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正视人生的宗教信仰-翁溯利

一、宗教信仰—抹不去的事实

人类自古便有宗教信仰,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宗教信仰植根于地球上的每一寸土壤、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它并不因教育发达、科学进步或政治胁迫甚至在反神者宣称“神已死了”之后,而在地球上销声匿迹。宗教信仰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虽然有兴有衰、有起有落,但总能持续不断地生存着,它直接或间接地统驭着人的心、塑造着人的价值与伦理观念以及深深地影响着人的生活。

如果留意观察我们的周围,我们会看到数不清的宗教信仰的现象和事实:

许多节日和宗教信仰的起源与内容有关。

许多可爱的儿童故事就是有关神灵的故事。

许多伟大的音乐、绘画、雕塑、文学作品,均是以宗教信仰为题材的。

许多地方都有漂亮的、巍峨的、庄严的教堂和庙宇。

许多学校、医院、老人院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都由宗教人士主办和开展。

许多有名的、无名的、伟大的、渺小的人,都是信徒,他们当中有科学家、哲学家、政治家、教育家,有情感丰富的人,也有冷静的理性主义者、实证主义者。

总之,世界上每两三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信徒;他可能是你的邻人、亲戚或朋友,他甚至可能是你的亲密伴侣。

自古以来,便有仇视宗教信仰的现象。有迫害宗教信仰的人,他们当中,有用暴力的,有用手段的,有口诛笔伐的,也有深信宗教信仰必然会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而慢慢被淘汰或者自行消失的。但是,时至今日,宗教信仰依然存在,宗教信仰现象仍然是一个任何人也无法抹去的事实!任何人都必须正视这种现象,因为它是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的一部分——一个重要的部分。

二、宗教信仰与迷信

在探讨宗教信仰与人生之前,值得首先观察和分析一些所谓“迷信”的现象,因为许多人把宗教信仰和“迷信”混为一谈。

“迷信”是一个很含糊、很笼统的名词,它可以指迷信宗教、迷信主义或迷信某些“成功人士”之类的“偶像”。基于信仰自由和尊重别人宗教信仰的原则,我们固然不应随便给人冠以“迷信”的恶名,尤其不应在不明白某些事情之前,便随便给人扣上一顶“迷信”的帽子。但“迷信”似乎也是人的天然倾向之一,我们甚至可以在差不多所有宗教信仰中,嗅到一些“迷信”的气味。

“迷信”并无确切的、被一切人所接受的定义,但既然本文内容是“宗教信仰与人生”,而人又是理性动物,所以我们便暂且把那些显然不合理的、自相矛盾的、与生活脱节的、不能使人积极地面对生命的思想与行为,视之为“迷信”。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在这里只谈一种与青年人颇有关系,甚至能影响青年人生存与生活态度的“迷信”——各种类型的占卜,如星座、掌相命理、风水、姓名的笔划与吉凶的关系等等。下面是有关这类“迷信”的一些特质:

1.科学外衣

不少与占卜有关的玩意,都喜欢给自己冠上“科学”的名堂。例如,认为掌相命理就是一种统计学和心理学的结晶,声言它是基于对人类长期的观察而累积起来的经验和智慧;或者说风水就是地理学,并认为它其实与人居处的方向有关,因此能影响人的健康,也间接影响人的成功或失败。但在这些科学的外衣下,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信口雌黄、不负责任的“预测”,它们完全无视个人的主动性、创作性,和突破环境的主观能动力。绝大多数的占卜者都忽略了个人所处社会那些千变万化的因素以及异常复杂的人际关系。

2.廉价成功

占卜所售卖的只是一种廉价的成功,一种无需努力便可达致称心如意境界的幻象。它告诉人们,只要改一改姓名的笔划,便可以飞黄腾达,逢凶化吉;只要在门口装个什么镜子,便可以消灾解难;只要把祖宗墓穴选在适当的地方,就可以改变整个人生的运程,结束坎坷潦倒的生涯,迎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生活。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成功果然可以来得这么容易,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失败者存在吗?

3.抗拒理性

“迷信”的人由于存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也由于希望幸运之神终有一天会降临在自己身上,故往往倾向于抗拒理性的审断和客观证据对“迷信”的驳斥。下面是一些从命理性相之类杂志、书籍上所摘录的一些大标题:

“反败为胜的人生关键:自己的命运,可以(靠命理)自己掌握。”

“祖坟选对了,三代成巨富;歌星改名,由小辈变成大牌。”

“奇人(指命理书或文的作者):廿年前迷信科学万能,如今精研命理、发扬相学。”

这些标题多么富有诱惑力和煽动性!更吸引人、让人引发无限遐想的是:如果这一切忽然发生在“我”(读者)的身上,那该是人生里一件多么美丽、多么神奇的际遇!令人感到悲哀的是,一些读者从不去问或想、也不懂得去问或想这样一些问题:如果改一改姓名的笔划就可以致富,我们又何必苦苦读书、努力奋斗?我们派一个这样的“命理专家”去非洲,给那些非洲人改个好名字,非洲的饥荒问题岂非可以完全得到解决?如果真有好墓穴能使子孙昌盛这回事,那些“风水先生”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祖先移葬在这些墓穴中,自己又何必沦落街头为人算命?

