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基督徒当如何灵修?

发问人:张弟兄

哈利路亚,谢长老您好!请问:

1、基督徒当如何灵修?

基督徒当如何灵修?《信徒生活手册》只说,「要依靠圣灵,立志改正行为」。可是我常常听道,却不知道如何下手。是否可以引证圣经说明?

2、追求永生,不算贪心吗?

经上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拜偶像,是贪世界上的事物。但追求永生是贪永恒的生命,也就是贪生怕死,是更大的贪。那为什么说基督徒是虔诚爱主的呢?

3、没有领受圣灵的人,为什么也有爱心呢?

我们都知道XX教会没有圣灵,而且经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眼中不怕神。」那为什么德蕾莎修女能发挥那么大的爱心呢?

4、「自慰」是否会引起神的愤怒呢?

5、「寻找」,就是没有信心。对不对?

经上说:「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是否可指立志追求永生,却有疑惑,无法肯定有神的人,只要在能使人得救的教会继续追求,就必定能明白真道,肯定有神?如果是这个意思,那为什么圣经又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呢?因为他在寻找的时候,并没有完全相信,怎能得神的喜悦?不能得神的喜悦,又怎能寻见呢?有这种问题的人,如果要时常参加聚会,时常祷告,以致无法做其他的事;时常读圣经,以致无法读其他的书;时常提醒自己,以致要承受无法改变行为的压力……却可能无法得救。对这样可怜的信徒,教会要如何辅导他呢?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主内张弟兄收信平安!

由来函可以看出,你既渴慕真理,且希望做好灵修工夫。这种信心是难能可贵的,愿主记念你。你分为两次寄来的五项质疑,一并答覆如下:

1、基督徒当如何灵修?

《信徒生活手册》(赖英夫传道编着,真耶稣教会台湾总会教牧处发行)一书,「灵修生活篇」(41~51页),包括:一、灵修的涵义,二、灵修的重要目的,三、灵修的方法,四、灵修进步的阶段,五、心思上的灵修,六、言语上的灵修,七、行为上的灵修,八、灵修上当注意的要项等,八大纲目,不但内容丰富、举例具体而实际,而且引证不少圣经章节,颇有参考价值。

请你下一番工夫,再三仔细阅读,并且对照书中所引证的圣经章节,用心思考,努力实践,则对你的灵修生活一定大有帮助的。如此珍贵的灵修指南,你为什么弃置不用呢?

2、追求永生,不算贪心吗?

将贪心视同拜偶像的经文,在保罗的书信中出现过两处,就是「弗五5」和「西三5」。这种看法与主耶稣的教训──忠仆不事二主,竟然不谋而合。在「山上宝训」中,主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六24)。主耶稣之所以要这样说,乃因主人对仆人所要求的是,绝对服从(太八9;路六46),并且忠贞不渝(林前四2),所以我们不可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

「玛门」(mammOnas)一词,原文的意思是,财神、财富。在新约圣经上,译为「玛门」或「钱财」的,各有二处。所谓「事奉玛门」,乃是以玛门为神或主人,忠诚事奉它。众所周知,贪爱钱财的人都以钱财为倚靠,而拜偶像的人则以偶像为倚靠;倚靠的对象虽然不同,心态却毫无分别──心中没有神的地位。正因如此,保罗才说:「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五5)。

「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你当然明白这项真理,而且也知道基督徒不可以贪心。令你困惑的是,你认为追求永生是贪永恒的生命,也就是贪生怕死。这不是更大的贪吗?如此贪心的人,为什么说他是虔诚爱主的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第一、追求永生,不算贪心。

一切相信耶稣为救主的,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乃是神爱世人的具体表现(约三16),也是主对我们所应许的(约壹二25)。而得享永生则是我们信主的终极目的,也是一切基督徒最大的福分和盼望(提前六12;多三7)。因此,追求永生,不算贪心。

《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他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来十一24~26)。

大约公元65年,保罗第二次被囚禁于罗马监狱。将要离世之前,他曾致函给提摩太说:「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显现的人。」(提后四6~8)。

上列两处经文告诉我们:摩西不但放弃埃及王宫的财物和荣华富贵的生活,甚至甘愿与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他之所以要毅然作此抉择,乃想望将来在天国所要得着的赏赐。

