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圣经中的火

引言

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同样的,火能带来生命,也能摧毁生命。最近因为久旱不雨,世界各地陆续发生森林火灾。例如2005年,俄罗斯杆部的森林发生大火,烧毁两万八千公顷的林地和一万九千公顷的草原。

除了自然界的火灾,政治上也有大火。例如于1984年的戒严年代,龙应台在中国时报副刊登出「野火集专栏」,揭发台湾社会的种种病象,促使百姓去反思。就宗教上而言,火被认为是神圣的。

例如在公元前800年,波斯出现了拜火教,他们认为火是世间最圣洁的东西,能为人类带来光明、正义和希望;因此将火当作神来供奉,使它永不熄灭。《圣经》中对火有何看法?火有何神学意涵?火有何教训?以下拟探讨此问题。

一、火的来源与用途

关于火的来源,在中国的古代社会中,有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后来又发明「击石取火」。《圣经》中记载人类很早就懂得用火。例如该隐、亚伯献祭给神(创四3-4),土八该隐打造铜铁利器(创四22),都有使用火。

但和合本《圣经》中对于火的来源,并未清楚提及。在天主教思高译本的《旧约圣经》中,有「击石取火」的记载。〈玛加伯下〉第十章中,记载玛加伯在神的带导下,收复了圣殿;他在洁净圣殿后,筑了一座祭坛,然后「打石取火」,重献中断了两年的祭献。

在旧约时期,由于击石取火颇为费力,因此为避免炭火熄灭,居民习惯保存着火种(撒下十四7)。例如亚伯拉罕上摩利亚山献独生子时,手里带着燃烧的火种(创二十二6);又如祭司在献燔祭时,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六13)。

火的用途很多,在家庭中,火可以煮食(出十二8;约二十一9)、取暖(路二十二55)、锻鍊金属(出三十二24;赛四四12);在军事上,火是毁灭性的武器,可以焚烧敌人的战车(书十一6)和城镇(书六24);在宗教上,火用来烧香或献燔祭(出三十7-8;利九24)、消灭偶像(出三十二20)、焚烧染了灾病的衣服(利十三52)。

火也作为刑罚的工具。当人犯大罪得罪神时,祂降下天火烧灭人(利十2;民十一1,十六35)。旧约律法也有「火刑」的规定:首先,若人同时与母女两人同居,这是大恶,三人要用火焚烧(利二十14);其次,是祭司的女儿行淫,辱没父亲,要用火焚烧(利二十一9)。

二、火的神学意涵

火具有特别的神学意涵,兹叙述如下:

1.代表神的荣耀

神是灵,祂是自有永有的,祂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是人未曾看见,也是不能看见的(提前六16)。人犯了罪,无法见神的面;人见神的面,将不能存活(出三十三20)。神为了向世人启示祂的本质,有时候会让人看见祂荣耀的形像,而火是代表神荣耀的形像。

在旧约时期,神在火中降临,向百姓显现(出十九18,二十四17);在新约时期,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是舌头如火焰般显现(徒二3);在世界末日时,耶稣同天使从天上降临,是在火焰中显现(帖后一7)。

2.代表神的熬炼

施洗约翰说:耶稣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太三11)。因此基督徒除了接受「水洗」外,还要接受「圣灵的洗」与「火洗」,「火洗」是指经历苦难。耶稣说:「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路十二49-50)。

耶稣替我们罪人担当了十字架的苦刑,为我们信徒须经历「火洗」立下最好的榜样。神试验我们,熬炼我们,就如同用火熬炼金子一样,可以把杂质除尽,成为精金。叫我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著称赞、荣耀、尊贵(彼前一7)。

我们与基督一同受苦,也必与基督一同得荣耀。因此当我们遭遇苦难时,要反省、检讨,要回转归向神,相信软弱的我们经过神的熬炼后,能够成长、更新;在耶稣再临的时候,我们将欢喜快乐,因为能进入永恒的天国(彼前四12-13)。

3.代表神的审判

神曾用洪水毁灭罪恶的世界,后来祂用虹作为立约的记号,不再用洪水灭绝世界(创九11-12),改用火作为刑罚的工具。例如在旧约时期,所多玛与蛾摩拉城的居民罪恶滔天,神就降下天火毁灭那些城市(创十九24-25)。

又如以色列王亚哈谢差遣五十夫长带领五十人去见先知以利亚,先知向神祈求,就有火从天上降下,烧灭五十夫长与五十人(王下一10)。世界的末日,耶稣要再临施行审判,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三7、10)。作恶的人要被扔在火湖里,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二十15)。

