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推论、自有、允许与得胜

一、圣经之真理可以推论而得到吗?

现今属神的圣徒已经在了解神的话语上跨越了一大步,甚至去探讨从来无人有胆量触及的「真理」。在读过〝撒但的来源〞之论文后,令我惊叹不已,这是神想要我们知道的事情吗?「推理学」的原则是不是引领我们明白属灵真理的方法之一?

从最早的历史开始,我们就被教导「要靠神去明白神的话语」因我们是真理的领受者,而非真理的发明家或创作者。耶稣在世之时,也不凭自己的权力说话﹝约六16-19,八28,十五15﹞;同样,保罗也是从主领受福音的信息﹝西十一23;林前十五3;加一11-12﹞。圣经中的作者与传道者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他们只传从神那里所领受的。在我们追求明白神的奥秘事上,有人以为已经成功地走在探究神旨意的轨道上。当深入寻求神的奥秘时(这是值得称赞的),我们是否遵照领受真理的原则去领受神的话呢?这正构成了圣灵引导的部分。

1.领受真理的原则

1我们所领受的,必须与耶稣的教训相配合﹝林前十一23-26﹞。虽然保罗未曾见过肉身的耶稣,但他是直接从主的启示中领受主的教训。我们若将主耶稣与保罗于「圣餐」之教导作个对比,就可清楚知道他们是一致的。

2所领受的,必须与圣经的记载是一致的﹝林前十五3-4﹞。「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颢给几法看,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

3所领受的,必须为真教会信仰团体所接受﹝加一11-12,18-24,二2;彼后三15-16﹞。保罗所领受的福音不是从人或自己的思想而来,乃是由耶稣基督的启示而来。保罗所传的福音也广为信徒接受,因他所传是与当时信徒所相信是一致的﹝加一23-24﹞。

2.「领受」对「推论」

或许有人会坚持及认为在寻求了解神的作为、圣经的概念及经训之获得等事上,用「推论」是必要的。「推论」的正确及必要性,是在乎「推论」是不是领受真理的一部分。我们假设「推论」是领受真理的一部分,但亦必须严谨地忠于「领受真理」的原则,意谓:

1所推断出来的结果,必须与耶稣的教训相配合。

2所推断出来的结果,必须与圣经的记载是一致的。

3所推断出来的结果,必须为真教会信仰团体所接受。

的确,圣经中从没有谈到推论,尤其是以推断的方法来获得真理。〝撒但的由来〞这篇文章的立场完全是以推论的方式写成。为了阐明我的观点,我引用该文中「因割礼问题所引起的争论」为例来加以说明。该文作者在引用这个例证作为他推论的原则时,犯了两大错误。首先,在使徒行传十五章中他们争论的核心,不是「外邦信徒是否需要行割礼」而是因一些法利赛人提倡「要得救必须行割礼」﹝徒十五1,5﹞。如斯地强调,便是要新受洗的外邦信徒,必须归回遵守摩西的一切律法才能得救﹝徒十五5,加五3-4﹞。当争论的事情缠绕着得救有关时,就必须为维护真理而争辩。有鉴于此,行不行割礼的本身,在信徒中间不是一件真理的事情。因此,若认为使徒们对「割礼」的真理上为无知的,是个不公平及不确实的说法。就如有一个传道人说:「新受洗者,必须绕会堂跑十个圈才能得救。」时,我们会如何反驳他?当然是引用圣经多方面的经文去证明他是错误的。但我们能否就此作结论说,在这事件发生之前,我们对「一位新受洗者,不须藉着绕会堂跑十圈」这个真理是无知的呢?

其次,使徒们都清楚知道外邦信徒无需接受割礼。使徒行传第十章开始记载福音传到外邦人中间。当时有些人对外邦人能否归入主的名下存有疑问,但彼得的讲说令他们信服,且将荣耀归与神﹝徒十一18﹞。特别在耶路撒冷的会议中,彼得对那些反对的人如此作答:「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徒十五10﹞?」他绝对肯定地说:「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十五11﹞。」而雅各的说话亦支持了彼得的论点,他亦反对「得救必须行割礼」的看法,他们二人以权威相辅相成地指示、教导教会。

使徒们藉圣灵运行所作出的一致决定,不是在证实「是否外邦信徒需要行割礼」的真理,而是在加强信徒在「得救本乎恩」及「神的救恩延至外邦人」的信念。接不接受割礼,如果不被强调为得救的必需条件,就不再是一个叫人长期争论的问题了﹝林前七19;加五6,六15﹞。纵使我们仍然顽固地坚持及认为使徒行传十五章是个推理的例子,我们也必须接受这是圣灵的工作,让圣经得以完全。这清楚地証明「推理是圣灵引导人寻求真理方法的一部分」毫无相关。

