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课 社会生活

引言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五章15~16节)。

基督徒的生活除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之外,又有教会生活;但此四项并非能截然划分。古人所言「忠臣出自孝子之门」,说明了社会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关系。另以社会生活与教会生活而言,生活的型态上虽不同,但生活的内涵则互受影响,例如:喜欢跟同学去游乐场打电动玩具的人,参加聚会可能会觉得缺乏刺激而不能专心听讲;又如:在教会乐意做圣工服事别人的青年,当他在街道上看到不敢过十字路口的老人,也会乐意扶他走过去。因此,我们在学习社会生活之时,也应认识与其余三类生活互相的影响。

社会生活范围甚广;因此,选择较为重要的四项,做实际生活层面的探讨:

一、娱乐旅游

由于现今的社会「有钱又有闲」,因此,游乐场所普遍设立,方式也多样化,因此人们也较能自由安排选择所需要的活动。青年人从事娱乐旅游,能调剂身心、增广见闻,但也应注意对学业、身心、信仰的影响。我们现在从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探讨:

1.时间适宜:上学期间,由于每天空闲时间不多,较不适宜娱乐,以免影响隔日的上课,周末则在参加聚会的剩余时间可安排之。寒暑假由于时间较长,可自行安排有益身心的活动,或参加学校、民间社团或教会所举办的活动。

2.地点适宜:有些游乐场所,限制未满十八岁的人不准入场,如:酒吧、舞厅及限制级的电影。但基督徒对地点的选择应更谨慎,易滋生事端、引发情欲的场所均不宜涉足,应多多选择有益身心,能增广见闻、造就信仰的场所,如风景名胜、森林公园、文物馆、博物馆、国外旅游、访问国内外教会等。

3.方式适宜:娱乐旅游应避免冒险性、赌博性、纵欲性的活动,多从事能联络情谊、锻炼身体的活动方式,如:烤肉、露营、打球、下棋。

「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时当快乐,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欢畅,行你心所愿行的,看你眼所爱看的,却要知道,为这一切的事,神必审问你。」(传道书十一章9节),此节圣经,说明了年轻的我们追求快乐、欢畅原是可以的,但应谨慎,毕竟我们是敬畏神的人,因此,我们不能像一般人一样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反而应该学习摩西,明白神的旨意,他不愿享受「罪中之乐」(希伯来书十一章25节)。

二、理财消费

由于经济繁荣,现今一般的家庭经济不虞匮乏;也由于子女人数较少,父母能丰衣足食的供应子女的需要,零用钱的数目也比以往增加,有些青年更以打工、兼差的方式自行赚钱。这一代的青年,消费能力大增,成为商场招徕、广告诉求的对象,然而在金钱进出之际,我们也应注意下列几件事:

1.体谅父母的经济能力:虽然现今的家庭普遍较以前富裕,然而也有不少家庭经济较困难,因此不能要求父母比照别人给零用钱,购买昂贵的物品,反而应节省花费,努力读书以争取奖学金,或利用课余、寒暑假打工以自筹学费。

2.打工、兼差的原则:除了生活上有实际的需要外,高中阶段还是不宜打工。若一定要打工赚钱,则应先就工作的性质、内容、地点,与师长、父母研商,以避免受骗、涉及不法或发生工作伤害。

3.学习储蓄或从事有意义的捐输:现在的青年将大部份的金钱花费在吃喝游乐上或服饰装扮上,对于社会人群贡献有限;身为基督徒的我们,应学习将零用钱储存起来,以备个人或教会的需要,或从事社会关怀之用。

「求你……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赐我需用的饮食,恐怕我饱足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以致亵渎我神的名。」(箴言卅章8~9节),这是亚古珥祷告中的一段话,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知道,钱财是神的赏赐,基督徒当以「需用的」钱财为足;非需用者,不宜向父母强索,或以打工、兼差赚取;若家境困乏,无法供给生活与学业上的需要,就当向神祷告,求主开路。

