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原来一切所有的,天父已交付给耶稣(太11:27;约13:3);但从此以后,便不再受肉体的约束(复活后已成为灵体),能完全掌握行使其主权了。祂将掌握此权至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仇敌——魔鬼)毁灭,把国交与父神为止(林前15:24)。祂坐在神的右边,就如摄政官一般,从神领受了全权加以行使;所以祂就有了权差遣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而使人得救(可16:15-16)。主耶稣所说的「父、子、圣灵的名」的「名」字。原文是单数字(in the name of~),不是多数字的(names),所以父、子、圣灵三者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耶稣(因为耶稣原来就是天父真神,成为神的独生子降生为人,升天后便降下圣灵——耶稣的灵——在世上工作),所以使徒奉主耶稣的名,或耶稣基督的名给人施洗才是正确地了解主耶稣的话,因为父、子、圣灵都不是神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