保罗则为了完成主所托付的任务,与众人同得福音的好处,不但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林前九16~23),而且乐意历尽一般人所无法忍受的苦难(林后十一23~33),最后甚至为主舍命;他之所以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就是盼望当基督再临那日子,能领受主耶稣要赐给他的公义的冠冕。

摩西和保罗那种虔诚事奉主的精神,以及清心寡欲的节操,都值得我们效法。职是之故,基督徒盼望得享永生这件事,不但不等于贪心,而且也不至于与虔诚爱主的生活发生冲突的。

第二、追求永生,并不是贪生怕死。

在祷告中,大卫对神说:「我醒了的时候(将来我从死里复活的时候),得见的形像就心满意足了。」(诗十七15)。

司提反因为义正辞严地斥责犹太人杀害耶稣的罪,而被众人用石头打死。将要断气之时,呼吁主说:「求主耶稣接收我的灵魂!」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徒七52~60)。

保罗说:「我正在两难之间(活着好,离世也好,所以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着,为你们更是要紧的。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间(使命尚未完成,所以我深信主会让我活着),且与你们众人同住,使你们在所信的道上又长进又喜乐。」(腓一23~25)。

由上列三处经文可知,司提反和保罗之所以不怕死,乃因他们都知道圣徒离世,必与主同在,那是好得无比的福分;大卫之所以不怕死,乃因他深信将来必复活,得以看见神的形像,而令他心满意足。尤其是保罗的生死观更超越:他在肉身活着,是为了造就众信徒的信德;他若死了,便与基督同在。活着很好,因为活得很有意义;离世也很好,因为盼望就要实现了。

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1~8节那一段经文中,保罗更清楚的告诉我们说,基督徒之所以不会贪生怕死,乃因有复活,以及与主同住的盼望。兹逐节简要说明如下:

我们的灵魂所依附的躯壳,犹如地上的帐棚只是暂居之处。肉身若死去,犹如帐棚拆毁了,则我们的灵魂必得神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复活后的灵体,是永远存留在天上的(1节)。

我们的灵魂暂居在肉身这段期间,难免有灵肉各方面的软弱和叹息。所以我们深切的盼望得着那来自天上的房屋(复活体),好像穿上衣服一般地穿上灵体──那时候我们就没有叹息了(2节)。

如果穿上那灵体,我们就不至于赤身,而可以坦然无惧地见神了(3节;启三18,十六15)。那是有荣光的身体(林前十五40~44),与主耶稣荣耀的身体相似的灵体(腓三20~21)。

我们的灵魂暂居在肉身这段期间,我们好像背负着重担似的叹息着,却不是说我们愿意脱下这个躯壳,乃是愿意穿上那个灵体。换句话说,肉身的死不过是一个过程而已,并不是我们的目的;惟有穿上那个灵体,以替换这个必死的肉身,才是我们的目的(4节)。

为了复活,得以穿上灵体这件事,神不但藉着真道培植我们,而且赐圣灵给我们作凭据(5节)。因此,我们深信不疑,我们的盼望必实现(弗一13~14)。

由于有这种盼望的缘故,所以我们时常坦然无惧──对肉身的死毫无惧怕;并且晓得我们的灵魂暂居于肉身这段期间,是不能与主同住于乐园的(6节;路二十三43)。

我们的信仰生活,乃是凭着信心,而不是凭着眼见(7节)。我们之所以能时常坦然无惧,就是凭着这种单纯的信心──神所喜悦的信心(来十一6)。

对于肉身的死,我们之所以能坦然无惧,乃因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肉身死后,灵魂离开躯壳,与主同住于乐园(8节;路二十三43)。那时候,我们终生的盼望就实现了。

综括上列几处经文所给予我们的应许和盼望,以及许多古圣徒共同的生活见证,我们可以在此下一个结论:神要赐给我们的永生,乃是我们在基督里所得着,而且终身活在基督里的生命之永远延续;我们在来世得享永生,则是我们今生所度过,虔诚事奉主之信仰生活的必然结局。因此,追求永生不算贪心,更不是贪生怕死,此理甚明矣!

3、没有领受圣灵的人,为什么也有爱心呢?

