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主耶稣引用经上的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后又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这是什么意思?(太9:13)

答:

「我死爱怜恤,不喜爱祭祀」是引用「何6:6」的话,法利赛人注重遵守律法的字句而热心与祭祀(参看:路18:12),但神却喜爱怜恤人的心。因为凡不能怜恤人的人怎么能爱看不见的神呢?(约壹3:17;4:20);所以我们如果说是爱神的,就必须爱兄弟,怜恤人,才能真正是爱神的;因为神喜爱人有怜恤的心胜过献祭。因此。法利赛人虽然热心与献祭,且没有怜恤罪人的心,是神所厌恶的。主耶稣说:「我来,本部是召义人,还乃是召罪人」的意思就是祂怜悯这些税吏等罪人,而只要他们有悔改的心,祂是愿意做他们的朋友拯救他们的(参看:路18:13-14);但是那些自已为义的法利赛人,并无悔改的心,是没有办法接受主耶稣之救恩的,并不是他们已是完全,用不着主耶稣的救恩的意思。他们原来是更需要主之救恩的大罪人呢!(参看:约9:14)。因为「时常行善而不凡最的义人,世上是在没有。」(传7:20;罗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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