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水洗

一、水洗是什么?

回答:就是接受洗礼(即受浸)。教会对于信主耶稣的人,都要『用水给他们施洗』(徒10:47),这洗礼是用水来表明的(彼前3:21),是神借着它使人归主蒙恩得救的重要方法(罗6:3-4;加3:27)。

二、施洗是谁的命令?

回答:是主耶稣的命令:『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太28:19)『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主耶稣将『施洗』之权交托使徒,也叫信祂的人必须『受洗』。

三、受洗有什么用?

回答:『叫你们的罪得赦』,『洗去你的罪』(徒2:38;22:16),这是受洗对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它并不是除掉肉体的污秽,而是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来10:22)。神用『这水所表明的洗礼』,作为洗除人的罪恶与污秽的泉源(亚13:1)。

四、神赦罪之恩,是用什么方法来作成的?

回答:『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在旧约,按神的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祭司常用公牛和山羊的血,在神面前为人赎罪。这不过作个预表,必须等待基督到世上来,为人替死,祂所流的血,才能真正除掉人的罪,成为永远的赎罪祭(来9:12)。

五、为什么必须流血才能赦罪?

回答:这事神赎罪的计划。因为神说:『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17:11)神早已决定与罪恶相争,必须抵挡到流血的地步(来12:4)才能把罪人救赎出来。所以基督徒不可吃任何动物的血,及勒死牲畜的肉,因血中有生命(创9:4;徒15:29)。

六、为什么基督所流的血,才能洗净人的罪?

回答:因他是圣洁无罪的,又是『借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祂的血岂不更能洗净你们的良心,除去你们的死行么?』(来9:14)使徒彼得论到基督的血说:『你们得赎……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所以我们不可将基督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来10:29)。

七、基督的宝血,对于除掉罪,具有何种的效力?

回答:

1.涂抹罪案-靠祂的血,使我们累积如山的罪案,在神面前被涂抹(徒3:19)。

2.免除罪刑-靠祂的血,使我们应受罪的刑罚撤销,免去神的忿怒(罗5:9)。

3.洁净罪行-靠祂的血,使我们违犯律法的罪行洗净,成为圣洁(约壹1:7;启7:14)。

4.脱离罪律-靠祂的血,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律法,得胜撒但的控告(罗8:2;9:32;启12:10-11)。

八、神借着基督的血,与世人成就了什么事呢?

回答:

1.神借着基督的血,与世人成就了和平(西1:20-23;弗2:13-14)。

2.神借着基督的血,作为与世人立永约的凭据(太26:28);来9:20;13:20)。

3.神借着基督的血,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启5:9-10;徒20:28)。

九、基督所流的血,远在二千余年以前,今日怎能除掉我们的罪污呢?

回答:主耶稣被钉十字架,只那一次的流血,神就认为永远有效,除罪的『血能』就充满了全世界。而且,主血的泉源,也永不干涸,那就是神为世人所开一个『洗除罪恶与污秽的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珥3:18)。

十、这『主血的泉源』在那里?

回答:就是在『受洗』之中,因为受洗之水,能使人除罪,这水是发源于主耶稣身上的。主钉十字架上,有一个兵丁拿枪扎祂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4)。。这水和血同流,并不是偶然的事,也不可视为无关紧要的事。所以另一处经文又郑重地提到:『这借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约壹5:6)可知血固然重要,水的作用也不可抹煞。

『水』在神的救恩中,实有重要的作用。在旧约,摩西已经用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百姓身上(来9:19),就是预表新约也是『用水又用血』的(约壹5:6)。

这水既由主耶稣身上和血一同流出来,因此,就与主的血互相联合而成为洗罪的泉源了。所谓『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弗5:26),就是说教会是用水洗而得洁净。挪亚一家人借着水得救,照样,这水所表明的洗礼也拯救我们(彼前3:20-21)。

水洗之所以能洗去人的罪就是因为与主的血『同流』,而又『并用』在洗礼之中,成为洗罪的泉源。不但如此,圣灵也运行水洗之中,使人重生(约3:5-6),故保罗说:『神救了我们,乃是借着重生的洗。』(多3:5)。

十一、圣经中有何证明『血』与『水』两者互相联合的功用?

