,也是对救恩的两个必备条件之声明:“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

不止一次,耶稣或约翰曾以“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来强调有“神住在我们里面”的重要性,但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一、吃祂的肉,喝祂的血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祂里面”(约六56)。这节经文的上下文是在讲述圣餐的领受,然而基督是在暗示只要藉着领受圣餐我们就会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吗?这样的解读似乎难以成立,因为圣餐礼是设立在基督受难之前,但是圣灵唯有在基督得着荣耀之后才赐下(约七39)。耶稣早己强调,祂若不去(升天),圣灵就不到门徒这里来;祂若去了(升天),就差祂来(约十六7)。

这句“就不到……这里来”意味着圣灵尚未按着所应许的方式内住在门徒里头,既然圣灵尚未到来,就经文来看,祂便不可能己在他们里面。此外,门徒被教导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耶稣把父的应许(圣灵)降在他们身上(路二十四49),如果圣灵早己住在他们里面,敦促他们等候圣灵的降临岂不变得毫无意义?

因此,我们的主,究竟试图要教导我们什么?主要我们知道,藉着领受祂的身体和血,我们便与祂密切相连,而“……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祂里面”即是与基督合一的最佳描述方式,它亦是一种与基督生命有分的存在状态。在当时,犹太人对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之教导完全无法接受(约六52),因此基督试图警告说,拒绝祂的肉和祂的血,即等同将自己从祂的生命中分割出来。

二、承认基督和活出爱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约壹四15-16)

《约翰壹书》四章15节是关于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很少人会做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无论受洗与否——仅仅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就自动有圣灵住在他里头。事实上,在宣道的背景下,当一个未信者接受耶稣是神的儿子时,接下来的步骤必然是为他详细讲解全备的得救福音。

若是单看第16节,我们不难听见有些人会声称“既然我们有爱人的心,神就在我们里头”。但是,爱心可以被当作是判断“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根据吗?哥尼流的爱心和善行是众所皆知的,甚至达到神的面前(徒十1-2),但是我们可以因此就总结说,在神的启示尚未临到他、以及彼得尚未到他家之前,哥尼流就己经有圣灵住在他里面吗?

同样的,当传讲“信而受洗必然得救”时,我们不会将在洗礼前先受圣灵的状态排除在圣灵内住的起点之外;然而,在一般情况下,领受圣灵的内住往往发生在洗礼之后。这样先后顺序的理由是,一个人的信仰不仅使他接受洗礼,并且强调祈求圣灵的需要。

如果圣灵同住发生在洗礼之前或是在洗礼之时,那么保罗在以弗所传道的例子(徒十九5-6)也会变得无法解释。假若新受洗的信徒在洗礼的时候就己经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那么保罗也就不必急切地(或说需要)在他们受洗之后,为他们祷告并且按手在他们头上使圣灵降在他们身上。

有鉴于此,为了求得与真理模式相符一致的纯全结论,我们必须仔细分析《约翰壹书》中这两节经文的脉络。

首先,约翰既是写信给信徒,那么他们必然已经受了洗礼。

第二,这封书信撰写于否认耶稣神性的背景之下,当时有人断言袖并非基督(约壹二22,四2-3,五1)。约翰驳斥这些错误的教导,并且说明那些承认耶稣是神儿子的,就是将他们的生命隐藏在基督的生命之中,而这一点将在那些走岔之人和忠信之人之间划出一个明确的区分:前者将与基督隔绝,后者将常在他生命的丰盛之中。

第三,从这封书信来看,灵胞之间很明显没有足够的爱(约壹二10-11,三10-15,四8),而第16节的目的即是为了强调出我们之间若没有爱的时候,那么我们将面临被死亡胜过的危险。

一个人若忽略了纯全话语的模式,只着眼于单一经节,并将其假定为教义的基础时,那么他对经文的释义或是教训将不会是正确的。基督教导我们,要获得救恩,信祂是必要的(约三16);祂亦教训我们,人若要得救则必须听祂的话又相信祂(约五24)。然而,没有人会认为消极的信心就足够了。因此,我们必须以相信耶稣作为核心,找寻那救恩的教义模式。

三、圣灵的内住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十四20)。

耶稣在《约翰福音》中讲述了许多关于圣灵降临之事;在诸多的教训之中,为了向门徒保证袖将继续不断地与他们的生命同在,祂应许他们祂必再来。然而,祂的到来将不再是以一个有形质的样式出现,相反地,祂将以圣灵的形式再来。根据基督的教导,当祂来的时候,祂将会在他们里头,而这也就意味着当袖尚以肉身之躯与门徒同在之时,“圣灵将不会在他们里面”(约十四17)。很明显的,耶稣所指的是一个众门徒将会经历的全新境遇,而当这一天到来(约十四20),门徒“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状况了。但是,他们究竟会“知道”什么呢?

