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马可母亲奉献的“三子”-翁溯利

引言

“想了一想,就往那称呼马可的约翰他母亲马利亚家去”(徒12:12)。

被囚的彼得在天使的救护下,顺利地出了监牢;来到大街上时,天使不见了,只剩下彼得一个人。夜深人静,该往何处去栖息?彼得“想了一想”,最后决定往马可家去。为何会去马可家?因为马可的母亲马利亚十分爱主和爱主内弟兄姐妹。马可母亲荣神益人的好见证,可自她所奉献的“三子”中得以窥见。

一、奉献“房子”

她建造房子,不只是让自己享用,也献出来,让主使用。初期教会的一些重要事工就曾在她的家里举行过:

1.主在她的家里马可楼上,举行过最后的晚餐。

2.主升天后,门徒们从橄榄山返回耶稣撒冷,当时所举行的祷告会也是在她的家里举行。

3.初期教会,她的家成为开展圣工的场所。

当时教会正受大逼迫,她能不怕牵连,不惧险厄,勇于献房,热心为主。这份爱主的赤诚和热切,实在难能可贵。

乐于为神的事工贡献房子的爱主之人,经上尚有:

a.书念妇人另盖一屋,供以利沙先知工作和生活之用。

b.吕底亚腓立比教会设在她家。

c.传道夫妇亚居拉与百基拉住以弗所时,家为聚会所;搬迁罗马后,又献出房子,作为开展圣工之处。

二、奉献“银子”

家为教会,自然经常要接待一些传道人和主内弟兄姐妹,这就须耗费一定的银子。马利亚的一生,为主所奉献的银子,可谓多而又多矣。

银子乃神所赐,律法规定须有什一奉献(申14:22-28),并强调实行这种奉献原则的人不能不得神丰实的赏赐(申14:29)。其实,早在律法颁定之前,亚伯拉罕与雅各就已实行了十分之一的奉献原则(创14:18-24;来7:1-2)。新约时代,主耶稣重申了这个“什一”奉献(太23:23)。

主耶稣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路6:38)。林后8-9章保罗教导我们要慷慨奉献,指出慷慨捐输是一个基督徒爱心、信心与成熟的明证(林后8:24;9:6,8,13),一位慷慨的信徒能叫其他人将感谢归与神(林后9:11-12)。

奉献银子的典范尚有:

a.贫穷寡妇(路21:1-4);

b.税吏长撒该(路19:1-9);

c.居比路的约瑟(徒4:34-37);

d.好撒玛利亚人(路10:25-35)。

三、奉献“儿子”

马利亚已献了二“子”:房子、银子,在人看来,好象已经够了。可她还要献上最重要、也最蒙神喜悦的一“子”就是儿子。保罗与巴拿巴把安提阿教会的捐献款,送往耶路撒冷教会即将返回之际,马利亚把儿子马可带来他们面前,恳求二位收下儿子,让他有份于神的工作。保罗遂将马可带往安提阿去服事主。

保罗第一次出外布道,曾带马可随行;后由巴拿巴带领。马可也曾当过彼得的助手。在这些神所使用的大器皿的精心培养与带领下,马可的灵命进步很快,事奉也卓有果效,可谓“名师出高徒”哉。后在圣灵的引导下,写了新约中最早的一部书马可福音,造就了历代千千万万神的儿女们。据说马可后来曾到过埃及传道,就在那里为主殉道。

我们不妨想一想:要是当时马利亚象别的母亲那样自私一点不将爱子马可奉献出来;那么,岂有如此一位神所重用、对后世教会影响至深的使徒?

奉献儿子的典范,经上还有:

1.亚伯拉罕献以撒(创22:1-14);

2.哈拿献撒母耳(撒上1:19-28);

3.友尼基献提摩太(提后1:1-6)。

保罗劝勉我们:“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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