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认识真理

引言

这题目看似简单,但当作为一个讨论题目便可能是一个很累人的事。因为神给我们的讯息是直接,绝对且亳不含糊的。任何的平凡人都能明白,并可因接受了神的话而得拯救。这原是神向人说话的目的。但另一方面,当我们尝试从分散在整本圣经内的各篇章之间的教训串联起来,并摸索出一些前所未有的新观念时,就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争议了。

我们都同意,在这里所言的”真理”,乃限于圣经内的教训。这真理是包括诫命(诗一一九151)、及所有神的话(诗一一九160)。有时候:”真理””诫命”和”神的话”可以互相交替使用(约壹二3-5)。无疑地,圣经的指示、预言、救恩的福音乃至神的奥秘事,都包含在神的话语中。

一、真理在显明的过程中,有着「未来以先」「无人知晓」的空白时期

这话本是无可争辩的,但要加以小心地解释。

有提议如下:

那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真理)(犹3)。人在领受时会产生些微的偏差,而这些谬误将会在日后当我们继续学习圣经真理时逐渐地显露出来。

从神指示挪亚建造方舟看来,上述的提议是不合符圣经的。”挪亚就这样行了。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样行了。”(创六22)另一例:是当神吩咐摩西去建造会幕时,同样地,”摩西这样行,都是照神所吩咐他的。”(出四十16)他们从未怀疑过起初从神所领受的吩咐,在建造时会成了不完全或错误的领受。

当我们再深入查考,就会发现这提议有很多的破绽。耶稣和使徒们对他们所传的从未表示后悔。如果使徒们所接受的教导会改变的话,那么他们怎样去护卫真道?(犹3)他们怎样知道所传给教会的不是异端呢?相反地,我们看见他们肯定了所接受神的话是绝对的─是真理(帖后二13)。保罗甚至严厉警告:如果有人传福音给别人,与使徒所传的不同,他们就应当被咒诅(加一8;约壹二24-27)。

上述提议所引用的经文,我们需要细心地重新解读。例一:甚至耶稣怀疑那关于”基督来自大卫的后裔”的预言(路二十44)。除了路加福音外,另两本福音书也论及这事。与耶稣一起的群众知道祂是”大卫的子孙”(太十五22;二十30-31;可十47-48;路十八38-39)。试想,很多当时与主同在的人都知道关于祂的肉身显现的预言,为何耶稣要怀疑祂自己肉身的存在?如果我们读其他两本福音书,其目的要引起听众去注意关乎祂”神性”的身份。绝不是自我怀疑,而是要叫那些质疑祂权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均无话可说(太二十二41-46)。当群众听了耶稣的话后,他们都很欢喜,都表示明白耶稣所说关乎祂”神的身份”(可十二37b)。事实上这正是天父要显明给这世界明白的,耶稣就是神的儿子(神带着肉身)。耶稣受洗就是另一个例子(约一31)。

此外,有些例子是在1947年本会的早期会议中曾决议通过,包括:

1会堂秩序-必须实行男脱帽,女蒙头。

2在举行圣餐之外(在逾越节时),于必要时可举行擘饼礼。

3施洗方式应效法主在十字架之状。

4洗脚方法:临终时请教牧洗脚,以求终救。

在1999年,这四项决议被联总真理研究委员会否决了。引证这例子,是要说明当我们回顾教会历史,显出了以往教会的不完全(或许在当时是完全的),但现在更趋完全。

但上述例子,不能构成神将真理一点一点地晓喻给教会的证明。上述决议被删除是因为它们缺乏圣经的根据。感谢神,教会比先前更会以圣经为基础去学习真理和教训。那么为何现在知道不合符圣经的,当初何以被认为完全?圣经没有类似的例子。这样的假设破坏了圣经属灵的标准─要维持起初的真理。

如果真想解决这些问题,前两个决议似乎是属于教会的规章,与救恩无关。这些是可以更正的。而第三个决议并没有违背真耶稣教会所传圣经中”一洗”的真理。或许,仅是加了在洗礼时双手向外伸开,这点现已被更正且被认为是不必要的。避免于圣礼上加入人的思想。细想,当论到真耶稣教会洗礼的五个必要条件时,有时难免在施行洗礼时出现一些无害,也不影响其功效的变化。替婴孩施洗时(其被施洗者抱着),明显的变化是当替成人施洗时(其跪在水中)。或替重病者施洗时(其坐在椅上被四个人抬着),与替健康的人施洗时(其跪在水中)的不一样。第四个决议肯定是不合符圣经的,但感谢神,这也己经被更正了。

