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神不偏待人,祂愿意万人得救。虽然圣经也清楚告诉我们得救的人少,但是神的拯救之道是明确不变的,这道立定在圣经之中,并有圣经验明,且已托付给祂的教会,作为神救赎法则的唯一承担者。祂的教会──真耶稣教会,就是祂的身体,独一无二,不同于其他基督教派的教会。只有藉着祂的教会才能传扬全备救赎的福音,也只有祂的教会才被赋予执行赦罪洗礼的权柄。
一、神救赎的方式不改变
「神是公正的」之概念首次出现在摩西律法的教导中。这绝对的神,超乎万神之上,祂的所作所为公平正直,对于世人尤其如此(申十17),凡是关乎人类命运之事,祂必不至后悔(民二三19;撒上十五29;耶四28)。神迥非世人,不受贿赂,祂的救恩原则没有人可以左右,祂的所作所为不需向任何人陈明,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一一五3,一三五6),也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旨意。
即便我们得以人的角度推想出一套思想完备、构思完整的救恩假设,或一套无懈可击的救恩模式,这样英明绝妙的想法也无法动摇神的旨意于万一。这旨意在万古之先就已立定。很遗憾的,即便如此,人类却总是一昧的将那些相对和不合理的推论摆在前头,以此否定神救恩的道路,其中之一便是质疑「神的救世方法难道只侷限于一套信仰吗?」此外,世人也以神怜悯宽宏的心肠为由,以为祂必接受所有自称属祂的人,不管他们之间的教义如何分歧。
二、神的原则
然而,对我们已蒙救恩的人,乃以敬畏的心仰望神的救赎之道。我们愿意完全遵祂而行,而非强解神所命定的方式,背离圣经的教导。这重生的道,在那些罔顾教义正意、不从得救要道的人为愚拙;但对我们已经领受救恩之路的人,重生却是神的大能,这大能在我们里头运行(林前一18),因我们遵从神赐给教会的教义规模(罗六17)。按着神的智慧,圣经的救恩原则将永不改变。
1.神爱世人,甚至差祂的独生子拯救那些信祂的人。唯有藉着祂,世人才得蒙拯救;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三16-18);除了基督,别无拯救。
2.福音的核心信息有两个方面:一是传讲基督的受难、受死和复活;另一个则以悔改和赦罪的信息为中心,并将此信息传至万邦(路二四46-47)。圣经明确表示,万国的人若不经过悔改及赦罪的洗,无人能够得救。
3.信祂,不只是要相信唯有耶稣能施行拯救,也要相信祂的话(约五24)。没有一位基督徒只单靠求告耶稣的名就蒙救恩,因为唯独遵行天父旨意的才能得救(太七21),而祂救恩的旨意早已存于福音之中。
在圣灵降临后,彼得的第一场布道包含了上述三个救恩原则。首先,耶稣是神所差遣,藉着施行异能、奇事和神迹,将神的道证明出来(徒二22),耶稣所行的神迹证实祂是从神差来的。然而,按神所定的旨意,耶稣要经历极刑痛苦,被钉在十字架上(徒二23),尝尽被神离弃的死味。最后,凭着圣灵的能力,耶稣复活了,这事藉由圣灵浇灌在我们身上,向我们证实了(徒二32-33)。
众人对彼得讲道信息的反应完全表露出他们内心的过错:「弟兄们,我们当怎么行?」(徒二37下)。然而,即便他们知道耶稣是谁,这知识仍不足使他们脱离罪的束缚。彼得指出他们敌基督的实情,使他们意识到自我的罪行,并且内心感到难过。这可从作者路加的记载中清楚看见:「众人觉得扎心」(徒二37上)。即使如此,若要脱离这罪,他们仍须遵循神的道路,诚如神藉着彼得的话向他们所表明的旨意(徒二38)。
倘若单凭相信就能得救,无需接受神救赎的方法,那么彼得重申悔改和赦罪的道理便显得多余;倘若相信就足够了,那么对这群诚心求神赦免的罪人而言,彼得的这番言论更是毫无意义、非关救恩,甚至是鲁莽草率。然而事实上,彼得所论及的确是唯一的得救方法(洗礼),藉此,世人的罪得以洗净,整个救赎的过程也在此显明。
三、撒但的诡计
非常不幸的是,撒但利用教会内部败坏和不法之人,对神的真理发起全面攻击。他们颠覆、删减神的救恩之道,一心想要抹灭「传讲悔改及赦罪之道」的教训(路二四47)。要记住,这教训乃是耶稣升天之前所吩咐传讲的,删除这些等于卸除教会的使命,致使教会的存在与否变得无关紧要。
为何这样的删减会导致教会丧失作工的权能?教会的使命之一是更正各基督教派的错误,神的真教会被赋予权柄,向各教派和未信者传讲悔改和赦罪的道。一昧地强调神不偏待人、祂会无条件的接受所有的人,这样的说法基本上等于提倡包容各教派间的教义差异。更具体来说,这等同直接宣称:只要口里认罪,罪即蒙赦。但对我们而言,唯有接受真耶稣教会所施行的赦罪洗礼才能蒙神接纳,此一教义与其他教派显然不同。
1.哥尼流的例子