三、献上凡火的教训

旧约时期,神吩咐在会幕烧香时,一定要从燔祭坛取火(利九24,十六12-13),坛上的火是由神那里来的,是从天而降的「圣火」;别处的火是「凡火」,不可取「凡火」烧香。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是祭司,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神面前献上「凡火」,是神没有吩咐他们的,就有火从神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神面前(利十1-2)。

当时的祭司,遭到圣火烧灭;就像今日的传道人,倘若突然遭到教会除名,一定会引起信徒一阵错愕。这事件对我们有何教训呢?兹略述于下:

1.应对神发出敬畏的心

亚伦献祭时,神的荣光向众民显现,有火从神面前出来,在坛上烧尽燔祭和脂油;众民一见,就都欢呼,俯伏在地(利九22-24),这是献祭时神荣光的首次显现。祭司拿答、亚比户虽然看见了神的荣光,但内心并未发出敬畏神的心。

他们在神面前献上「凡火」,是神没有吩咐他们的,结果就有火从神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这是神荣光的第二次显现。众民二次看见神荣光的显现,看见神的荣耀与审判相随,都对神发出敬畏的心。

神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利十3)。神是烈火,是忌邪的神;所以我们当感恩,照神所喜悦的,用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神会将不能震动的国赐给我们(来十二28-29)。

2.应追求分辨的智慧

神吩咐亚伦说:「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利十8-11)。这是事情发生后,神再次提醒祭司进会幕服事神的时候,应当存儆醒的心,能够确实分辨并遵守神的吩咐。

神也告诉以西结先知说:「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又遮眼不顾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所以我将恼恨倒在他们身上,用烈怒的火灭了他们,照他们所行的报应在他们头上。」(结二十二26、31)

我们今日在教会中服事神,应先努力追求明白神的话语。倘若我们不重视神的话语,有时可能陷入「强解神的律法」,违反神的吩咐;如同是瞎眼领路的,使信徒掉在坑里(太十五14)。不但无法得着神的祝福,反而会遭受神的的刑罚。

3.应竭力追求圣洁

神对会幕的规范,越接近象征神临在的至圣所,限制越多。祭坛所在的外院,只要洁净的信徒都可以进入(利十二4);圣所只有祭司才可以进入(出二十八43),他们进入会幕或献祭前,需用水洗手洗脚(出三十20-21);至圣所中有施恩座,只有大祭司在赎罪日才可进入(利十六33),而且要洗身、献祭、带血、携香炉。

所以越接近神临在的至圣所,需越圣洁,需越遵守神的吩咐。祭司拿答、亚比户,进入神的圣所,却没有遵守神的吩咐,因而遭受神严厉的惩罚。

以色列百姓的领袖摩西,没有完全遵守神的吩咐,结果无法进入迦南美地(民二十12);乌撒伸手扶住神的约柜,违反神的吩咐,结果被神击杀,死在神的约柜旁(撒下六6-7;民四15;出二十五14)。

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祂多给谁,就向谁多取;祂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8)。当世界末日来临时,审判要先从神的家开始(彼前四17)。所以越亲近神的人当越发谨慎,免得遭到更大的刑罚。

4.应顺从圣灵的带领

本会称为「真」教会,因为是神亲自设立,并赐下「圣灵」为证据。「圣灵」是本会的宝贝,应该好好珍惜、利用。本会初期的工人魏保罗大有信心,他认为信主的人应该有医病赶鬼的权能,因此有病不应求医吃药,应藉由祷告求神医治。

由于初期教会信徒的信仰单纯,因此神迹奇事显明。虽然医药也是操在神的手中,藉由祷告或医药,都是符合神的旨意;但现在的信徒却过于依赖医药,因而使依赖神的心减低。

「圣火」预表圣灵(赛四3-4;玛三2-3),而圣灵是事奉神唯一的力量来源。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亚四6)。

倘若我们不顺从圣灵的带领,不追求明白神的话语,冒然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教会中事奉神,就是把「凡火」献上,将遭受神严厉的惩罚。

结语

神是圣洁的「烈火」。当我们献祭全然遵守神的吩咐时,神降下「圣火」烧尽祭牲,显示神悦纳我们的献祭;当我们献祭违反神的吩咐时,神也降下「圣火」将我们烧灭,显示神严厉的审判。今日我们在教会中热心服事神,似乎是行神所喜悦的事;但更重要的事,是要懂得分辨献上「圣火」或「凡火」。

倘若我们不顺从圣灵的带领,不追求明白神的话语,仅仅依靠自己的聪明才智,采用世上的方法在教会中服事神,就是把「凡火」献上,将遭受神严厉的惩罚。

神是慈爱的,也是严厉的。所以,在服事神的圣工上,不可轻率。我们应听从神的吩咐,顺从圣灵的带领,相信我们的献祭将蒙神悦纳,祂会降下「圣火」烧尽祭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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