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真耶稣教会简介

壹、历史

真耶稣教会于1917年创设于中华的北平,本着圣经的真理,借着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已传至世界各地的国家。古时重建圣殿的时候,真神指示:「万军之耶和华说,不是依靠势力,不是依靠才能,乃是依靠我的灵,方成成事。」(撒迦利亚书四章第6节)。我们在此末世,要复兴与使徒时代一样的真教会,也唯有依靠圣灵的能力方能成功。过去一些成就已证明这个事实,所以将来我们更当仰望上面来的能力,以完成主所托付的使命(路加福章二十四章第47~49节;使徒行传一章第8节)。

兹把我们教会发展的经过,举出要点如下。愿一切的荣耀、颂赞、权柄、能力都归与爱我们、帮助我们的真神,直到永远。阿们。

一、初期的工人

1.张灵生──原名彬:山东潍县人,系长老会的执事。1909年为爱慕圣灵的恩赐,到上海使徒信心会求道,返乡后于同年12月21日得到圣灵。次年到苏洲受浸后,赴北平受贲德新及奎长老按立为长老。他受启示要守安息日,并向贲氏建议,贲氏乃于1917年7月宣布守安息日。

2.魏保罗──原名恩波:直隶省容邑人,系伦敦会信徒。曾接受信心会新圣民长老之按手,病得痊愈,而进入信心会。有一天,在北京自宅聚会祷告时受了圣灵,他曾得主启示浸礼的方法。

3.张巴拿巴──原名殿举:山东潍县人,系长老会信徒,业农兼卖古董。1912年张灵生到他的乡里传道,殿举悔罪相信,切求灵恩,于3月16日果受灵浸说方言。

4魏保罗被圣灵激动,回溯过去所信所传,多未符合圣经,自觉有复兴使徒时代一样的真教会,藉以更正万教之使命,乃自1917年到处传道,更正各教会,于同年以「真耶稣教会」之名称广传真理。1918年张灵生到天津,受魏氏按手,同为真道齐心努力,并协办「万国更正教报」。张巴拿巴先在长老会二年,复由张灵生培植三、四年,于1919年春由魏氏在潍县按立为长老,从此决心献身,共负建立真耶稣教会的重任,奉主差遣到各地传扬末世救恩。

二、传道的经过

1.中国大陆:1919年魏氏蒙召归天,张灵生及魏文祥等在华北继续传道。1920年张巴拿巴到湖北、湖南。1923年又到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传道,得神同工,有神迹奇事并圣灵的能力随着,到处设立教会。在福建的漳州传道时,有台湾人黄呈聪──长老会信徒等多人接受真道,于1926年3月黄氏等邀请张巴拿巴和郭多马……等来台湾传播真道,设立教会。同年4月,于南京创办为期三个月的神学会。7月召开第三次全体代表大会,通过本会重要教义,并成立总部──总连络机构──于南京。同时发行月刊「圣灵报」。1927年,总部迁移上海。1931年4月,于上海总部召开南北──南方与华北──合一之大会,合全体教会为一体。从此同心一意,分头向各省广传这「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大书第3节)。得主同工,神迹大显,信徒日日增加,到处建设教会。据1948年南京总会之调查,教会遍及各省,教会数在七百处以上。

2.世界各国:1927年真道传至新加坡,目前真教会已遍设于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沙巴、文莱、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印度、泰国、菲律宾、美国、加拿大、萨尔瓦多、阿根廷、巴西、英国、法国、西德、奈及利亚、赖比瑞亚、迦纳、澳洲、纽西兰、俄罗斯……等。

3.台湾:1926年移居彰州的台湾人黄呈聪等,带郭多马、张巴拿巴等来台湾传道,于四十天之间设立三处教会。1937年花莲原住民田三多患严重肺病,被医师宣告无望,旋被引导进入真教会相信主耶稣而得痊愈;他是原住民接受真道的第一人,信主后不久被日本刑警查知,与花莲教会信徒三人被捕入监。现在教会遍及各县市;据1995年的统计,平地、山地教会共221处,祈祷所43处,信徒数45,496名,传道者112名。