三、服饰装扮与个人用品

由于社会风气的开放,以及商人频频对青少年打广告以促进消费,使得这一代的青少年比较注重从头到脚各方面的服饰装扮,诸如:发型、耳环、衣服、球鞋等。同时也注重个人用品的选择,诸如:手机、洗发精、化妆品、脚踏车、机车、球拍、随身听等。这些服饰装扮与个人用品,有几种特色:追求同辈间的流行、凭感觉与心情、强调个性、喜欢名牌。

这些喜好,不致对社会有不好的影响,对个人而言,只要量财而买,不向父母强索,亦非罪恶之事;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这些趋势对个人的学业、心性、信仰所产生的腐蚀:

1.丧失自我:当我们追求流行、依从广告而选购时,也不过是一窝蜂里的一只,忽而跟着飞东,忽而飞西。我们应思考:什么是我真正的需要,不是别人需要我也需要,也不是广告如此说,我就跟着要。

2.耗时费财:刻意的装扮、选购,需耗费不少时间,想拥有别人拥有、广告促销的物品而不问真正的需要,也必花费不必要的金钱。而此类商品的价格,往往包括了不少广告费。

3.讲求表面与物质:一个人的外在造型,应涵盖言行举止、应对礼节;一个人的价值,不是按他拥有的物品来衡量,而是按内在的才能、品德、学识。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装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装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摩太前书二章9~10节),保罗的此段话,也适用于今日的弟兄;因此,我们的服饰装扮当以整齐、清洁、美观为原则,而非华丽、昂贵以炫耀自己,更重要的是,应该有美好的行为以荣神益人。

四、社会关怀

我们今日能做主耶稣的门徒,是因主爱我们,为我们舍命,主耶稣也吩咐我们要以这种大爱来爱别人,并且,爱的对象应从爱教会的弟兄姊妹扩展到社会上的众人(彼得后书一章7节)。爱心有消极性的,也有积极性的;消极性的爱心,以不妨碍别人、麻烦别人为原则,例如:不乱丢垃圾(不麻烦扫街的人)、用餐时不喧哗(不妨碍邻座)、不占用专供残障者使用之公共设施等。积极性的爱心,又分为下列三类:

1.及时行爱:扶助老弱妇孺过十字路口、让座给老人、孕妇、残障者,看到车祸、火灾,立刻打电话通知警察等,这些都是轻而易举之事,但对受惠者帮助很大。

2.计划行爱:社会上有许多急需帮助、慰问的老弱、孤苦、贫困、重病者,若能酌量我们的财力、时间,供给他们的需要,将使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如:集资向中华儿童福利基金会认养贫困儿童、定期慰问安老院的老人等等。

3.传扬福音:以上所叙述的爱心,皆是对人有暂时的、肉体的、物质的帮助,若欲使人得着长期的身心平安,甚至灵魂得救进天国,就应传福音给他,使他得着至宝──主耶稣(腓立比书三章8节)。

注意事项:对于社会运动、游行示威等,我们不宜参与,虽有人认为这也是「社会关怀」,但我们仍坚持圣经所言,神的国不属于世界,不宜介入世界事务之争执(约翰福音十八章36节),教会也不介入政治性的活动。

主耶稣在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中,说明了「爱邻舍如同自己」,不仅是指着居住处的邻舍,也泛指着一切我们所知道、看到的需要者,包括不同信仰、不同种族、不同地区的人(路加福音十章25~27节)。

结语

彼得勉励信徒说:「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得前书二章12节),一个表明信仰基督的人,同学、朋友总是期待他在待人处世上能有良好的表现,否则便易遭受批评,而我们为了荣耀神的名,更当在娱乐旅游、理财消费、服饰装扮、个人用品、社会关怀等社会生活上,持守圣经的教训,听从长辈的教导,而能关心他人却不期待回报,凭爱心行事却不同流合污;但愿我们像一盏明灯照耀家人,也照耀同学、朋友,更照耀社会上我们相处、相遇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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