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圣经中的血

引言

在日常生活方面,中国人有许多和血有关的习俗。例如「歃血为盟」表示郑重其事,不可悔约的意思;又如杀狗涂血于门上,是民间辟除不祥的方式之一。在饮食方面,中国人认为吃血可以补血,因而爱吃含有血的食物,例如猪血糕、猪血汤。在2009年,英国旅游网站评选全球十大怪食物,结果台湾的「猪血糕」被评比为最怪食物的冠军,而且美国的农业部也下令禁止「猪血糕」的贩卖,这些都是「文化差异」所造成。西方的三大宗教是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他们都相信旧约圣经。而旧约圣经规定,禁止食用猪肉,因为猪是不洁净的动物;而且禁止吃血,因为动物的生命在血里面。

神为了使祂的选民──以色列人能与外邦人能有所分别,可以尊神为圣,所以在旧约律法中对「血」作了强制性的规定。旧约律法对「血」有哪些规定?新约时期信主的外邦人是否要遵守这些规定?祭牲的血与献祭有何关系?以下拟根据圣经探讨这些问题。

不可流人的血

旧约律法对血有严格的规定,可简略归纳为三项,兹分别说明于下:(1)绝对不能流人的血(创九5-6)。(2)绝对不能吃动物的血(创九4;利三17)。(3)祭牲的血必须献在祭坛上作赎罪之用(利十七3-7、11)。

当人类的罪行滔天,神用洪水毁灭了世界,祂藉由方舟拯救挪亚一家人。神将动物赐给人类作为食物,但规定人们不可吃血(创九4)。而且神还规定不能流人的血,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九6)。后来神颁布十诫,在第六诫中规定:「不可杀人。」(出二十13),但为了保国卫家,与敌人争战是合法的(申二十)。人的生命是尊贵的,因人是照神自己的形像造的。所以杀人者不但夺取人最宝贵的生命,而且蔑视生命的主宰──真神,神必要追讨他的罪。敬畏神的人必然尊重生命,所以他不但不会杀人,而且也不会自杀,因为这种行为是侵犯神的主权,否定神是生命的赐与者。

天国的子民不但不可杀人,连恨人也不可以。所以耶稣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断;凡骂弟兄是蠢才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笨蛋的,难免地狱的火(太五21-22)。凡骂弟兄的人,不论语气重或轻,都是存有憎恨之心,而恨人是杀人的根源。因此圣经警告我们说:怀恨弟兄将使人行在黑暗里,找不到行往天国的道路,没有永生存在他里头(约壹二9-11)。

不可吃动物的血

「不可吃血」是旧约律法的规定吗?(利七26-27)。为什么律法中要这样规定呢?兹简述如下。

1.律法以前的规定

神用洪水毁灭世界以后,祂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创九1)。神在「赐福」之时,也颁布「禁令」,神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九3-4)。所以「不可吃血」是在旧约律法规定以前,神亲自吩咐挪亚要遵行。原先,人类只吃菜蔬;在洪水毁灭世界以后,神将动物赐给人类作为食物,但却吩咐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动物的生命,而生命的主权在于神(撒上二6)。不吃血表示敬畏神,尊重生命的主权,将生命归还给赐生命的神,避免侵犯神的主权。神吩咐只能吃「活着的动物」(创九3),至于「死了的动物」因为没有流血,所以也不可以吃。

2.旧约律法的规定

神吩咐摩西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甚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十七10-11)。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而血是在坛上专为百姓的生命赎罪之用,所以不可以吃血(利三17,七26-27)。倘若违反此禁令,神必向他变脸、震怒,把他从民中剪除。至于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动物,因为没有流血,所以也不可以吃(利十七15-16)。

扫罗与非利士人争战时,以色列人击杀非利士人,从密抹直到亚雅仑。因为百姓甚是疲乏,就急忙将所夺的牛羊和牛犊宰于地上,肉还带血就吃了。有人告诉扫罗说:「百姓吃带血的肉,得罪耶和华了。」扫罗说:「你们有罪了,今日要将大石头滚到我这里来。」这夜,百姓就把牛羊牵到那里宰了。扫罗立即筑了一座祭坛来献祭,因为吃带血的肉得罪了神(撒上十四31-35)。一般先知也认为「带血之肉」是「可憎之物」,是能污秽人的食物;若吃了血,将惹主的愤恨(亚九7)。