贰、组织

由教会之原文Ecclesia一词,可了解教会制度的两个背景:

一即旧约的Ecclesia(使徒行传七章第38节),在旷野被神领导的会众。其特性是神所统治,表明教会是神政的团体(参看:使徒行传二十章第28节,五章第1~11节)。

二即当时希腊社会的民会(议会),也称为Ecclesia。以此词来表明神的教会,就可以知道,教会的治理精神是民主的(参看:马太福音二十章第25~28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25~26节)。教会外表上的政治形态是非固定性质的,可按照教会的需要及如何表达合乎圣经的管理原则而制定;如初期教会起初是由十二使徒管理一切会务,后来又改变为宣教与治会分开的制度(使徒行传六章第1~6节)。根据圣经的指示,使徒时代各个教会是由长老、执事管理,而各个教会之间,都有密切的交通。我们教会的组织,乃力求符合圣经的原则与形态。兹把在台湾的现行组织略述如下:

一、各地教会的组织

1.组织

各地教有二种圣职人员,就是长老和执事(参看:腓利比书一章第1节;使徒行传十四章第23节)。教会的工作分为三股:即教务、总务、财务;原则上由长老、执事分掌,并指导会众各尽其能协助之。教务股又设有宗教教育系,负责主持儿童及青年的宗教教育。

2.长老、执事的资格

长老、执事的资格,在圣经已有详细的指示(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13节;提多书一章第5~9节),其内容可归纳为如下三条,如使徒在第一次立职之时所提出的。

a.圣灵充满──(使徒行传六章第3节;参看: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3节;提多书一章第9节;使徒行传六章第19节)。

b.智慧充足──(使徒行传六章第3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4~12节;提多书一章第9节)。

c.有好名声──(使徒行传六章第3节;提摩太前书二章第2~11节;提多书一章第6~8节)。

3.职责

长老的职责是:牧养群羊、管理教会、引人归主(彼得前书五章第1~4节;使徒行传二十章第28节;提摩太前书五章第17节、三章第5节)。执事起初虽分担一些较属事务的工作,但也须在真道上有美好的造就(提摩太前书三章第9~13节;使徒行传六章第1~6节)。他们若得了恩赐,可直接担任传道的工作,如司提反、腓利,后来都当传道者(使徒行传六章第8~10节,二章第5~13、26~40节,二十一章第8节)。

4.按立

长老、执事的按立必须慎重,不凭人意,不重外貌,须要备有上列资格的三大条件,而由区传道者与区负责人开会推荐,总会负责人及传道者联席会审定后,再经该教会同意始可按立(参看:使徒行传六章第1~6节,十四章第23节;提多书一章第4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0节)。女执事的选立也是同样。本教会不按立女长老(参看:罗马书十六章第1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1节)。

二、教会彼此间的联结

散居在各处的教会,同为耶稣的身体,所以要在主里彼此扶助,密切连络(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12~27节;以弗所书二章第18~22节)。以使徒时代为例,我们可以看出如下的情形:

1.各地教会之间都有亲密的交通(歌罗西书四章第15~16节;罗马书十六章第1~16、21~24节)。

2.各教区有联络中心──为推行圣工计,使徒们划分教区(哥林多后书十章第13~16节;加拉太书二章第8~9节);教区间也行过经济之互助(使徒行传十一章第27~30节;罗马书十五章第25~27节;哥林多前书十六章第1~3节)。当时,犹太教区的联络中心是在耶路撒冷(使徒行传十三章第1~3节;十四章第26~28节;十五章第30~35节)。

3.各教区间有总联络中心──当初使徒多人集居在耶路撒冷,所以该地就形成了全体教会的总联络中心(使徒行传十五章第1~4、22~34节;十八章第20~22节;加拉太书二章第1~10节)。