“因信称义及用动物献祭作赎罪。”(加三23-25)

这个例子被误用为真理逐渐显明的过程。其实,这是神显明救赎计划及教导有关基督在十架上工作的重要。从一个影儿到一个实体(基督)的出现。我们既已得到实体(来十1-4),就不需要其他了。实际上,这几个经节的重点不是教导”真理逐渐显明的过程”而是强调我们对耶稣的信心。指出基督已经完成了神救恩的计划。

最后一个例子是给以弗所教会的一个直接讯息(弗三4-9)。这一段也不是谈论”神真理逐渐显明的过程”为主题。

“你们念了,就能晓得我深知基督的奥秘,这奥秘在以前的世代没有叫人知道,像如今藉着圣灵启示他的圣使徒和先知一样。这奥秘就是外邦人在基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我作了这福音的执事,是照神的恩赐,这恩赐是照他运行的大能赐给我的,我本来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然而他还赐我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测不透的丰富传给外邦人。又使众人都明白,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的奥秘,是如何安排的。”

这里启示神的救恩计划完成后之结局情况。如第五节所记,这奥秘在旧约时代没有叫人知道,唯有神的先知知道。这与彼得所得到的指示相近。如果在旧约时代无人知道这事,那么彼得所讲有关”叫人明白神已预备给祂在新约时代的选民”的事便显得无意义了。

“论到这救恩,那预先说你们要得恩典的众先知早已详细地寻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们心里基督的灵,预先证明基督受苦难,后来得荣耀,是指着什么时候,并怎样的时候。他们得了启示,知道他们所传讲的一切事,不是为自己,乃是为你们。那靠着给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彼前一10-12)

先知们是知道这事的,主已经指示给他们基督受苦带来的恩典。这恩典明显地包括神的救恩已延伸到外邦人。唯有先知们不能在有生之年亲历基督救世及救恩延及外邦人,如此伟大更使人敬畏的场面。

问题是当讯息显露时,使徒当中有没有期待得到更多的讯息呢?他们在得到关于神的救恩延伸到外邦人的启示之后会有更进一步的启示,而令使徒们觉得他们起初所领受的是不完全的?实际上,他们起初所领受的信心和真理,正是给他们能去识别(徒十46)及持守(来三14)的基石。用这例子来申论:如果该文之见解是合乎经训的,那超越使徒们所领受有关于外邦人与基督有份的危险性则一定难以想象-使徒们的教训因时间的流逝甚至会被认为不准确,甚至是错的。它的最终界限在那里?那里才属圣经的范围呢?

二、圣灵的”启示”和”引导”是渐进的,无人能强加上一个界限

同样,这话有加以解释的必要,文中作者认为耶稣应许祂的门徒当圣灵降临,圣灵会指示门徒有关将来的事(约十六12-13),无人能否定这应许将会应验。但是,首先我们需知,圣灵降临这应许已实现,让人明白他们需要知道的事。圣灵使人由认识神的话演进成神的话内住在人的心里。从无圣灵的内住来了解神的话,进到由圣灵的内住而明白真理。圣灵也成为了我们了解神话的范围。今天我们所领受的和使徒们所领受的圣灵是相同的。当然我们了解神话的范围和使徒们的范围也就是相同的。其次,我们今已有”全备的真理”。圣灵的工作正是将圣经全备的真理显露出来。

当教会需作一个关键性的重要决定时,圣灵时常指引使徒,让他们回想耶稣曾说过要他们牢记的话。”传救恩给外邦人”便是个好的例子。当彼得向哥尼流一家传道并施洗后回来,他遭人控告和不洁净的外邦人来往。为了辩驳控告者,他想起主所说关于灵洗的事(徒十一16)。让听到的犹太人同将荣耀归于神(徒十一18)。显然,彼得对耶稣的话有更深的认识。重要的是他所讲的话,是以耶稣的教训为基础。

另一个例子是保罗对领受圣餐的教训。他的教训是完全吻合耶稣所说的圣礼(林前十一23-26)。没有任何的迹象显示,保罗所领受的与耶稣在福音书上所教导的有何差异的(太二十六17-25;可十四22-25;路二十二14-23)。