当然,他们会说,算命者没有权利运用自己的“知识”(所谓“天机”)去使自己致富。但那又是基于什么理由?它是否只是一种“自圆其说”?即使真有些人因为改名而后来致富了,也不能结论出改名可以使人致富,正如我们不能因为有些运用左手写字的人后来成了天才,便认为“运用左手”可以使人成为天才一样。

在逻辑学上,这不过是一种“在后为果”的谬误——因为在先后发生的两件事中,未必存有“因果关系”。简单来说,正如“运用左手”只是偶然发生在“成为天才”之前,它并非成为天才的“原因”,所以“改名”也只是偶然地发生在“致富”之前,它亦非致富的“原因”。这解释了为什么并非凡是改了名的人都能致富,因为改名其实并不能使人致富!

进一步来说,即使我们见到“许多”因某种形式的占卜(例如改名字)而致富的例子,我们仍然不能得出占卜与致富有什么必然关联的结论。

因为这个所谓“许多”的数目字,其实是大有疑问的,它绝非基于全部的事实,它只是一种不全面的统计,逻辑学称之为“偏颇的统计”——我们只会听到“成功”、“灵验”的例子,绝少会听到“失败”、“不灵验”的例子。市面上所充斥的,都是那些为自己吹嘘的“神算子”所写的书籍,却很少人有兴趣去统计一下其余千千万万不断求神问卜、而仍然潦倒一生的人,究竟有多少?

4.迷信心理

上文说过,人心似乎有“迷信”的倾向,如果加上环境的薰陶、江湖术士的推波助澜,则连纯正的宗教信仰也会染上“迷信”的色彩,甚至连那些毫无根据、离奇怪诞的东西也会有人趋之若鹜、深信不疑。以下是一些迷信者的心理基础:

(1)掌握命运:人并非单纯活于现在,他愿意明白自己的过去,也希望能掌握未来,掌握自己和自己的命运。因此,任何在这方面能提供消息和方法的人士和书籍(不管是真是假,反正很难验证),都不愁没有市场。

(2)不劳而获:在一个竞争白热化的社会中,人从幼稚园到大学,不知要经历多少的压力、挫折甚至失败,如果有方法、尤其是简易的方法,能使人快速达致成功,那该是多么美好和令人兴奋的事!

(3)趋吉避凶:在一个复杂的社会中生存,我们有时会见到某些人突然祸从天降、身败名裂,而有些人又突然获得幸福之神的眷顾,转危为安或去贫向富。如果有人在这方面自认为能为苍生“指点迷津”,谁能忍得住不去试它一试呢?

(4)填补空虚:“迷信”在生活落后的地方特别流行,在那些“暴发户”式的发展中地区,由于物质生活以及精神和道德生活脱节,容易使人衍生“迷信”,以弥补物质生活的匮乏,或填补纯由物质生活所带来的厌腻感和枯燥感。

(5)为安全感:当人对社会失望,对前途感到渺茫,对自己没有信心,对一切感到恐惧、焦虑甚至绝望的时候,他便需要依附一些东西,让自己感到安全,给自己带来一些希望,诚如掉进大海的人,甚至连一根稻草也会抓着不放一样。

(6)好奇之心:当然,在众多的所谓“迷信者”当中,也有一些人纯粹出于好奇心,只是人云亦云、人试亦试;他们并不认真相信,只不过闹着玩而已。不过,这些人虽然不太相信这一套,但在心理上却总不免会忐忑不安,不能完全释然于怀。

5、迷信之害

我们反对那些把个人前途委诸于风水、命运的“迷信”,因为这会使人不再努力去面对现实,不肯去寻求积极的解决办法。一个国家或社会如果充斥着这样一类型的人,势必导致贫弱不振、死气沉沉,因为这些人或者是懒得去探讨事物运作的法则,或者是不了解个人或群体成败的关键,他们只是在守株待兔,等待一些虚无缥缈的“外力”来拯救。古语云:“天助自助者。”一个不思进取,只寄希望于改改名字、看看掌相、换换墓穴的人,天会助他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们不应随便指斥别人的行为为“迷信”,本文的目的,不过是提醒与教导人不要轻易陷入“迷信”的网罗当中。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多诉诸理性,多运用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仔细地观察,冷静地判断。

我们要看清楚,唯有不断努力、自强不息,才是成功的最佳途径,而侥幸只是人生中的偶然,我们绝不应把自己的终生幸福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憧憬和奢望上。

按照“通书”的指示而出门远行的,固然有“平安去、平安回”的例子,但这证明了什么?难道那些不懂“择日子”而远行的人,全都“有去无回”不成?中国古时候,男女的婚姻总爱择“生辰八字”、选“黄道吉日”,但不见得都是家家太平、人人幸福,那些完全不理会什么吉凶日子的人(例如一般的欧美人士),他们的家庭难道都变得支离破碎了?如果我们能多想一想、能仔细想一想,就不会认为所谓的星座、生肖、风水、饰物等,会给人带来什么幸福或灾祸,中国古人不是说过“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吗?

