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罗马书第十二章1—8节
一、事奉的生活-对真神(1、2)
神的慈悲使我重生(弗二1—7),得属灵之福(弗一3—14)
1.献作活祭(1)
旧约:献死祭(利一5、11)—新约:受主爱激励,为主活(林后五14、15;罗十四8)
2.是圣洁的(1、2)
因神是圣洁的(彼前一14、15),所以要离开不义(林前六9—11)和情欲的事(加五19、21)
3.为顺神旨(2)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立己义,不服神义(罗十2、3),要心意变化更新,明白神旨。
门徒争论为大之省思(可九33—37,十35—45;路二十二24—30)
4.为尽本分(1)
以生命事奉神,在生活荣耀主,乃是理所当然(弗二4—9;彼前二9)
二、作工的生活-对恩赐(3—8)
1.恩赐与自己(3)
a.看得合乎中道。
天生我才必有用(林前十二27),各人皆有其分(路十九12—13)
b.按信心的大小去实行。
要有愿作的心,并明白自己所有的(林后八12)
摩西之杖(出四2、17);大卫之机弦甩石(撒上十七39、40、49)
2.恩赐与教会(4—8)
a.教会是主的身体(弗一23)。
b.身体有好些肢体(林前十二12—16)。
c.各肢体用处不同(林前十二17—21;太二十五15)。
d.互相联络共建立主身体(教会)(林前十二22—25;弗四11)。
e.善尽恩赐、分工合作(林前十二26、27;弗四16)。
多求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十四12),凡事为荣神益人而作(林前十一24、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