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人:美国喜瑞都同灵
1.我向神祷告,很努力地求神让我感受到,但好多次都没有任何感觉。我到底什么地方做错了?
2.主耶稣复活升天后,在天上的圣所里作「中保」、「大祭司」。这职分是什么时候有的呢?
3.《希伯来书》第八章第一节说「其中第一要紧的」,它的重要性是针对我们而言吗?
4.请谢长老分享信主几十年来所经历过,感受到与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体验。
5.请解释「林前五5」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上列的问题是美国喜瑞都教会的同灵于2004年12月25日,圣经讲习会的课程结束后所提出的质疑。兹依据个人的查经心得,逐项答覆如下:
1、如何感受到神?
圣经说:「(神)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其实离我们各人不远。」(徒十七26-27)。由此可知,只要有心寻求神,任何人都可以如愿以偿的。因为「要叫人寻求神」,乃是神造人的目的之一;况且「离我们各人不远」,所以很容易找到的。
「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圣灵是神的灵,也是基督的灵(罗八9);圣灵在我们里面,便是神住在我们里面。因此,领受圣灵,被圣灵充满,乃是要感受到神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
受圣灵最明显的凭据是「说方言」。圣经说,彼得到了哥尼流的家里,正在传讲福音的时候,圣灵便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礼与彼得同来的信徒之所以知道他们受圣灵,乃因「听见他们说方言」。彼得说:「这些人既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徒十44-47)。所谓「与我们一样」,就是与我们受圣灵的经历一样。哪一种经历呢?当然是「说方言」啦!
「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我就想起主的话说,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徒十一15-16)。这是彼得离开哥尼流的家,上了耶路撒冷之时,向其他使徒和奉割礼的门徒所作的见证(徒十一1-4)。所谓「你们要受圣灵的洗」,就是说「你们要领受圣灵」,也可以说「圣灵要降在你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即正像五旬节那一天,我们受圣灵的情形一样──我们会「说方言」,他们也会「说方言」(徒十44-47)。
上列的经文让我们看清楚,使徒们藉以鉴定某人有没有受圣灵的标准是,他会不会「说方言」?如果会「说方言」,与他们受圣灵的经历一样,便可以确认他已经受圣灵;反之,他若不会「说方言」,与五旬节圣灵降在他们身上的情形不一样,就是还没有受圣灵(徒十44-47,十一15-16)。
由于受圣灵的凭据如此显而易见的缘故,所以当使徒按手在撒玛利亚人的头上,使他们受圣灵的时候,行邪术的西门才看得那么清楚,而立刻拿钱给使徒,请使徒把这权柄也给予他,叫他「手按着谁,谁就可以受圣灵」的(徒八14-19)。如果像一般教会所说,「圣灵内住在各人心里,静静地没人知道」,行邪术的西门怎么能看得那么清楚?怎么愿意付钱买权柄呢?
保罗到了以弗所,遇见几个门徒,因为所受的是「约翰的洗」,所以没有人受圣灵。保罗便「奉主耶稣的名」,重新为他们施洗。然后,按手在他们头上,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他们就「说方言」,一共约有12个人(徒十九1-7)。由此可知,受圣灵的凭据确实非常明显,不但自己感受得到,而且连别人都可以看得很清楚的。
「这样看来,说方言不是为信的人作证据,乃是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
「证据」(seemeion)一词,原文的意思是神迹、记号、表征、证据、标记等。在新约圣经上出现过77次,其中58次都译为「神迹」。《马可福音》第十六章17节的「神迹」,与此处的「证据」,原文系同一字;而在该段经文所列出的几项神迹之中,有一项是「说新方言」(可十六17-18);之所以要说它是「新方言」,乃因在五旬节的圣灵尚未降临之前,没有人会说这种方言的缘故。
所谓「说方言是为不信的人作证据」,就是说受圣灵的人会「说方言」,乃是神临在的证据,可以视同一种神迹;正如约翰所说,「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壹三24)。
受圣灵的人会「说方言」这种现象,既然连不信的人(尚未信主的人)都可以认定,这是神临在──神住在我们里面的证据,也是一种神迹;那么就「感受到神」这件事而言,这岂不是极其明显的体验吗?
「我向神祷告,很努力地求神让我感受到,但好多次都没有任何感觉。」由这种无奈、失望的诉说可以了解,你心里多么痛苦、空虚;也可以看出,你因为还没有受圣灵,才会有这种感受吧?如果你真的还没有受圣灵,那就下定决心,迫切求神赐给你圣灵吧!
在求神赐予圣灵这件事上,最重要的是必须具有「单纯的信心」。什么叫单纯的信心?主耶稣对门徒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十一24)。「只要信是得着的」一句,下列五种译本的译文,可供为参考:
「只要信你们得着了」(吕振中译本)。
「相信你们是得着了」(现代中文译本)。
「相信已经得着了」(日本文语体译本)。
「相信已经领受了」(日本新改译,1973年)。
「相信已经蒙应允了」(日本口语体译本)。
由这些译本的译文可知,所谓「只要信是得着的」,就是相信已经得着了;而所谓「相信已经得着」,就是相信已经蒙应允了。这就是说,当你正在祈求的时候,虽然什么也没有得着,却要相信你已经蒙应允;既然蒙应允,不是等于已经得着了吗?这就是单纯的信心:听得见别人所听不到的声音──神已经应允你的祈求;看得见别人所看不到的恩典──神已经满足你的需求。
有关「单纯的信心」这个问题,在拙着《顺道信箱释疑2》250-253页,〈有人求圣灵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得不到。到底该怎么求,才能受圣灵呢?〉一文,有更详细的说明,以及圣经上所记载的实例。请你自己查阅,这里不多赘了。
2、主耶稣作大祭司,始自何时?
