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活祭的事奉-小光

引言

旧约以「牲畜」为人来牺牲,是为「死祭」;但「律法既是将来美事(基督救恩)的影儿,……这些祭物(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1-4)。

神是「活神」(撒下二二47),也是「活人」的神(路二十38);祂要活着的人,有「活祭」的事奉,效法基督,既是当祭司(圣职/身分),也是当祭物(圣物/身体)。因为「主乃活石,……(我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彼前二4-5)。

活祭的事奉要注意些什么?

一、圣洁(没有残疾)

什么是神所喜欢的「祭物和礼物」?以色列人出埃及守逾越节时所宰杀的羊羔,必须是「无残疾(不能老、弱、病、残)一岁的公羊羔」(出十二5);所吃的饼,也是用「无酵饼」(出十二8;林前五7-8)。

保罗也勉励我们说:「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

旧约献祭的祭物,乃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利一9);必须先除去秽物,并将里外用水洗净,才能全烧在坛上(9上)。

若是事奉的「纯度」产生了偏差,「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十一3),把「圣殿」当成了「贼窝」(太二一13);这种「属灵的残疾」,又岂是神所悦纳的?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二14),又岂能事奉神?

二、顺旨(没有自己)

既是把自己当作「圣殿」献上,就当「臣服」于殿的主人;否则「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三1),若所献的是「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利十1),那就有祸了。

基督曾说:「神啊!我来了,为要照祢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十7);祂在被捉的晚上,于客西马尼的祷告,虽是「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仍然求父「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六38-39)。

保罗也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

扫罗王没有听从耶和华的命令,自己作主,不肯灭绝「亚玛力」的一切;撒母耳先知说:「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上十五23)。

乌西雅王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华……,要在香坛上烧香,做了不该做的属于祭司的工作;虽经劝阻,仍不悔改,甚且发怒,至终长大痲疯而死(代下二六16-23)。

「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祂感谢父神。……从心里做,象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西三17、23)。

三、天天(没有假期)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十11-12),乃「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七25)。

真理不能妥协,灵修与事奉也没有假期。耶稣说:「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约五17);凡信基督的人,耶稣也说:「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并且要做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约十四12)。藉着主的同工,「救恩」的事奉工作是不能停顿的。

保罗对以弗所的长老说:「我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服事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叫你们知道应当这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徒二十17-20、33-35)。

天天事奉是不是让人觉得累苦?却在受到主人的肯定时,能享受于主人的快乐当中(太二五21)。

结语

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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