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写作动机
我在教会里,担任婚姻介绍委员的工作。第一次单击联席会议的时候,从各地委员的报告与谈论中,我发现了两个问题:一、与未信主的人通婚的情形非常严重。二、青年不与介绍委员合作。
婚姻问题与信仰问题息息相关,但只靠“劝告”或“禁止”,绝非解决问题之道。我认为应从青年的心理建设做起,改变青年对婚姻问题的观念,才是根本的有效办法。
贰、写作的目的
一、婚前的目标:
(一)防止与非基督徒通婚。
对“神的选民与信仰不同的人通婚有怎样的后果”应有正确的认识。
(二)纠正对恋爱的观念。
过去,青年谈恋爱是偷偷摸摸的;但现代的青年谈恋爱,却似光明正大的。因为现代人的婚姻观已经改变了,认为交友、恋爱、婚姻是有连贯性的必然过程。若由长辈安排去“相亲”,他不但步接受,而且还会生气呢!因此,一定得改变语气说:“介绍你们认识”。
现代的主内青年,生活在当代社会里,耳濡目染,不知不觉间已接受世俗的婚姻观了。他们相信选择配偶,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彼此证实两个人的感情是经得起考验的,才能结婚,婚后才有幸福的保障。其实青年对婚姻没有经验,判断也不一定是正确的。各位不妨多访问主内的“过来人”,听听已婚同灵宾贵的意见。在打听、调查社会上正在闹婚变、或已经离婚的夫妻,当初是怎样结婚的?相信你就会明白几个事实:
1、热恋中的誓言不可靠;
2、在恋爱中曾经达到极点的感情婚后不但会变质,有时甚至会转变成仇恨;
3、男女之间的感情靠培养。婚后的培养必婚前的培养更踏实,根基更深。感情能否持久,须靠夫妻共同负责努力。
4、婚后的幸福与平安是神所赐予的。
“与一个没有感情根基的‘陌生人’结婚,真是荒唐又可笑!”现代的文明人都这么想。可是与以为自己深爱的人结婚,就有婚后美满幸福的保障吗?
在今年松山教会秋季灵恩会的最后一天,报上的南部社会版曾刊登一则噩耗:在故乡的一所我曾经服务过十年的小学,有一位女老师,在学童放学时站在马路上指挥交通,维持秩序的时候,被疯狂的大卡车司机驾车碾死,死状至惨。该女教师名李××,年四十二岁。我看了至感震撼与哀伤。
不久,更进一步的消息,不断的从故乡传过来;当李老师遇难时,必须通知她的丈夫,可是却找遍他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不着人影。知道第二天清晨,才在某市的旅社里找到他。当时,他居然与另一女性同宿一室。同乡的亲友都生气说,她死了比活着更幸福。因为与她同事的丈夫,嫌弃当小学教师没出息,辞职做生意去了,可是不久就连老本都亏进去了,她不得已只好多当几处的家教,提丈夫还债。但她的丈夫不但不感激,反而以商场上的应酬为由,到处去拈花惹草,时常不回家。她遇难后,学校为她募捐,连同赔偿费,得了一笔钱。可是她得到什么?她母亲说:“可怜的女儿,生前拼老命赚钱替丈夫还债,最后还用一条命换来一笔财富供丈夫挥霍。”
这一切经过,不由得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事。在二十多年前,当我还在故乡的小学服务时,有一年,派来几位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年轻老师。他们都是同乡,只不过是毕业与不同的师范学校。其中的一位就是遇难的李老师,另一位活泼的男孩是后来与她结婚的郭老师。在我们小镇上,大家都互相把别人的生活情形弄得很清楚。我们都知道,郭老师的未毕业前,就与同校的一位女同学订婚了。在寒暑假时,他还时常到未婚妻的家里小住。他们是准备后就要结婚的。可是年轻人的思想令人难以捉摸,李老师明明知道郭老师已经订了婚,两人却谈起恋爱来了。郭老师喜新厌旧,对未婚妻已完全失去了兴趣,他去请老校长帮忙。校长分析目前的情况,认为事情既然已经无法挽回,就只好到那位未婚妻家里,劝她退婚。但是心软的校长看到他未婚妻伤心欲绝的样子,还陪她流下眼泪呢。后来李老师就以胜利者的姿态,与郭老师结婚了。我永远都忘不了她当时的豪语:“她连自己的未婚夫都保不住,还能怪我吗?”