三、正视人生的宗教信仰

真正的宗教信仰是正视人生的。宗教信仰的真正价值,乃是因为它能裨益世道人心,使人活得更真、更善、更美,正如耶稣基督所说的:“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丰盛”(约十10)。

1.宗教信仰不纯是“心灵寄托”

寄托源于生活的无聊、空虚、寂寞,对一切感到迷惘、无助,真正的宗教信仰却是让人积极进取,信心坚定,与神与人共融,甘心为神为人献身的。它的信徒自信有神的助佑,所以失败而不气馁,受苦而不畏缩,甚至失望也不绝望;他知道有神在远处向他招手,在他身旁扶持,在他耳边细语,所以他无恐无惧,百折不挠,一心依恃地奋勇前进。他不会只把心灵寄托于神身上,他会让自己也成为其他弱小兄弟姐妹的寄托!

2.宗教信仰不单在“教人为善”

要做善人未必一定要接受某种宗教信仰,我们有时会见到外表虔诚的人,其实他们却是伪君子。纯正的宗教信仰能开启人的眼睛,能使人感觉到自己做人的尊严。基督教更认为人人都是神的子女,在这种自觉下,人很自然去爱、去服务,那是一种发诸内而形诸外的自然流露,而非刻意地矫揉造作。在这个角度下,“进入天国”也不只是信徒的唯一目标和方向,正如孝顺的子女不会单单为了遗产的继承而去敬爱父母一样。

3.宗教信仰非只为“祈福免祸”

祈福免祸心理源于逃避现实、贪图侥幸、找寻己益,使人与神的交往渐渐变成一种交易,求而不得的时候更易让人对神失去信心。真正的宗教信仰却是让人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力求上进,并且讲求牺牲与奉献。它的信徒“尽人力而听天命”,而且“足踏尘世路,肩担古今愁”,绝不贪生怕死,只顾自私地苟存性命于乱世。

4.宗教信仰不只在祈求“奇迹”

奇迹是存在的,《圣经》中也记载了很多奇迹,但今日我们却较少见到奇迹。《圣经》中的奇迹有特殊的含义,它象征一个“善必胜恶”的时代的来临,但现在奇迹却并非宗教信仰的核心。相反地,真正的宗教信仰会让人看到,人生本身就是一个大奇迹:大自然的瑰丽,宇宙的和谐,人们相亲相爱,甚至互相宽恕,我们天天能够快乐睡下、平安起来,我们所爱的人仍然健在……这一切都是“奇迹”,都值得我们来庆贺、欣赏和感谢。

5.宗教信仰非等于“礼节仪式”

礼节仪式是一种发诸内而形诸外的标记,它并非宗教信仰的核心部分。耶稣基督很重视人内心的虔诚,他认为“真正拜父(神)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约四23)。因此,基督徒若只重外表而缺乏内心的虔敬和生活的真诚,实在是舍本逐末。孔子认为婚丧之事应结合现实生活,不要太铺张奢华,要符合“俭”与“戚”的要求;庄子也认为“处丧以哀,无问其礼矣”(《庄子·渔父》),都是同样的意思。

6.宗教信仰并不是“法术魔力”

有一位神学家说:“神在创造世界时,乃是希望人能爱人用物;可是,人心败坏以后,人却只会爱物用人。”法术或魔力所标榜的是“言语”(例如咒语、经文等)、“动作”(例如作法)或某些“物件”(例如符禄、镜子等)本身的“神力”,人们甚至相信神也会屈服在这些言语、动作或物件之下,而为作法者所“用”。所以相信法术魔力的人,不单“用人”而且“用神”!基督教却要求它的信徒当相信神的本身,而且要按神的旨意去生活,去圣化自己,去改善世界。神非仅不是供人役使的对象,相反地,他却是人生活中的目标和取向!

