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关神迹释疑

一、圣经说神无所不能,为什么佛教也能行大能?

二、佛教和基督教一样,也有许多神迹,为什么说只有耶稣才是真神?

三、佛教、一般基督教会和本会均有神迹奇事,此事如何解释呢?

回答:

上列三题,一并答复如下:

1.我们说神无所不能,并不等于说其它的宗教就不能行异能。神的无所不能与佛教或别的宗教也能行大能,并不发生冲突。

2.当亚伦把杖丢在埃及的法老和他臣仆面前,使杖变为蛇的时候,那些法老所召来的术士也用邪术照样而行。但亚伦的杖却吞了他们的杖(出七10-12)。此事告诉我们,术士虽然也会行异能,却还不及真神所彰显的大能。因为天使是神造,其能力是神所赋予;而魔鬼是犯罪的天使,其能力乃在神的限制之下。

3.亚兰国的元帅乃缦长了大痳疯病,虽然求遍了名医,却得不着医治,连偶像都无法使他恢复健康。后来,因信从以色列国神人的指示,下到约但河里去沐浴七回,他就得洁净,完全复原了。于是,乃缦回到神人那里,很感激的说:「如今我知道,天下没有神!」(王下五1、14-15)。乃缦所体验的神迹,不但使他肯定惟有耶和华才是真神,而且是全能的神;同时,又使他否定了亚兰国的偶像,甚至否定了全世界一切的偶像。

4.我们所以说,只有我们所敬拜的才是真神,乃因祂具备了独一真神应有的条件如下:

a.祂是自有永有的神(出三14),无生之始,无命之终(参考:来七3)。

b.祂不但创造天地万物(创一1;诗一四六6),而且也创造了人类(创二7)。

c.祂是天地的主宰,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里,也不需要用人手服事;反倒将生命、气息和万物,赐给万人(徒十七24-25)。

d.祂的灵充满天地,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诗一三九7-12;耶二十三23-24)。

e.祂有绝对的权柄,可以统管万有;连有大能的天使都要听从祂的命令,成全祂的旨意(诗一○三19-20;来一3)。

5.主耶稣曾预言,出现于末世的假基督和假先知,也能显大神迹和大奇事,以迷惑无知的人(太二十四24)。保罗也预言,在基督再临之前,必出现不法的人,照撒但的运动,行各样异能、神迹和一切虚假的的奇事,以迷惑一切不信真理,倒喜爱不义的人(帖后三8-12)。因此,某些教会也有所谓神迹奇事,并不足为怪。

6.依据我们所知道的事实,今天有些传教师行异能的情形,确实非常怪异,使我们不得不怀疑他的能力来源。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在一般基督教会中有些虔诚的基督徒,也有行神迹的恩赐,因为主耶稣曾应许,只要有信心,谁都必有神迹随着他(可十六17)。关于一般教会也有神迹奇事这个问题,请参阅本刊一九八七年七月号「有关教会释疑」第一题的答案。

四、有一个弟兄还在拜偶像的时候,有一次要经过平交道时,火车来了。忽然出现一个穿白衣的人,把他拉回来,使他保住一条命。几年后,他受浸归入本会。请问,这件事可算为神迹吗?

回答:

1.这是神迹。因为一个人所以能信主,乃在乎神的拣选(约六37、44、65);而神拣选的恩典是早在万古之先,就在基督里赐给我们了(弗一4-5;提后一9)。

2.神为了在那位弟兄的身上显明祂拣选的恩典,就在他遇到危险的时候,差遣天使来保佑他,使他以后有机会信主得救。

五、当我们发生意外事件而毫发未伤时,当然是蒙神保佑。但是未信主的人若有这种经验,是不是神的保佑?还是魔鬼所设下的圈套?

六、如果无神论者遇到了很神奇的事,是否也可称为神迹奇事?

回答:

上列二题,一并答复如下:

1.未信主的人或无神论者,以后也许会信主;若然,神当然会保佑他脱险了。

2.圣经说,凡事都有定期;生有时,死也有时(传三1-2)。因此,按照神的定命,如果他的死期未到,或不该如此死法,神也会保佑他脱险的;即使他不是神所要拣选的对象,也无妨。

3.如果是魔鬼所设下的圈套,必有迷惑人远离真神去信从牠的目的;若然,牠迷惑人的企图,必定很快就显露出来了。

4.除了上述几种情形之外,也可能是一种巧合。

七、神迹可遇不可求吗?

回答:

由下列的圣经根据可知,神迹是可求的。

1.大卫遇到危险时,常常求神保佑他脱险(诗三1-4;七1-2、10)。

2.神吩咐我们在患难之日要求告祂,祂必搭救我们,使我们得以荣耀祂(诗五十15)。

3.彼得坐监时,教会为他切切的祷告神。结果,神垂听他们的祷告,差遣天使来救彼得出监(徒十二1-12)。

4.雅各布布也告诉我们说:「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他们可以奉主的名用油抹他,为他祷告。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五14-15)。

5.当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求主显神迹给他们看之时,主所以拒绝他们的要求,乃因他们不配看神迹(太十二38-39);而且他们常存不信的心要试探主,甚至要控告主,并非真实需要神迹。因此,主没有理由显神迹给他们看。

八、巧合乎?神迹乎?如何分辨?

回答:

1.「本会有些同灵的遭遇,也许是一种巧合,而未必是神迹。但有些奇妙的体验,却非用「巧合」所能说明;尤其是当奇妙的事一连发生几件的时候,更不容以「巧合」来抹杀。

2.巧合与神迹之区别,在乎解释上不要过于勉强。似乎是巧合的,不要勉强解释为神迹;以巧合难以说明的,也不要勉强解释为巧合。

3.此外,当事人内心的感受也可以做判断的依据。因为神既然他的身上显明祂奇妙的作为,也必使他能觉察,以增强他的信心,并激发他感恩的心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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