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徒5:1-10;9:10-19;23:1-5
彼得曾论到基督徒在神面前的身份:“唯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从前未曾蒙怜恤,现在却蒙了怜恤”(彼前2:9-10)。纵观信徒在教会和社会中的表现,可分为三种不同类型的人,兹以使徒行传里所记载的三个“亚拿尼亚”作为这三种类型的信徒之代表。
一、第一个“亚拿尼亚”(徒5:1-10)
这个亚拿尼亚在教会里可说是一个“平凡”又“特殊”的人,其特征如下:
1、奉献不诚实(徒5:2)
将田产所卖的价银私自留下几分,把其余的奉献上,这与当初教会的奉献原则相悖(徒4:32-35)。
2、动机不纯正(徒5:2)
奉献钱财不是为了报答神的恩典,乃是为了贪图被人称赞,纯粹为了沽名钓誉。
3、心被撒但俘虏(徒5:3)
因为动机不纯,对神对人不诚实,故而给魔鬼留下了地步,终为它所用。
4、欺哄圣灵(徒5:3-4)
表面上他是欺哄人,实际上他是欺哄神、欺哄圣灵,终为此而丧命。
在奉献上,我们应持有以下这些原则:
(1)当将上好之物献给神,如亚伯的奉献(创4:4)。
(2)奉献当甘心乐意,不可勉强(林后9:7)。
(3)奉献不是为了得人的称赞(太6:4)。
(4)不可给魔鬼留地步(弗4:27)。
(5)不可亵渎圣灵(太12:31-32)。
二、第二个“亚拿尼亚”(徒9:10-19)
此段圣经记述了扫罗弃假归真的信仰历程,是扫罗一生重要的转折点。其间的亚拿尼亚,是一位较为虔诚的信徒,他在引导保罗加入事奉基督的队伍中起了一定的作用。
1、为人表现
从徒22:12里,我们可看出他的为人:“按着律法是虔诚人,为一切住在那里的犹太人所称赞。”虽只有一句话的描写,却让我们看到他那不平凡的一生。
2、爱主表现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记载他如何爱教会、如何事奉主,但从他与主耶稣的对话里,可以发现他是一个非常爱主、爱教会的信徒(徒9:13-14)。
3、有容人之雅量
虽然对扫罗有看法,但他能够顺服主,马上接纳扫罗,称他为“兄弟扫罗”,并为扫罗按手祷告,治好他的眼睛。
一个基督徒,对真神、对教会、对众人的爱,不是只停留于口头上,也不是只在教会里表现出来;他(她)应取得教内和教外众人的认可,应以实际的行动来关心教会,以爱心接纳别人,才能体现一个基督徒的真正本色。
三、第三个“亚拿尼亚”(徒23:1-5)
一个犹太人祭司的职责是:(1)将百姓的需要带到神的面前。
(2)为百姓祈祷,替百姓赎罪献祭。
(3)在会幕中、圣殿里事奉神。
(4)管理圣殿,为民祝福。
(5)教导百姓执行摩西律法。
这段圣经所记载的这位亚拿尼亚,是犹太人的一位大祭司,本有尊贵的身份和神圣的职责;可是,从他的表现中,我们可以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失败、不称职的大祭司。
1、不分青红皂白地胡乱打人,脾气格外暴躁(徒23:2)。
2、是一堵粉饰的墙,外表美丽好看,内里却丑陋不堪(徒23:3)。
3、身为祭司,本是教导和执行律法的人,却违背律法,知法犯法,是典型的能说不能行的法利赛人(徒23:3)。
作为神的仆人,不当因为自己有神所赐的恩赐以及教会所赋予的权柄,就骄傲自大、盛气凌人,应以谦卑、爱心束腰,与人和睦相处、平等共事,如此方能获得众人的尊重和拥戴,从而成为一个真正的“君尊的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