结论是十分清楚的:无论我们从神所领受的是什么,都不应破坏已建立的根基(林前三11)。有了这个认知,我们才能肯定对神的道有更深入的认识,也不会超出圣灵要让我们知道的范围。

三、真教会的被重建超出了使徒时代的认知

关于神对真理的启示应没有设限的另一个争论点是:对重建真教会的应许。说末世的真教会出现没有新约圣经的依据,是真耶稣教会独特的信仰。这样的说法是自相矛盾并不合符圣经的。在旧约圣经中的先知已屡次提到晚雨时代的真教会(赛四十九12;结四十三2;摩九11)。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提示真教会将从东方出现(太廿四27)。约翰长老曾在异象中三次见到真教会的出现(启六1-2;七2-3;十九11-16)。当然异象中出现的白马也不能说是指使徒教会而言,因异象发生时己经有使徒教会存在。末世真教会的出现是根据使徒与先知的教训,有耶稣基督为房角石。

该文又进一步说,使徒们对于有关’睌雨’的教训一无所知。原因之一是因为当时他们就以为已经身处末世了。这种说法是缺乏根据的。

1圣经未曾记载他们对此的无知或否认。

2以他们自认身处末世来証明他们否认有关晚雨的教训是不合符圣经,也是不合逻辑的。

3该文作者否定雅各书中关于晚雨的教导是指真教会而言。认为文中主旨是:”主来的日子近了”(雅五8)。但这是将神的工作强加以人为的时间进度表。彼得告诉我们:在神眼中一日如千年。约翰在领受启示录中的讯息时,神一再告诉他,这些事将很快临到(启一1;四1;廿二6)又说”主必快来”(启廿二7、12)。启示录是一卷论及将到之末世真教会和主第二次降临的事。但至今为止,基督仍未再临,启示录中的许多预言也还未应验。这难道表示约翰误解了神给他的讯息吗?

4该篇文章又假定使徒时代的信徒相信在他们有生之年,会活着与主相会(帖前四17)。这表示他们相信主再临会在他们那一时代发生。这又是以人的猜测加诸于对圣经的解释上。对于末世真教会的信徒将活着在空中与主相会,圣经对这种说法的人并未明指是无知,反而有支持他们看法的征兆。(彼前一10-12)因为我们与使徒时代的信徒在灵里是合一的。硬以为他们无知而将他们与今天的信徒区别开来,是个随意曲解圣经真理的错误。圣经的真理,对古今信徒,均一样适用。因为我们都不知基督何时再临,同需要预备等候。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里仅讲述真理,而非述说使徒及当时信徒的无知。就圣经所论的末世真教会而言,今天每个基督徒面对的经验与使徒们的遭遇基本上应毫无二致。

对真教会的重建,是神不变的计划。既使我们对它的了解认识能超越使徒,也必须是在使后与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为房角石(圣经)的基础上。它不会越过圣经的教训,也不会在教会中造成混淆。

就神救赎的计划来说,除了旧约与新约两个时期之外,圣经没有再另加分类。更重要的是,神在不同时代里选择重建真教会与显明他救恩计划的时间是与人们依圣经中早已揭露之真理的接纳程度相配合的,绝非相背而行。

四、超越使徒所领受的并不能被称为超越圣经

这里所提议的是使徒完全不知晓东方真教会的出现。这再次是个推测。这样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也不合符圣经。好比在上一段里所提及的,圣经里有章节指出他们知道真教会的出现(太二十四27;雅四8;彼前一10-12;启六1-2;七2-3;十九1-16)。

所提议的第二方面环绕着因信称义的问题。这里的说法是无人看见过的真理,就如哈巴谷书里所记载的(二4),直到保罗发掘这真理。靠信心活着是旧约圣经的基本信条,希伯来书的作者(来十一)和保罗(罗四3)就见证了亚伯,亚伯拉罕(创十五6)和其他的圣徒之信心。同样的,大卫因着信被称为义(罗四4-6)。

我们若是明白称义是在受洗之时发生的,我们就不会将因信称义的事看为是在保罗以先无人知晓的真理。保罗将自己显为如墨守成规的,为要引用他们的言语回答他们的问题,以旧约圣经支持论点。对于那些不靠律法得救的,就没必要用这样的言语与他们沟通了。