「彼得就开口说: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十34-35)。有些人以哥尼流为例,认为神普遍地接受所有的人──无论是基督徒或外邦人皆同,其推理基础是:神爱世人,祂的爱是普遍性的,是要给所有人的,祂不希望任何人灭亡,所以教义根本不重要。但事实上,这种推理反而在神的爱与教会教义之间产生巨大的矛盾。
其实,只要稍微查考圣经对此事的记载,就能发现神对哥尼流一家的接纳并不违背祂自己的救赎原则。在彼得的讲道中,他总是不忘传讲神所差来的救赎主(徒十38),强调祂的受难、受死、复活,以证明救恩源于耶稣,也唯祂能行拯救(徒十39-41);在人的部分,信心必领人得蒙罪赦(徒十43)。彼得的信息一再重申见证:在基督里,我们的罪蒙赦免,旧约先知也证实这点。
当彼得正在讲述神的救恩原则时,圣灵降下,进一步证实所传的道(可十六20;徒五32;来二3-4)。彼得听见他们说方言,就明白神赐圣灵给外邦人,就像当初那一百二十人首次领受圣灵一样。因此,彼得吩咐他们受洗,为要除去他们的罪。很显然的,当神差遣彼得去见哥尼流时,神早已接纳他,然而,神对哥尼流的接纳并非只停留在彼得对他讲道时,而是继续引领他接受彼得所传的救恩之道(徒十47-48)。
我们必须知道,当神将祂的爱延及万民时,祂也早就预先知道谁能得救。拣选的权利在乎神的权能,祂知道万人的心,祂会把属祂的人带到祂的羊圈内,我们的判断在神的拣选计划上起不了任何作用。我们若忽略祂施行拯救的绝对方法,我们对神救赎方式的认识将变得模糊不清。更严重的是,我们可能误将救恩之道重新定义,违背主赐给使徒和教会的悔改及赦罪洗礼,陷自己于罪过之中。
2.亚伯拉罕的例子
「你是耶和华主神,曾拣选亚伯兰,领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给他改名叫亚伯拉罕。祢见他在祢面前心里诚实,就与他立约,应许把迦南人……之地赐给他的后裔」(尼九7-8)。神拣选亚伯拉罕的方式也是神拣选任何祂想要拣选之人的基础,这是圣经的教训。有人因而提议,此教训的核心在于──心里诚实,这是神看为最重要的特质;亚伯拉罕未受任何规范,他蒙拣选乃是因为他信实的心。
我们可以用亚伯拉罕的例子来阐明几项关于救恩的原则。首先,在旧约圣经中,洗礼除罪的必要性尚未提及,唯待圣灵降临之后才立定成就;第二,旧约中的例子只能作为预表,不能作为消弭新约所立的救恩之道的依据。事实上,旧约的例子应以互补的角度视之,用以支持救赎之道,例如过红海便得以洗礼的观点切入(林前十1-2);第三,亚伯拉罕的例子远超过《创世记》的记载,所以我们若只专注于单章篇幅,将无法完整显明神接受亚伯拉罕的程度范畴。
从保罗写给加拉太的书信中可以得知,亚伯拉罕曾经历过一段信仰的转变。圣经(主)预先看明外邦人将来信主,就早将福音传给亚伯拉罕(加三8),这也表示亚伯拉罕在此之前并不知道神救赎的方式。这福音的信息内容关乎神对亚伯拉罕的拣选:「地上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这应许是明确的,亚伯拉罕是神救赎计划中第一位蒙拣选的人;因着他,所有信的人都将得救。
福音又是何时传给亚伯拉罕的?是早在他进入迦南地之前。亚伯拉罕离开家乡(创十二4;来十一8),此一离开是他生命中一个重大的改变,表明他的决心,要离弃一切的偶像崇拜,坚心遵守神的指示,前往一个陌生的未知之地(应许之地)。亚伯拉罕全然顺服的行为,表明他真正的离弃偶像归顺真神,因为美索不达米亚本是偶像充斥之地,有无数的外邦神(参:书二四14-15)。
以赛亚受圣灵启示,宣告亚伯拉罕已蒙救赎(赛二九22)。亚伯拉罕的救赎和神所拣选的国度──雅各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雅各预表神的教会;倘若亚伯拉罕从未蒙受救赎,那么他和恩典时代一切有信心的人之间的属灵连结就无法建立,我们也就不可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新约的角度来看,如果亚伯拉罕未曾悔改离弃偶像,他的罪必不得蒙赦免(参:帖前一9-10)。
结语
毫无疑问的,挑战教会对救恩的教导,在本质上就等于抵挡神和祂的救恩之道。这样的挑战之所以出现,乃是因为主张那不偏待人的神也必不偏袒任一教义和救恩方式。然而这样的挑战绝非只是一个无须承担后果的意见表达而已,它是有伤害性的,并且恶意试图瘫痪教会,使其丧失彰显得救之道的能力。
其影响层面一共有三:第一,神的儿女将误以为其他教派也同样被赋予施行拯救的权能,贬低真教会作为神唯一珍宝的身分。第二,因为误信其他教会也是得救的教会,造成传福音热忱大幅降低。第三,这种主张将进一步导致真教会俗化,最终与没有救恩的人连结。这样的计谋邪恶阴险,蒙蔽神国子民通往救恩的道路。这是撒但最狡猾的阴谋,我们当审慎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