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前约饮食的条例-杨恩鑫

引言

当始祖亚当和夏娃被安置在伊甸园生活的时候,神赐给人类的食物是遍地上一切结种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创1:29)。

此时,无论是人类或者是动物都没有以活物的肉为食。

在一切种子的菜蔬和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中,神对始祖的唯一要求是不可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吃的日子必定死。

始祖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从此受咒诅只能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9)。

他们被赶出伊甸园以后,起先的饮食没有收到神的另外规定,应该还是以菜蔬和果子为食物。

到了洪水灭世以后,挪亚一家八口从方舟出来。

神对挪亚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创9:3)

这里的“活物”是指活着的动物,没有特定指代洁净的动物,也没要求挪亚只能食用洁净的活物。

但在挪亚进方舟的时候,神却早已经把畜类分为了洁净和不洁净的。

出方舟以后,挪亚献祭用的祭物也是从洁净的畜类中选取。(创7:2;8:20)

摩西带领以色列百姓进入旷野,在西奈山上,神颁布了律法,与以色列百姓立下了西奈之约,这个约就是新约所说的“前约”或称“旧约”。

在这“前约”中制定了律法之下的选民关于饮食的条例。

洁净的饮食要求

进入律法时代开始,神只允许以色列百姓食用洁净的活物。

洁净的活物从地上的走兽、水中的水族、天空的雀鸟、地上爬行物(利11:46-47)四个方面作出细致规定:

1.地上的走兽(利11:3-8)

地上洁净能食用的走兽必须是活的分蹄并倒嚼的走兽(利11:3;11:40)。走兽如果死了,虽然分蹄并倒嚼也是不洁净的。活着的走兽如果分蹄不倒嚼或是倒嚼不分蹄都是不洁净的。

2.水中的水族(利11:9-12)

水中的水族无论是水里、河里、海里,只要是活的且有翅有鳞的都是洁净的。水族如果死了,虽然有翅有鳞也一样是不洁净的。(利11:11这里“死的”不是只针对无翅无鳞,乃是指前面所有水族)

3.空中的雀鸟(利11:13-19)

空中的雀鸟只列出了可憎不洁净的不可吃之物,并且是根据当时的人对雀鸟的分类习惯来制定。

如果我们要想从当时雀鸟的归类,来考察到底哪些鸟类是不能食用的,这已经不可能了。

因为古时的雀鸟分类跟现在完全不同,目前也找不到证据证实当时雀鸟的分类。

不过,我们从列举的鸟类品种特性以及关于洁净的规定,发现这些鸟类都是习惯食用腐尸和带血之肉的凶禽。

不过,其中的鸵鸟,不属于凶禽,而且在翻译上存在歧义,有的认为应该翻译为枭更为贴切。

按照洁净的规定,食用死的活物或者吃带血的肉都是不可以的,这也许就是规定这些鸟类为不洁净的因素。

除了这些不洁净的鸟类,其他活着的洁净的雀鸟都可以食用。(申14:11-20;14:21)

4.地上的爬物

地上的爬物分成有翅膀的爬行物(昆虫)和地上的爬行物(以肚腹或者肚腹着地以脚行走的活物)。

(1)有翅爬行物(利11:20)

有翅膀的爬行物,根据词意和经文本身所举的爬行物对象可知,指的是长着翅膀的昆虫。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不是指有翅膀的四条腿昆虫,而是表达有翅膀不能直立行走的意思。

因为昆虫不是四条腿,都是六条腿,下文举例的蝗虫、蚂蚱、蟋蟀也都是六条腿的。

在有翅膀不能直立行走的昆虫中,只有活着的有足有腿(能弯曲的腿),且能蹦跳的昆虫才是可吃的洁净之物(申14:21),其他的都是可憎的不洁净之物。

(2)地上爬行物(利11:41-42)

凡地上的爬物就是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不能直立行走,肚子着地),或是有许多足的,也是爬在地上,肚子着地的(利11:29-30),都为可憎不洁净之物。