四、宗教信仰的净化与发扬

宗教信仰有它的积极面,但从某个角度、某个层面来说,它却也有自身的消极面——它曾给人类带来过幸福,也制造过灾祸。如果我们能净化宗教信仰,除去它的消极因素,发挥它的积极因素,这对未来世界的稳定和发展,必有很大的帮助。

1.除去宗教信仰的消极因素

(1)不再容许宗教战争发生

一切宗教都是爱的宗教,都是以慈悲为怀,以拯救世人为目的的,它不断要在这个冷酷无情、枯燥乏味的世界中,注入一些温情、生机和灵气,正如马克思所说:“宗教是无情世界里的感情”(《资本论》)。它怎能为了“救人”而发动所谓的“圣战”,使无数生灵涂炭,使文明与良善一同化为焦土?

(2)不再容许宗教骗子存在

许多宗教人士都是品格高尚的人,但也有一些人却披着宗教的外衣到处招摇撞骗,危害社会和人群。他们中有些人根本不学无术,对宗教信仰一窍不通,却能鼓其如簧之舌,利用老百姓“迷信”的心理,而骗倒不少无知而善良的人。

(3)不再容许假借宗教名义敛财

有些宗教人士披着宗教外衣,为了欺骗善男信女而巧立名目,以达到敛财的目的。也有一些宗教人士为了金钱、公共财产而对簿公堂,使一个清高、忍让、讲求牺牲与服务的宗教信仰,沦为争权夺利、尔虞我诈的是非窝。

(4)宗教人士的自律原则

指出了宗教信仰所存在的一些流弊,绝非等于动摇或否定宗教信仰的价值,因为世上任何一个组织、制度、团体或宗教信仰,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一种宗教信仰或一个社会团体的价值,并不在于它表面上的完美无缺,而更在乎它本身所具有的自我调整、去芜存菁、不断更新的生命力。

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宗教信仰的净化工作须由宗教人士本身去执行,由该宗教的信徒去推动,由社会大众去监管。我们相信,随着教育的普及,科学的发展,人民对公益的醒觉,和信徒对自己信仰认识的加深,一切正当的宗教信仰——尤其是基督教信仰,都是能够成为建设社会、裨益世道、净化人心的精神力量的。

2.发扬宗教信仰的积极因素

(1)发挥宗教信仰约束人心的力量

北宋李觏曾感叹说:“孔子之言满天下,孔子之道未尝行”(《潜书》)。明朝的李贽也认为不少人“名为山人,而心同商贾;口谈道德,而志在穿窬”(《焚书·续焚书·夏焦弱候》)。真正的宗教信仰必须在这方面补充伦理教育或其他思想教育的不足,使人能在神赫赫威严的临下自觉地约束自己,不欺暗室,保持人格的完整和行为的光明正大。

宗教信仰虔诚的人,不单在行为上不敢越轨,就是在心思念虑上,也会经常保持纯洁正直,基督徒尤为如此——从《圣经》以及耶稣基督的教导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神对一个基督徒的要求——他必须成为一个行为和意念均清净无垢、诚实无伪的人。应该说,这种人正是一个廉洁、公平和正义社会的重要基础。

(2)发挥宗教团体见证的力量

每一种宗教信仰都有它的理想,如果同一信仰的信徒们都能实践这些理想,甚至团结起来为国家、社会、人群作出更多有贡献的事,那么,宗教团体便会成为建设社会的主要力量。

而且宗教人士(尤其是基督教人士)都有他们的一套自律和监察的系统,他们也拥有许多真正献身于服务大众的人士(如基督教有主教、监督、长老、牧师、传道、义工等),因此一般来说,他们办起事情来也较有规模,较能为自己的理想而齐心努力。这可以解释了,为什么国外的许多教会学校、医院、老人院以及各种其他的教会主办的福利事业,能对社会和人群作出那么大的贡献,从而赢得那么高的荣誉。

(3)发挥中国式宗教信仰的人本精神

中国式的宗教信仰很重视人生,如“尊天敬祖”是为了抓紧民族生命的源头,“崇德报功”是对功在社稷者的表扬和歌颂。中国人求的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五谷丰登,万家欢乐,即使孔子所说的“慎终追远”(悼念先人)这种宗教信仰的行为,也能让人感染到“孝”的精神,从而将这种精神在这个“活人的社会”中加以实践开来。

其实,基督教信仰也是很富人本精神的,《圣经》认为信仰的真精神在于“止住作恶,学习行善,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屈”(赛一16-17);耶稣基督也不断地要求他的门徒们“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也要爱人如己”(太廿二37-39)。

(4)使宗教信仰成为人类团结的工具

在从前,宗教与宗教之间往往因为教义的不同而发生争执,甚至大动干戈,使天上人间弥漫着腾腾的杀气。时至今日,宗教间尚能采取求同存异、彼此尊重的态度,也创建平台互相对话,彼此交流。一切的信仰,至少基督教的信仰,都是为了使个人生命更丰盛,促人际关系更和谐,求国家与社会更安定。在这个角度下,宗教信仰绝不是一种个人和神之间的交易,也不是纯粹个人的行为,而是一种正视人生的智慧,一种改善人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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