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神的本质:「灵」,创造,美善
2.婚姻:神圣,不是手段,本身即为目的
一、婚前
1.有关「神的旨意」
2.别人的婚姻模式仅供参考,人人婚姻模式皆不相同
3.择偶前提
a.当事人:负责、成熟、自己做决定
b.父母:关心,但忌以世俗条件为前提(例:亚伯拉罕)
二、婚后
1.以平等、爱心相互对待,忌传统男尊女卑之弊
2.敞开心胸,时常交通分享
3.忌生活公式化;培养个别兴趣,终生学习
三、圣经中的正、反例子
1.正面的例子
a.约瑟与马利亚(太二13-14;路二41)
b.亚居拉与百居拉(徒十八1-4)
2.反面的例子
a.乔布与其妻(伯二9)
b.以利加拿与哈拿(撒上一8)
c.亚拿尼亚与撒非喇(徒五1-11)
结语
1.人生观决定婚姻观
2.成功的婚姻以创造性的爱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