参酌使徒时代的办法,为联络世界各国教会,积极推行世界传道,我们每四年召开一次各国教会代表大会,并设立国际联合总会办事处于美国。我们的教会在台湾的现行组织的大纲(如下图表)如下说明:

a.信徒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商议教会兴革事宜,或制定、修改教义、规章等,及有关全体教会的问题。

b.总会置21名负责人。由代表大会就全体长执中选出,执行代表大会所交办一切会议。再由负责人会选出七名常务负责人,常驻总会,办理负责人会交办一切会务。总会置总负责一名,由二十一名负责人就七名常务负责人中选出,对外代表本会,对内监督、联络一切事工。(总会负责人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

c.为会务的联络与福音的宣扬,台湾划分为七个教区,各教区置区负责一名,协助总会计划、推行,并联络该教区一切会务。

d.本教会传道者照各地教会之需要,斟酌传道者各人所得的恩赐,由总会差派到各地教会担任牧会及开拓的工作。

三、治理教会的精神

1.主耶稣:「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二十章第25~26节)。教会是神的家(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5节),不可以「治国」的精神(以权)来治理,只可以「治家」的精神(以爱)来管理(哥林多后书十二章第14~15节)。

2.神家的家长是主耶稣,祂是唯一的元首,别人不可以代替,因祂活着,且与教会同在(歌罗西书一章第18节;以弗所书四章第15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0节;使徒行传十八章第9~10节;罗马书十四章第4节)。

3.信徒都是弟兄姊妹,耶路撒冷的使徒也自称为弟兄,不应有阶级的错误观念(马太福音二十三章第8~11节;彼得后书三章第15节;使徒行传十五章第23节)。

4.长老、执事、传道者,不是为要操权、辖制信徒而立,乃为服事信徒,为作群羊的榜样而设的(彼得前书五章第1~3节;哥林多后书四章第5节)。

5.年长者对待年幼的,要如同待自己的儿女(提摩太前书一章第2节;提摩太后书一章第2节)、年幼的要尊重年老的人如同尊重父亲(腓利比书二章第22节;提摩太前书五章第1~2节)。

6.总会不是总教会,是一个各地教会的联络中心。总会负责人不是为操权、辖管,乃是为联络、协助、指导、造就各地教会及各位同工而设的(参看:哥林多后书一章第24节;十一章第28~29节;使徒行传十六章第4~5节;提摩太前书三章第14~15节)。

四、教会的财政及其它

1.各地教会的什一奉献、感恩奉献,均归各地教会财务股管理。因传道者的生活费及各项统筹性之圣工等统由总会支付,故各地教会应尽量按预算汇集总会。总会除开支经常费之外,需要时得支付援助国外之教会。

2.为办理全省教会慈善事业及改进原住民信徒之生活,如指导农业、卫生、教授缝纫等,设有「救济委员会」。

3.为审查本会所有刊物之稿件,设有「编审委员会」。

4.为推行文字传道,设有「文宣处」;现有定期的月刊「圣灵月刊」、「青年团契」及「宗教教育」。

5.为强化培植传道人才,设有神学院,院址在台中。学生修完所定课程及教会实际工作及格者,由总会按立为传道者(本教会没有牧师职制)。

叁、信仰

我们的信仰,与对圣经忠实的教派,可说相同点较相异点多。例如:承认「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后书三章第16节;彼得后书一章第21节);是基督徒信仰的依据,与生活的指南(提摩太后书三章第15节;哥林多前书四章第6节;诗篇一百一十九篇第105节)。相信创造天地万物的独一主宰,掌管人的生死祸福(塞缪尔记上二章第6~7节);祂是无所不能(马太福音十九章第26节)、无所不知(约翰壹书三章第20节)、无所不在(杰里迈亚书二十三章第24节)、完全圣洁(利未记十一章第44节)、行事公义(诗篇一百四十五篇第17节)、慈爱诚实的真神(出埃及记三十四章第6节;申命记三十二章第4节)。祂为拯救人类,曾于一千九百多年前差遣独生子耶稣降生世间。

