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挪用公款,受主管教-惠安教会张祥宝

奉主耶稣基督圣名作见证:

见证人:张祥宝,现住:惠安南埔先锋林头村

我是南埔林头教会的出纳,为教会代管奉献的款项。八九年农历四月十三日,我家先从教会的捐款中拿出100元作为支付油漆匠的工资,等几天再还上。由于擅自行动,三天后,我身上突患“圈蛇”病,浑身象被什么束住,服药、祈祷均不得好转,整天昏昏沉沉,体形明显削瘦。也许出于神的管教。起先人并不知道,后来我突然想到挪用公款的事。我作为神家的出纳员,更要廉洁,决不能利用职权之便。于是在安息日聚会时我托儿子到教会,在众人面前公开向主认过,求主赦免我的过失。过后,病痛即除,康复如常。感谢主,哈利路亚,阿们。

(1)
上一篇 2020年8月6日
下一篇 2020年8月7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