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得救的福音

一般人对「福音」的粗略概念,就是指好消息、可以让人改善现况。而信耶稣的人所听的道理,称为「真理的道」,也叫做「得救的福音」。人为什么要得救?这又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就如同上一篇<罪是什么?>所言,世人都犯罪--故意不认识神,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嫉妒、凶杀、……,而寻求天地这位造物的主,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靠着祂,除了今生得平安,来生也能得想丰盛的福气。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以弗所书一章十三节──

信耶稣的人所听的道理,称为「真理的道」,也叫做「得救的福音」;凡是在耶稣基督里接受这福音的人,都必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反面说:凡是不能使相信的人受圣灵的教会所传的道理,就不是「真理的道」,也不是「得救的福音」了。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也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

一、人类为什么需要得救?

一个被判决死刑的囚犯,脑海里所盘旋着的问题,是自由和生存,并不是名利和权势。因此,若设有一个仁慈的人,愿意背负他的罪,代替他受死,使他蒙了特赦,得以出死入生,他不知道将如何的感激和高兴呢?

古时做奴隶的人,一辈子从属于主人,只有辛勤服役的义务,并没有自由行动的权利,其最大的盼望,则莫过于早日获得自由。因此,设若有一天,他果真被释放,实现了他所意料不到的美梦,他不知道将如何的快乐呢?

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三章23节)。又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五章12节)。「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六章23节)

自从始祖犯罪以来,人类就都陷在罪里了。就是:故意不认识神,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纔毁、背后说人、怨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违背父母、无知、背约、无亲情、不怜悯人(罗马书一章28-31节)等罪。

其终局就是「死」,进到「虫不死,火不灭」的地狱里去受永刑(马可福音九章48节;马太福音二十五章46节);正如被判决死刑的囚犯,时候一到,则非死不可一样。因为敬畏神,谨守祂的诫命,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道书十二章13节)

保罗曾自白他尚未信耶稣以前的情形说:「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马书七章14、18-20节)。主耶稣也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八章34节)

世人之所以知善不能行,知恶不能改,并不是由于不愿意;乃因早已卖给了罪做奴仆,没有弃恶从善的自由所致。正如做奴隶的人,除了一生从属于主人,忠诚服役于主人之外,并没有属于自己行动上之自由一样。

在这种情形之下,人必发出一种绝望的声音说:「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马书七章21、23、24节)。

世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原罪」(诗篇五十一章5节),也有因肉体软弱而犯的「本罪」(罗马书八章3节);并且罪的终局就是「审判」(希伯来书九章27节;罗马书二章6节);审判的结果就是「永死」(启示录二十一章8节)。就是人类之所以需要得救的根本原因!

二、当怎么行才能得救?

那么,有罪的世人要怎样行才能得救呢?

五旬节的时候,从各国回来耶路撒冷守节的犹太人,一听见彼得的见证便觉得扎心,而急切问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使徒行传二章37、38节)。主耶稣当日差遣门徒去传福音的时候,也嘱咐他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马可福音十六章15、16节)

从此可知,悔改信耶稣,并且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使罪得赦,是得救的开端了。耶稣之所以能使信祂的人得救,乃因:

(一)祂自己无罪,却代替世人的罪(哥林多后书五章21节;罗马书五章8节);

(二)祂曾凡事受过试探,却一一得胜,没有犯罪(希伯来书四章15节;二章18节);

(三)祂曾为罪人而死,却战胜了那掌死权的魔鬼(希伯来书二章14节;使徒行传二章24节)。

至于洗礼之所以能洗去人的罪(使徒行传二十二章16节),乃因:

(一)耶稣的血有洗净人的罪,叫人被称义的功能(约翰壹书一章7节;罗马书五章9节);

(二)赖乎圣灵的见证,洗礼用的水,足以显出耶稣的宝血之功能(约翰福音十九章34节;约翰壹书五章6-8节);

