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公元二千年,老年人口将增至四百万,可以预期三代同堂(折衷家庭)的比重开始上涨。不论三代同堂也好,安老中心也好,或是大家分开住,先要遵照父母的意愿,使父母的生活无虑,随时得到关注。若是三代同堂的家庭,最好是全家信主,有相同的宗教信仰,才能建立基督化的家庭生活,和谐愉快,荣神益人。
中国人所谓「家庭」,是包括居所与亲属,所以中国人注重祖居和族系,是聚族或聚几个族定居在固定的地方,很少迁徙流动,与古时以色列人的家庭相似,经上说,以色列人照着支派居住(民数记二十四章2节)。
约书亚带领以色列百姓进入迦南地,就将迦南地分配给十二支派居住与耕作。而且他们遵照摩西律法,不敢将先人留下的产业转让给别人(列王纪上二十一章3节),如同中国人若将祖先遗留的产业变卖挥霍,也会被责骂为不肖子、败家子。
中国传统家庭至少包括父母、兄弟、子女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若父母长寿者,也有五代同堂。兄弟结婚后,仍然与父母同住,共同经营生活。家庭是为父权统制,如同雅各的家庭,人数有七十人,以父权为中心,总握治家之权。
一、社会结构变迁与家庭关系
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社会变迁,家庭自然随着改变,以应社会的需要。学者认为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伦理观念是由一定的家庭关系、社会组织与经济产生方式而来。换言之,在某一种经济生产方式之下,产生一种社会组织。在某一种社会组织之下,产生某家庭关系,因为某一种家庭关系,才有一某一种伦理观念。
由于台湾四十年引进西方国家的技术、制度与观念,致力推展工业化的结果,使产业结构急速改变,使工作人员不得不离开农村而投入工业和服务市场,限制了与父母和其他亲属同住在一起。人口大量涌大都市,使都市的范围扩大,人口越来越多,公寓越盖越多、越高。经济生产方式改变社会的结构,以致也改变了人的工作方式、价值观念、生活规范、人际关系与家庭关系。
传统式的大家庭减少,以夫妻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小家庭增多。家庭人数越来越少。家庭非若以往以父母为中心,而趋向以子女为中心;父权、夫权家庭趋向平权家庭,长辈权威趋向低落,子女所得不再来自于父母所拥有的耕地与农舍,而子女的工作技能甚至人际关系,均不再依赖父母的生活体验。
单亲家庭与有子女而不在身边之家庭增多,传统的伦理观念与孝道日趋淡薄,年老的父母乏人照料,孤单寂寞。
二、家庭组织演变与三代同堂的概况
根据学者统计,台湾地区三百六十余万家庭中,没有老年父母同居,也就是只有一对夫妻与其未婚子女同居的小家庭占百分之六十五左右。而这百之六十五的小家庭,事实上有百分之二十五是父母双亡,百分之二十由其他兄弟姊妹代劳,另外百分之二十是由父母独居所造成的。
从区域言,较落后的旧市区,如农村、乡镇的小市区,赞成与父母同住的,比台北市的工商地区与住宅区高。
从社会阶层言,由高阶层(教育程度高、职业声望高、收入高)而至低阶层,与父母合住的比率越来越大,分住的比例越来越小。即高阶层赞成婚后与父母同住的人少于中阶层,中阶层又少于低阶层。这种婚后与父母住居的态度,有可能是社会阶层越高的人,对父母的关系越显得疏远,中阶层好一点,低阶层的人则较为亲密。
也有可能是在工商社会中,高阶层的人事务忙碌,较不方便与父母同住,比如约瑟当埃及宰相,却没与父亲同住(创世记四十八章1-2节),但并不表示约瑟对父亲感情的冷漠疏离。孝意仍在。而低层的人也许独立的能力较差,生活上仍需父母的帮助。
从奉养父母与继承财产的观念上,赞成诸子(只有儿子)轮流奉养父母与诸子平分财产,高阶层低于中、低层。由儿女共同奉养父母,儿女平分财产,则高阶层高于中阶层,中阶层高于低阶层。如果把诸子奉养父母、诸子平分家产当作传统取向,儿女奉养父母、儿女平分财产视为现代倾向,高阶层的人比较接近现代。
现代家庭伦理观念较强调男女平等,不再重男轻女,子女均受教育,轻重之别趋于淡薄,因此婚后与岳父母共居者增多,这是进步的观念与行为。经上也记着彼得的岳母住在女婿家里,拿俄米住在她媳妇路得改嫁给波阿斯的家里,颐享天年、含饴弄孙。
