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信徒与国家之关系

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他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诗33:12)。

君王不能因兵多得胜。勇士不能因力大得救。(诗33:16)

马是为打仗之日豫备的。得胜乃在乎耶和华。(箴21:31)

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

帝王藉我坐国位。君王藉我定公平。(箴8:15)

将事隐秘,乃神的荣耀。将事察清,乃君王的荣耀。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测不透。除去银子的渣滓,就有银子出来,银匠能以作器皿。 除去王面前的恶人,国位就靠公义坚立。(箴25:2-5)

王因仁慈和诚实,得以保全他的国位,也因仁慈立稳。(箴20:28)

王藉公平,使国坚定。索要贿赂,使国倾败。(箴29:4)

一、信仰和政治须分开

主耶稣在世时,群众强迫他作王,却被他拒绝了(约6:15)。罗马的巡抚彼拉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他回答说:“你说的是”(太27:11)。但主耶稣表明,他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3-37)。可见,主耶稣不干预政治,也不利用政治来推行他的圣工。这是我们的榜样。他把信仰和政治划分得很清楚,决不混淆。他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22:21)。故信徒当不可把信仰和政治混在一起。

保罗身为传道人,并不提倡废除奴隶制度。仅劝奴隶守住身份,并提倡心灵之自由。他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你是作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为作奴仆(注:原文与奴隶同)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注:原文与奴隶同)。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林前7:20-24)。可见,保罗不用政治的方法来处理奴隶问题,乃用信仰的方法来处理。他劝勉做奴仆的及作主人的都遵行神的旨意(弗6:5-9;西3:22-41)。若双方都信主,奴隶制度之存在,将消珥于无形。他说:“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仆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为与他是弟兄就轻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为得服事之益处的,是信道蒙爱的。你要以此教训人,劝勉人。”(提前6:1-2)。保罗又劝腓利门如何接纳曾对他不忠心而逃走的奴隶阿尼西母。保罗对腓利门说:“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们15-19)

由此可知,不论是种族之纠纷,阶级之纠纷,都可以用信仰的方法来解决。政治归政治,信仰归信仰,教会劝人为善的,不可干预政治。如果大家都信主,一些政治上之不合理的事,便迎刃而解。但信主的人若当政府官员或民意代表,应为人民谋福,利用政治之途径替他们解决困难。因作官的是神所命的神的用人和差役(罗13:1,4,6),当以基督博爱的精神治理国家。

二、为国家之平安代祷

保罗说:“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讷。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1-4)。故信徒当为国家之平安及万人之得救代祷。

杰里迈亚先知写信给在巴比伦的犹太人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对一切被掳去的,就是我使他们从耶路撒冷被掳到巴比伦的人,如此说,你们要盖造房屋,住在其中。栽种田园,吃其中所产的。娶妻生儿女,为你们的儿子娶妻,使你们的女儿嫁人,生儿养女。在那里生养众多,不致减少。我所使你们被掳到的那城,你们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得平安。”(耶29:4-7)。巴比伦就犹太人而言是敌人,但由于他们暂时要寄居在那里,神才劝他们要为那国求平安。故信徒为自己的国家更该如此。

基督徒是和平的使者。当追求和睦。主说:“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5: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英文作Blessed are the peacemakers,即“制造和平的人有福了”。主到世上来传和平的福音(徒10:36;弗2:17),信徒也当到处传和平的福音(弗6:15)。“平安”与“和平”原文同字。故我们要追求与众人和睦(来12:14)。“和睦”和“和平”原文同字。故信徒当促进社会之和谐,不可参加骚动。

三、为同胞之得救代祷

保罗很爱自己的同胞,他关怀同胞的得救而为他们代祷(罗9:1-3;10:1)。他虽然是外邦人的使徒(罗11:13),却不忘记同胞之得救而先向他们传福音(徒13:46-49,18:5-11)。主耶稣也告诉十二使徒要先传福音给自己的同胞(太8:5-8)。各国有很多华人,我们当先向他们传福音。即由亲至疏,由近至远(徒1:8,2:39;太28:18-20)。

四、守法作好国民

保罗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1-7)

保罗把作官的,当作是神的用人(注:用人原文与执事同)和差役。故说,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他对提多说:“你要题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豫备行各样的善事。不要毁谤,不要争竞,总要和平,向众人大显温柔。”(多3:1-2)。彼得说:“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藉着自由遮盖恶毒(或作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3-17)。

可见,信徒当守法作好国民。政府是罚恶赏善的,即维持社会安宁,乃是于我们有益的,故当拥护它。

五、作地上的盐和世上的光

主说:“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3-16)

“世上的盐”原文是“地上的盐”英文作the salt of the earth;“世上的光” 英文作the light of the world,即世界的光。盐除了有调味之效用外(可9:50;西4:5-6),又有防腐的效用。这社会愈来愈腐败。而防止其腐败是基督徒的责任。然而要用何法来组织腐败、改善社会风气呢?即用传福音的方法,让信主的人都变成好人。此外,基督徒又要为主发光——行善。即有好行为及行善。这是保罗在教牧书信中勉励最多的一件事(提前5:10上、25,6:18中;多2:7,3:8、14等,“善”原文为kalos。及提前2:10,5:10下,6:18上;提后2:21,3:17;多1:16,3:1等,“善”原文为agathos)。

彼得说:“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鉴察或作眷顾),归荣耀给神。”(彼前2:12)

“好行为”(彼前2:12)与“善行”(多2:17)、“作正经事业”(或译行善)(多3:8、14)原文同字( )。可见,“善行”有好行为、行善事、作正经事业等等含义。

保罗说:“凡所行的,都不要发怨言,起争论,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无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也没有徒劳。”(腓2:14-16)。

保罗的这勉励,值得我们思想遵行。

注:“争论”或译“怀疑”,即指不可向神发怨言,起怀疑,如以色列人在旷野惹神发怒一样。

注:“明光”日文译:星,现代中文译:星星,英文(RSV NIV TEV):stars,吕振中译:发光之体。(199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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