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9章 我的主,我的神-赖英夫

引言

(约二十28;出三5)

「信仰」─犹如吃饭、洗澡、睡觉等事,乃属「个别性」的,故必须自己建立与努力。

惟有当神成为吾人的主,吾人的神之后,信仰才会有如下的各项表现:

一、信仰不轻易「动摇」与「改变」

罗得与约阿施失败之例(创十三12;代下二十四1~2、17~18)

约伯之典例(伯一6~12、13~19、20~22,二6~10)

二、永不疲乏与停滞

古圣徒之德佳范(创五22~23;诗八四1~2、5、7)

大卫王之典范(诗一二二1~2)

三、凡事讨神的喜悦(以神为先)

亚伯拉罕之典范(创二十二12)

以撒之佳范(创二十六25)

四、能体会主的心肠(罗一8)

大卫王之典范(撒下七1~3)─思主所思。

尼希米之佳范(尼一2~4,二1~3)─感主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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