主耶稣是童女马利亚,由圣灵怀孕生的(马太福音一章第18~25节;路加福音二章第8~11节),祂约于三十岁开始传道(路加福音三章第23节)。后来,照圣经所记,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而且被埋葬了;但照祂的预言,于第三天复活,以后被接进入天堂。现在要救赎一切相信的人(哥林多前书十五章第1~8节;约翰福音三章第16节;彼得前书三章第22节),将来还要由天降临,审判天下万民(使徒行传十七章第30~31节;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31~46节)。祂完全圣洁,没有原罪与本罪(哥林多后书五章第21节;约翰壹书三章第5节)。祂原与父神为一(约翰福音十章第30节),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一章第17节;二十二章第13节),是真神本体的真像,是真神本身。

这些基要信仰,与多数教派都是一致的(希伯来书一章第2~3节;以赛亚书九章第6节;罗马书九章第5节;约翰壹书五章20节)。但我们教会的信仰,不尽与一般教会相同。其中有几项在于得救的事上甚为重要,而被一般的教会所忽略,或与他们见解不同的。兹很简略的把我们的信仰之一部分,谨述如下:

一、浸礼

我们的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不是出于行为(以弗所书二章第8~9节)。主的恩典是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约翰福音三章第16节),但是脑子上的信不是完全的信。信是随着服与从,信而不服,服而不从,均不能谓之真信,如经上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布书二章第26节)。因此真的主之门徒,必须遵行一切的吩咐(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0节;约翰福音八章第31节)。

我们所以重视浸礼,乃因主曾命令门徒施行(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29;马可福音十六章第16节),而且应许要借着浸礼赐予极大的恩典。例如使因信领受浸礼的人,得以「罪身灭绝」(罗马书六章第3~7节)、「罪得赦」(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二十二章第16节)、「得救称义」(马可福音十六章第16节;彼得前书三章第20~21节)、「归入基督」(加拉太书三章第27节;罗马书六章第3节)、「成为神子」(加拉太书四章第4~5节;马太福音三章第16~17节)、「得进神国」(约翰福音三章第5节;提多书三章第5节)。可见,浸礼不是「形式」,也不仅是一种悔改或入信的「表明」。

浸礼的方法据圣经的记载是:奉耶稣基督的名(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八章第16节;十章第48节;十九章第5节)。主吩咐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浸」(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19节)、此处的「名」在原文是单数,暗示不是三位;而「耶稣」此名是子的名,也是父的名(约翰福音十七章第6、11~12、26节),祂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十章第30节)。圣灵就是神的灵,也是耶稣的灵(罗马书八章第9节;约翰壹书三章第24节),所以父、子、圣灵的名是同一个,就是「耶稣」。使徒已经得启示明白此道,故他们没有奉「父、子、圣灵的名」为人施浸,也不是奉人的名施行(哥林多前书一章第13~17节),因惟靠主圣名,罪始能得赦(使徒行传十章第43节;四章第12节)。受浸者要全身浸入活水里,因主之受浸(马可福音十章第9~10节),门徒的施浸,均是如此(使徒行传八章第36~39节;参看:约翰福音三章第23节;撒迦利亚书十三章第1节)。受浸时,面要向下,乃为效法主死的形状(罗马书六章第5节;约翰福音十九章第13节)。

施行者必须是已蒙主血救赎,且受了圣灵差遣之人。因他要奉主名执行赦罪之权(民数记十九章第18节;罗马书十章第15节;路加福音四章第18~19节;约翰福音二十章第21~22节)。

受浸者要具备的条件是:纯正的信心(马可福音十六章第16节;使徒行传八章第36~37节;十六章第31~43节),和切实的悔改(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参看:路加福音三章第7~14节;马太福音三章第6节)。浸礼只可领受一次,但所受的浸若不合乎经训,当再受浸一次(以弗所书四章第5节;使徒行传十九章第1~7节)。受浸后,要如主从死里复活一样,有新生的样式,过着圣洁的生活,不可再去犯罪(罗马书六章第3~4节;希伯来书十章第26~29节;六章第4~8节)。