饮食洁净的意义

1.神是圣洁的,要求选民圣洁

关于神对选民在饮食上洁净要求的目的,人们作了许多的推测,有人认为这是为了选民的身体健康,吃洁净动物的肉比较安全,不容易得传染病;

也有人认为这是神让以色列百姓吃动物肉类的习惯与埃及人和迦南人有所区别,避免掺杂异教祭祀的行为习惯;

还有人认为这是让以色列人在饮食习惯上也像在道德和精神生活上与以色列民族以外的人有别,保持分别为圣,以体现他们是神圣洁的选民。

针对各样不同的说法,让我们回到圣经本身,看圣经是如何表达饮食洁净条例的意义:

神让以色列百姓不接触和不食用不洁净的爬物,是为了让他们效法神的圣洁(利11:44-45)。

这“圣洁”的要求不仅体现在地上爬行物的条例上,也包含其他活物的条例。这里的“圣洁”不是指健康和卫生,乃是指透过饮食洁净的肉体条例,体现信仰上的分别为圣。

这里让我们疑惑的是神为了让以色列百姓分别为圣,离弃罪恶,为何要在饮食上作如此细致地规定呢?

2.不洁净之物喻指不洁之人

关于饮食洁净的条例,到了哥尼流蒙神拣选时,神在给彼得的异象中,给了新的启示。

神让走兽、昆虫、飞鸟等各样不洁净的活物在异象中呈现在彼得面前,要求彼得宰了吃。

彼得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因为按着律法中饮食的条例,彼得看到的这些活物都属于不洁净的。

但神给彼得的回应是:“神所洁净的,不可当作俗物”。(徒10:11-15)

这个异象首先让我们明白这些活物的洁净与否完全出于神主权的决定。神什么时候说洁净就是洁净,什么时候说不洁净就是不洁净。

那神为何要在律法中规定其不洁净,到了新约之下,拣选哥尼流时,又在异象中启示不能当做不洁净呢?

这个异象是个预表,神让彼得明白饮食上的不洁之物是指外邦人。

这些不洁之物被神当作洁净了是指在耶稣的救恩之下,在罪中的外邦人也能被神拣选成为洁净,人不能把神所拣选的外邦人当作俗而不洁的,拒绝往来。

彼得明白了异象的含义,才大胆往哥尼流家,将得救的道理带给了哥尼流。

通过彼得对异象的解说,我们明白了神以不洁净的饮食预表不洁的外邦人,要使神所拣选的选民从外邦人的罪恶里分别出来。

因此,饮食洁净虽然是肉体的条例,却是信仰上圣洁的要求。

这就让我们明白了为何神会把饮食的洁净和选民的圣洁、神的圣洁联系在一起了。

当我们明白了旧约律法中饮食条例规定的真正用意,回到现实中应用的时候,就应该更加正确地应用经文。

近期在基督教界的一些文章中,我们看到了针对疫情而谈论的饮食洁净问题。

文章的论述中谈到了可能导致病毒传播的野生动物,像蝙蝠之类。

文章的作者通过旧约饮食的条例中所禁吃的不洁净之物,像蝙蝠之类,来定性食用这些动物的人就是违背了神在饮食洁净上的规定,而给人类带来伤害。

如果从顾惜身体、珍爱生命、克制贪欲和造就人的真理角度分析,反对人们为了满足口腹,肆意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当然是合理的。

像蝙蝠身上如同病毒库,夹带各样的病毒,人如果食用很容易导致病毒的传播,伤害自己的健康,也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

但是,如果要从旧约饮食洁净的条例定性或者批判这些错误的行为,在经文诠释上就会有牵强附会之嫌。

举个例子来说吧!