既然门徒己经被告知圣灵的降临,他们接着将获得的新认识将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并且将超越人心所能理解的范围之外;取而代之的是,门徒将因着体验而知道圣灵降临了。对于这样的境遇,这里有三个层面的剖析。

首先,“我在父里面”。耶稣不断地教导门徒父住在祂里面(约十四10b);耶稣和父之间不仅有无法分割的亲密性,实际上他们在灵里乃为一。因着这个原故,耶稣大胆地宣称,“我们”(父和祂)要到爱耶稣的人那里去,与他同住(约十四23),而当门徒领受圣灵时,他们便知道这是真实的。

第二,“你们在我里面”。当圣灵住在门徒里面时,他们自然会知道他们是属祂的,而这和以赛亚关于圣灵降临的教导是相似的(赛四四1-5):“我是属主的……又一个要亲手写归主的”(赛四四5)。当圣灵住在他们里面时,他们就会有迫切的心去这样做;圣灵降临的那一刻,这样的确信也就跟着赐下并且被坚固。

第三,“我也在你们里面”。基督承诺祂将住在他们里面的应许在门徒领受圣灵的时刻实现了。如同五旬节那天所载明的,当他们在说方言之时,他们便明白圣灵在他们里头;同样地,如同基督所教导的,当一个人从圣灵而生的时候,这对他来说可比拟为听见(有形的)风吹的响声,但却不晓得从哪里来(约三8)。此外,按着《使徒行传》所记载的,讲说灵言乃是领受圣灵的凭据,而信徒便是藉着这样的体验来明白“神在他里面”。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我们若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二4-5),我们便不是属祂的。很显然的,藉着遵守诫命才能继续使我们住在祂里面。基督在肉身的时候乃是完全顺服于父,而遵守诚命即是要跟从基督的脚踪(约八26b、28),牢牢地顺从神的话语才能使我们和耶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我们永远不可能会处在一个有“神住在我们里面”但却不用遵守祂诫命的位置上。

然而,约翰并不是将遵守诫命等同于“神住在我们里面”,他亦没有说圣灵的领受是由于遵守祂的话。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是一种与神相遇的有形体验;而这也就是为什么约翰指出“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藉着祂己经赐给我们的圣灵。“给”(given)这个词在《使徒行传》中是个术语,用以描述在五旬节当天圣灵的浇灌(徒一17)。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祂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神将祂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约壹四12-13)。

同样的,爱的力量源于主,而这爱表现在顺服神之中。藉着我们对神和对彼此之间的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当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很自然地便彰显出祂的非常本质——“爱”。因此,我们不能宣称我们有神住在我们里面但却缺乏爱的行为。

在爱的实践中顺服圣灵将会使我们的爱达到完全。约翰清楚地表明,要让爱彰显出来,我们必须有一个甘愿互给的意识,藉此使“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伴随着圣灵的同工,祂的爱将丰盛地浇灌在我们心里(罗五5;西一8),成为一个不断在我们生命中彰显爱的供给泉源。

约翰非常小心地持守着这个道理,明白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神将祂的灵赐给我们。然而,我们不得因此做出草率的结论,声称有爱就等同于己经领受了圣灵;这并非约翰的本意。

约翰在此的重点乃是在讨论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工作。

藉着体验的明证,我们知道圣灵巳经赐给我们,而当我们允许神在我们里面作工时,“我们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的状态便将成为一个有形质的现实。

四、保罗的教导

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八14-15)

在罗马的教会中有某个小团体在行为上还是属肉体的,因着这个原因,保罗警告信徒要治死身体的恶行(罗八13),并且必须靠着圣灵的引导才能使这样的转变发生。换句话说,要让他们里头的圣灵来带领他们,信徒必须要有一颗愿意的心(罗八10-11)。保罗没有以任何方式教导说,一旦我们受洗,圣灵就住在我们里面;相反地,他所教导的,乃是要我们这些己经领受圣灵的人,允许圣灵在我们里头做工,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得以确认我们是祂的儿女,祂是我们的父。

假如我们坚持认为“圣灵的内住或者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和“领受圣灵”发生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并且前者先于后者,那么我们必须要问,受儿子的心(the spirit 。f ad。pti。n得儿子名分的灵,罗八15,NKJV版本)就是圣灵证明我们得了儿子的名分,是发生在什么时候?说它发生在前者发生之际,将会混淆真理,因为保罗说它发生在领受圣灵之时(罗八15);说它发生在后者发生之际,将会曲解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毫无疑问是发生在领受圣灵的时间点上。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三14)。

在祂升天之前,耶稣向门徒论及应许的圣灵之降临(路二十四49),而这应许即是圣灵本身。圣经的模式是,这应许第一次发生是在五旬节那天;那么我们现在要问的是,什么时候我们(外邦人)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呢?假设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发生在洗礼之时,这将会在解释这一节经文上造成莫大的困难;假如住在我们里面的应许发生在洗礼之际,那么教导我们需要再次领受这应许就是在模糊圣经原本就已清楚的真理。

从保罗的陈述来看,先后次序是先在基督耶稣里(通过洗礼)之后,再领受应许(亦即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这与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教导一致(徒二38-39)。很显然的,使徒们非常小心地在这两者之间作出区别,这也就是为什么彼得和约翰会去撒马里亚帮助新受洗的信徒祷告求圣灵,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也就是说尽管他们已经受洗了,但是圣灵却还没有住在他们里面(徒八16-17)。

结论

当我们领受圣餐并将祂的话语付诸实践时,神将加强我们与祂的关系;当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并被赋予指导我们的角色时,我们的生命便将与基督的生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就是顺服神的表现,是我们必尽的职分。领受圣餐确实是将我们与基督的生命连结起来并且使我们与基督的生命有份,然而它并不能作为“圣灵住在我们里面”的证明,也与圣灵的赐下之情况不同。同样的,承认基督、遵守祂的话语以及彼此相爱也是如此。

耶稣和约翰肯定地说,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为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这是一种与神相遇的有形体验。藉圣灵降临在我们的生命之中,“神住在我们里面”的认知变得真实;同样的,藉圣灵的内住,紧密地结合在基督里的属灵事实成为具体的实现。今天,我们知道“神在我们里面”是因为我们已经领受了圣灵,而当我们祷告的时候,我们便按着“在我们里面的圣灵”所赐的口才讲起灵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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