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旧约圣经中的律法

引言

律法不是重担,使人遭祸;而是恩典,使人蒙福。律法是神的话语,是极其尊贵的,因此神将它赐给祂所爱的子民。律法的特色有三:首先,它是以色列百姓的产业。摩西将律法传给以色列人,作为雅各会众的产业(申三十三3-4)。其次,它是以色列人所独自拥有的。外邦人中没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神赐给百姓的律法一样(申四8)。再者,它是以色列人的智慧。律法是百姓在万民眼前的智慧、聪明,所以应该要谨守遵行。外邦人听见这一切律例,必说:「这大国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聪明!」(申四6)。在旧约圣经中律法的意义为何?其范围如何?律法有何功用?其神学意涵如何?以下拟根据圣经来探讨这些问题。

律法的意义与范围

律法(laws)是教导、训诲、指引的意思,是神对人的指示。以色列的律法是神的律法,是藉着神的仆人摩西传给众人(约一17)。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他们有义务明白律法,进而谨守遵行律法。祭司与利未人的工作之一,就是要教导百姓明白律法(利十11;申三十三10);而且大祭司也要教导君王明白律法书,使他能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王下二十三24-25)。父母也有责任要殷勤教训儿女律法(申六7),使他们能谨守遵行神的诫命,祂必赐给他们年数与平安,也必指引他们当行的道路(箴三1-6)。

狭义的律法,指十条诫命。广义的律法,包括话语、诫命、律例、典章、法度。后来,律法的意义扩大,甚至指摩西五经的全部内容,因此「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书」。律法是一个通称,用来表达神的教导;除了律法以外,圣经也采用下列律法的同义词,来表达神教导的内容和性质,兹说明如下:

1.话语(words)

神的话语是表达神的启示与旨意,我们藉着神的话语得以明白神的意旨,所以神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是我们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4-105)。神的话语是人对神当尽的本分,特别是指十条诫命(出二十1,三十四28)。摩西对百姓说:「耶和华将那大会之日、在山上从火中所传与你们的十条诫,照先前所写的,写在这版上,将版交给我了。」(申十4)。「所传与你们的十条诫」希伯来原文是「所说的十句话」。可见,「十诫」是神亲口所颁布的「十句话」。

2.诫命(command,commandment)

诫命是指神的命令、吩咐。神清楚启示祂的诫命,使所有的百姓都可以领受和遵行;神的诫命不是难行的,也不是离我们甚远的(申三十11-12)。狭义的诫命指十诫,这是整个律法的基础,所有的律例、典章都是根据十诫所引申订定的。诫命就如同君王的圣旨一样,是神亲口颁布(出二十22),亲手写在石版上(出三十一18),因此永远不能废去,不可以加添或删减(申十二32)。若有人违反任何一条诫命便算有罪,需要赎罪(参:利四)。若有人藐视神的言语,违背神的诫命,那人总要从民中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民十五31)。

3.律例(statute,decree)

指法规、法令、条例等。「律例」是名词,其动词有「镌刻」的意思,代表古代律法镌刻在石版或金属版上。一方面置放在公众的地方,促使民众注意和阅读;一方面表明其是固定,不可以更改,应该要完全遵守。十诫乃神律法之总纲,是大原则;而律例和典章,是执行的细则。律例是关乎宗教方面的祭礼、节期、献祭的规矩、敬拜的仪式等。例如遵守逾越节的律例,是要在二月十四日的黄昏守逾越节;要用无酵饼与苦菜,和逾越节的羊羔同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民九11-12)。又如神颁布一条永远的律例,要选民世世代代的永远遵守;就是祭司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死亡(利十9-11)。

4.典章(judgment)

指审判、判决、公平等。审判实际上由执法者来执行。典章主要在规范以色列人生活上的道德规条。典章要依照案情的不同来判断,因此其绝对性和明确性并不显著。例如「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出二十一28);又如「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出二十二26),因为这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晚上可能会受冻。

5.法度(stipulation,testimony)

指见证、证据。本字以单数出现时,表示是证据,见证事实的真确性。例如约书亚与百姓立约,他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橡树下神的圣所旁边。约书亚对百姓说:倘若你们背弃你们的神,这石头就可以向你们作见证(书二十四25-27);又如法版、法柜,希伯来文是「见证」的版(出三十一18)、「见证」的柜(出二十五22)。本字以复数出现时,表示是神所赐下有权能的律法。例如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后,传给他们的法度、律例、典章(申四45)。

虽然话语、诫命、律例、典章、法度,有各别的意涵,但圣经中经常共享,他们是律法的同义词。有时「律例和典章」共享(申四1),有时「诫命、律例、典章」共享(申六1),甚至共享「律例、诫命、典章、法度」(王上二3)。

律法的功用

1.维持「约」的关系

以色列的律法是在与神立约的背景下所产生,律法完全来自神的启示,摩西只是按照神的指示记载律法的条文,而律法就是「约」的内容。神拣选亚伯拉罕,与他和他的后裔立「亚伯拉罕之约」。神要使亚伯拉罕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君王将从他而出,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而且神将迦南地赐给他们永远为业,神也必作他们的神。亚伯拉罕的后裔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是神与他们立约的证据(创十二1-7,十七4-11);这约是永远的约,是不能废除的(创十七7、13)。

