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物质而言:自婴儿呱呱落地以后,身体之生长,极需要物质的滋养,自不待言。由于近代对生物理学,心里学之研究,使人了解生理上的不正常或缺陷,以及对儿童品格之形成,有极大影响。家长应特别注意保持,增进健康及健全的发育;教员对身体不健康或有缺陷的儿童,应特别施于指导。
就精神而言:儿童的心灵是纯洁的,需要精神的慰藉——家庭的温暖与爱的熏陶。幼小的心灵,接受了“爱”的种子,及长,他必把这份优美的情操,移至教会,家庭、社会中。家长宜特别注意爱的输予,使儿童觉得有人疼爱他,精神上才有“安全感”;教员宜特别留心失去“温暖”与“爱”的儿童,施于“教会的温暖”与“基督的爱”,有一天,它们必会开花结果。
就品格之形成而言:家庭教育实为其他一切教育(如学校、宗教、社会等教育)的基础。何以为然?
一、因为家庭是儿童最早的教育环境:儿童品格大部分于此时完成,如英国哲学家罗素所言:“儿童的品格,在六岁入学以前,已大部分完成。”幼年所养成的习惯,足以影响成年后的品格。而幼年所养成的恶习惯,将来要改,也相当困难。对于敬拜神的习惯与信仰之培养更是如此。足见家庭教育之重要。
二、因为儿童或青少年,每日在家庭的时间最多:他们在家时间远胜于在学校、教会的时间,故其对儿童品格之形成影响甚大。对信仰也是如此:对教会热心,对神虔诚之父母,给予儿童之影响更大。是故俗云:“有其父必有其子。”
三、儿童终日与父母相处:其性格之改变,最易为父母所了解,俗云:“知子莫如父。”所以父母之教育,最能顺应儿童个别的需要;而其内容最切合将来实际之应用。这部分往往是教员最常感到棘手的事。每星期七天当中,教员仅有二、三个钟头与儿童接触,欲充分了解儿童,实属不易。故教员宜与家长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俾于儿童在智育、德育、灵育上之长进。然而,目前虽然有些家长了解家庭教育之重要,但其措施方法,往往不当,反而得到了“反效果”。所以让我们再来谈谈目前家庭教育最应注意的几个缺隙。
一、观念问题
我国一向是家族观念极深的民族,即或没有极深的家族观念,父母也都把子女视为“私产”,认为子女应以“光耀门楣”为首务。但“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诗127:3)子女是神所托付予父母管理的。所以父母都有为荣耀神而教养子女的“天职”,并非要荣耀自己。故经上记载:“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也不偏离”(箴廿二6)又说:“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赛五十四13)
二、立场问题
许多为父母的,以自己的立场指导儿童。用成人的行为,来作为儿童的标准;用自己的观念代替儿童的思想。这种教法,即或能制止儿童之行为于一时,也无法使其内心悦服、顺从。为父母应该以儿童的立场、想法去教导。在指导以前,先考虑为何儿童要这样做呢?寻求其原因、动机,再予以诱导。经上说:“你们作父母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弗六4)作父亲的,如能了解子女的立场,怎会惹儿女的气呢?所以父母不要凭自己一时冲动的想法,去指导,因为它可能是错误的。
三、态度问题
有些家长对儿童所采取的态度是“放任的”,他们理由是:要让儿童发挥自己的天性,藉以培养自己独立的精神。欧美尤其美国,由于社会注重民主与平等,故往往易造成此趋势。但是,今日少年犯罪却形成美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是给予儿童太多的自由。因为儿童或青少年,年纪尚轻,他们的感觉与观念许多是错误的,所以给予他们太多的自由是危险的;过分的“自主”、“独立”也是不善的。所以放任的态度,并非理想的。经上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就是恨恶他。”(箴廿三14)就是这道理。