最后是’有关外邦信徒免受割礼的真理’。这是对于使徒行传上下文(十五2)错误的解释。首先,使徒行传十五章里的争议重点不在乎’若信主的外邦人需要接受割礼’。争议的重点在乎’受割礼是得救的”必要”条件(十五1)。这是因有法利赛人所主张的说法(5)。因为这样的强调使转信基督教者为了得救需回到遵守摩西全律法(参十五5;加五3-4)。当事情涉及到得救的问题时,我们就必须为真道争辩。据此而言,’是否受割礼’本身对信徒而言并与真理无关。

再者,使徒们清楚地知道改信耶稣的外邦人是不需要受割礼的。福音首先传到外邦人是记载在使徒行传十章。事实上要接纳外邦人入羊圈里是引起了疑惑(十一3)。但彼得凭着神的话语说服,并平息了起疑惑的人。这些人后来归荣耀于神(十一18)。当保罗和巴拿巴(不单保罗一人)受教会差派往耶路撒冷的路途中,在路过一些地方(徒十五3-4)时谈论到有关外邦人信主的事。他俩完全认同要接纳改信耶稣的外邦人。当他们仍在耶路撒冷时并没遇到任何问题,直到法利赛一派的人起义为他们自己的习俗争辩,硬按照摩西的命令强调信主的外邦人,也必须接受割礼(徒十五5)。

尤其是从彼得在耶路撒冷的会议里的答复,他毫不迟疑地质问那些’叛逆者’为何把重轭加在门徒的脖子上,因而试探神(十五10)。他说话绝对肯定并确实地知道一个人得救是藉着主的恩典(十五11)。雅各的话也支持彼得’不同意割礼与得救有关’的论点。他们对教会负权柄的指示是相辅相成的。这句话并非与割礼无关。反之,他加以解释在新约时代将外邦人带入羊圈里原是神的计划,因此删除了外邦人得救须受割礼的必要。

明显地,这里的对质并非起自于神渐将他的真理显明于教会。反之,是由于一些人试着将混乱带入教会。确实地,神的工人各对于某一件事有着不同程度的理解,但我们若都立在同一个根基上,这样的分歧就容易化解了。

五、三个符合圣经解释之启示真理过程及合理推论方法

有人对于神如何将他的真理显明予他的教会持有进一步地提议,我们对此应谨慎地看待:

1.我们可从’创造’推论’神永恒的权柄’和’神性’

这里所提议的是一个人即使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仍旧能了解’神永恒的权柄’和’神性’。这句话只部分正确。我们仔细来看保罗所说的;他并不是在谈论推论的过程。他乃是说’人能知道有关神的事情,原显明在人心里’(罗一19)。这是每个正常的人类,包括那些不知如何做推论的人的天性使然。如果唯有受过教育的人才明白神的存在,那么神对那些不会推论的人岂不公平?这里无人需要做任何推论;单看宇宙便知道神的存在,因为这是神在人心里的作为。以此认识神的存在却不足让人知道神得救的真理。这样的认知最多只能促使他寻求神。

2.从个人的理解发展出一个共同的信仰

这里所提议的是个人亲自从神接受真理或许会引起属灵的辩论,之后便发展成信仰团体共同的信仰(崭新的领受+教会属灵辩论+工作经验的反思+经节的旁敲)。这里声称各个工人对真理的理解不完全相同。这里引用来支持论点的例子又是割礼的事迹。

如之前所说的,使徒行传十五章不能作为神向他的教会显明真理的例子。这不是对于新默示的真理有崭新的领受。在耶路撒冷的使徒与长老早已知道神将接纳外邦人进入他的羊圈。它是人试着改变得救的条件的例子(徒十五2、5)并使徒和长老如何站立得稳,以打击他们恶毒的手段,避免教会纯正的真理受到反面的影响。当保罗和巴拿巴告诉他们有关他们在外邦当中传福音的工作时,他们都感谢神,且没有质疑保罗有关得救必须受割礼的事(徒十五4)的意思。在使徒行传十五章里的混乱无疑是信耶稣的法利赛人的作为。他们已偏离了正确的信仰(徒十五5)。这并不能作为共同信仰如何形成的例子。

3.从’不知去向’至’这就对了’

