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圣灵建立教会后,藉由圣灵的不断启示,教会对真理有了深切的认识。在这深入明白的过程中,教会靠得不只是少数个体的努力而已,更是仰赖圣灵的激励、圣经的话语、深度的考察、以及众人在合一中一同敬畏神的心。其实,这样的过程并非新事。圣经中有许多类似的过程,记载着使徒如何在真理的释义上达到一致的认同。
第一个例子记载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1-2节,当时耶路撒冷举行会议,讨论外邦信徒领受洗礼以及割礼与否的议题;最后结果认定,接受神的恩典之后再行割礼是不正确的信条,因为它是由错误的教训所激起的论点,意图搅乱教会、扭曲真道(徒十五24、19)。
另一个例子是关于解读保罗的书信,对有些人而言,他的书信不易明白。然而,彼得证实,保罗的话是出于神,因为神赐给他话语的智慈(彼后三15-16)。在工人之间,他教导的道理被视为是神所默示的一部份。很清楚的,保罗的同工必定是曾经听过、读过、讨论过、并且同意他所教训的,才能够达到这样的认同。事实上,当领受真理的启示时,保罗也会请教耶路撒冷的工人(加一18,二2)。保罗从来没有独自行动,反而常常谦卑,顺服神,并且通过一些清楚的程序,确认教会能接受他所领受的。
虽然领受了相当多的启示,但是保罗从来没有试图废弃教会的共信之道(多一4),他也未曾将自己的理解高举过教会或圣徒(多一1)。其原因很简单:神己经将百般的智慧赐给教会,而非单独个体(弗三10)。藉由一同聚集专研考査,我们对于真理的认识便得以完全,而这样的聚合必须在真理、谦卑、以及合一中进行。如此看来,保罗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效法的理想榜样。他没有因着从神得来的智慧恩赐,而让自己陷入欺骗或骄傲之中。
在过去许多年中,为了达到全然明白真理的境界,尤其是在基本信仰的部分,真教会(TJC)一直遵守着顺服圣灵带领教会的原则。真理研讨会时常定期举行,目的是带领教会在信仰上达到一致的认识与合一。与会者总是尽力将自己所领受的提出来比较切磋,试以辩论解决一些疑难的圣经议题。教会这样做有一个清楚的目的——以同心的努力和合一的心志来揭开神的真理。
1932年真理研究会对洗脚礼的决议
但是,有些人以1932年对洗脚圣礼的决议(记载于中文版圣灵报,第X期,54页)为由,质疑教会的基本信仰。他们质询:这1932年由“圣灵和TJC定意”的真理,为何今天在同一圣灵逐渐显明下TJC将其更改了?为何昨天的TJC会犯下由今天的TJC看来是错误的决定?然而,我们若仔细分析那次的决议,便能发掘真相,消弥这样的疑虑。需要注意的是,厘清真理研究会议所讨论的议题(场记)和决议本身是两件不同的事。
当时的决议如右:本会根据圣经(约十三1-17),在每逢圣餐以前,由教会执事奉主耶稣圣名,为初受洗者施行洗脚礼,效法主的榜样,及表示谦卑相爱。
在此决议之中,没有任何一处宣称洗脚礼不是圣礼,也就是在合于其他的准则之内,一个与基督有分的动作。此外,“效法主的榜样”之叙述,即己清楚表明洗脚圣礼全然的显着意义(约十三1-17)。
质疑达成圣经全备真理的发展过程并不会强化自己反对的论点。教义是不容改变的。教义也不容任意变换,或制定在圣经教导的原则界限之外。同样的,保罗所领受的启示从来没有超出圣经教训的范围,也绝对不是出于个人的意见;它们完全合乎圣经真理的范畴(林前十五3-4),与基督关于圣灵的教训真实一致(约七38)。
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发展的过程作为理由来改变教会目前的教义?根据圣经记载的例子,我们知道为了寻求真理而在道理上追求一个全面性的认识、加深理解,并非一个简易的过程;任何一项提议拨正的讨论,都必须在完全谦卑、合一、以及敬虔的心态中进行。任何试图变更教会教义的修正绝对不能是因着个人私意。相反的,任何的拨正都应该是为了教会的益处而做、为了使现行的教导更加清楚而行。任何根基的动摇之举,或出于虚荣自负的意念,都应该排除于修正过程之外。
一、以洗脚礼之决议模糊圣灵的教义
不可否认的,将真理发展的过程放在聚光灯下检视的动作,已经产生一些关于受圣灵的新“概念”,而这些新概念显然已吸引了不少人。这样的做法并不是为了想要把真理解释的更加清楚,而是一种为了新观念铺路的动作。这些人想当然地认为,因为洗脚礼的真理的确是经过一些发展过程才底定,因此圣灵的教义也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理。然而,这个改变的要求,却试图要让那些拒绝圣灵新概念的人显得突兀怪异、不懂圣经;这个改变将藉由谴责忠实的信徒来进行,指控他们就像是那些在1932年之前不懂洗脚礼全面道理的信徒一样。