圣经说,彼得应邀进去哥尼流家里,见到哥尼流所邀请的亲属和密友等,好些人在那里聚集。彼得正在传讲福音的时候,圣灵便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

那些奉割礼和彼得同去的信徒,之所以知道他们都受了圣灵,乃「因听见他们说方言」。于是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徒十22~27、44~47)。之后,彼得上了耶路撒冷,向其他奉割礼的门徒见证这件事的时候,他又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十一1~4、15)。

在上列的经文中,彼得一再强调的「与我们一样」,或「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乃是指着「说方言」这件事,与他们当初受圣灵的情形完全一样而说的。由此可知,当圣灵降在一个人的身上之时,那个人必「说方言」,乃是原始教会众信徒的共同经历,也是他们藉以确定那个人已经受圣灵的绝对凭据。所以今日的基督徒若不会「用方言祷告」(林前十四14~15),他便是还没有领受圣灵,这是无可置疑的。

德蕾莎从小就接受天主教的教育,18岁进入印度加尔各答的修道院当修女。1948年,德蕾莎修女离开修道院,走入贫穷、脏乱的悲惨世界。先后成立了一百多个穷人服务处,各处都有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苦像,十字架旁边写着「我渴」两个字。另外又创办了「垂死之家」,收容无家可归的垂死病人,使他们平安地瞑目。现在她的仁爱修会已有七千多位修女和修士,宣誓要全心全意地为「最穷的人」服务,以终其一生。

更可贵的是,因为深受德蕾莎修女的爱心之感动,经常有好多来自世界各国的人,甘心乐意地在那些穷人服务处和「垂死之家」做义工,而给那些被社会遗弃的困苦人增添一点儿温暖。──摘录自《让高墙倒下吧》(111~130页),李家同教授着,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

看过德蕾莎修女的传记之后,令你大惑不解的是:经上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而且我们都知道,XX教会没有圣灵。既然如此,德蕾莎修女为什么能发挥那么大的爱心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所谓「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乃是说自从亚当悖逆神以来,在神看来,普世万民都是罪人,连一个义人也没有(罗五12,三23)。

但若从人的观点来看,则比一般世人更善良的人,便堪称为义人了。诸如:挪亚、约瑟、约翰,以及哥尼流等人,圣经的几位作者都说他们是义人(创六9;太一19;可六20;徒十22),甚至连罗得都被称为义人(彼后二7~8)。因此,德蕾莎修女能做出那么多令人深受感动的善事,与「罗三10」这段经文是不会互相抵触的。

其次,「仁爱」固然是圣灵所结的果子的诸形态之一(加五22~23),但有爱心的人却未必都已经领受了圣灵。举例说,义大利营的百夫长哥尼流是外邦人,虽然未受割礼(徒十28,十一3),却已经认同了犹太人的宗教信仰。

《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如此描述:「他是个虔诚人,他和他全家都敬畏神,多多济百姓,常常祷告神。」有一天,他在异象中,听见天使对他说:「你的祷告和你的济达到神面前,已蒙记念了。」(徒十2~4)。连他的仆人都为他作见证说:「百夫长哥尼流是个义人,敬畏神,为犹太通国所称赞……。」(徒十22)。

哥尼流如此敬畏神,虔诚事奉神的信心,以及济助贫穷人的爱心,不但蒙神记念,而且为全国的犹太人所称赞,真是难能可贵。然而,那时候哥尼流却尚未受圣灵,等到彼得开口传讲福音的时候,圣灵才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徒十44~47)。

一般教会的基督徒因为多数不会「用方言祷告」,所以我们认为他们都还没有领受圣灵。虽然如此,他们之中,终身敬畏神、虔诚事奉主、切实爱人的,为数也不少。我们认为这是被圣灵感动的果效,而未必已经受圣灵。因为被圣灵感动的人,听道才会觉得扎心,才会寻求得救的门路(徒二37~41),并且「能说耶稣是主」(林前十二3)。

据此可以判断,德蕾莎修女如果不会「用方言祷告」,她便是还没有受圣灵。她没有圣灵也能显出爱心来,那是被圣灵感动的果效,犹如哥尼流在尚未受圣灵之前也能敬畏神、济穷人一般。

4、「自慰」是否会引起神的愤怒呢?

圣经说,「不可奸淫」(出二十14)。尤其「同性恋」是可憎的事(利二十13),也是可羞耻的事(罗一26~27)。

「奸淫」是与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同性恋」则是与同性行可憎、可羞耻的事,这两种性行为都牵连到另一个人,而且会给社会酝酿不良的风气。但「自慰」却没有牵连到另一个人,所以圣经并没有禁戒这种行为。圣经没有禁戒,当然不是说无须节制,这种小常识你应该知道吧?