这里所提议的指出明白神的话是出于在属灵的环境之下所做的推论。用来支援其论点所举出的例子是发生在保罗第二次布道行程中的事迹(徒十六6-7)。传道是主嘱咐我们去做的,并且要把道理传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因此保罗往任何方向或地方传道,都是完全符合主的命令的。当马其顿的异象显现时,工人共同的结论就是那是神要他们去的地方(徒十六10)。有人就用这例子来肯定解经是需要用推论的。

这不能做为真理能用推论得到的一个例子。然而这却是神的指引的一个例子。保罗推论了什么真理呢?其实像这样来自神的指引自从神招保罗负起福音的工作后是时常发生的事(徒二十二18-21)。例如在异象中神告诉他要停留在哥林多继续福音的工作,神并且允诺要保护他(徒十八9-10)。圣经里面并没有记载任何引用”推论”向教会揭开神真理的明显例子。另一方面,一个预防引用推论的事实就在每个事迹当中,不论是真理的传承或者启示,它们都不曾超越首先所领受的真理的界线(加一6-8;来三14;提后二2;约壹二24)。

以上用来支持推论的原则的例子是不准确的。这就显示了引用这样的方法解释圣经是非常危险的。即使我们也引用某种推理来解释圣经,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超越我们起初所领受和相信的与他们互相矛盾。教会的惯例是任何教训需有支持它的经文。我们即使能接受引用推论来解释圣经,它不可越过圣经的范围:”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二13)。罗马天主教也应用推论,但他们当中许多已犯了拜偶像的罪。例如:既然马丽亚生了耶稣,她便是一个神明,人们可向她祷告。

另一个例子,就是引用使徒行传十五章作为推论出新真理的原则。提议者声称彼得与保罗的经验使之推论出信主的外邦人免受割礼的新真理。我们说他们会错意了。使徒与圣灵一同做出的决定,没导致新真理的出现。它只论到信主的外邦人是不需受割礼,并在此强调他们的信仰:靠恩典得救和神将救恩延伸至外邦人身上。割礼若没被强调为得救的先决条件的话,是否需受割礼就不会成为受争议的话题了(林前七19;加五6;六15)。若要以这些来支持推论的原则,它也只应使我们更清楚地明白已确立的真理:在耶稣基督里的信仰是不需要割礼的。

六、用推论来发掘

“新真理”的必面临极大的危险。他们通常先想出一个’有关圣经,有可能性的概念’,这是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疑惑得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为了找到答案,他们必须找出支持他们论点的经文来持续他们的概念。若不及早更正这样的误解,最终他们可能被自己的思想愚弄了:当他们确定下这个新的方向,他们就重新为与新概念互相抵触的经文做定义了。

相反的,当我们引用’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之原则时,我们的信仰原自于圣经。我们教会有哪一项教训或教义不是出自圣经牢靠的记载?例如,’神是爱’的概念。这是清楚记载在圣经里的。我们凭着这一点来寻找解释或教导我们有关于他的爱的经节或例子,以得到更全面的理解。

神能本着圣经用各样的方法来显明他的真理。有时对于某个问题的理解,例如理解一个预言,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1神将新事给我们说明(赛四十二9)。

2它是被封住的(但八26)。

3神的奥秘在末时被解开(但十二4、9-10)。

4日期近了(启一1、3;二十二6、10)。

在其他的时候,一个有关圣经的概念可能出自于我们持续不断的查考真理(徒十七11)。很多时候神赐与实时的领会(路二十四45;约十六14)。这里最大的差别是寻求更进一步的理解是本于原来所领受的根基上。

七、“奥秘”是应该被理解的

这里提议我们不可要求他人持守我们自己不肯定的’奥秘’。在有许多不同的看法的情况之下,我们理当尊重彼此的看法并等待圣灵的引导。这看似是一个正确的做法。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对于神的奥秘会不肯定呢?毫无疑问地,圣经的每一个奥秘都是从神而来的。’奥秘’这个名词意思就是秘密,隐藏的真理。它是用来形容神在他的国度里的旨意和工作(可十一4)。它揭开我们与神应有的关系。这从耶稣所教导的比喻中是很明显的。耶稣在世上工作时,凡不在他圈子内的人得不到他的启发得于明白他的比喻(太十一25;可四11)。若他们没来就近耶稣,他们就缺少属灵的能力得以明白耶稣向他的门徒解释的事了。他们认为耶稣的一些教训是难于接受的,因此离他而去(约六66)。这里很明显地,对圣经奥秘的理解只赐予神所拣选的信徒们。更明确的是赐给那些爱他的人(林前二9)。