一般虔诚的犹太人为了严格遵守旧约律法,他们到餐厅用餐或是购买食物,通常要找有Kosher认证的餐厅或食物,Kosher就是符合犹太教教规食物的意思。他们除了限制了可食动物的种类外,其屠宰方式也有规定。要由拥有执照的屠宰师宰杀,他们必须是信仰虔诚、遵守安息日,而且要检查尸身是否符合食用标准,然后再放血,以及要挑出脚跟的筋。

3.新约耶路撒冷会议的决议

有人认为新约时期不必受律法的规范,是可以吃血的;而且使徒保罗也说:「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四4),所以认为信徒可以自由吃喝,包括血在内。在新约时期,旧约的食物洁净条例已经不再具有拘束效用(徒十9-16),献祭礼仪也不须举行(来十1-18)。所以,旧约的饮食、节期、月朔,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6)。如此推论,新约时期的信徒不应受到旧约律法的拘束,是可以吃血的?!

事实上,早在律法颁布之前,于挪亚时代神已经宣告不可以吃血;所以不可以吃血,并非只是律法的规定,而是神的命令。当福音传到国外,有许多外邦人信主,有些犹太人认为他们应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但保罗、巴拿巴的见解与犹太人不同,彼此大大的纷争辩论。于是举行耶路撒冷会议,商议信主后的外邦人应遵行的事项。雅各长老认为不可难为那归服神的外邦人。会议的决议是圣灵和使徒们定意不将别的重担放在外邦人身上;惟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这几件他们若能禁戒不犯就好了(徒十五1-29)。所以在新约时期,外邦人也是要禁戒吃血,以及勒死的牲畜,因为牠没有流血。

祭牲的血要献在祭坛上

以色列人在旷野生活期间,为了避免百姓效法异教的风俗,将祭牲献给外邦的鬼神。神吩咐摩西说:献祭时要宰杀公牛、绵羊,或山羊等牲畜,必须在会幕前宰杀。这是为了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的祭牲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献与神为平安祭。因为有了祭司指导如何献祭,百姓就能遵守神的吩咐,得着神的喜悦(利十七1-7)。

圣经中的献祭可以分为五种,就是燔祭、素祭、平安祭、赎罪祭、赎愆祭。其中有四种献祭要杀牲畜流血,又称为血祭,就是燔祭(利一5)、平安祭(利三8)、赎罪祭(利四7)、赎愆祭(利五9)。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所以血祭与赎罪有密切的关系。在献祭时,宰杀祭牲的血要慎重处理,不可以随便丢弃,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倘若不按照神的吩咐献祭,这人要从民中剪除(利十七1-9)。在献赎罪祭时,祭司要把血带到会幕,把指头蘸于血中,在神面前对着圣所的幔子弹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会幕内、神面前香坛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燔祭坛的脚那里(利四5-7)。在献燔祭、平安祭、赎愆祭时,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或是坛的周围、旁边、脚那里(利一5,三8,五9)。神把这血赐给百姓,可以在坛上为百姓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十七6、11)。

经云:「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利十七11)。这经文是解释旧约的代赎神学。「血」的希伯来文是名词阳性单数,而且加上固定冠词,代表不是一般活物的血,而是某一特定活物的血。这经文是新约耶稣救恩的预表。耶稣基督已经来到,「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九12),因为献祭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只有靠着无罪的羔羊耶稣基督,祂只一次献上自己的身体,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1-14)。耶稣的血不但能使人赦罪(弗一7),也能使人称义(罗五9),可以进到神的面前(来十19-22),经历战胜罪恶(启十二11),最终可以获得永远的荣耀(启七14)。

结语

我们在行走世间的道路时,会受到交通法令的限制;当号志是红灯时,不可以行进,可避免车祸的发生。同样的,信徒在行走天国的道路时,神也会设立许多「禁令」。例如在伊甸园中,神允许人可以随意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但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创二16-17)。又如神规定一星期中六日可以自由运用,要殷勤的工作;但第七日是安息日,是「属于神的日子」,这天要「停止工作」,应分别为圣,到教会聚会敬拜神。再如薪资是我们赚取的,可以自由运用;但神吩咐薪资的十分之一是「属于神的」,要献给神,不可夺取神的供物。在本文中,神也吩咐我们可以吃「活着的动物」,但不可吃「带着血」的肉。对于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设立许多「禁令」,或许祂不必说明理由,因为祂是造物主。但这些「禁令」都有神的美意,目的是要提醒我们不要违反神的吩咐。神喜悦人听从祂的话,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当我们愿意尊神为大,自然就会遵守祂的命令,祂也乐于将最好的福气赐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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