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奉献

一、为什么要奉献?

1.因为一切都是神的

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神的(诗五十10-12;八十九11)。

得货财的力量是神赐给的(申八18;代上廿九12;撒上二7)。

工作的原动力――生命,是祂留给我们的(雅4:13-15;申32:39)。

我们是神的管家,当遵照主人的意思行使一切(路十六1、2)。

2.神叫我们要奉献

“你要以财物,和一切初熟的土产,尊荣耶和华。”(箴三9;申廿六1-3、10)。

主说:“不要为自己积攒财宝在地上,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太六19、20)。

神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的家有粮。”(玛三10)。

“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来十三16)。

3.为报答神的恩典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我们(约三16;约壹三16)。

祂白白的赦免我们一切的罪孽(罗三23-25;诗一百零三2、3;参看:徒二38;廿二16)。

称我们为神的儿子,且以圣灵为凭据(加四6;弗一13、14;罗五5;八15、16)。

医治我们一切的疾病,并赏赐需用的饮食给我们享用(诗一百零三3下;徒十四15-17)。

以色列人大麻疯得洁净之时,要献上两只公山羊羔,一只母羊羔,和调油的细面法伊十分之三,并油一罗革(利十四1、2、10、11)。我们的麻疯病——罪——得洁净了,有没有向神献上比他们更多的礼物?(参看:路十七12-19;林后五14、15)。

二、应该怎样奉献?

(甲)奉献十分之一

1.十一捐的由来

①亚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一,献给麦基洗德――至高神的祭司(创十四18-20)。

凡是亚伯拉罕的后裔,都当行他所行的(约八39)。

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三27-29)。

②雅各也曾许愿,要献十分之一(创廿八22)。

③在摩西之时,十分之一的奉献列入律法,定为“神的物”,叫百姓遵行(利廿七30、32)。

④希西家王复兴国民信仰之时,吩咐百姓捐出十分之一(代下卅一4-8)。

⑤尼希米由巴比伦回来耶路撒冷之后,严令百姓实行十一捐(尼十37、38;十二44;十三10-12)。

⑥在玛拉基之时,因百姓不献“当纳的十分之一”,而受神严厉的责备(玛三8-10)。

⑦主耶稣来到世间之时,犹太人很普遍的奉献十分之一(路十八18)。

⑧主对十一捐问题说:“那(十分之一捐)也是不可不行的。”(太廿三23;路十一42)又说:“神的物(指十分之一:利廿七30)当归给神。”(太廿二21)。

2.十分之一的用途

①十分之一是神的工人当得的分

A.亚伯拉罕将十分之一,献给神的祭司(创十四18、20)。

B.神将十分之一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因他们所办的是会幕的事(民十八21、24)。

以色列人头生的儿子,要归给耶和华的(出十三12、13),但是神拣选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头生的,去事奉神会幕的事,所以以色列十一支派要以十分之一供给利未人(民三40、41)。利未人也要从所得的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一献给真神(民十八25、26;尼十38)。

C.保罗说:主也是命定传福音的,当像旧约利未人一样,靠百姓的奉献(十分之一及其他)养生(林前九13、14;参看:林前九11;路十7;提前五17、18)。

保罗曾因没有人供给,而兼造帐棚,(徒十八1-3;廿32),但他嘱咐提摩太说:“凡在军中当兵的,不将世务缠身,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提后二4-7)。他又说:“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林前九7)。

神说:“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申十二19;14:27)。

②十分之一的一部分,可为守节敬神之用(申十四22-24)。

③十分之一的一部分,可为周济孤儿寡妇并寄居的使用(申十四28、29;廿四12、13)。

(乙)乐捐

十分之一是“当纳的”,是“不可不行的”,若不付出,就犯了“夺取神物”之罪(玛三8)。献上头生的及初熟的果子,也是神所规定的(出十三12、13;廿三19;尼十35、36)。燔祭、素祭、平安祭,是以色列人向神所献的重要供物(参看:利一至三章)。此外,以色列人为建造圣所及周济穷苦人,非常热心捐献。这两种奉献也是基督徒不可缺少的,但其捐献方式均出自各人的乐意,故可称为乐捐。下列是旧约及新约时代有关这两项奉献的实例和教训。

1.为建造会幕或圣殿

①以色列人为造会幕,甘心奉献礼物(出廿五1-7;卅五5-9)。

②大卫王和众族长们,为建造圣殿尽力奉献。(代上廿九1-9)。

③约阿施王为修理圣殿,命百姓乐捐(王下十二4、5)。

④约西亚王集银修理殿宇(王下廿二3-5)。

⑤百姓为重新建造圣殿,甘心献上金银财物(拉一4-11;二68、69)。

⑥尼希米为修筑城垣,费财费力(尼五14-19)。

2.为周济孤寡和穷困人

①神特别吩咐以色列人,要看顾寄居的、贫苦的、和孤儿寡妇(出廿二21-24;新约时代亦同;雅一27;加二10)。

②为穷乏的弟兄,每逢七年末一年,要施行豁免(申十五1-11;参看:罗十二13)。

③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入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利十九9、10;申廿四19-22)。