李老师不是从别人手里抢夺了以为她最爱的也觉得最可靠的结婚吗?她哪会知道自己所嫁的是如此不负责任的男人?而那位情场上的败北者,后来经人媒介,与别人结婚了。可是婚后如此美满幸福。
由这个故事,我么可以明白,婚前的感情并不是绝对可靠的。而婚后才培养感情,也不见得不好,不是吗?
教会不赞成主内同灵与非基督徒谈恋爱,同时也劝弟兄姐妹不要恋爱。因为我们相信神的配合。过去同灵恋爱后不成功时,曾经有如下的后遗症:
1、不在聚会;
2、为了避免与以前的情人碰面而跑到远处的教会去聚会。
3、犯第七诫被除名;
为了保护主的小羊,维护他们的心灵健康,相信教会不赞成婚前恋爱的这种措施是非常正确的。
(三)促进同灵青年团结。
目前婚姻介绍工作的推行,觉得最棘手的问题,是念过三十的姐妹们在教会内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因为年龄相配的弟兄们大都已经结婚了。这并不是主内青年女多于男,而是许多青年娶了未信主的人。因为过去不只是青年,连家长都认为去未信主的媳妇没有关系,反正婚后会跟我们信主;但是女儿绝不可以嫁给非基督徒,免得丧失信仰。多么矛盾的想法!如果大家的儿子都娶未信主者,那么女儿要嫁给谁?这种错误的思想造成了今天严重后果。希望这种可悲的现象就此遏止,不要在重演下去了。
可是种种迹象,让人感到担忧,例如一年南部区的高中班学生灵恩会时,传道出了一个测验题:与外邦通婚是①大罪②轻罪③无罪。标准答案是根据(尼十三27)为①大罪。但是辅导员(绝大部分是大专生)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应该是轻罪,婚后来信主就变为无罪。青年这么不重视与未信主者通婚的问题,令人急出了一身汗!
我提出一个实例,好让认为“与未信主者通婚”是无罪的青年反省:有一位信心刚强的姐妹,决心非主内不嫁。但是她已年近三十,在找不着主内对象的现况,经人介绍二不得已含泪与非基督徒结婚。事先双方约好,在结婚时不拜男方的祖先牌位。但娶进门时,一对新人被强迫并立在牌位前,新浪恭恭敬敬地拜祖先,长辈亲属七嘴八舌命令新娘至少行个礼头,否则不成“不成体统”。但是新娘态度强硬不服从,于是一位愤怒的长辈临到,强压下新娘的头,让她“行礼”。
弟兄们,你多么不希望自己的姐姐妹妹,遭受到如此的不幸!属灵的姐妹与属肉的姐妹何异?我们同是天国的子民啊!已婚者已矣,盼望未婚者,重新痛下决心,非主内同灵不婚!
(四)在淫乱的世代下,保守圣洁。
世风日下,男女之间已不像从前那样重视贞操观念。我们生活在这个险恶的时代里,若不谨慎求圣灵保守,容易因无知或不慎,而触犯灵魂致死的奸淫罪。记得在学生灵恩会的时候,我为初级班出了一道测试题:
因无知所犯的奸淫比明知故犯的奸淫罪(①轻②重③同等。)
答案应该是③同等。但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说,因无知所犯的奸淫罪应该比较轻。若以神看人犯罪的动机而言,或者如此;然而,我不以为然。就以吃了毒药为例吧!因无知而误食毒药与故意服毒者,其结果同样是死;因奸淫而致的灵命之死亡,不也是同样的道理吗?