回答:主的血与水同流及并用的意义,就是证明二者有互相关连的功用。其实赦罪原动力全在乎主的宝血,而水乃是表明主血的运用。若没有主的血,水即无用;非借着水,血亦不彰。故我们受了这水所表明的洗礼,既等于与主的血发生了关系。

兹将圣经中关于血与水相互为用的对照,列表如下:

血 
1.使罪得赦来9:22;太26:28 1.使罪得赦徒2:38;22:16
2.得救赎弗1:7;彼前1:18-19 2.得拯救彼前3:21;多3:5;可16:16
3.得洗净约壹1:7;启1:5;7:14;来9:14 3.得洗净徒22:16;弗5:26;林前6:11
4.称义成圣罗5:9;来13:12 4.成圣称义林前6:11;弗5:26;多3:5、7
5.与神亲近来10:19;弗2:13; 西1:20 5.与神亲近来10:22;彼前3:21
6.使人归于神启5:9 6.使人归于神太28:19;加3:27;罗6:3
7.神义显明罗3:25 7.尽神的义太3:15
8.成为国民(教会)启1:6;5:10;徒20:28 8.成为国民(教会)加3:28-29;弗5:26

十二、水洗为什么能够发生这样的功用?

回答:水,本来不能使人赦罪得救;但必须知道,当水被神所用时,就有不可思议的功能,神已决定了赦罪的办法:『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在人认为不可能的事,但『在神却能』(路18:27)。许多基督教不相信受洗能赦罪,就是还没有把『在神却能』的信心建立起来,所以否定了受洗赦罪得救的功能,正如乃缦起初不相信去约旦河沐浴能医好他的痲疯。

水是物质,怎能洗去人的罪呢?(徒22:16)须知神既用它,这水就不平常了。所谓『用水又用血』。当用水时,血又用在里面,这血是隐藏的,同时,主的灵也运行在水中了,三样都归于一(约壹5:8)。此外,这水也是『借着道』而使用(弗5:26),这道就是主的话。

祂吩咐门徒说:『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这名就是耶稣。『凡信祂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徒10:43),即指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得蒙赦罪。所以使徒必须奉耶稣基督的名给人施洗,这名在水洗中也是不可少的要素之一。

水洗的要素:

1.主的道(弗5:26;雅1:18)。

2.主的名(徒22:16;10:48;19:5)。

3.主的血(约壹5:6-8)。

4.主的灵(约壹5:7-8;创1:2)。

十三、受洗必然得救,这道理的根据何在?

回答:水洗是神的救恩,也是神的救法。不要以为我们只要有信心就够完成得救,乃是借着信心去遵从神的救法而得救。若单信耶稣是救主,却不遵从祂的救法,这信心是不能生效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这句话包含了人的信心,也指示了神的救法。信心因着遵从救法而得成全,救法也因着出于信心的行动而显其功效。

受洗必然得救的论据,就是借着它为我们成就了下列的大事:

1.藉受洗从撒但黑暗的权下归向神:(徒26:18)。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迁入爱子的国里,就是在受洗的时候。当主耶稣未曾受死复活,是『黑暗掌权』之时(路22:53),到主从死里复活,便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主于复活得权后设立洗礼,意义重大。

这就是说,因主的死而复活,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黑暗的权势已开始崩溃,所以主设立洗礼,作为信徒归主的救法。我们脱离撒但的权下,归于主的名下(徒15:14),必须藉受洗开始,如同以色列人脱离埃及而得救,乃在经过了红海的时候(林前10:1-2;诗77:19)。

2.藉受洗从律法之下被赎出来『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林前15:56)。罪既藉受洗而得赦免,律法的捆绑就解放了(罗7:6)。我们本来因罪被看管在律法之下,应受律法的咒诅(加3:13),但救主耶稣用血还清人的罪债,便把我们从律法之下赎出来(加4:4-5),放在恩典之下(罗6:14),这也是在受洗蒙赦罪的时候所成就的事。

3.藉受洗归入基督,与祂同死、同复活(加3:27;罗6:3-4;西2:12)。这几件都是在受洗的时候作成的。与主同死,即归入祂的死,是向罪死,把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在作罪的奴仆,因为以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同埋葬,就是把以死的旧人埋葬在水里去,如同主埋葬在坟墓中一样。同复活,从水里上来,就是新造的人,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从死里复活一样。这些事都是指着人的灵说的,虽现在与肉体无干,但必须借着肉体去受洗,才能作成这重要属灵的事。

十四、有人说:『信主的人先得救了,然后才去受洗,受洗与得救无关』这话对不对?

