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洗和受圣灵是得救不可或缺的两大条件,但它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清楚明白地记载在圣经当中,而耶稣即是第一位谈论这差异的人: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在基督的这句话当中,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暗指这两者是同一件事情或会同时发生。
“从水生”指的便是“水洗”。
虽然耶稣与尼哥德慕的对话中并没有用到“洗礼”这两个字,但是对于这样的解读我们都一致认同,并且满心相信。同样的,我们也都相信“从圣灵生”指的便是“圣灵的洗”,也就是领受圣灵。然而,基督这样的应许(路二十四48;徒一5)只有在祂升天之后才会实现(徒二2f),因此,此处所指的领受圣灵绝非是发生在受洗之时。当圣灵初降时,并没有人正在接受大水洗礼。
一、一个过程
既然神是有秩序的神,祂便不会、也永远不会来困惑自己的百姓,以及属祂的教会。虽然圣经并没有明确记载十二使徒接受水洗的经过,但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节得以指出他们是在受洗之时领受圣灵的。很明白的,这两个救恩的条件并不一定会同时发生;它们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一件接着另一件完成,并且有独一的凭据伴随着圣灵的领受,就如同使徒行传所记载的一般。
举例来说,耶稣说“信而受洗的就必得救”(可十六16),可见得信和受洗这两件事都是得救所不可切的,并且这两者乃是相依而成。但是,它们并非同一件事情。没有一个在灵性上有健全心智的人会宣称当一个人信主之时,他也同时受洗了。在《使徒行传》中,在撒马利亚的听众信了腓力所传的福音之后,他们才受了洗(徒八12),而在以弗所时,那些门徒亦是明白了奉耶稣的名洗礼之真理后,他们才再次受洗(徒十九5)。在此我们必须要问:是否有任何根据指出圣灵的领受是发生在洗礼之际?这难道不是一个过程吗?
二、说新方言
在《马可福音》里,基督在升天前留下给门徒的教训包含了三个主要的重点。
第一,他们必须往普天下去传福音(可十六15),扩张神的国度。
第二,为信的人施行洗礼(可十六16),而这一点很清楚的是圣灵的作为,因为是圣灵使他们成了一个身体(林前十二13)。
第三,信的人必有神迹奇事随着他们(可十六17)。
然而,有些人提倡在一个人相信并且受洗的那一刻就有了圣灵,而用以支持此论调的理由是“新方言”(可十六17)。但是,这样的诠释完全是断章取义,因为除了“新方言”之外,基督还提及了许多其他的要点。我们不禁要问,难道一个人在相信并且受洗之时,也自然的领受了赶鬼的恩赐吗?这样的事有发生在使徒时代吗?
这些人进一步主张,当时差派两位使徒前往撒马利亚的主要用意,是要帮助这些初信者领受方言,而不是领受圣灵本身。他们的论点建立在以下的假设:西门看见使徒按手,便有恩赐赐下,并且他想要用钱买下(徒八20)。从他们的论述来看,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们不相信说方言是领受圣灵的唯一凭据。
圣经的教导和教会的立场都认定使徒受差派是为了要帮助信徒领受圣灵,而不是领受说方言的恩赐。《使徒行传》第八章的描述再清楚也不过了:因为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虽然他们己经受了水洗,但是圣灵并不在他们身上。而西门所见为何?圣经说西门看见圣灵赐下,因此他想要用钱买下这个权柄,叫自己手按着谁,谁就可以受圣灵。很清楚地,此经文段落的重点乃是关于圣灵的领受。
那么,西门是如何知道这些信徒受了圣灵呢?当然,是藉着说方言。如此看来,说方言岂不是领受圣灵的凭据吗?此外,在此恩赐这个字与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和十四章所用的属灵的恩赐是不同的。前者所指的是圣灵本身,伴以讲方言做为证据,并且每一位受圣灵的人都一样;而后者是用以造就教会,并不是每个相信的人都会得到(林前十二10)。
三、真葡萄树
真葡萄树的记载对于我们在基督里的人是一个保证,它论述着我们与主之间那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这关系惟有当我们常在祂的话里,将自己保守在祂里面时,才得以维持。我们若无法做到,我们便会危害到这段关系,而最糟糕的情境是,我们有可能会从耶稣这个树干上被剪去。假若这事情真的发生了,那就无法弥补了,唯有颤惧地等候被丢到火里的命运。
此外,这篇记载所真正论述的,并非像有些人所以为的一样是关于圣灵的内住。这样的联想乃是建立在假设性的连结上,将真葡萄树的记述(约十五1-7)与耶稣关于圣灵的应许(约十四20)联结在一起。然而这样的论据不过是推测的结果,只是一种的强解;而这样任意妄为的企图是为了湮灭其中主要的信息,那就是夹在这两者之间关乎耶稣所要赐给门徒的平安(约十四25-31)。我们并不否定圣灵是将各种恩赐从神那里浇灌下来的关键,但是领受平安毕竟不等同于领受圣灵,虽然平安是圣灵所赐的。
一个値得注重的观念是,我们应当讲论圣经所讲论的,而不论述圣经所未提及的。圣经既然说这两个得救的条件是两件不同的事,那么我们就不应该持以人的观点来违抗,例如强解“住在主里”的意思必定是指圣灵住在所有属基督的人里头。圣经明说,除了接受洗礼外,圣灵是要迫切祈求的。教导前者等于不忠于神的话语;唯有遵从后者所言才是真正诚信于从神领受的真理。