我们的教会对父母已信主的婴孩,是给与施浸的,因婴孩生下来就有原罪(诗篇五十一篇第5节;罗马书五章第13~14节)。他们虽然不会信,但主的恩典却因着父母之信而发生功效。例如以色列人的男孩,生下来第八天就要受割礼;这事在孩子虽毫无知识,神却藉父母对真神之履约而赐恩给孩子,将他们分别为圣(创世记十七章第9~14节)。圣经记载「全家受浸」的事,婴孩当不能例外(使徒行传十六章第15、32~34节)。神的恩典是普及于小孩的(诗篇一百一十五篇第13节;使徒行传二章38~39节)。要紧的是婴孩受浸之后,父母当尽教导之责,使他长大后,会认识主、跟从主、服事主(以弗所书六章第4节;箴言二十二章第6节;申命记六章第4~7)。

二、洗脚礼

我们的教会对受过浸的信者,圣职人员要奉耶稣的名,为他们行一次洗脚礼。因为主耶稣于离世前曾为门徒洗脚,且命令门徒要照样去作,并应许说:「若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十三章第17节)。

施行洗脚礼所以有福,乃因藉此能「与主有分」。主曾对彼得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约翰福音十三章第8节)。主的话是确实的,句句都带着能力(马太福音五章第37节;路加福音一章第37节)。「与主无分」就是不能从主得到甚么,于祂的恩典上没有关系之意(参看:以弗所书二章第12节;使徒行传八章第21节;申命记十二章第12节)。由此可知,主的洗脚与风俗上的洗脚之意义有所不同。普通接待上、服事上的洗脚,有无接受,与得救是全无关系的。所以要为「与主有分」,我们当领受主的洗脚。

主的洗脚也是一种教训性的典礼,这些教训在教会的建设上甚为重要。主为门徒洗脚,表明主彻底的爱(约翰福音十三章第1节);同时也要门徒效法祂的爱(约翰福音十三章第34~35节)。洗脚表明主对门徒圣洁的要求(约翰福音十三章第10~11节);故受浸归主的人,必须要留心所行的道,不可偏向左右,并要保守教会全体的圣洁(箴言四章第14~27节;约翰福音五章第14节;希伯来书十二章第14节;以弗所书五章第26~27节)。洗脚是表明主的谦卑和服事(约翰福音十三章第12~14节);故门徒当铭记在心,存心谦卑,彼此服事(罗马书十二章第10、16节;腓利比书三章第2节;彼得前书五章第5~6节,四章第10节)。洗脚表明主伟大的饶恕──连将要卖主的犹大的脚,主也予以施洗,藉以促其悔改(约翰福音十三章第11、18~19、21~30节;参看:诗篇四十一篇第9节)。是故,彼此之间若有嫌隙之事,要思念主爱,实行饶恕,藉以保持教会的和睦(歌罗西书三章第12~13节;马太福音十八章第21~35节)。

我们不但于受浸后乐意接受主的洗脚,遵行主由洗脚留给我们的无言教训;于我们信仰生活上,沾染了污秽之时,也要接受主道的洗。这样,才能永远「与主有分」(参看:以弗所书五章第26~27节)。

三、圣餐礼

圣餐是主所设立,而且吩咐门徒要举行的,故我们的教会仍然遵主命令,实行此礼。根据圣经的教训,举办圣餐是为纪念主的死(哥林多前书十一章第24~26节)、恒守主流血之约(路加福音二十二章第20节)、领受主的生命(约翰福音六章第53节)、在主内联合为一体(哥林多前书十章第16~17节)、盼望于末日得复活之大恩(约翰福音六章第54节)。

圣餐所以能成全如上所举之恩典,乃因饼和杯都因祝谢而成为主灵化的身体和宝血(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第26~28节;哥林多前书十一章第23~25节)。因这是借着主的圣言与圣灵的运行,而确能成为主灵化的肉和血的。所以主曾表示、祂的肉是真的食品,祂的血是真的饮物(吕振中新译:约翰福音六章第55、52、60、63节);这真的食品就是灵食,真的饮物就是灵饮(吕译:哥林多前书十章第3~4节)。

