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主耶稣说:「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太5:20),究竟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什么?要怎样行,即能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答:

文士和法利赛人是熟悉律法,严守律法的人;所以他们的义,是守律法之字句的义。诸如:不像别人勒索、奸淫,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但律法上更重要的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太23:23-24),即爱的精神倒没有行出来(参看:太23:14)。总之,他们在外面显出公义,里面却装满了假山和不义的事(太23:28)。所以我们要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就要从心里行出基督的律法——爱的精神(加6:2;约13:34),才能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罗13:10)。诸如:不仅不杀人,连骂人、动怒的行为都没有(太5:21-22);逼近不奸淫,看见妇女也不动淫念(太5:27-28);不仅爱我们的邻舍,连仇敌也能爱他(太5:43-44),能够做到如此地步,才能算是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而得以进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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