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洗脚礼教义问答

、一般教会都只有二种圣礼(洗礼、圣餐),为何本会还要比他们多一种洗脚圣礼?

因为一般教会认为,洗脚是犹太人接待客人的一种风俗,不能作为圣礼。但在逾越节吃无酵饼、喝葡萄汁同样是犹太人的风俗,却因主耶稣说:“你们也应当如此行为是的纪念我”(路廿二19)而成为圣礼。同理,洗脚之所以成为圣礼,也是因主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约十三8),“我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十三15)。所以本会靠圣灵的带领确知(约十三7),洗脚圣礼是深含属灵奥秘的教训性圣礼,它不但关乎信徒的得救,也关乎教会的兴衰。

1.教训性:与教会兴衰有关(约十三14)。彼此洗脚,精神重于形式(彼此相爱、谦卑、服事),必要时也可以用水。

2.圣礼:有属灵功效,与信徒得救有关,(约十三8),浸礼后领受,一定要用水(约十三5)。

二、确立洗脚圣礼的根据是什么?

1.主的教导(约十三15下)。

2.主作榜样(约十三15上)。

3.有关得救(约十三8)。

4.奉差遣的人,才有资格施洗(约十三16)。

、洗脚圣礼和风俗洗脚有何分别?

风俗洗脚 洗脚圣礼

与得救无关,无得救果效。 能与主有份,有关得救。

仆人洗主人的脚 主人洗仆人的脚

洗血肉之脚的污秽 能使灵命全身干净,使人成圣

任何人都明白洗脚的目的 没有圣灵指教,不能明白洗脚礼的精意。

不能得福 有属灵的福气

谁都可以做 由奉差遣者来执行

、洗脚礼既是圣礼,为何《使徒行传》中没有主的门徒为人施行洗脚礼的记载?

因洗脚礼与洗礼是连在一起的,教会史料也有记载。洗礼后接下去自然是洗脚礼,当时人人清楚,故没有记载的必要。

、洗脚礼既是重要圣礼,圣经中为何只记载一次?

1.确立圣礼的三个标准是:a主命令必须去做;b主亲自实行为我们作榜样;c与得救有关(约十三1-17)。

2.原始教会把洗脚礼视为洗礼的一环,所以无须记述。

3.圣经中只记载一次,不表明不重要,如神命亚当不能吃禁果以及神命挪亚造方舟都只记载一次。

、主耶稣也洗了犹大的脚,但他与主有分吗?为什么?

犹大虽也受了主耶稣的洗脚,还是与主无分,因他不信主而且仍然不醒悟、不悔改,继续犯罪卖主。

、洗脚礼有哪些属灵教训?

1.切实相爱(约十三1、34;约壹三16)。

2.保守圣洁(约十三10;箴四23、27,廿五28)。

3.谦卑服事人(约十三4-5)。

4.完全饶恕(约十三10-11;太十八21-22)。

、为人施行洗脚礼的工人没有“脱衣、束腰”是否影响圣礼的功效?

不影响。

因为主为门徒洗脚前的“离席、脱衣、束腰”都是当时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下的举动。当时在吃逾越节的筵席,主穿着长袍,而当时奴仆的装束是以带束腰;而我们现在没有吃逾越节筵席,也没有穿长袍,现在的仆人也不束腰,故没有必要在外表形式上仿效。洗脚圣礼关键在于主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故属灵的功效在“洗”,而不在“脱衣、束腰”。所以只要教会差遣的属灵工人,奉主耶稣名为信徒洗脚,就有属灵的功效。

、有人说每年举行一次洗脚礼有年赦的功效,临终实行洗脚礼有终赦的功效。对吗?

不对。因为:

1.圣经中没有“年赦”、“终赦”的根据。

2.主耶稣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成了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七27,九12)。若信徒还需要“年赦”、“终赦”,则表明我们不相信主钉死十字架及受洗有完全赦罪的功效。

3.信徒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可以藉着悔改祷告,求主赦免(约壹五16)。若犯了至死的罪,赎罪祭就没有了(来十26)。

4.提倡“年赦”、“终赦”易开犯罪的门,灵命幼稚的信徒因以为每年、临终还有赦罪的机会,就不攻克己身,放纵肉体的情欲。

5.请问,那些为主殉道的使徒和圣徒,他们都没有经过临终洗脚的“终赦”,是否可以得救?

(0)
上一篇 2020年8月3日
下一篇 2020年8月3日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