回答:不对。主明白应许『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就是『信』加上『受洗』才能得救。如果受洗与得救无关,主只说『信』就够了,何必加上『受洗』?受洗是信心的行为,不信当然用不着受洗。信而不受洗的,就是没有行为的死信『这信心能就他么?』『因为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2)。

十五、有人已经信主而且受洗了,但他们不相信受洗与得救有关,甚至有的教会废除用水给人施洗,这样的基督徒合乎圣经么?

回答:不合圣经。信主必须照主的话完全相信,完全遵行,这是基督徒真正信心的表现。信主而不遵守主的话(道),就不是真基督徒(约8:31)。在再有的教会废除受水洗,这事违反基督的教训,固不必论。有的教会虽有受洗,但不信服『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也拯救你们』的救法(彼前3:21),不接受『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的救恩(徒2:38),不承认『神救了我们乃是借着重生的洗』的作为(多3:5)。

这就是把受洗本身的拯救功能加以抹煞,把它更改为是一种仪式,是作一个见证,此乃不合圣经的严重错误。受洗既是归入基督,与祂同死、同埋葬、同复活,那末,未经受洗,当然尚未归入基督,尚未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则得救云何哉?

十六、有人说『洗礼的本身不能洗去人的罪,受洗乃是在神的面前,人的面前,天使的面前,并魔鬼面前,作见证说:这人已经信了耶稣,证明他的罪在信的时候已经蒙赦免洗净了』。这道理对不对?

回答:不对。受洗是作见证之说,乃人意虚构出来的,毫无圣经根据。圣经明说:『现在…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徒2:38)。这明显指出受洗的本身,确能洗罪赦罪,不是见证过去的洗罪,乃是追求现在的洗罪。换言之,我们的罪恶,并不是已经洗去赦去了,然后才用受洗来作见证的。

比如沐浴的目的,是要在水中洗去污垢,断不能说:『沐浴的本身不能除去污垢,乃是要在人面前作见证说,我在沐浴之先已经洗净了』。所以,受洗不是为做见证而去受的,乃是为着要赦罪和重生而去受的,这才合乎圣经的道理。

十七、有人说:『受洗是证明旧人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死了,人若不信自己是已死的人,就不可受洗,因为旧人的死是在受洗以先,受洗乃是将以死的旧人埋葬于水中,一埋葬就完毕了。』这道理对不对?

回答:不对。经上记着说:『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受洗归入祂的死』,『我们若与祂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罗6:3、8),『有可信的话说,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祂同活』(提后2:11)。这明确的经文,指出受洗不但是与主同埋葬,也是与主同死和同复活。并不是旧人先死了,然后才去受洗埋葬的。受洗不是证明旧人已死,乃是给旧人在受洗中去归入主的死,同时也在受洗中把旧人与主一同埋葬,又同时,『也在受洗中与主一同复活』(西2:12新译),可谓一洗而三事俱备。

水洗之所以能拯救我们(彼前3:21),即因借着祂,使我们与基督的死、埋葬、复活同时发生关系。有了这关系,才算得着了重生的救恩。受洗是『归入基督』,得救必须在归入基督时才开始,如同以色列人得救必须经过红海受洗归了摩西一样(林前10:1-2)。所谓『信而归主』的人(徒5:14;11:21),就是『信而受洗』的人。

十八、与主同钉十字架上的一个强盗,他悔改信主,未经受洗亦可得救,这岂不是受洗与得救没有关系么?

回答:强盗在十字架上临终悔改信主,蒙主亲口应许救赎,这事古今没有第二个人能得着这特别的机会。而且那时主尚未经死与复活,新约的洗礼,尚未命定设立,所以他只凭信心及主的特别应许而得救。在主复活之后,救赎恩功方告完成,主也得着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从此吩咐门徒为信的人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太28:18-19)。这洗礼自五旬节圣灵降临后才开始,而产生了新约的教会(徒2:41)。现在信主的人,若有受洗的可能而不受洗,反以强盗为例,又不承认受洗与得救有关,那就是否定了主的教训与救法。

十九、人要受洗归主,要经过多少时间或什么步骤?