今天不是每个圣经的教训都是一个奥秘。有许多可贵的真理是真耶稣教会以外的人所知道得。举例有从安息日,独一真神至有关基督徒日常生活的教训。然而有些真耶稣教会有关教义的教训对于其他教派和外界是个奥秘。举例受洗时要低头和’真耶稣教会’是神所默示的名字。这几点都有圣经章节的根据。在这里断定’一个奥秘对于那些不属于真教会的人永远是个奥秘’是符合经训的。就神来救赎的奥秘而言,不但过去的世代(旧约时代)不知晓,在使徒时代不信的世代同样不能知晓(林前二7)。这对我们的世代里不认识耶稣的人也是同样的不知晓。然而对于旧约的先知,使徒和我们而言却没被隐藏起来(弗三5;彼前一10-12)。神的原意并不是要这奥秘被隐藏起来,事实上这是圣经唯一所强调的奥秘。对于真教会的信徒而言,圣经中并没有其他类似未揭开的奥秘。

我们当中不会有人对’唯有圣灵向我们显明(林前二10)来自神的奥秘’起任何争议。换句话说是神将某个真理(弗三11;弗一9)藉着启示赐给他的仆人,并赐予他们理解的能力(弗三3;西二26)。虽然真耶稣教会的工人,或许需要时间明白神所默示之真理的精义,尤其是在真教会早期刚设立时,我们与其他教派明显的分别就是:虽然这真理自神首先说话时早已完的全记在圣经里,但他们是完全不知道这真理的存在的。有关教义的例子包括从东方起来的真教会和受洗时低头。无论我们对于隐藏的真理领受怎?样的理解,它绝不可能与起先领受的互相抵触。真耶稣教会对真理逐步的理解应好比一个幼童得到一个高中数学题的答案,随着他年龄的增长逐步掌握到此答案的理据。

这里的讯息就是无论奥秘是否被揭开,它定是清楚的立在圣经的根基上。在许多的例子当中,任何有关神救赎计划的奥秘(包括以上所讨论的真教会的出现)之根基是稳固地立在先知们,使徒们和耶稣的话语上(参彼后三1-2):

1先知们阐明了神的恩典将临到外邦人和犹太人(赛六十五1;珥二32;摩九12;诗十四7;赛五十九20;二十七9)。

2使徒们同样引用旧约圣经详尽阐述神对外邦人和犹太人的恩典(弗三3-4、9;西一26-27;罗十一25-26)。

3耶稣也教导(太二十八19-20;可十六15-17;约十二32)。

4早期的工人豁出一切把福音传至全世界。

另一个例子是受洗时低头,这也是其他教派不知道的,因此使我们更加独特。有关洗礼需低头这方面的重要性在于与耶稣同死,同埋葬和同复活的整个过程:

1先知们阐明了基督的复活(诗十六10;赛二十六19;徒二31)。

2使徒们详尽阐述整个过程(罗六3-5;西二12)。

3耶稣表明了过程的第一部分(约十九30)。

4最重要的是这过程已向我们早期的工人阐明,这正是符合圣经的教导的。

奥秘是神隐藏的智慧(林前二7)。无可置疑的,发自奥秘的事必向人显出神的无限。尤其是它能比先前更进一步地显示神的权柄。揭开’不法之人的奥秘’便是一个具体的例子,因它揭发撒旦的恶行和神破坏它诡计的权柄(帖后二7-8)。同样的作用也显明在揭开有关巴比伦大城的奥秘(启十七5、7)。当它向教会阐明时,这个奥秘是清楚和准确的,它并不会带来任何疑惑和混乱。

结语

对一些基本原则的澄清,并作结论:

1加深对教会信仰的认识与偏离道理的根基,这其间有很大的差别。前者让人对现有的信仰有了更深的体认,加强教会对神的信靠。后者则破坏听信者已立起的根基,正如圣经中所强烈反对的(林前三11)。

2在圣经中已有明确指示者和未曾明文说明者之间常有微妙而不易察觉的不同。当我们论及一些人未能明的事,我们并非强调圣经己清楚记载的。例如;人均皆知:神以衪口中的话创造万物,但圣经却未明白记下;神是如何用话语创造世界的整个确实过程。所以我们相信的重点需放在前者(神用衪口中的话),而非后者(创造的过程)。那后者正是神无限智慧的所在(诗一四七5;传十一5;赛四十28;罗十一33)。

