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谈自立-郭子严

在一个团体里,应当做个自立而非对立的人。在信仰上也是如此,要在真道上站立的稳,在所信的道上恒心。如经上所记:「你们务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哥林多前书十六章13节)并团结一致为教会努力。

「自立」,本是好名词。一个人能自立,勤奋卓绝,自力更生,做个「顶天立地」之人,这是值得钦佩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靠自己进行任何事情,丝毫不需要别人的帮助;若然,那就不是自立,而是「失道寡助」的「孤立」了。而且,自立与「对立」更不相同,对立是含有敌意的对峙,如两军相对然。或有人托自立之美名,作对立的行动,也难得人同情。故自立应有下列几点含义:○1「自助」,即遇到事自求进步也。○2「自治」,即自己能治理自己之事也。○3「自强」,即自求身心及事业之强盛也。凡具备以上诸因素,方能除去懒惰的依赖性,和无原则的盲从性,这才是一个真正自立的人。

在一个团体里面,「孤立」的人必处于四面楚歌,终站不住。而「对立性」太强的人,更易于树敌行险,必招失败。只有真正自立的人,于公于私,对人对己,都有益而无害。所谓不亢不卑,能屈能伸,亦刚亦柔,有为有守,此其所以能成功也。

在属灵方面类似自立之经训,如「你们柔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哥林多前书十六章13节)。此指能自立的基督徒,他必须先有儆醒自守之精神,以防魔鬼之偷袭。若灵性昏愦,易入迷惑,虽有信心,亦扎根不固,一旦临到考验,即一蹶不振。其次,自立者必须有坚定正确之立场,就是「在真道上站稳」,一切行动不离真理之轨范,不越道德之界线,方能屹立不倾。如经训「在所信的道上恒心,根基稳固,坚定不移。」(歌罗西书一章23节),如此方能己立立人,此乃基督徒立身行止之大要也。

复次,自立之基督徒,绝非自恃自大,乃靠圣灵而刚强,作大丈夫,有见义勇为与为道不屈之精神。正如约押所说:「我们都当刚强,为本国的民,及神的城邑作大丈夫。」(撒母耳记下十章12节)。此即预表凡能自立的基督徒,并非各自分立,乃团结一致,为神的城邑──教会而努力,为神的选民──信徒而服务。换言之,对弟兄之重担能互相担当,对教会的事业更有所献替,在圣灵能力运行领导之下,为成就神旨而努力;在教会中作柱子(启示录三章12节),斯乃自立之极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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