二、婚后的目标:
促进主内同灵婚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对青年来说,婚前的选择比婚后的问题更重要。因为只要选对了对象,在主内通婚,就是不尽理想,也可以慢慢地改善。但是一旦选错了对象,与信仰不同的人通婚,有时候可能连挽救的机会都没有了。
(一)写作技巧
1.平时聚会讲道的时候,常讲到婚姻的道理;在教会所出版各类刊物上,也有不少有关婚姻的道理。这些都明白的告诉我们:神的子女不可与未信主者通婚。可是信徒与未信主通婚的情形依然很严重。为什么大部分的青年都不接受道理的训诫?经我仔细分析、研究,凡现有感婚姻问题的文章,都比较偏向理论,缺乏实际生活的题材;只是引出圣经上古圣徒的婚姻为例,很少提到现实婚姻问题的例子,以致引不起青年的共鸣,使他们没有切身的感受。他们只不过把这些宝贵的教训当成一种“勉励”罢了;他们从不考虑违背神的命令该当何罪?自以为只要婚后不离道,不但没有罪,而且说不定还可以引导“另一半”来归主,也可算尽了基督徒的本分呢!因此我决定婚姻文章要从现实生活中取材。
2.写作时须依赖读者的兴趣程度,来决定文章的体裁。
本书的对象是青年,因此,我尽量采取能引起青年兴趣的手法。如尽求内容浅白、叙述生动、风趣,避免说教。因为如果用古板的文章写法,也许会让老人家深受感动,但是不易被年轻人接受,这就无法达到与青年沟通的目的了。
3.多放进见证实例,已增加真实感。
引用实例时,不适用真是姓名,以免引起用者的反感。甚至必要时,还须故意把内容——年龄、时间、地点等改变一点点。而且有时把两个人以上的故事,处理成发生在一个人的身上。
厨师烹饪菜肴时,必须时时改变烹调法,并加上各种调味料,藉以增加美味。如果没盘菜都以原味呈现在食客面前,相信不但引不起食客的食欲,甚至可能遭受拒食。写文章也是如此。
奉主耶稣圣名作见证时,一言半句都不可加添,须把实际的经过一字不漏的写出来。但是婚姻问题不是见证,为了加强内容,有时用论说的体裁,有时放进故事加上作者的理想、想象、推理,这实在写作的技巧上免不了的事情。有位姐妹问我:“那篇‘慈母的祈祷’,许多青年看了都深受感动,故事里的慈母是不是就是你的母亲?”我告诉她:“不是的,这事故事里的虚构人物。”不过在故事里使用虚构人物的例子极少,绝大部分的人物对偶式真人真事。
(二)体裁的来源
1.神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活了半个世纪,且有福蒙选,诞生在基督徒的家庭里。三叔最先接受真理,接着所有亲属全部都归入主名下。后来母亲娘家的亲戚,我的姨丈一家也蒙拣选。因此所有的亲属不但在肉体上是一家人,在灵性上也是一家人了。尤其令人欣慰的是,亲属里面有几位献身出来当传道。我可以说得天独厚,从小在教会里长大。自还不大懂事的幼年时期,就看过或听过婚姻问题。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见过不少教会内同灵婚姻问题的起因、经过与结果。这些见闻及本身的体验,积留在脑海中,成为取不尽之宝库。这宝库——记忆就是我写作的体裁的来源。
2.我有南北边,现在北市一所国小任教。以前在南部教书时,当地民风淳朴,从未遇过学生的家庭发生什么变故。可是在台北这个繁华罪恶的都市里,时常发生令人叹息的事。目前所担任的班上,学生的家长全部都比我年轻。我平时以在主耶稣那里学来的爱心去教导学生,获得家长的信赖;家长们不但来请教家里大小孩子的管教方法;夫妻见有纠葛,闹离婚的时候,我也被拉去当“调解委员”。有一位离过婚的妇人,甚至跑来向我报告:最近出国,在日本交上一位比自己年轻好几岁且非常富有的日本男友。我不喜欢也没有时间去管别人的家务事,只提醒她:若要再婚,不能只为自己的幸福着想,也应该考虑儿子的前途。因为如果选错了对象,会毁掉儿子的一生。
另一方面,从学校同事的口中,也时常听到各式各样的家庭问题。
这些因职业的关系,特别丰富的见闻与经验,很自然的我第二个体裁的来源。
3.北部区每年举行两次婚姻介绍委员联谊会,我将会中所提出的问题与各教会委员、长执、负责人的意见、分析及对问题的看法融会贯通,便成为实际的写作题材。
(三)婚姻文章的效果
我在人生舞台上,与公与私,所扮演的角色多,且都是较重要的角色,丝毫马虎不得。我多么希望有充裕的时间,坐在写字楼前为青年多写一些自己的心得,好作为他们奔走天路的参考。但可惜心有余力不足。时常在歉疚中过完忙碌的一天,然后缩短一些睡眠时间,为心爱的小羊写一些心里的话。所幸主赐我良好的睡眠习惯,一躺下去就立刻熟睡。通常都是连梦都来不及做,就已到了起床的时刻了。主祝福我老当益壮,精神永远年轻,感谢主!
