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可7:24-30;太15:22-28
一个叙利非尼基族的妇人,闻知耶稣的事迹后,一天,带上犯鬼的女儿来到耶稣面前。她蒙了大恩女儿被主医治好了。她之能蒙恩,靠三个主要的条件:
一、相信主(可7:25;太15:28)
经上说她“听见耶稣的事,就来俯伏在他脚前”(可7:25)。她与耶稣素未谋面,只是闻知有关耶稣对人施慈爱显大能的事。她相信耶稣能接纳她这个外邦女子,肯医治她的女儿。就凭着这份信心,她来见耶稣。终于因了她的信心,救了她的女儿。主称赞她的信心“是大的”(太15:28)。
圣经说:“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心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1)。可以说,在这方面,迦南妇人也得到了美好的证据。
我们既来到神的面前,成为神的儿女,就当相信神。经上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11:6)。
“相信主”的典范尚有:
但以理勇敢的信心(但6:10-23)。
百夫长谦卑的信心(太8:8-10)。
瞎眼者迫切的信心(可10:51)。
二、求告主(可7:26;太15:22)
她迫切地求主:“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我女儿被鬼附得甚苦”(太15:22)。迫切的言辞打动了主的心。
我们来到主前,献上的祷告也当迫切。经上说:“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18:1),“不住的祷告”(帖前5:17)。
主曾设两个比喻来勉励人在祷告上要下苦功:一个是寡妇向不义官求伸冤“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常来缠磨我!”(路18:1-5);一个是有人半夜向朋友借饼待客“但因他情词迫切的直求,就必起来照他所需用的给他”(路11:5-8)。
主说:“向来你们没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们求,就必得着,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约16:24)。让我们向迦南妇人学习,学会“求告主”。记住保罗的教导:“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借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腓4:6)。
三、紧抓主(可7:27-28;太15:23-27)
迦南妇人迫切求告主耶稣,主却“一言不答”,而且此时门徒更发声赶她离开。面对这种逆境,她泰然自若,依然坚持不懈地求主帮助她。她只有一个信念,既然来到耶稣前,就要得到他所施的恩惠。她用那双信心之手紧紧地抓住主不放。因着这份韧劲与执着,她终于抓到了主莫大的祝福。
许多时侯,我们信徒就是缺少了这份执着与坚定,才导致我们的祷告不蒙主垂听,我们的请求不被主成全。
以利沙紧紧跟随以利亚,终获取加倍的属灵力量(王下2:1-15);相反,彼得因为没有紧紧跟主而只是“远远地跟着耶稣”从而导致三次不认主的悲剧(太26:57-75)。
主说:“来跟从我”(太4:19)。让我们紧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