④每到第七年,不可耕种田地,这一年田间所生的五谷百果,全归民中的穷乏人(出廿三10、11)。

⑤主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你还要来跟从我。”(太十九21)。

⑥撒该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路十九8)。

⑦马其顿众教会为周济耶路撒冷的圣徒,过了力量的捐助(林后八1-5)。

(丙)奉献的精神

1.甘心乐意

①神说:“甘心乐意的,你们就可以收下归我。”(出25:2;35:4、5)。

②“众族长和以色列各支派的首领、千夫长、百夫长,并监管王工的官长,都乐意献上。”(代上九6-9)。

③“当祢(主)掌权的日子,你的民要以圣洁的妆饰为衣,甘心牺牲自己。”(诗一百一十3)

④“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林后九7;八3)

2.诚诚实实

①大卫王和百姓以正直、诚实的心献(代上廿九9、11)。

②马其顿众教会“再三的求我们(表明非常诚心实意),准他们在这供给圣徒的恩情上有分。”(林后八4)。

③主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太六3、4)。

④亚拿尼亚夫妇不诚实的捐献,倒受咒诅而身死(徒五1-11)。

3.献上最好的

①要献上没有残疾的(利廿二17-25;玛一6-8)。

②奉献初熟的(箴三9;出39:19)。

③献上头生的(创四4)。

④亚伯拉罕取上等之物献上(来七4)。

4.尽力奉献

①马其顿众教会在患难中,极穷之间,过了力量的捐助(林后八1-3)。

②马利亚“尽她所能的”奉献香膏(可十四8、1-9;约十二1-8)。

③穷寡妇把她一切养生的都献上(路廿一1-4)。

④使徒时代的信徒,被圣灵感动,把全财产都奉献出来(徒二44、45;四32-37)。

⑤主说:“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

5.及时奉献

①趁着你富足之时(提前六17、18)。

②趁着灾祸还未临到之时(传十一2;参看:结七19)。

③趁着钱财有用之时――主再来,钱财就无用(路十六9)。

④趁着你活着之时(传九10)。

⑤趁着主需要之时。

A.约瑟及时安葬主耶稣(路廿三50-53;可十五42-46)。

B.尼哥底母及时奉献没药及沉香,抹在主的身上(约十九39、40)。

女徒虽为主耶稣预备了香料、香膏,带到坟墓里去要抹主的身体,却已没有机会,因主已经复活了(路廿三56;廿四1、2)。

三、奉献的益处

1.对神的圣工

①使神的家有粮(玛三10)。

②使更多的工人,能出来专心为神工作(参看:提后二4;林前九7-11;腓四15、16;尼十三10、11;太九37、38)。

③使一切的圣工——如培养工人,传布福音,文字佈道,或建置会堂等工作——能顺利推行而荣神益人。所罗巴伯之时,因百姓专顾自己,致使建殿的圣工受阻(参看:该一2-8)。

2.对受惠的人

①使穷困人的生活得着帮补(约壹三17、18;雅二15、16;申十五7)。

②使他们的信心得着鼓励,而越发感谢神,荣耀神(林后九12、13)。

③使他们为捐助者代祷、祝福(林后九14;伯廿九13;卅一20)。

3.在捐献者

①肉体蒙福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将食物分给穷人。”(箴廿二9)。

“怜悯贫穷的,就是借给耶和华;他的善行,耶和华必偿还。”(箴十九17)。

奉献十分之一的,神要由天倾福给他们(玛三10-12)。

神要使他们凡事充足(林后九8;申十五10;箴三9、10;十一24、25)。

遭患难的日子,耶和华必搭救他(诗四十一1)。

多加因广行善事,多施周济,得神特恩,从死里复活(徒九36-41)。

②灵性蒙福

哥尼流因多施周济,得神记念,蒙赐救恩——受圣灵得生命并领受赦罪的浸(徒10:1-8、44-48)。

“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林后九9)。

施舍就是为自己积成美好的根基,持定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太六20)。

到了钱财无用之时,要被接到永存的帐幕里(天国)去(路十六9;参考:太十九20)。

主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在那里。”(太六21)。奉献会使人更关心神的事,并得亲近神。

4.不奉献之人的后果

①反致穷乏(箴十一24)。

②祈祷不蒙应允(箴廿一13)。

③惹神忿怒:

A.百姓因不纳十分之一而受神咒诅(玛三8、9)。

B.因不关心神的殿,而失去神恩(该一9-11)。

C.伯沙撒王因亏欠神恩,且污辱了圣殿里的器皿,就遭了神罚,而致身死国亡(但五27-30、18-24)。

D.希西家王因“没有照所蒙的恩报答耶和华”,就惹起神的忿怒(代下卅二25)。

我们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施比受更为有福。”而立志尽力奉献,报答神恩,裨益人群,得主喜悦!(徒廿35)。

基督徒当尽力捐献钱财贡献于圣工之外,每人当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各尽己能,努力圣工,“为主而活!”(罗十二1;十四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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