二、自有的神

我们所相信的神是「自有的」。我们自问对「自有的」这个字眼知道有几多?这是一个我们无法解释的概念。顶多仅能说:「在神是没有开始之时,祂亦不必依赖自己所创造之万物。」身为被造之物,我们是无法去理解神是「自有的」及神无穷尽的伟大,但神却承诺将祂是「自有的」之奥祕向人揭晓。

1.主神

「YHWH」在英文圣经被译成「主」,意谓祂是「自有的」那一位,是自有永有的。这种独一无二的用法只有神才适用。这指明祂是永存的、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救赎主及拯救者﹝赛四十三13,四十四6,四十六9,四十八12,五十二6;申卅二39;徒七32;太廿廾32﹞。这些经节都是在说明神的生命是自有的,祂是独一及唯一的生命源头﹝出三14﹞。

神「自有」的特性,藉着祂创造的宇宙显示出来。

宇宙的存在不单仅是证明神的存在而已,它同样也是在证实神是独一及自有的存在者。整本圣经无疑都是在述说神是独一的造物者,惟有祂创造天地,是独一的、自有的存在者。因此祂说:「创造诸天的主,制造成全大地的神,祂创造坚定大地,并非使地荒凉,是要给人居住,他如此说,我是主,再没有别神﹝赛四十五18,四十二5-6﹞。」「你,惟独你,是主。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并天上的万象,地和地上的万物,海和海中所有的,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军也都敬拜你﹝尼九6﹞。」

神宣称「惟有祂是主」,独一的自有者。

神这样自称乃是旧约圣经的主题之一,也是属神的选民信仰中重要的一部份,他们必须单单事奉祂﹝申六4﹞。作为自有者,祂是宇宙间最有能力的全能者,没有任何人或物可与祂的自有,永有及创造的能力相比。「我是主,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你虽不认识我,我必给你束腰;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没有别神,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四十五5-6﹞。」在这段经文中神两次的宣称,除了祂以外,无人像祂。这说明了一个事实,无人能像祂的全能或所施行的救赎﹝赛四十三11,25﹞;无人像祂的永存及自有﹝赛四十三13﹞。

「………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赛四十六9﹞。」

神宣称是「自有的」,就说明了除祂以外再无「自有」之人与物。

或许有人会辩称,虽然神宣称是「自有的」,但却不能因此排除撒但也是「自有的」之可能性。但先前我们提及的那些经节,均一再反覆的强调「独一」及「再无别的」字眼,在在说明了一个绝对可靠的真理,「神是惟一的自有者」。「神以色列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神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赛四十四6,四十一4﹞。」以赛亚告诉我们这个确实不移的真理,只有神为「首」的,并排除了其他所有可能为「首」的,因除祂以外,没有能跟祂同等及一样的。

相等地,当神自称祂是唯一的救主,这表明了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同一道理,当神说除祂以外,再无真神,若这是我们所相信的,岂不更该相信祂是独一的主,唯一的「自有」者?

2.神的子民皆知道「唯有主是自有的」

选民受神的教导后,无论在何种景况都能确信神是独一的主。在生命危急的关头,他们向神恳求:「主我们的神阿,现在求你救我们脱离亚述王的手,使天下万国都知道唯有你-YHWH是神﹝王下十九19;赛卅七20﹞。」当向神认罪之时,他们郑重地说:「你,唯独你是神…。。……﹝尼九6﹞。」虽然这两段经文揭晓神是「主」的意思比选民当时身陷的情况描述得更密切,但所有「主」包含的属性却融会在其中。如果古圣徒相信神是独一的主,我们岂不该也如此深信吗?

一个需要仔细考虑的假设理论

有一个用以说明撒但也是「自有」的理论的固定格式:

1.自有的,是永存的(神)。

2.能够永存的受造之物﹝得救的人﹞。

3.不能够永存的受造之物﹝被定罪的人﹞。

4.所以有一个不能够永存的「自有」之物﹝撒但﹞。

但这个公式是没有实质的真义。这个理论分两部份,第一部份包括不容置疑圣经中的事实:﹝1﹞至﹝3﹞。但是第二部份则纯粹是一种玄想及推论:﹝4﹞。在圣经中「自有」也包含「全能」的意思,祇有神才能拥有。这个理论的主要错误之处,在于将第﹝2﹞点与第﹝4﹞点相提并论:一个得救的人可以永远存活(永生),因此就假设一个「自有」者也可以被毁灭(不是永远存活,而是被定罪)。前者(人得永生)是「自有」的真神之作为,而后者则不符合圣经及基督徒的信仰。在逻辑或圣经的道理上,两者绝对没有被相提并论的理由。一个人能够永远存活(得永生),绝不能凭此就推断、証明另有一个可以被消灭的「自有」者(除了神以外若有的话?!!!)。

这个理论让我们发觉人有时候是多么的不成熟,我们常被提醒不要靠人的逻辑和理性去认识神的话语。当我们正说要靠圣灵去认识神的话语时,自己却成了应用假设的大师了!对神话语的忠诚,是我们最需要及不断祷告祈求的。

三、是神允许撒但来试探/磨练我们吗?