我们总不能一边吃着旧约饮食条例所反对的不洁净的猪肉,一边又反对别人吃旧约饮食条例所反对的其他不洁净的活物,这是自相矛盾的。

新约之下的基督徒早已不受旧约饮食条例的约束了。

如果我们为了反对人们在某些活物上食用不当的行为,硬要以旧约的饮食条例为依据,不仅不能令人信服,而且难免被人误认为我们又回到了律法之下,以为我们是律法主义者;

也难免让弟兄姐妹困扰,不知道如何正确对待旧约的饮食条例。

因为有时有听人说旧约的条例撤去了,有时又有人以旧约的饮食条例的限制某种行为。

饮食条例的成全

1.救恩替代饮食的洁净

有人反对以彼得关于饮食洁净的异象作为神成全旧约饮食条例的依据,认为这异象只是喻指救恩临到外邦人,人不能把神要拣选的外邦人当作不洁净的而已。

但我们是否想过神为何要以食物的洁净和不洁净的条例来启示呢?说明这两者本来就是有关系的。

神当初规定饮食洁净与不洁净本来就是与耶稣基督的救恩有密切的关系。

《希伯来书》的作者明确指明旧约礼拜的条例、圣幕的条例、圣殿中拜神的礼、献祭的礼物和祭物、饮食的条例、洗濯的条例等都是现今的表样,也就预表新约之下的耶稣和耶稣的救恩。

这饮食的条例和其他的条例一样,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这“振兴的时候”就是基督已经来到,救恩成全的时候。

耶稣作了更美事的大祭司,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他的血能洗净人的心,除去人的死行,使人可以侍奉永生的神(来9:9-14)。

保罗也曾教导我们关于割礼、饮食、节期、节期的安息日、月朔等条例又涂抹了,已经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被耶稣救恩所取代。

耶稣的十字架战胜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也就是败坏了掌死权的魔鬼,所以,我们是仗着十字架夸胜,不再是靠着守律法的条例夸胜。

因此,不拘在饮食上,或节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让人论断。

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2:14-17)

如果我们明白了神的这些用意,就会明白在彼得关于饮食洁净的异象中,为何会把不洁净的活物当作洁净来作比方了。

作为新约之下的基督徒只要接受耶稣的救恩,遵行耶稣的真道,就不需要再恪守旧约律法所规定的饮食条例。

人不可以旧约饮食的条例来论断和攻击别人的信仰,更不可把这些旧约的饮食条例上升到得救的条件上。

2.接受救恩后分别为圣

新约的基督徒接受了耶稣的救恩,虽然不再恪守旧约饮食的条例。

但是旧约饮食条例中的“神是圣洁的,要我们圣洁”的精神却是我们仍然需要持守的。

保罗教导我们这些已经信耶稣基督的人,务要从不信之人的罪恶中分别出来,因为神已经作了我们的父,我们已经作了他的儿女。

因此,我们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前6:16-7:1)。

分别为圣的生活如果聚焦在饮食上。新约之下的基督徒虽然没有旧约饮食条例的约束,但依然应该遵守耶稣真道在饮食上的要求:

(1)徒15:29

不可以吃血,因为血就是活物的生命,这是从律法以前挪亚时代开始到今天都不变的要求。

(2)徒15:29;创8:4

不可吃勒死的牲畜,因为勒死的牲畜没有放血,肉带着血是不能吃的。

(3)林前10:19-22

不可吃祭偶像之物。神不愿意我们与鬼相交,因为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我们不能吃主的杯,又吃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4)弗5:18

不可醉酒,酒能使人放荡。

(5)彼前4:3

不可荒宴,不能饮食过度,失去节制,更不能因宴乐而犯罪。

(6)林前10:23-24、30-32

无论或吃或喝,都要为荣耀神、造就人而行。

(7)提前5:23

无论或吃或喝,要考虑对身体的益处。

(8)提前4:3

不要让越过耶稣真道的食物禁戒,成为撒旦阻拦真道和迷惑人的机会。

结语

主耶稣对基督徒的饮食要求,都是站在为人着想的角度来制定。

在饮食上,神不仅希望饮食对我们自身有益处,也要凭爱心考虑别人的益处和需要,更应该为荣耀神而行。

圣灵并没有给我们难担的担子,我们在基督里应该以感恩和满足喜乐心遵行饮食的要求。

在遵守耶稣基督对饮食要求的时候,不要被人误导,把我们重新带回了律法的条例之下,成为自己信仰的障碍,变成拦阻人接受福音的门槛。

愿主耶稣给我们行道的力量和智慧,让我们明辨是非,并发自内心遵行神的旨意,荣神益人。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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