再者,圣经是一致的,它并不会自相矛盾;无论圣经何时以“住在耶稣里”来表示圣灵与人同在时,“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这句话也都会一同出现。除此之外,当圣灵内住于心时,领受者一定能体验得到(约壹三24,四13),而这一点便将领受圣灵以及我们需要付出(行为)的,以维持一个与神亲密的关系之间划出区分。我们应当作的包括守神的诫命和彼此相爱,然而这些却都不是领受圣灵的凭据。
四、洗礼前先受圣灵
五旬节时,彼得的劝勉叫众人觉得扎心,然而这使听众得自由的教导却看似与哥尼流及其家人改变信主的记载有相矛盾之处(徒二38-39、44f)。前者之顺序以洗礼在前、受圣灵在后,而后者之顺序刚好相反。然而,这两者皆是神的作为,因此我们应当认定无论这两者的顺序为何,它们皆可满足得救的两个条件。若要得到救恩,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但是,对于那些相信圣灵在洗礼之时即赐下的人,他们却引用保罗的教训(林前十四22),主张在哥尼流的例子中,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并且证明神己经接受了外邦人。然而,保罗也说如果全教会都说方言,那么不信的人将以为会众都癫狂了(林前十四23)。为什么保罗的语气转换会如此的快速,听起来会如此的前后不一呢?
以说方言作为造就教会的属灵恩赐,唯有在有人能翻方言时才能得到功效(林前十二10,十四27-28)。相同的,若要方言成为外邦人的证据,那么他们需要能够了解方言中的意思,也就是当他们来到教会时,必须有人为他们翻译。以说方言作为属灵的恩赐不过是两种功能中的一种,这也就是为什么保罗说,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林前十四27f)。然而,这与说方言作为领受圣灵的唯一凭据却是不同的。
在《使徒行传》里,说方言的人并不是使徒,而是尚未洗礼的外邦人;当圣灵浇灌时,感到希奇的人是与彼得同来的人,而不是外邦人(徒十45)。若坚持使徒行传中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为凭据,那么我们必须要问在此不信之人到底是谁。在《使徒行传》中所说的方言乃作为领受圣灵的证据,彼得并能以此证实:这些人领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徒十47)。即使在彼得回到耶路撒冷之后,他亦再次证实圣灵降在外邦人身上(徒十一15),如同当初降在他们身上一样。
五、信心的本质(相信)
的确,我们乃是以信心开启我们基督徒的旅程,并且我们也是用信心来结束我们在世的生命。然而,这需要我们以全然的顺服来遵从基督的教训才得以达成,这也就是为什么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夭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也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我们当恐惧战兢,做成我们得救的工夫,否则当耶稣再临时,恐怕我们亦将同列在基督所弃绝的名单之中。
行文至此,我们必须要问,教我们祈求圣灵的,不就是我们的信吗?而耶稣和使徒不也都论及求圣灵的事吗?在要求、祈求、叩门的比喻中,耶稣教导我们圣灵是要祈求的(路十一13)。祂从来都没有说人一旦受了洗,也就同时受了圣灵。同样的真理在早期教会的实行中亦可看见:他们为那些受洗的人祈求圣灵(徒八15,十九5-6)。此外,众使徒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的信息说明一个人在经由洗礼而披戴基督的同时,圣灵便内住在受洗者心中(加三27)。那么,末世的真教会究竟应当如何遵行才是?答案其实非常简单:她应当遵照初期教会的模式,相信初期教会所教训和实行的。这就是信心。
结论
目前已经有许多不同的声浪岀现,企图说服教会在领受圣灵的事上跳脱传统信仰的束缚,期望教会持以开放的态度来接受传统信条以外的新信仰观念。然而,这些主张充其量不过是伪装过后的欺骗,试图将疑惑注入信徒的心中,为了引诱他们偏离真实的根基;若从负面来分析,它们则是一股有组织架构的运动,带着潜伏的力量要来全面改变教会的信条,直到她彻底崩坏。
教会己经领受了一个明确的模式,使我们得以藉此得救(罗六17),因此我们必须靠着住在我们里头的圣灵紧紧地抓住它(提后一14)。圣灵的真理在圣经上有根有基,而教会一切关于圣灵的教导也都能从圣经里头找到屹立不摇的根基支持;这进一步肯定了圣灵的领受乃以说方言做为凭据的信仰,无论这样的真理在何种时空下传扬都不会改变。藉着我们所领受的信仰,真理已经被清楚真实地揭开,而真理的维护取决于我们对于真理的信念。
真教会的教义,并不像一些世俗的程序或道德通过改变,而更为清晰。相反,我们应该立定志向来学习,更清楚的了解它。我们应当警醒小心!难道现今道德的改变,促使这世代变的更腐败,不是一个很好的警告吗?真教会必须坚守我们所爱,并从始至今,藉着我们的相信与遵守,保守了教会那么久的圣灵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