神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我们必须认识并承认我们的不足,神用属天的规则掌管着神及撒但的国度,是特意不让我们知晓的。约伯记中神与撒但的对话就是个好例子,是神主动地与撒但交谈﹝伯一7﹞,作为神与祂子民极厌恶的仇敌,我们实在不能充分理解为何神与撒但象是朋友般的交谈着?看着神这种深奥难测的作法,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我们仅能述说圣经中清楚及明确的事情而已。

1.神的意向与撒但的意向

神是善的,祂的意向也是善的﹝尼一7;太十九17;可十18﹞;而撒但的意向,则是要阴谋破坏神的工作。我们或许在一件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事情里,可以看到这两方面的情景,事情的发生是同时始于神与撒但。圣经记载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在那里接受魔鬼的试探达四十天之久﹝路四1-2﹞。为什么呢?圣经中没有提供答案。当我们通读这章经文,便知道主耶稣是必须的经历这种试探,为要让祂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特别在为神工作上,能胜过魔鬼来的试探。不但如此,并且神也要我们每个人效法耶稣﹝提前二16,彼前二21﹞。很明显地,撒但的目的是要毁坏消灭耶稣。

主耶稣受苦及最后被钉受害是另一个例子,是神容许耶稣被害的。「神却定将祂压伤,使祂受痛苦,神以祂为赎罪祭﹝赛五十三10﹞。」关于耶稣受苦被害,不管我们对这件事的看法如何,是神容许撒但去攻击耶稣,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神的用意是要藉着耶稣的被害,让全世界的人都因此而得救恩。撒但的目的却是要毁灭神救恩的大工。

说到最古老的例子~夏娃被引诱,无可否认地这包含神与撒但两个截然不同的意向。神的目的是要教导人完全顺服遵从祂的命令,结果就能得着生命;而撒但的目的却是要破坏摧毁人的生命。不管我们想用什么方法去试图了解这件事,有一点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就是神容许撒但来试探或磨练夏娃。

2.约伯的故事提供了同样的意思

撒但所做的一些事情是需要经过神同意的。「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于他﹝伯一12,二6﹞。」就约伯的事件而言,无可否认是神容许撒但去攻击约伯的,神这样做的目的是要约伯受益;而撒但的目的则是想要毁掉约伯。约伯虽然完全,但他的「完全」是相对性的,是与同时代的人相比而言﹝伯二3﹞,他是没有那种只有神才拥有的「神性的完全」,否则,后来约伯就不会说:「………。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四十二6﹞。」除了当约伯落入患难中没有犯罪、得罪神之外,神是如何用约伯来打败撒但呢?撒但被毁灭了吗?我认为没有!我们绝对不能单单挑出约伯的例子,便说神有以上藉约伯来打败撒但的意向。雅各说:「约伯的受苦,是要显明主是满有怜悯,大有慈悲﹝雅五11﹞。」约伯经过试炼后,学习明白了「神万事都能作,祂的旨意不能拦阻﹝伯四十二1﹞。」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当约伯说这句话时,他的财富健康、家庭幸福、友情等已是一无所有。若果神已向我们晓谕了所有祂感到是我们最需要的旨意,我们还想要些什么呢?这岂不是神的怜悯与慈爱吗?

3.倚靠神

不是每件事的发生都编织着这两种不同的意向,如果我们给魔鬼留下地步,牠就会来攻击甚至胜过我们﹝弗四27﹞。无可否认地,我们每一位都会经历魔鬼的试探,但我们不能因自己的私欲而在试探中失败,归咎于神容许魔鬼来试探我们。「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的试探过于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一13-14﹞。」我们必须抵挡魔鬼,因为牠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胜过撒但的唯一方法,就是持守着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保守自己在神的真理之中,最后即使牺牲自己肉体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得胜

得救的道路已经清楚的记载在圣经里面。在我们往天国的旅程中,魔鬼必然会采用所有可能的方法去阻止我们达到目的地。因此,有人就主张要明白撒但的由来,以便对我们的敌人有较多的认识。在军事战争上,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一个军队的元帅,除了需要清楚明了与他们交战军队的作战技巧与策略外,更重要就是他的每一个属下军兵均能清楚认识作战的每一个细节;而最重要的,是他们须要完全遵照长官的号令去与敌人交战。与此同理,我们必须遵照统领我们的元帅主耶稣基督来打这场属灵的战争,这远比花时间在探究〝撒但的来源〞更为重要,不是吗?!

