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人:昌弟兄
哈利路亚,谢长老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请问您:
1.「为死人受洗」(林前十五29),是什么意思?偶遇摩门教传教士,谈到这段经文时,他表示可以代替已死之亲人受洗,使他的灵魂得救。这种主张,对不对?
2.「林前五1~5」记载,哥林多教会中有淫乱的事。5节说:「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请问:这样的人,他的灵魂也能得救吗?为什么?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主内昌弟兄收信平安!
由来函可知,你平常听道或读经的时候,都会用心思考。这是很好的习惯,愿主记念你。你所提出的圣经疑难问题,答覆如下:
1.「为死人受洗」,是什么意思?
「林前十五29」所记载,关于「为死人受洗」这个问题,下列几种译本的译文可供为参考:
「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来怎样呢?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洗呢?」(普通话和合译本)
「不然的话,那些替死人受洗礼的能有什么作用呢?如果死人总不能得苏活起来,为什么人还替他受洗礼呢?」(吕振中译本)
「要不是这样,那些代死人受洗礼的又有什么意思呢?他们所希望的是什么呢?要是没有死人复活这回事,那他们为什么还代死人受洗呢?」(现代中文译本)
「不然,那些代死人受洗的是作什么呢?如果死人总不复活,为什么还代他们受洗呢?」(思高译本)
「不然的话,代死者受洗的人在作些什么呢?如果死者根本不复活,为什么还要代死者受洗呢?」(新经全集新译本)
上列几种译本的译文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活人「为死人受洗」,或说活人「代替死人受洗」。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新经全集新译本》在「附注」那里注释:这种代死者受洗的风俗,反映当时的信友对于肉身复活的信仰。
如果这些译本都没有误译,而且当时确实也有「代替死人受洗」这种风俗,则可以了解保罗的用意是,据此反问哥林多教会的信徒:「如果没有死人复活这回事,为什么要代替死人受洗呢?那样做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这并不表示保罗认同这种风俗具有什么实质功效,而只是为了提醒哥林多人,「死人复活」乃是他们原有的盼望罢了。这个道理很简单:第一、受洗是个人与基督的关系,具有归入基督、披戴基督之功效(加三27),并不是可以由别人代替的。第二、人活着才有信主、悔改、受洗、赦罪和重生的机会(可十六16;徒二38;多三5);一旦死了,世上的万事万物,他们便都不再有分了(传九4~6)。
德国海德堡教会柯恒雄传道所提供,早期基督教的教父之著作,也可以做参考。如下:
所谓「为死人受洗」(Vikariatstaufe),乃是活着的人代替已死的人接受洗礼,属于与基督教有关的宗教思想及礼仪范畴内,源于「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后来,诺斯底思潮渗入初代基督教,竟然在教会中出现一群「为死人受洗」的「诺斯底基督徒」(The Gnostic Christian)。
古代基督教的教父们曾撰书抨击「为死人受洗」之异端。例如:爱任纽(Irenaeus)在他的《反异端》(adv. haer. I, 21, 4),亚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在他的钜着”Exc. ex Theod. 22, 1-3″,以及屈梭多模(Chrysostomus)在他的名着”hom. 40″,都证实,在初代基督教的教会中,「马其盎派」(Marcionism)的人曾举行「为死人受洗」之宗教仪式。继之,「孟他努主义」(Montanism)的信徒也有这种宗教礼仪。
「为死人受洗」的风尚在早期的基督教内与教外,都流行一段时日。至公元397年所举开的「第三次加大果大公会议」(Das 3, Konzil zu Karthago),终于决定全面禁止这项异端。
柯恒雄传道说,这些资料乃依据下列的撰述所整理出来的概要:
RGG3; Bd 6, Tuingen 1962, P.958
Conzelmann, Hans; Der erste Brief an die Korinther, Goettingen 1981
Friedrich, Lang; Die Briefe an die Korinther, Goettingen 1986
除此之外,《中希英逐字对照新约圣经》一书,则将「为死人受洗」译为「为死人施浸」。如果这个译文是正确的话,则「林前十五29」那段经文中,上句的「死人」便可以解读为「灵性上的死人」,即尚未重生的人;下句的「死人」,当然是「肉身已死的人」了。这就是说,如果不是这样(如果死人不会复活),那些为死人(灵性上的死人)施洗的,又有什么意思呢?他们所盼望的是什么呢?不是死人复活吗?如果没有死人复活这回事,那么他们为什么要为死人(灵性上的死人)施洗呢?
综括上述三种资料,我们可以在此作结论:
如果「为死人受洗」的正意是,活着的人代替死人受洗,则前两种资料──风俗或诺斯底主义之主张,便可以说是保罗为了证明死人必复活而姑且借用的佐证了。
如果「为死人受洗」应该译为「为死人施浸」,则受浸的人便是「灵性上的死人」(尚未重生的人),而不是「肉身已死的人」了。
依据保罗向来所表白,清晰的信仰立场而言,借用没有实质功效的风俗或异端为佐证,藉以诠译死人必复活这项真理,于情于理,都极不可能。因此,个人猜测「为死人施浸」之译文,也许是正确的吧?
「为死人受洗」这个问题,不管怎么解读,都不能成为「活人可以代替死人受洗」之教义的圣经根据。因此,任何教派,凡举行「活人代替死人受洗」之宗教仪式的,我们都认为那是异端,而无法容纳。这是我们所坚持的信仰立场。
2.收了继母的人,他的灵魂还可以得救吗?
「有人收了他的继母」,《现代中文译本》译为「有人跟他的继母同居」。保罗说,「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并说,「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最后再说一次,「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五1~2、13)。「从你们中间赶出去」,《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从你们当中开除」;即开除会籍,逐出教会。
令你百思不解的是,这样的人──犯了连外邦人中也没有的淫乱罪之恶人,他的灵魂竟然也能得救!为什么?由此可见,你读经或听道的态度确实非常严谨。感谢主!
其实,你所提出的质疑已经为这个问题解开症结了。简要叙述如下:
「他的肉体」,《钦定版》译为”the flesh”,可以解读为「属肉的人」。「他的灵魂」,《钦定版》译为”the spirit”,可以解读为「属灵的人」。
整段的意思是:这种恶人已经不属于我们,应当把他逐出教会,交给撒但去辖制他(约壹五19)。如此处理的目的,乃是要败坏一切属肉的人;因为他们不配得救,可以任凭撒但去毁灭他们。惟有如此,一切属灵的人在主耶稣审判万民的日子,才可以得救。否则,原来可以得救的信徒可能受污染、被腐化,而导致灭亡了。因为「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难道哥林多教会的职务人员不知道吗?结论是:实时把那恶人逐出教会(13节)。
关于「林前五5」这个问题,在拙着《顺道信箱释疑》(顺道文集4),50~52页,有更详细的诠释,请你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