三、三代同堂的益处
传统的大家庭在现代社会已经很少见,相对的,小家庭与折衷家庭增多。折衷家庭是父母与已婚子女之一同住。据学者统计,从父母角度来说,与已婚子女中至少一人合居的折衷家庭占有百分之七十二,由此看出,三代同堂的折衷家庭亦相当盛行。其益处为:
1.互得帮助:子女有人照料。目前在国内祖父母照顾孙子女的情况较以往多,儿童从祖父母的言谈,数算主恩,能了解一些自己家庭信仰的过程,使孩童从小就认识神,过敬虔生活。如同提摩太信仰的建立,小时候受其祖母与母亲的照顾教导有直接关系。
同时,老年人与孙子女相处,也会中得到心灵的温馨与喜悦,得享天伦乐。毕竟老年人所需要的不只是物质生活不缺乏,精神的慰藉也很重要。
现代社会,由于夫妻不再受传统伦理的束缚,又多小家庭制,夫妻纠纷多,情绪失控,针锋相对,离婚率高,若是三代同堂,有父母同住,夫妻比较不敢放肆争吵,并且父母从中调停缓冲,则减少婚姻破裂。
2.荣神益人:经云:他们一出会堂,就同着雅各、约翰,进了西门和安得烈的家,西门的岳母正害热病躺着,就有人告诉耶稣,耶稣拉着她的手,扶她起来,热就退了,她就服事他们(马可福音一章29-31节)。
西门彼得的家庭是见证的家。这家兄弟和睦,西门与太太热心爱主,一同出入传道(哥林多前书九章5节),又是三代同堂之家,西门彼得的岳母患热病,蒙主医治,立刻起来服事主,并且全城的病人也都因而蒙福。
3.得报赏:经云: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路加福音六章38节下)。
多数的受访者不赞成婚后与父母同住生活,但是大部分的人却希望自己退休之后能在子女的家庭内安享余年。自己年轻时,为追求自由自主的生活,不希望老年父母介入其生活中,将来自己年老时,也很可能被自己的子女摒弃,无法如愿与子女同住。保罗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4.得政府鼓励补助:政府呼吁一般家庭多照顾老人。对三代同堂的家庭给予实质上的鼓励。最近报载:内政府已草拟完成「老人福利法」修正草案。
为鼓励三代同堂,草案中规定,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如果与子女一起居住,房屋税和综合所得税都可以获得减免。行政院郝院长曾在行政院会中指示,内政部与财政部可以研究以减免赋税方式,提高民众三代同堂的意愿。
5.得神祝福:笔者自婚后第二年,就开始在板桥作小生意,感谢主,生意平顺,数年后在板桥郊区,以分期付款购买一间店铺房子。民国六十七年,花店从板桥迁到台北市东园地区,靠近东园教会。父母就与我同住,协助店里的生意。当时家父仍为东园教会负责人,与笔者同住,要去东园教会聚会、作圣工都很方便。
由于房子租金年年上涨,节节高升,入不敷出,心里想,若搬回板桥自己的房子,就无法和自己的父母、一个叔叔和未出嫁的妹妹同住,正在思考这进退两难的问题之际,我们住的这一排店面的第五间房子要急售。
当时是民国七十五年,房地产景气最低迷的时候,房东虽然以廉价七百多万要卖给我们,但这种价格,对我而言,仍是天文数字,简直不可能买得起那房子,但感谢主的带领安排,克服许多难关,终于买下一幢两层的店铺,顶楼再加盖一层,全家老、中、少住在一起,一楼又能作生意,没有租金的压力。感谢主赐福,也许有年老父母同住的家庭,主会特别赏赐宽敞的居住空间。
据学者统计,目前多数老年人都拥有二至三个存活的成年子女,未来老年人则平均只拥有一至二个存活的成年子女。至公元二千年,老年人口将增至四百万,可以预期三代同堂(折衷家庭)的比重开始上涨。
因此有些专家呼吁政府社会福利机构应早作准备,包括全面老人健保以及老人安养中心的建立;也有些人鉴于欧美国家早已普遍建立社会安全制度,只要是公民,失业或退休时均能有起码的生活保障,但因强调个体生存而致家庭功能之加速萎缩,所以有些社会学者建议老人福利社会安全制度能够建立在家庭基础上,利用家庭的人力与物力提供最适合老人需要的生活照顾,而医药设施由政府负担。
不论三代同堂也好,安老中心也好,或是大家分开住,先要遵照父母的意愿,使父母的生活无虑,随时得到关注。若是三代同堂的家庭,最好是全家信主,有相同的宗教信仰,才能建立基督化的家庭生活,和谐愉快,荣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