写文章虽然很辛苦,但当遇到久未谋面的姐妹告诉我:“嗨,你的婚姻文章真有意思,我很喜欢看。每次拿到教会刊物,我首先看这类文章!”我得到鼓励;从南部回来的传道说:“在南部,有些青年因教会刊物增加了婚姻文章而对它发生了兴趣,订阅的人数增加了。”我感到欣慰;当婚姻介绍委员兴奋地告诉我:“我替以为弟兄介绍一门婚事,本来他不肯接受;但是看了你那篇‘不要回头乱抓一把’后,他终于答应了!”我心里更是充满着感谢!愿已婚的弟兄姐妹多写自己的婚姻见证,供青年们做借镜。
(四)两点建议
1.纠正对雅各式婚姻的误解
以撒式的婚姻不易被青年所接受。绝大数的青年乐于接纳雅各式的婚姻,认为雅各式的婚姻同样能蒙神祝福。是的,如果你体会出雅各式婚姻的真谛,我并不反对你选择雅各式的婚姻。可是问题是,许多人不考虑时代背景的差异,以现代人的眼光去推测上古人物之行为,说:“雅各和拉结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其实,在那以男性为中心的上古社会里,男女之间相当保守,他们两个人哪有可能想现代人所想的那样,“谈了七八年恋爱”呢?拉班既然已经答应七年后让女儿嫁给雅各,那么拉结应该算是雅各的未婚妻,而不是情人。他们虽然是未婚夫妻,可是雅各与拉结真的那么熟悉吗?如果真的很熟悉,雅各怎么会在新婚之夜分辨不出新娘是否是心爱的拉结呢?他们虽然同住在一个房子里,可是不要说常在一起玩乐,很可能连见面、交谈的机会都很少哩!更何况当时雅各的身份是寄人篱下的长工,终年在野外牧羊,就像她自己所说的:“我白日受尽干热,黑夜受尽寒霜,不得合眼睡着,我常是这样。”(创三十一40)。我们可以了解他对拉结的爱是含蓄的爱。他把对未婚妻的爱慕深深埋藏在心里,等待结婚假日的来临。这个期待与希望成为她生命的原动力,是她觉得辛苦的七年如同几天(创三十20)。
现代的主内青年交上了女友,就与世俗的情侣毫无二致;一同逛街、看电影、郊游,甚至跳舞。遇到家长反对,为情所困的时候,就搬出雅各式的婚姻做挡箭牌,企图推翻以撒式的婚姻婚姻才会蒙福的观念。如此做是否叫雅各与拉结蒙受不白之冤呢?
那么,现代人如何享受雅各式的婚姻?请看一个实例吧,有位弟兄已到了婚龄,长辈问他又没有中意的姐妹,好替他做媒,她只笑而不答。长辈把他们所认识的姐妹的名字一个一个念出来,但他没有任何表示;直念到一个姐妹的名字时,他才露出了笑容。长辈会意了,马上提他进行。结果女方也完全同意,他们已经顺利地完婚了。他并没有倾诉过相思之苦,也没有被情所困,因为他只是“喜欢她”而已,并有没有跟她谈恋爱。可是神却把他所喜欢的女孩赐给他了。这事多美妙!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如此得到理想的另一半。自己所喜欢的人能否成为自己的配偶,要看有没有缘分了。
2.多采纳长辈的劝告
下面是一对母子的对白:
“儿啊,听妈的话,与A小姐断绝来往,因为是未信主的女孩。”
“咦,奇怪啦!你是跟爸爸结婚才信主的,可是您的信仰根基却比谁都坚固。A小姐跟我结婚后,她也一定会像您一样接受真理,这样有什么不对呢?”
“不,就因为我明白真理,感念主恩,所以更感到责任的重大。我不能让神所赐给我的儿女跟未信主的人通婚,来得罪神!你不能跟爸爸比。在三十多年前,我嫁给你爸的时候,信徒的数目不多,也还没有成立婚姻介绍委员会。当时你把要找一位姐妹结婚,实在是困难,所以才让我有机会以未信主者的身份,嫁给神的子民。可是现在情况不一同了,教会有的是好的不得了的女孩,你再也没有任何里有故造借口,来做违背神命令的事情。”
“可是……”
“婚后得到真理是妈的福气,哪是我与神之间的事,你把却不能因此来消灭他与‘外邦人’通婚的过错。为此,我时常为你爸像神祈求,愿神赦免你爸爸。难道你还要加添妈的重担,让妈再为儿子的婚事,是时时求神赦免?”
“……”
“A小姐如果嫁到我们家来,就一定会接受真理,这种假设未免太大胆了一点!你没有看到那些因与未信主的人结婚而离开神的许多弟兄姐妹吗?万一……”
“好了,好了,我明白了!反正我和A小姐是清白的,不再跟她来往就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