回答:经上记着说:『有许多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徒18:8)。听、信、受,是必经的三步。必须先听了真理的道,就是得救的福音,于是满心相信,就是信耶稣基督是神,又是赎罪的救主,这样接着就可以受洗了(徒8:37)。只要听得明白,信得真确,可以立时受洗,不一定要等候。如五旬节那一天,一开始听信了福音,就受洗三千人。太监一个人在路上相信,就在路上受洗(徒8:36-38)。

禁卒在信主的当夜,他的一家『立时都受了洗』(徒16:33),『真信主』的吕底亚和她全家,也很快领了洗(徒16:15)但为求信心更真确而坚定起见,多多听到查经后受洗,也是妥善的(徒17:11-12)。受洗以后,继续接受主的教训的造就,并殷勤学习明白真道,也是极重要的(太28:20;提前2:4-7;来6:1)。

二十、婴孩可以受洗么?

回答:可以受洗。成人有百般罪恶盘踞其心,又有骄傲、迷惑、顽硬、执拗、假冒等等,诸多阻碍接受神的救恩,所以成人必须先有切实信服悔改之心,方能受洗归入基督。婴孩则不同,他天然具有谦虚、清洁、顺服的心,恰是接受神恩的适当条件,这一点必成人好的多了。所以主祷告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路10:21)。又对门徒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因此,婴孩受洗比成人更适合,正是神向婴孩『显出来』的一件属灵的事。

二十一、婴孩应当受洗,在圣经上有何根据?

回答:

1.婴孩已有与生俱来的原罪,稍长者也有本罪,凡罪人都需要主的拯救(提前1:15)。

2.婴孩必须重生。,主说:『人若不重生….人若不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婴孩也是『人』,主对婴孩没有指出什么例外,所以也必须受『重生的洗』。

3.古以色列人诞生八日需受割礼,入于神的约。割礼乃是洗礼的预表(西2:11-12),神以基督的血立了新约,受洗即进入神的新约,不分老幼和种族。主吩咐门徒为『万民』施洗,自然包括婴孩在内。

4.婴孩有比成人更容易进入天国的应许。主耶稣说:『在神国里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进神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10:14-15)

5.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亦是预表受洗(林前10:1-2),当时婴孩亦一同过红海(出10:9;12:37),此亦为婴孩应当受洗之一证。

二十二、婴孩既不知信主,怎可以给他施洗呢?

回答:父母信主,就可以给他们的婴孩施洗。迦百农大臣的孩子(约4:49-50),及迦南妇人的女儿(太15:28),患病盟主医治,都是由父母的信心。故小孩虽不知道信主,因父母有信心就可以给他们施洗。

二十三、婴孩既不自知有罪,也不知悔改,怎可给他施洗呢?

回答:『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路5:31)。婴孩有病时,他自己尚不知什么叫做病,也不知信靠医生,但父母却立刻为他求医诊治,并且勉强他吃药打针以除病。明呼此,即可了解小孩虽然不自知有罪,也不知如何信靠主,仍然必须给他受洗归主,使其蒙恩得救。

二十四、婴孩受洗,是一种自己不明白的接受,这样的接受是否有效呢?

回答:只要所接受的是绝对不错的,暂时的不明白也无妨。例如主耶稣为门徒洗脚,门徒都不明白,但还是让主去洗他们的脚。主说:『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到,后来必明白。』(约13:6-7)小孩受洗亦然。倘若小孩所接受的,是神永远可靠的救恩,则接受者唯恐其不早不速。因为『现在正是悦纳的日子,现在正是拯救的时候。』(林后6:2)小孩蒙主悦纳拯救,归入基督,岂可日俟诸异日?

二十五、婴孩受洗以后,为父母者应负什么责任?

回答:在婴孩受洗归主之后,父母应将自己充足的信心培植其婴孩,如同提摩太的『无伪之信』乃是先在他外祖母罗以,及母亲有尼基心里,而流传于提摩太的心里(提后1:5)。保罗能用清洁的良心事奉神,也是接续祖先的教导(提后1:3)故父母对于子女们,要照着主的教训警戒养育他们(弗6:4)。箴言说:『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22:6)

二十六、受水洗应在什么地方?