1.为何我们不需要知道撒但是从何处而来的?

明显地,圣经中没有任何指示记载。为何我们甘冒极大的危险去研讨圣经中未经勘测的事呢?如果圣经要我们去查考追求,我们当然会尽力照着去做。我们不需要知道撒但是从何处而来的主要原因,是主耶稣已胜过世界且留下一个打败撒但的模式给我们,因此,我们只要遵照祂的指导并专心倚靠祂、效法祂。另外的原因,是主耶稣及圣经从未教导我们要去探索明白撒但的来源。我们仔细的想想信徒被魔鬼吞吃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能确定撒但的来源吗?不是的,乃是因为他们没有守住真理。

2.如何得胜?

除了设法寻求神的帮助之外,穿上神所赐的全副军装是得胜撒但的必要条件。「我还有未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所以要拿起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弗六10-11,13﹞。」彼得同样教导我们如何才能被迎接进入神国,就是要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后一4﹞。他更向我们保证,只要能坚定不移地实行他告诉我们关于「信心增长」的几样事,我们就可永不失脚﹝彼后一5-11﹞。这些信仰的前辈伟人,从来没有指示我们要去探究〝撒但的来源〞这个富争论性的问题,谨愿每一位神的仆人能看明、察觉魔鬼的阴谋诡计。阿们!

3.关于邪灵一些难解的段落

对于邪灵一般的了解是,它不属神,乃属于魔鬼。但是最近,一些人却把邪灵视为神用以管教恶人,一种惩罚的力量。在我们信仰中出现这种看法,促使我们思考当圣经提及邪灵、恶灵、谎言的灵或恶魔,也许不一定指来自撒但的恶势力。

这种想法是基于相信撒但是自有的,而不受神任何的管制。持有此想法的原因是因为相信神的创世计划,就是要毁灭撒但的工作。因此撒但试炼圣徒的信心或撒但按神的指示管教恶人,此类例子是与神的计划不符合的。

认为神会利用撒但来完成他的计划确实是幼稚的想法。

会有如此错误的观点是因为缺乏对于以下事项的考量:

1教会一向持有的观点是神不会利用撒但来完成他的计划。相反的,当撒但尝试破坏神的工作,神的旨意会在更高一层得胜。例如:撒但把耶稣钉在十架上是为了要毁灭他,但神的计划却藉着耶稣的死与复活完成。

2’藉撒但试炼圣徒的信心’是一种不完全的,缺乏详细分析和说明的见解。这似乎把撒但描绘为神的工具,与神有着士兵与将领之间的关系,负有使圣徒信心完全的任务。对于神可应用任何状况来完成他的旨意的共识,这种看法似乎太幼稚了。例如在约伯的事件中,神毁坏撒但的诡计以完成他对他仆人的旨意。

3在灵界,神与撒但之间的规则有时是超越我们所能理解的。约伯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神主动与撒但谈论关于约伯的事。

4对于神的智慧,我们的理解是有限的(赛四十28;诗一百四十七5)。一些灵界的事是我们不能明白的。这种限制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

5神的意愿总是高过任何过去存在或现在存在的东西,无论是属天或属地。神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定成全(赛十四27;四十三13;四十五23;四十八3;五十五11)。虽然在地上,神的旨意有时似乎被一些不幸的事件、人的软弱及罪所破坏,但他终究会成全(诗三十三11;伯二十三13-14;但四35)。其中一个例子是约瑟(诗一百零五17)。这个事实也证明他与亚伯拉罕的约必定成全(诗一百零五8-12)。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他的旨意,撒但也不能(伯九12;罗九19)。当一个人无法看出神的旨意将如何得胜时,可以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神的旨意其实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只是我们无法看清。

6每当一个人远离神或犯罪,他就会给撒但留地步(创四7;约壹三21)。因此,这罪恶的世界卧在撒但手下(约壹五19)。约翰长老称撒但为控告者,他昼夜在神面前控告我们(启十二10)。今天,因为有耶稣赎罪的血洗净我们,他不能再控告我们了(启十二11)。但是我们若生活在罪中,神就会把我们交在撒但手中。神不再制约撒但或保护我们。这么一来,撒但就可以伤害我们的灵命(林前五5;提前一20)。犹大,亚拿尼亚及撒非喇夫妇就是这样的例子。

7’我是神,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赛四十五5)。神在此的宣告是非常清楚的。没有人可以跟神比较,撒但也不能。简单说,除神以外,没有任何自有之物,也没有任何物可以像他如此有能力。对于这点有很多圣经章节,我们在另外一篇文章再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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