那些反对圣经全备真理的人提出这样的质疑:如果一个人在洗礼之后己经是属神的了,为何还需要领受洗脚圣礼?他们进一步主张,洗礼产生的功效是身体和灵魂的“复活”;领受圣灵的果效是促使不朽坏的身体“复活”;而领受圣餐礼是给人基督再临时与基督一同“复活”的盼望。这些人认为,“复活”已将这些教义紧紧地绑在一块,.因此洗脚礼似乎没有必要,应当将其排除于教义之外。然而,虽然这些“共同的事实”看似合理,但它们却不足以构成删除洗脚礼的理由(因洗是主的吩咐),并且还延伸出这样的概念:“一个人除了在受洗的那一刻领受了圣灵之外,他还要祈求神赐给他以说方言为凭据的圣灵。”
毫无疑问地,这样的论调突显出曲解神话语的危险。就圣灵的教义而言,圣经从来没有提及任何这样的组合或者延伸出这样的意味。此外,诠释圣经的过程也不该是这样的方式。耶稣本身从来没有说过圣灵“对”圣灵(圣灵圣灵)的说法,众使徒也未曾提过。
二、问题的关键
这个困惑点的中心是以这个论点为基础:当一个人受洗之际,他同时也领受了圣灵。
这样的宣称如何能够使圣灵的教义变得更加清楚?它既不是传统的信仰,也不是圣经的教导。既然我们的教义是以圣经经文做为根基,我们就必须让圣经为自己发声。不论是“剪贴”的论点方式,或者创造模糊的历史观点,这些都不能再称为是单纯的“误解”,它们显然是蓄意的手段,企图摧毁教会的根基、混乱领受圣灵的模式,就是当时使徒明确教训的真理。
为了掩饰他们模糊却又不合经训的思想,这些新概念的异论者以转嫁责难的策略控告他者,进而自我肯定。其中一个例子是不断的重提一个事件:关于结出圣灵佳果的不全面诠释。另一个方式是,攻击回答问题的传道或执事,不专注于他们回答的内容,而挑剔他们的断句停顿、踌躇、或者谨慎的回应。此外,这些新概念的信徒不但不从圣经中寻找真理,反而攻击那些以不同方式阐释圣灵教义的叙述,以此强化自我的想法。他们质疑,“说方言是被圣灵充满的先决条件”是教会工人错误的证释。难道这样的教导不符合经训吗?
《使徒行传》第二章记载着圣灵第一次浇灌在神百姓身上,这次的经验成为使徒明白领受圣灵的蓝图,他们因此能够在听见他人说方言时,便确认他们是受了圣灵(徒十44f)。非常明确的,“说方言是被圣灵充满的先决条件”,并且“说方言是受圣灵的凭据”。假若不是,那么那些听彼得讲道的外邦人在洗礼前就先受圣灵时,彼得就没有理由说,“他们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也没有理由回耶路撒冷作相同的解释(徒十一15f)。
三、无可避免的
一个人若偏离了这一贯真理的模式,要读懂关于受圣灵的篇章将变得极其困难,甚至可能导致相信与教会信仰完全不同的道理。例如,原本身体为圣灵的殿之清楚教导(林前六19),却因着这些人的主张而变得模糊不清。他们质疑,如果一个人不是在受洗时便同时受圣灵的话,那么他们如何作为圣殿?很不幸地,这样的论调完全抓错重点。无论一个人是否领受了圣灵,在他受洗时,便是神重价买下了,他的身体便成为圣灵的殿。这样的论调进一步在《加拉太书》第四章六节的教导中得到印证:圣灵的领受,确认了儿子的名分。
尽管如此,这些新概念的支持者进一步混乱原本清楚的领受,宣称他们从未否认受圣灵时必说方言。他们相信他们的思想使得圣灵的教义变得更容易明白,但是却继续试图将受圣灵与说方言的凭据拆开。他们利用《创世纪》第二章关于亚当的记载作为论点。当神将生命吹入亚当里头时,亚当也受了圣灵,但是这里却.没有说方言的记载。这样的叙述当然符合经训。然而,将这个例子独立出来支持一个完整的思想概念,便会忽略整本圣经一致的真理,也与圣灵的教义不相符合。如同耶稣在肉身一样,亚当被造之时也是无罪之人,因此神将圣灵赐给他也是自然之举。说方言只记载在新约之中,从五旬节那日开始,用以确认圣灵的赐下;这是今日教会所信从的。
最后,另一个关于圣灵的曲解是:“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再一次,这经节被用来支持受洗之时便受圣灵的论点。然而,这并不是保罗在罗马书中的意思。保罗在此讲述的对象,是一群没有随从圣灵行事的人(罗八5f)。他警诫他们,住在人里头的圣灵,并不领人去随从肉体的事。体贴肉体的结局只有一个:神的灵将不再继续住在他里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当一个人没有了基督的灵,那个人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
结论
神的道有一个完美的样式跟规模,并且祂早已赐给教会。宣称一个人受洗时就同时受了圣灵,己越过全备真理的界限,进入谬误之中。这样的护论暗中破坏神的权能和话语,它所创造的困惑将远远超越任何人所能想象的。当神的话被移动时,人的心将全然地被遗弃在黑暗之中,无法对真理的光发出任何希望的感受。
此外,因为转向神所需的谦卑无法及时发生,新概念的支持者便试图以矛盾的论调合理化自己的思维,导致别人跟自己一起陷入更大的欺哄之中(提后三13)。这些人只会责怪其他人和教会,无法看清自己的真相。
但是,对于那些清楚明白起初所领受的人,我们必须继续在圣灵的教义上,就是我们所学习,所确信的(提后三14)。这是已经传遍全世界的真理,有神恩典的同在,见证我们所传讲的,对已信的人和慕道朋友皆同,并且我们都己领受圣灵,有方言作为我们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