回答:在『有水』和『水多』的地方都可以,包括江、河、涧、湖、海中能流动的水,不流动的死水不适宜。新约的受洗,如主耶稣受洗在约但河;约翰在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水多能流动(约3:22-23)。禁卒全家受洗,不是在家里(徒16:33),太监受洗在旷野(徒8:36、39),这都是去选择天然的活水,并不是随随便便的在死水或人造的池子里受洗的。

二十七、受洗的方式怎样才算合法?

回答:

1.必须全身入水受浸:主耶稣受洗,及太监受洗,都是浸入水里,所谓『从水里上来』(太3:16;徒8:36),便可证明。受洗即将旧人归入主的死并埋葬,故必须全身浸入水中。所谓『众水流过我的头,我说我命断绝了』(哀3:54)。即与罪恶旧人断绝之意。然后『从水里上来』,就是与基督一同复活的新人。

2.受浸时须低下头:主死时是『低下头』的(约19:30)。这形状,在与主同死的罪人,有效法的必要(罗6:5)。因为罪孽深重,使人不能昂首(诗40:12)不敢举目望天(路18:13),不敢抬头,正是满心羞愧,眼见自己的苦情(伯10:15)。诚然,一个痛心悔改的罪人,在受浸时,岂可『硬着颈项』(徒7:51),不像神低头么?

二十八、施洗者应该怎样?

回答:照使徒的榜样,施洗时都是说『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徒2:38;8:16;10:48;19:5),并非说『奉父子圣灵的名』。因为这名就是耶稣,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二十九、一个人受洗可以几次?

回答:合法的受洗,一生只可受一次。因为主耶稣只有一次为我们死,献上赎罪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10:14)。但那不合圣经方法的受洗,是无效的,应当再洗。例如以弗所信徒只受约翰的洗,只为着悔改,并不是新约教会的洗礼,故还要再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就归主受了圣灵(徒19:5-6),证明后者的受洗才是有功效的。

三十、以弗所书四章五节。『一主、一信、一洗』。岂不是说受洗只可一次么?

回答:『一洗』的意思,是『一样的洗礼』,并非指一次的。当然,合乎圣经的真洗礼,一生只可领受一次。因为基督受死、埋葬、复活,只有一次就成全救恩直到永远;我们受洗是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当然也只有一次就够。洗礼之所以能使我们赦罪和重生,就是根据主耶稣的死、埋葬和复活的大功绩;洗礼借着这大功绩,成了救恩的工具,和得救的锁匙。所以使徒在论到『洗礼』时,多与主的『死而复活』相提并论。

例如彼得说:『藉耶稣基督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1:3)。『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彼前3:21)。保罗也说:『我们藉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3-4)。『你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洗礼之中,和祂一同复活』(西2:12)。两大使徒把『洗礼』这件事,与基督的『死而复活』连接起来;借着基督的死和埋葬,使『洗礼』能赦罪,并使罪身灭绝,成为必然的事。

同时,借着基督的复活,成就了我们灵性的『重生』。基督的死而复活,是神大能的福音。这福音是传与普天下人的,福音传到那里,洗礼也跟到那里。这福音使人信主,洗礼使人归主,使凡信而归主的人都能得救。这就是我们之所以非常重视『洗礼』之原因。但是,受洗使人得救,是得救的开始,并不是得救的完成。

如以色列人过了红海,确实是得救了,尚有漫长而艰难的旷野道路,必须走完,方能进入迦南,那才算得了神所应许的美地。倘若在旷野长征中,犯罪不顺从神的引导,还是要倒毙于旷野,不能进入美地。所以信徒在受洗归主之后,要将信心坚持到底,促进灵修,遵行神旨,一定能丰丰富富的进入神的国。

三十一、无效的受洗,对自己得救有何关系?

回答:水的洗礼是神所立的救法,这救法是神向人所做的,不是人自己所做的。所以说:『祂救了我们,是借着重生的洗』(多3:5)。神既是借着它救我们,我们就要相信它的功能,并依法领受,才能得着神借着它所赐给我们赦罪和重生的救恩。

倘若不相信受洗有如此功能,只把它当作人为的仪式或见证,不关系得救的,这就是对受洗没有合理的信心,虽然用水受洗,却不是『借着道』,就成为不合主道的受洗,自然是无效的。而且用其它的方式来代替神的方法,例如不是全身低头受浸,只用点水洗等,这不是圣经所许可的,更属无效。受洗的信心和方式,若不合乎神的道理与法则,就不能归入基督,也就不可能是得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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