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藉着婚姻所组成的。真神设立婚姻的目的,是要使男人和女人互相得着帮助。儿女是真神所赐的产业,因主的救赎,他们是你的儿女同时也是神的儿女,当尊重真神的旨意,照着主的教训培植他们。弟兄患难时,要彼此相助,保持和睦同居的美景,弟兄和平相处,不但使自己快乐,使父母受安慰,更会影响第二代彼此之间的相爱与团结,所以建立幸福家庭,需要家中每位成员共同努力。
「家」是人间的安息地和快乐处。可是要使「家」成为地上的安乐园,需要家中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下面根据圣经的几点教训,将有助于你建立幸福家庭。
一、夫与妇
经训:「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样凡事顺服丈夫。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五章22-25节)。
「家」是藉着结婚构成的。真神设立婚姻的制度,其目的之一是为着使男人得着「帮助」(创世记二章13节),同时也要使女人得着「帮助」,因女人是软弱的器皿(彼得前书三章7节)。结婚之后,能在信仰上、灵修上、圣工上、事业上、生活上、精神上等方面,得到帮助,才是真有意义,有价值的结合。
为要达成结婚的大目的,必须与同灵联婚(申命记七章3、4节),且于婚前保守圣洁,于婚后忠于对方(希伯来书十三章4节)。彼此之间,作妻子的要以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从心里尊敬丈夫,顺从丈夫。
倘若丈夫的言行,不合乎真理,惹动你的气,也当忍耐不与他争,另找机会去善劝他,并为他祷告(彼得前书三章1-6节)。作丈夫的要感动妻子的劳苦与对你的献身,而衷心的敬爱她。也要想念岳父母养育之恩,体察他们的期望。对妻子要慈悲、善待、爱惜,使她心里受慰、快乐、满足,使岳父母得以放下挂虑女儿的重担。
二、父与子
经训:「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六章4节)「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以弗所书六章1、2节)。
儿女是真神所赐的(诗篇一二七篇3节),因主的救赎,他们是你的儿女,同时也是真神的儿女。因此不可随自己的意思对待他们,当尊重真神的旨意,照着主的教训培植他们,使他们成为有信心、有品德、有爱心,忠诚事主,事事能荣神益人的属灵伟人。
人生是从「零」开始,以「零」结束(提摩太前书六章7节)。属世的成功终归虚空,唯有属灵的成就,才能永远常存(参看:约翰壹书二章17节;传道书一章2节)。所以为父母的须重视儿女属灵的教育,凡事以身作则,不断的为儿女代祷(诗篇七十八篇1-7节;历代志上二十九章19节)。
为儿女的当孝敬父母,以报亲恩(出埃及记二十章12节;提摩太前书五章4节)。父母之爱,除了肉眼看得到的劳苦和牺牲之外,不住的为儿女的操心,是许多做儿女的不能了解的。父母之爱真是无微不至。通常将要做母亲的,于生产之前就挂虑,若因生孩子而丧命,她的孩子谁要养?幸而不死,看到她的孩子学习走路,又怕他跌倒。
到了念书的年龄,不用功就怕他留级,太努力又怕他损害健康。年轻时,怕他放纵情欲,败坏信德,得罪真神,失去永福。外出求学,或当兵,或谋生,父母总没有一时不想念他,不挂处他。如古人说:「儿行千里路,母心千里逐。」
所以做儿女的,须体察父母之心,趁着父母还在的时候,在主里敬爱父母,顺从父母,事奉父母,作个靠得住的儿女,使父母心得安宁与快乐(箴言二十三章22、25节)。若父母还未信主,当以好品德感化他们,带领他们归主,使他们得享永生,以尽最大的孝。
三、兄与弟
经训:「朋友乃时常亲爱,弟兄为患难而生。」(箴言十七章17节)「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诗篇一三三篇1节)。
人生在世,多有患难,于遭难之日,极需别人的照顾。可是一般人情甚为薄弱,又易变,自私,只有带着几分先天性的弟兄之爱,较为可靠。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因同为承受父母之血统,有一种难以切断的联系。
这种爱情,尤其在患难、危险临到之时,自然会流露出来。如俗语说:「打虎抓贼,还是亲兄弟。」圣经指示说:「弟兄为患难而生。」所以若有人不看顾患难中的弟兄,他是犯了背道的行为(提摩太前书五章8节),失去了生为弟兄的意义。
弟兄于患难时,要彼此相助之外,平时要保持着「和睦同居」的美景。为此,需要效法亚伯拉罕对罗得的「让步」(创世记十三章8、9节),雅各对以扫的「俯就」(创世记三十二章13-18节,三十三章1-12节),约瑟对十个哥哥的「饶恕」(创世记五十章15-21节)。弟兄和平相处,不但使自己快乐,使父母受安慰,也会影响第二代的团结和相爱!
四、婆与媳
经训:「拿俄米说,我女儿们哪,回去罢!为何要跟从我去呢?」「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在那里死,我也在那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真神重重的降罚与我。」(路得记一章11、15-18节)。
婆媳问题,是家庭难题中较为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发生,较大的原因有二,一是彼此不能以「母女之爱」相待,二是向对方的要求过高。根据经训,夫妻是同为一体(创世记二章24节;以弗所书五章31节)。既然如此,为媳妇的当视丈夫的父母为父母,为女婿的当视妻子的父母为双亲,为婆婆的更视儿妇为女儿待他们。
拿俄米和儿妇路得之间,确有母女之情。她称儿妇为女儿(路得记一章11-13节),于丈夫和儿子死去的时候,她所愁苦的是儿妇的命运,她所挂虑的是儿妇的将来。她不悲自己的遭难,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儿妇的幸福,为她们祈求真神的眷顾(路得记一章11-13节)。
拿俄米待儿妇的「母爱」,感动路得于丈夫和公公去世之后,决心要为婆婆守寡,服事婆婆的年老。她对婆婆表示说:「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真神重重的降罚与我。」(路得记一章18节)主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七章12节)所以婆或媳,要对方待自己好,其秘诀就是先去善待对方。
关于造成婆媳不圆满的另一原因,「要求过高」,其解决办法就是,要降低向对方的期待和要求。原来婆媳彼此,多是没有恩情在身的外人。对无恩在她的人,过分的要求她对自己施恩爱,已经是不应该了。若能以对方的善待,为她的慈悲,是白得的,感谢的心就会油然而生,怨叹、不满的心就会消失了。但愿婆媳都不该视对方为外人,要以母女之爱,互相款待。
愿主的灵加我们力量,能切实遵行祂的教训,建设一个有主同在,而且充满仁义与和平的幸福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