(三)耶稣藉着圣灵,把赦罪的权柄付托给施洗者(约翰福音二十章21-23节)

保罗在绝望中发现了基督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马书七章25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八章1、2节);又对那些已经信耶稣的人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拉太书五章16节)。

「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提多书三章5节)。神也藉着先知以西结应许祂的子民说:「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你们肉心。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使你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结书三十六章26、27节)。

哈利路亚,感谢神!神的慈爱何其丰盛,神的救恩何其奇妙!因为祂不但要藉着重生的洗,洗去我们的一切罪孽,称我们为义,救我们出死入生;并且要藉着圣灵的能力,将我们安全更新,使我们在基督里蒙释放,不再做罪的奴仆了。

三、得救的人有什么凭据?

路加福音二章四十二节至四十五节记载:主耶稣十二岁的时候,祂的父母按着节期的规矩,带着祂上去耶路撒冷守逾越节;既守满了节期就回去,却不知道孩童耶稣仍旧在耶路撒冷,而以为祂在同行的人中间。走了一天的路程,知道耶稣不在他们中间,就在亲族和熟识的人中找祂;既找不着,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有些基督徒,明明耶稣不与他同在,他却以为耶稣和他同在;明明尚未得救,他却以为他已经得救,明明尚未受圣灵,他却以为他已经受了圣灵。人的糊涂,可谓莫此为甚了!因为这些问题都非常重大,并不是单凭靠不住的感觉就可放心,而是必须把握着一个确切的凭据方可。

经上说:「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马书八章9节)。有基督的灵(圣灵)就属于基督,没有基督的灵就不属于基督;属于基督的人就在得救里有分,不属于基督的人就在得救里无分。

经上又说:「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约翰壹书三章24节)。「神将祂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祂里面,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约翰壹书四章13节)。耶稣有没有与我们同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属于耶稣,神有没有住在我们里面,都以「有没有受圣灵」为凭据,并不是凭着感觉。

经上说:「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着祂也都是实在的,叫神因我们得荣耀。祂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哥林多后书一章20、22节)。

「我们原知道,我们这地上的帐棚若拆毁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为此培植我们的就是神,祂又赐给我们圣灵作凭据。」(哥林多后书五章1、5节)。「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以弗所书一章14节)。可见,就承受神所应许的福分而言,或就复活改变进入永生神的国而言,或就承受天国的产业而言,都是以「受圣灵」为唯一的凭据的。

经上又说:「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以弗所书一章13节)。

信耶稣的人所听的道理,称为「真理的道」,也叫做「得救的福音」;凡是在耶稣基督里接受这福音的人,都必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反面说:凡是不能使相信的人受圣灵的教会所传的道理,就不是「真理的道」,也不是「得救的福音」了。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也是一个最严重的问题!

四、人受圣灵的时候有什么凭据?

许多牧师对他的信徒说:「你们信的时候就有圣灵了,不要受了迷惑。」但圣经却记载:撒玛利亚人已经领受了神的道,又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却没有人受圣灵;等到彼得和约翰奉差遣而至,按手在他们头上,他们才受了圣灵(使徒行传八章14-17节)。可见,信耶稣是一回事,受圣灵是另一回事,两者不容混同为一。

又有些牧师对他的信徒说:「圣灵是叫人安静的,受圣灵的人未必要说方言。」但圣经却记载:当彼得正在哥尼流的家里布道的时候,那些和他同来的信徒之所以知道他们也受圣灵,乃因听见他们说「方言」(使徒行传十章44-46节)。

保罗到了以弗所,遇见几个门徒,按手在他们头上,使他们受圣灵的时候,他们也说「方言」(使徒行传十九章1-7节)。五旬节那一天,彼得向众人说明受圣灵的状态时,更清楚的说:「……,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使徒行传二章33节)。从此可知,人受圣灵的时候,必定有明显的凭据,并不是静静没有人知道的。

朋友:你得救了没有?你受圣灵了没有?如果没有,请赶快到真教会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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