「主耶稣复活升天后,在天上的圣所里作中保、大祭司。这职分是什么时候有的呢?」你所提出这个问题,是依据《希伯来书》第八章1-2节那段经文。其实,你的问题就是答案嘛。
第四节更清楚:「他若在地上,必不得为祭司(必须等到复活升天,他才可以作祭司),因为已经有照律法献礼物的祭司。」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依据摩西的律法,惟有亚伦的子孙才可以作祭司;但主耶稣却属于犹大支派,从来没有人伺候祭坛(来七11、13-14)。
原来,主耶稣作祭司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而不是照亚伦的等次(来七11)。「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祭司)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约(新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藉着耶稣舍命流血,付出赎价而立的)。」(来八6)。因此,必须等到他复活升天,实现了救赎的计画,「另立新约」(来八7-8),他才得以作祭司的。不是吗?
3、「第一要紧的」之重要性,是针对我们而言吗?
「我们所讲的事,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来八1)。
「第一要紧的」(kephalaion)一词,原文的意思是,重点、要义、钱的总数等。下列三种译本的译文,可以作参考:
「我们所讨论的重点是这样:我们有这样的一位大祭司……。」(现代中文译本)。
「论到我们所讲的,要点就是:我们有这样的大祭司……。」(吕振中译本)。
「我们所论述的要点即是:我们有这样一位大祭司……。」(思高译本)。
除此之外,其他几种日译本的译文,大致如此。
依据这些译本的译文,以及原文的字义可以看出,《和合本》的「第一要紧的」,显然是误译;正确的翻译是,「重点」或「要点」。如果这是合理的解释,则你所提出「第一要紧的之重要性,是针对我们而言吗?」之质疑,就不用讨论了。
4、请谢长老分享,与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体验。
1947年7月5日,我在真耶稣教会虎尾教会受洗(笔者按:当时虎尾虽然有会堂,却还没有成立教会),归入主耶稣名下,到现在已经61年了。
信主几十年来,神在我家里彰显了好多神迹。那些神迹,每一件都让我深刻地感受到,我亲眼看见了神。详情请看拙着《我亲眼看见神》(顺道文集3),2001年11月,腓利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你所提出的问题是,要我与同灵分享「与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体验」。这个问题实在令我颇为困惑,因为在我所经历的神奇妙的作为之中,要衡量到底哪一件是「与主最相近之一次特殊体验」,并不那么容易呀。不过,你既然如此要求,我就姑且以信主后所经历,「第一次的特殊体验」来与大家分享吧!
1947年7月5日,我在虎尾溪受洗。受了洗,回到教会,大家便聚在一处求圣灵了。许多人受圣灵,我却得不到。我问弟兄姐妹说:「我为什么求不到圣灵?」他们说:「你的信心不够,祷告也不够迫切。」我问他们,应该如何祷告?他们说:「你可以禁食祷告,就是每天早上不吃不喝地祷告。」我就开始禁食祷告,但还是求不到。他们又说:「你的祷告还不够迫切。」我想,如果终日禁食,一连三天,这样应该够了吧?然而,到了第四天,我仍然得不到圣灵。于是我就改变方式,只有早上禁食,而一直持续下去了。
7月14日是我受洗后第十天。当晚聚会完,大家都回去了,只有我一个人留在祷告室祷告。我跪在神面前,虔诚地向祷告说:「哈利路亚,奉主耶稣圣名祷告。赞美主耶稣,求主赐圣灵充满我的心。」并且下定决心,今晚若没有求到圣灵,就一直祷告到天亮吧。也许神要考验我的信心,并没有马上赐圣灵给我。祷告了一小时以上,两腿都麻了,还是没有动静。
我想算了,明天再来吧!但我刚才说要祷告到天亮,现在离天亮还早呢!如果放弃了,以后可能更难求到,所以又祷告了一阵子。这时候,突然感觉有一股力量从上面降下来,我想是否快要受圣灵了?就更加迫切地祷告。于是我的身体开始震动,舌头也卷动起来。心里的感受是,里头空无一物,一种以笔墨不可形容的喜乐,一直涌上来;我领悟这就是所谓「内在的平安」,属灵的喜乐,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的经验。
我以为大家都回去了,原来还有传道和一位弟兄在等我。传道告诉那位弟兄说我受圣灵了,我听得很清楚,就更加迫切地祷告。祷告中看到一道强光从眼前闪过三下,那是很强的光,像闪电;我的眼睛虽然闭着,却看得很清楚,而且非常喜乐。祷告后,我问传道,我所看到闪了三下的强光是什么?他说:「感谢主!你看到荣光了。」这是我受圣灵的经历,没齿不忘的特殊体验。
说完了「借饼的比喻」之后,主耶稣下一个结论说:「虽不因他是朋友起来给他,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就必起来照他所需用的给他。」又说:「你们虽然不好(不像神那么好),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何况天父,岂不更将圣灵给求的人吗?」(路十一5-13)。但愿尚未受圣灵的人都不要灰心,只要情词迫切,再接再厉地直求,则迟早必被圣灵充满,而得以与我同享圣灵中之喜乐的。
5、请解释「林前五5」
答案在拙着《顺道信箱释疑1》50-52页,2004年6月,腓利门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请你自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