举办的方法:材料是用一个无酵饼(哥林多前书十章第16~17节;参看:利未记二十三章第4~6节)和一杯葡萄汁(马太福音二十六章第29节;马可福音十四章第29节)。次数不限,当常常举行,直到主来(哥林多前书十一章第26节)。领受的人,限于受浸归主的信徒(哥林多前书五章第7~8节,十章第27节;参看:出埃及记十二章第43、45节;以斯拉记二章第62~63节)。领受之前,要有深切的省察,和预备身心的圣洁(哥林多前书十一章第28~29节;参看:塞缪尔记上二十一章第4~6节)。

四、切求圣灵的浸

「圣灵」是真神的灵(马太福音三章第16节;以赛亚书十一章第2节),也称为基督的灵(使徒行传六章第7节;罗马书八章第9节),因为父与子原为一(约翰福音十章第30节)。真神在旧约时代,曾藉先知应许要赐圣灵给信祂的人(以西结书三十六章第26~27节;约珥书二章第28~29节)。主来到世间之时,也曾再三提到此事(约翰福音七章第37、39节,十四章第16~18节)。这应许的圣灵,果然于主升天后,第十日的五旬节那天赐下来(使徒行传二章第1~18节)。但十二使徒离世之后,教会渐渐俗化,异端横行,圣灵就离开,教会变成徒有耶稣的名而没有祂的真理之教会了(杰里迈亚书三章第2~3节;以赛亚书五章第3~7节)。正如亚哈王的时代,因为自君王百姓都违背神命去随从偶像,真神就不降雨──雨预表圣灵──给他们一样(列王记上十六章第26节~十七章第7节;何西阿书六章第3节)。但按神的经纶,应许的圣灵是要分为两期赐下的。使徒时代的圣灵称为「秋雨」或「早雨」,至于末世主再临前所赐下的圣灵就叫做「春雨」或「晚雨」(申命记十一章第14节;杰里迈亚书五章第24节;约珥书二章第23节)。现在是「晚雨」圣灵大降的时候,凡来到圣灵亲自建设的真教会相信主,迫切祈求的必能得着(撒迦利亚书十章第1节;路加福音十一章第13节;启示录二十二章第17节)。

圣灵临到各人身上,是要叫人得着益处;即赐人属灵的各样恩赐(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4~11节)、引导人明白真理(约翰福音十六章第12~13节;以弗所书三章第5节)、帮助人成为圣洁(罗马书十五章第16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第13节)、结出圣灵的佳果(加拉太书五章第22~23节;启示录二十章第1~2节)。不但如此,有圣灵才有神的生命(以西结书三十七章第14节;加拉太书五章第25节;启示录二十二章第17节),才属乎基督(罗马书八章第9节;提摩太后书二章第19节),才能证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八章第16节;加拉太书四章第6~7节),才有承受天国基业的凭据(以弗所书一章第13~14节;哥林多后书一章第21~22节)。是故,欲进神国者,必须领受所应许的圣灵(约翰福音三章第5节;提多书三章第5节;使徒行传二章第38节)。

但是受圣灵的浸,并不是一信耶稣就已经有了(使徒行传十九章第1~2节)。也不是受了水浸,就有圣灵(使徒行传八章第15~16节)。如果圣灵临到人的身上,那人在祈祷时必会受感说出方言(使徒行传十章第44~46节,二章第4节,十九章第6~7节),身体会震动起来,因此第三者看得见(使徒行传八章第17~19节,二章第33节)。祈祷被圣灵充满之时,因其状态异常,所以常被讥诮为醉酒或癫狂(使徒行传二章第13节;哥林多前书十四章第23节)。方言于平时是没有人听得出来的,但于造就自己的信德,却有莫大的作用(哥林多前书第十四章第2、4节)。方言是有意思的,故于必要时神会感动人翻出来。但能翻方言,与讲给人翻的方言,是神的特别恩赐,与普通得圣灵说方言有分别,并不是受灵浸者都能得到的(哥林多前书十二章第10、30节;十四章第26~28节)。

