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水浸系赦罪重生之典礼,必须由已受水灵二浸者,奉主耶稣圣名,在活水中给受浸者予以低下头之全身浸礼。
一、信浸礼系赦罪重生之典礼
1.本会有三种典礼
①典礼当具备三个条件:
a.主亲自设立。
b.主曾嘱咐门徒去做。
c.与得救有关。
②具备这三个条件的有三种:
a.浸礼。
b.洗脚礼。
c.圣餐礼。
2.水浸有赦罪重生之功能
①使罪得赦
彼得曾对听道扎心的犹太人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亚拿尼亚对扫罗说:“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由上可知,领受大水浸礼,乃要使罪得赦。
②得以重生
保罗书信中云:“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么!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五3-5)。诚如主耶稣所云:“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由上可知,大水浸礼有赦罪重生之功能,使罪人成为无罪的义人,使旧人成为新造的人,方有资格进入神的国。
③归属基督
“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了。”(加三26-29)。可见受浸归入基督的人,都是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照着应许有资格承受天父真神天国的产业,亦即享有天国永生的福分。
二、由已受水灵二浸者施浸
旧约律法时代的洁净礼,“必当有一个洁净的人,拿牛膝草蘸在这水中,把水洒在……身上。”(民十九18)。供祭司的职分亦然,“要使亚伦和他儿子到会幕门口来,用水洗身。”(出廿九4)。何况新约时代的浸礼,是要“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更要由已受浸礼而罪得赦免的人,才有资格施行赦罪的圣礼。
主曾对门徒说:“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说了这话,就向他们吹一口气,说:“你们受圣灵。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约廿21-22)。可见,受圣灵是主差遣的证据,惟领受圣灵而奉主差遣,方有资格奉主耶稣圣名洗去人的罪。换言之,没有圣灵者无权柄执行赦罪的圣礼。
三、浸礼的正确方法
1.奉主耶稣圣名
彼得所指示的得救正道是:“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徒二38)。以弗所教会的信徒,明白约翰的洗是悔改的洗,不能赦罪,“就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徒十九5)。撒玛利亚的信徒,未求得圣灵同在,“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徒八16)。显然可知,浸礼的正确方法,应当是“奉主耶稣圣名”。
2.在活水中全身浸入
耶稣在约但河受洗,给我们留下榜样,尽诸般的义,经云:“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太三16)。“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约三23)。埃塞俄比亚的太监,明白腓利所传的福音后,“于是吩咐车停住,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从水里上来,主的灵把腓利提了去,太监也不再见他了,就欢欢喜喜的走路。”(徒八38-39)。由上可知,浸礼自然应在流动的活水里。是“全身入水”受浸,所以要找“水多”的地方,且是“同下水里去”、“从水里上来”。浸礼能使罪得赦,无罪一身轻,故太监欢欢喜喜的走路。
3.要低下头
“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祂同活。”(罗六5-8)。可见,入水受浸,务要与主死的形状联合,表示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当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断气之前,“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头,将灵魂交付神了。”(约十九30)。由上文可知,主死时惟一的动作就是“低下头”,故领受浸礼的人,要低下头,与主死的形状联合。
大卫曾作诗云:“我的罪孽追上了我,使我不能昂首;这罪孽比我的头发还多;我就心寒胆战。”(诗四十12)。受浸时,务要有认罪悔改的心,故以“低头认罪”又心存感恩来受浸,必蒙主怜悯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