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民6:1-6
“拿细耳人”即离俗归神之意。作“拿细耳人”的四个条件:
1.不能喝酒。酒代表罪中之乐,因此不能喝酒就表明不能享受罪中之乐。
2.不能吃葡萄。葡萄是以色列三大农作物之一,因此不能吃葡萄就表明不能贪爱世界。
3.不能剃头发。头发长了就有重量,表明拿细耳人要担任以色列人信仰的重任。
4.不能碰死尸。死人代表罪恶污秽,因此不能碰死尸就表明不能沾染罪污。
一、不能喝酒:即不能享受罪中之乐。
1.财主贪爱享受而失去永生,拉撒路一生清苦却获得永生(路16:19-30)。
2.罗得因贪爱罪中之乐而住进所多玛城,结果失去了财产(烧了),妻子(死了),信仰(堕落了)(创13:10-13)。
二、不能吃葡萄:即不能贪爱世界。
1.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太6:24)。
2.保罗看万事为粪土(腓3:7-8)。
三、不能剃头发:即不能卸去信仰的重任
基督徒当负:
1.传扬福音之责任。
2.牧养教会之责任。
3.教导儿女之责任。
四、不可碰死尸:即不能沾染罪恶。
1.以利的两个儿子,因犯罪而失去属灵生命(撒上2:12-17)。
2.基督徒当过分别为圣的生活(罗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