际此末日临近,世界罪恶贯盈,异端邪教大兴,人智又增长,空前绝后的大患难已迫在眼前之时(提摩太后书三章第1~5节;启示录十三章第11节;但以理书十二章第4节;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21~22节),我们当重新认识圣灵的重要性,而切求圣灵的浸。因惟有依借着圣灵的能力,教会始能重归于一;只有圣灵的帮助,才能过着圣洁的生活,于主来之日被提升天,永享荣耀(路加福音十一章第13节;使徒行传一章第5、8节;以弗所书四章第3节;马太福音二十五章第1~13节)。

五、谨守安息日

安息日是真神于万物造成之时设立的,其日子是现在的星期六(创世记二章第1~3节)。设立的目的要使人在此日得享身心的安息(出埃及记二十三章第12节)、纪念神的创造与救赎的大恩(出埃及记二十章第8~11节;申命记五章第15节),并于此日聚会拜神、听讲真道、训练灵性、追求圣洁、仰望天国永远的安息(利未记二十三章第3节;以赛亚书五十八章第13节;希伯来书四章第9~10节)。

安息日既是「为人」设立的,当不分犹太人或外邦人──设立安息日之时并没有犹太人,更没有种族的分别──凡是属神的子民都要谨守(马可福音二章第27节;以赛亚书五十六章第2~7节)。主在世时曾遵守此日(路加福音四章第16、31节),使徒也是一样(使徒行传十七章第1~2节,十三章第14、44节,十六章第13节,十八章第4节)。但他们的守法却与在律法下的犹太人不同,乃是如在伊甸园一样,抱着快乐自由的心情去纪念它、享受它。我们的教会也与他们一样,在恩典之下,守着神所赐福的第七日──安息圣日(马太福音十二章第11~12节;马可福音三章第4节;以赛亚书五十八章第13节)。

有人说,主与使徒已废去安息日而以七日的第一日代替之。考查圣经虽有「七日的第一日」之记载,但那些经句却不能证明初期教会已改守第一日为圣日。四福音特别记明「七日的第一日」共六处,其中五处是记载在那日发现主已复活的事实,为了证明主死后,第三天复活之话而已。神的工作自第一日开始,故主在第一日复活,圣灵初次降临也在七日的第一日。约翰福音二十章第19节,主在「七日的第一日晚上」显现,也不能作为主要使徒改守安息日的根据。因为主的显现,是在晚上,又不只在「第一日」,圣经明说「过了八日」又显现,故主的显现不一定在第一日(约翰福音二十章第26节;参看:使徒行传一章第3节)。又有人根据使徒行传二十章第7节,证明保罗已废去了安息日而守第一日。但细查一下,就不难明了此次的聚会是在晚间举行的,是为离别的一种特别聚会,何能以此为更改安息日的证据呢?哥林多前书第十六章第2节,也不是指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到会堂去聚会、奉献。乃是叫他们在第一日把前个安息所得而要奉献的金钱抽出来「留着」,免得保罗来时现凑。

如果使徒废掉安息日,这是一件大事,圣经应该有明确的指示。保罗只为废掉割礼而遭犹太人的迫害,若他会改守第一日,你想圣经为什么没有记载,他为此事与犹太人起了争论而遭攻击呢?主曾对门徒说:「你们应当祈求,叫你们逃走的时候,不遇见冬天,或是安息日」(马太福音二十四章第20节)。可见,到主后七十年罗马兵毁灭耶路撒冷之时,主的门徒仍在遵守安息日的。

主与使徒既无改守第一日,为何现在许多教会守星期日?天主教神甫奇尔门着的「信徒教义问答」里,有一段说明其改安息日之由来。这本书在1910年曾受教皇的祝福。其内容如下:

「问:那一天是安息日?

答:星期六是安息日。

问:为甚么我们不守星期六而守星期日?

答:因为在老底嘉会议的时候(主后364年)天主教会将这仪式由星期六改至星期日,所以我们遵守星期日而不守星期六。」

改守星期日既是出于天主教的遗传,我们就当断然拒绝人的吩咐,而勇敢坚守主所设立的安息日,做个顺命的儿女,蒙主悦纳(塞缪尔记上十五章第22~23节)。因为经上有一段话说:「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马太福音十五章第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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