有关「自慰」是否可行的问题,请你参看拙着《圣经释疑》(顺道文集2,265~267页),这里不重复了。

5、「寻找」,就是没有信心。对不对?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太七7)。由祈求而寻找,而叩门,这三个步骤,表示祈求的态度愈来愈积极、愈热切。主耶稣提醒我们说,我们无论求什么,只要如此恒切地祈求,迟早必定会得到的。

接着,主耶稣又说:「你们中间谁有儿子求饼,反给他石头呢?求鱼,反给他蛇呢?你们虽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的人吗?」(太七9~11)。9至10节说,凡作父亲的,都必爱他的儿子。所以儿子求什么,父亲就给他什么,而不可能拿别的东西来骗他的。而在11节,主耶稣之所以要对作父亲的说,「你们虽然不好」,乃因人人都有罪,天下没有一个完全良善的人,所以说「不好」。

另外一个理由是,作父亲的对待儿子不管多么好,总比不上神对待人那么好,所以再好还是不够好。虽然如此不好、不够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呢?岂不是更会把好东西给求的人吗?

「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你的疑问是,这段经文「是否可指立志追求永生,却有疑惑,无法肯定有神的人,只要在能使人得救的教会继续追求,就必定能明白真道,肯定有神?」你无法明白,如果是这个意思,那么他在寻找的时候,并没有完全相信,怎能得神的喜悦?不能得神的喜悦,又怎能寻见呢?答案是否定的。

第一「永生」是主对我们的应许(约壹二25),「得享永生」则是我们的福分和盼望(提前六12;多三7)。因此,在我们立志追求永生之前,我们都已经肯定有神了,怎么还会怀疑神的存在呢?

第二祈求、寻找和叩门等,都是信心的具体表现,而且祷告的情词也是愈来愈迫切的。既然如此,他在寻找的时候,怎么可能「没有完全相信」呢?如果真的没有完全相信,他还有心寻找吗?

「如果时常参加聚会,时常祷告,以致无法做其他的事;时常读圣经,以致无法读其他的书;时常提醒自己,以致要承受无法改变行为的压力……却可能无法得救。」你这些顾虑,都是多余的。怎么说呢?

第一许多虔诚的同灵,虽然时常参加聚会,时常祷告,仍然可以做其他的事。许多圣职人员(传道、长老、执事),以及渴慕真理的同灵,为了个人的灵修之需求,也为了与同灵分享自己的查经心得,都天天认真地查考圣经,如同庇哩亚人那样(徒十七10~12)。

然而,他们还是可以读其他的书,而不至于「除了圣经之外,什么都不懂啊」。原因是,他们都学会了如何安排时间。许多人常常说他们甚忙,时间老是不够用;其实,在日常生活上,他们所浪费掉的时间也不少呢!

第二「时常提醒自己」,有助于「改变行为」,而且有一点「压力」也是好事吧?因为时常提醒自己,可以发现自己的缺点和软弱。而知道自己的缺点,才会致力于改变自己(哀三40);知道自己的软弱,更是变成刚强的开始(林后十二9~10)。原因是,我们可以决心顺从圣灵而行,并且求加添力量啊(加五16;罗八13;腓四13)。

至于自觉有「压力」,则表示你对某件事有心理负担,这是做事肯负责到底之人的常态;因为有压力,你才会寻求消除压力的对策,于是压力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契机了。

「却可能无法得救」──这种顾虑不是杞人忧天吗?一个「立志追求永生」、「时常参加聚会」、「时常祷告」、「时常读圣经」,并且「时常提醒自己」的人,竟然「可能无法得救」!可能这样吗?

最后,我要向你建议:参加崇拜聚会的时候,要专心聆听讲台上所宣讲的信息,并且随手做听道笔记。回家后,翻开笔记簿,对照圣经,再复习一遍。如此日积月累,对于圣经上的真理,必领悟得更丰富、更深入。

读圣经的时候,要以单纯的信心接受;即使不明白,也要深信不疑。今日以信心为读圣经的起点,明日就可以明白了。这是我几十年来所用的方法,满管用的。

天天祷告,常常祷告。这是亲近神,与神灵交最简捷的途径。在祷告中,你可以看见神,也可以看见你自己。圣经上所记载许多古圣徒,都是在祷告中成长,并且以膝盖走进乐园去的虔诚人。

愿主施恩、赐福给你。阿们!

(14)
上一篇 2021年5月24日
下一篇 2021年5月26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