有些家长不采取“放任的”态度,但却管教过严,对儿童甚为苛刻,很容易使儿童失去自信心,形成自卑、胆怯、孤僻的品性;然而,又有些父母“溺爱”儿女,这足以养成儿童的依赖性、怯懦性,失去进取、勇敢的精神。
综观以上,各有其弊,何者是从?乃是在尊重儿童的人格下,加以适当的管教。经上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诗127:3)主耶稣也说:“你们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太十八10)又记载说:“你们做父亲的,不可惹儿女的气。”(弗六4)等,这几节经句中,有一个共同的中心思想——尊重儿童人格。我们中国人或由于“敬老”成风,无形中养成“轻幼”的观念。我们常听父母责骂孩子说:“你这小孩子!不懂事!闭嘴……。”小孩子与成人同样,神赋予自尊心,不容许人来创伤。尊重儿童尤应注意“适可而止”,过分尊重,即流于“放任”、“溺爱”之弊病。基于此原则,以下略述通常易犯之方法。
四、方法问题
1、少用消极的命令:不宜常用消极的命令或责罚,宜用积极的鼓励或诱导,指导行为。在台湾社会里,随时可听到父母对孩子喊着说:“你不要怎么样!不许你怎么样!再怎么样就打你!惩罚你!”诸如此类,都是消极的命令,禁止儿童做某事。未开口以前,我们当先想想儿童做此事的原因与动机,然后加以诱导,才是积极的指导行为。例如,有一个母亲看到孩子拿一块破烂的棉被,裹着身体当毯子玩的时候,她说:“这被很脏,有臭味,我想你一定不喜欢,你要一块干净的是不是?”当他听到这样的话时,就立刻跑去房间换一块清洁的毯子。这样才是积极指导行为,远比立刻去责骂他或禁止他或夺去棉被为好。暗示胜于命令;指导胜于禁止;鼓励胜于责备。鼓励时多用口头的称赞,以培养荣誉心及爱善观念;少用物质的奖赏,以免养成贪心与功利观念。
2、惩罚应当谨慎施用:常用惩罚反而无效,不得已而采用体罚时,避免过分,不能以儿童为泄愤的对象;更不能以父母自己的情绪为体罚的轻重。以免使儿童觉得:“父母不高兴就打我。”因这样反而会失去指导错误的功效。并注意力求合理公平。
更不宜用哄骗、恐吓的方法,以免儿童常有恐惧、焦急、忧郁、暴躁等“不安定”的情绪。这种情绪甚易造成问题儿童。设法经常保持儿童愉快的情绪。
3、不要禁止儿童游戏:我们经常听父母说:“你这孩子,太爱玩了!太顽皮了!”其实适当的游戏正可使儿童的天性、智力得以充分发展。更可利用儿童好群与竞争的天性,养成互助、合作、勇敢的精神。所以许多西方人在家中,都特设有孩子的游戏间。当然,能这样做是最好不过的。然而父母当节制他们游戏的时间,以免养成贪玩的习惯而影响功课。
此外,当谨慎为儿童选择伴侣,尤其,同为主内的好孩子,更为适宜,可藉以养成对聚会的热心。
五、身教问题
俗云:“身教重于言教”,所谓身教即是无声的教育,也是人格感化教育——父母以身作则,为儿童的典范。因为儿童模仿性特强。身教是整个教育中,最重要的一节。父母如果想要培养子女有完善基督徒的人格,对神对人对事,均有美好的表现,应该先由本身训练起!除父母外,兄姊(家人)对儿童的影响力也甚大。总之,身教是家庭教育的重心。是培养儿童道德习惯的根本,是成是败,为父母者,对神负有极大的责任!(参看:撒上二至四章,以利两个恶子及其全家所遭的恶运。)
最后,我们深信,天下父母心都是慈爱的。家庭教育是整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假使我们在某时期忽略了,那将会摧毁了以前的功劳。当你对儿童应付的方法,已到“山穷水尽”的阶段时,不要忘记,我们有一位无所不能的主。祂会为你“摆设筵席”(诗廿三5),领你走过“死荫的幽谷”(诗廿三4)。也盼望教员们,多多协助家长,从事家庭教育,这是促进宗教教育的唯一捷径;也是我们为着下一代的灵魂、信仰、与魔鬼拉锯战中,第一个必须先攻占的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