3用’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这种交付的方式(犹3),就是要去除各种可能渗入教会的异端及假道。否则,全本圣经再三强调那”从起初的信仰”就变的重覆而无必要了(加一6-9;来三14;约壹二24-27;启廿一18-19)。

4″你们虽然晓得这些事,并且在你们已有的真道上坚固,我却要将这些事常常题醒你们。我以为应当趁我还在这帐棚的时候题醒你们,激发你们。”(彼后一12-13)自从彼得认识当代的信徒,他就一再的用这些讯息题醒大家,从未想到在他辞世之后,这样的教导可能需要修正改变。

5圣灵在设立真教会之初所启示的真理,何以会在今天我们所领受同样的圣灵时,却启示一个与我们相同信仰的前辈,相反的道理呢?

6引用一个教会错误的决议来作为讨论神对教会启示之方法的基石,是十分不合宜的。我们宁可用它来做为我们学习改正错误的借镜。

7在圣灵将真理启示给使徒的事上,从未有过是与主耶稣在世时所传授给他们的教训相抵触。使徒们在圣灵降临之后所开始的事奉,也未曾因主在世所传的教导,发生矛盾而造成困扰不安。其实,圣灵所启示教导的正更强化了耶稣所传的福音。使徒们经常不断地提醒信徒要持守住他们从起初所学到的(加一6-8;提后二2;彼后二12-13;约壹二24-27)。

8如果说真理在启示给人的那一时空环境下是完全的,到了今天不同时代环境中竟成了不完全或错误的,那神道理模范(罗六17)的更改就无法防止了。那么提摩太从保罗那里所听到话语规模也无需持守了(提后一13-14)。

9除了割礼一事,是因有人偷着进入教会迷惑信徒之外,使徒时代的工人未曾对基本的信仰产生过其他严重的分歧。

10这句话”圣灵的指示与教导是无止境的”,只是对圣灵而非对人而言才能成立。无论我们如何被圣灵充满,只要带有肉体,我们所能知道的,都有一个限度。

11若说神真的赐予我们比使徒知道更多关乎神的事,这些知识也必须是以圣经为基石的。既是与使徒们同处于末世,圣灵若对真理的进步教导,一定也是根据衪对早期教会的指示而来的。因为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也住在他们里面。既然使徒们从未暗示”某些真理”还会再进步。我们就不该牺牲或曲解教会己有的真理,而踏入圣经未提论的领域之中。

12未从圣经中得清楚地指示,而思以逻辑的演绎来获取圣经的教训是件十分冒险的事。祗因对某一部份的真理所知有限或无法解释清楚(彼后三16),就想修改已广被接受的信仰,这在属灵上是件很危险的事。对于我们百思仍不得其解的道理,需采取接纳的态度。虽然目前我们所知有限,但要紧守我们从起初所领受的而不妥协。(林前十三12)就如前面第二点所曾提过的:我们是会有无法明白的事,但保罗所说的,不是指道理方面而是说’对神的认识’上(约壹三2)。有二件事十分清楚:首先,保罗提到”等那完全的来到…”指着”基督”而言(林前十三10)。其次,如今”模糊不清”的,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十三12)。此处所指的”不完全”,不是说我们领受了过去”不完备的真理”,而是说,比起主再临时,我们所要面对的,今天我们对神的认识仍不完全。

13从彼得口中得知,当时保罗的话是难明的,但却与其他使徒所说的没有相违之处,这可从彼得后书三章十六节的”也都是讲论这事”一段中看出来,表示彼得后书也是讲论这件事。

14对末世真教会所需要知道的奥秘事,我们知道圣经都己清楚记载。否则,使徒就不敢大胆地言称:神的奥秘乃藉着基督完全的启示给人(弗三9-11)。如果在神将奥秘事藉基督启示给人之后,使徒的教导能叫人成为完全,我们应就别无所求了(西二26-28)。

15对那些企图寻出圣经中所未记载的真理之人,我们要他拿出使徒的凭据来。约翰使徒的权柄,是因他曾听见、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约一14)。教会是建立在使后与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为房角石。这些提议者是属乎新真理的使徒,或是旧约的先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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