后来神在西乃山与以色列人签订「西乃之约」,这是神向整个以色列民族坚定祂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倘若百姓听从神的话,遵守神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神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神的。百姓要归神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1-7)。「听从神的话」就等于「遵守神的约」,而「律法」就是「神的话」,所以「律法」与「约」有密切的关系。就如同亚伯拉罕之约一样,西乃之约也是不能废除的。因为摩西打发人去献祭,他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又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神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二十四8)

神是造物主,而人是受造之物,所以神与人立约,是表明神对人的恩典;神是信实的,一定会信守祂所立的约。而百姓也要守约,也就是遵行律法,这与神的赐福与咒诅有密切的关系。倘若百姓遵行律法,神就将他们的仇敌剪除,赐福给百姓粮和水,也必将疾病除去;倘若百姓事奉外邦的神,这必成为他们的网罗,神的咒诅将临到他们身上(出二十三22-33;申二十八1-68)。

2.教导百姓认识神

以色列百姓不认识神,竟然去拜金牛犊,因而惹神生气,想要除灭百姓。摩西因而对神说:「我如今若在祢眼前蒙恩,求祢将祢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认识祢,好在祢眼前蒙恩。求祢想到这民是祢的民。」(出三十三13)。「道」是指道路、做事的方法。律法的功用是教导、指引的意思,是神对人的指示。藉由律法,神告诉以色列人,什么是可行的,什么是不可行的。倘若百姓藉由律法能认识神,走在神的道路上,就能蒙受神的恩典。

以色列人的律法与宗教有密切的关系。律法主要是用来敬拜神,所以其中包括敬拜条例、洁净条例、祭司条例等,藉由律法可以使百姓成圣。神是圣洁的,所以百姓也要成为圣洁,方能亲近神(利二十26)。所以百姓要遵守律法,要成为圣洁,要与万民有所分别,如此方能作神的子民。

3.成为百姓的生活准则

律法的总纲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是要爱神,其次是要爱人(太二十二35-40)。例如十诫的前四条论到要爱神,后六条论到要爱人(出二十1-17)。我们不但自己要将神的律法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儿女,成为生活的准则。无论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又要写在我们房屋的门框上,并城门上。使我们的子子孙孙一生敬畏神,谨守祂的一切律例诫命,就必蒙神赐福,使我们的日子得以长久(申六1-9)。

法利赛人常将「古人的遗传」教训人,例如吃饭的时候要洗手;但他们却将「神的诫命」废弃了,例如神说:「当孝敬父母;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法利赛人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因为百姓用嘴唇尊敬神,心却远离神;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神也是枉然(太十五1-9)。神是灵,所以我们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约四24),这样就能得到神的喜爱。

律法的神学意涵

旧约有关律法的名词很多,例如话语、诫命、律例、典章、法度等,其性质与内容或许不同,但他们都存有相同的中心思想,就是显明神对与祂立约选民的意旨,神藉由律法告诉选民当行的道路。藉由遵守律法,以色列民成为神的选民;而律法也成为旧约圣经中摩西五经的主要部分,其中确立神与选民立约的关系。

律法是神赐给选民的恩典,目的是要带给选民喜乐,而不是成为选民的重担。经云:「我若不是喜爱祢的律法,早就在苦难中灭绝了!我永不忘记祢的训词,因祢用这训词将我救活了……我何等爱慕祢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祢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诗一一九92-93、97、103)。我们终日思想神的律法,可以使人有智慧,能够禁止我们的脚走一切邪路,使我们被救活。

律法同时包括祝福与咒诅。例如摩西在颁布律法后,他对选民说:「看哪,我今日将祝福与咒诅的话都陈明在你们面前。你们若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就必蒙福。你们若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偏离我今日所吩咐你们的道,去事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就必受祸。」(申十一26-28)。所以面对律法,选民需要作出抉择;律法将引导有信心的人得着生命,也会给不顺从的人带来死亡。

神喜爱选民,祂使他们出埃及地,领他们到旷野,将神的律例赐给他们,将神的典章指示他们;百姓若遵行律法,就必因此活着。神在旷野对他们的儿女说:「不要遵行你们父亲的律例,不要谨守他们的恶规,也不要因他们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要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只是他们的儿女悖逆神,不顺从神的律例,也不谨守遵行神的典章。神就将忿怒倾在他们身上,使他们被掳至外邦,分散在列国(结二十10-23)。当约遭受破坏,神的百姓不愿意遵守神的律法,最后就是家破人亡,国家被灭绝。

结语

当日在西乃山,神从火焰中对以色列百姓说:我所教训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从遵行,好叫你们存活,得以进入耶和华──你们列祖之神所赐给你们的地,承受为业。你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申四1-10)。

律法是神的话语,可以指引百姓当行的道路,与以色列百姓的蒙福或咒诅有密切的相关。对今日的基督徒而言,圣经是神的话语,是我们的生活准则。倘若我们愿意遵从神的话语,能够使我们得着祝福,可以进入天国;倘若我们不愿意遵从神的话语,结局就是遭受咒诅,要下到幽暗的地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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