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如何分辨真假道?

发问人:张姐妹

哈利路亚,谢长老平安!

圣经说,使徒时代的基督徒所听见的,是「真理的道」(弗一13)。我的疑问是,既然有真理的道,是否也有违反真理的道,即假道?如果这样,什么是真道?什么是假道?我们该如何分辨?请长老解释清楚。谢谢!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张姊妹平安!

《使徒行传》的作者路加叙述,庇哩亚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所以他们中间多有相信的,又有希利尼尊贵的妇女,男子也不少(徒十七10-12)。

上列的经文告诉我们说,对于传道人所传的道,庇哩亚的人既不轻易信从,也不随便拒绝;而必须先天天查考圣经,明白这道是与不是,才决定要不要接受。结果,许多人相信,其中也有希利尼尊贵的妇女。

由来函可以知道,你查考圣经的态度非常严谨,犹如《使徒行传》所记载那些庇哩亚的人。正因如此,你才想要了解,该如何分辨真假道,以便持守纯正的信仰吧?这种「弃假求真」的学习精神,是主所喜悦的。愿主赐福给你,使你终身活在主的恩典中,阿们!

玆将你所提出的质疑,答覆如下:

1什么是真理的道?

「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弗一13节上半段)。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将真理的道与得救的福音画一个「等号」。这就是说,惟有能叫人得救的福音,才是纯正的原始福音,而堪称为真理的道;反之,若是不能叫人得救,那便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叫人灭亡的谬妄的道了。

「我希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藉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去从别的福音。那并不是福音,不过有些人搅扰你们,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一6-8)。为了分辨什么是纯正的原始福音,什么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加拉太书》第一章6-8节这段经文,可供为参考。简单说明如下:

所谓「基督之恩」(6节上句),就是基督的救赎之恩,即因信称义之恩(加二16);「别的福音」(6节下句),便是假师傅所传的假福音,即教训人因行律法称义的谬论(加三1-3,五1)。

值得留意的是,惟有使徒所传的,才是纯正的原始福音。反之,任何人(包括从天上来的使者)所传的,若与使徒所传的不同,那便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而更改福音的人,应当被咒诅,即使是从天上来的使者也不能幸免(7-8节)。这是整段经文的重点,切勿等闲视之。

使徒所传的福音之所以具有这种绝对性的权威,乃因他们所传的福音都来自耶稣基督的启示(加一11-12;路二十四45),并且有圣灵的教导(约十六13;林前二10-11;约壹二27),而堪称为「纯正话语的规模」之缘故(提后一13)。正因如此,他们才敢确定,他们能「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5、28),叫他们「因这福音得救」的(林前十五2)。反过来说,一切更改福音的人因为与「真理的道」背道而驰,结果是叫人做「地狱之子」(太二十三13、15),当然要被咒诅了。

「也信了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弗一13节下半段)。这段经文的末句说,「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可见受圣灵是既成的事实,也是信了基督的必然结果。问题的关键是,当今各教派的基督徒,真的都已经「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了吗?什么叫受圣灵呢?有些牧师说:「圣灵在一切基督徒的心里,静静地没人知道。」真的是这样吗?

圣经说,彼得在哥尼流的家里还在说话的时候,圣灵便降在一切听道的人身上。之所以发现圣灵浇灌在他们身上,乃「因听见他们说方言」。于是彼得说,这些人受了圣灵,「与我们一样」(徒十22-24、44-47)。彼得上了耶路撒冷,向众弟兄见证这件事的时候,又说:「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十一1-4、15)。所谓「与我们一样」,或「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就是「说方言」这件事;「当初……一样」,即与五旬节圣灵降临的实况一样。

上列的经文告诉我们说,使徒和众门徒鉴定某人有没有受圣灵的依据是,是否与他们的经历一样,会「说方言」?如果不会「说方言」,与他们受圣灵的情形不一样,便认为他还没有受圣灵了。

据我们所知,当今各教派的基督徒多数没有受圣灵,因为他们都不会「说方言」。为什么信了基督,竟然没有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呢?惟一的原因是,他们所听见的并不是「真理的道」、「得救的福音」,而是已经被更改过的假福音;如是不是这样,他们怎么不能领受神所应许的圣灵呢?

「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弗一14)。「基业」(kleeronomi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遗产、所分得的产业。在新约圣经上出现过14次,其中六次译为「产业」,五次译为「基业」;其他译为「家业」、「分」、「业」等,各一次。此处所说的「基业」,乃是神所应许,为我们存留在天上的产业。

我们之所以能继承那基业,乃因我们是神的儿女,也是神的后嗣;我们之所以能肯定我们是神的儿女,乃因圣灵与我们的心(原文是灵)同证,我们确实是神的儿女(罗八15-17;加四6-7)。这就是说,圣灵不仅是做神儿女的印证,同时也是继承天国基业的凭据,非常宝贵。既然如此,一般教派的基督徒如果没有受圣灵,怎能称为神的儿女?怎能继承天国的基业呢?

2什么是纯正的原始福音?

五旬节圣灵大降的时候,彼得把握这个机会,举开了历史上首次布道会。结果,众人觉得扎心,就问彼得和其余的使徒说:「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二37-39)。这就是使徒所传纯正的原始福音,叫人得救的福音,也是真理的道;任何人所传的若与此不同,便是被更改过的假福音,也是谬妄的道。

兹将上列这段经文做一个重点式的提示,以便看清楚纯正的原始福音之真面目。如下:

「众人觉得扎心,……我们当怎样行?」(37节):众人之所以会觉得扎心,乃因这时候才知道他们所杀害的耶稣,竟然是他们向来所仰望的基督(22-24节、36节)。「我们当怎样行?」就是说,我们该怎么做,我们的罪孽才能得着赦免呢?

「你们各人要悔改」(38节首句):「悔改」(metanoi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心思意念的改变、感到自责、悔悟等。就是将既往服从罪的倾向,转变为服从神的倾向(罗六13)。悔改的表现,在消极方面是痛悔前非,远离恶事(太三6;徒三26);在积极方面则是归向真神,热心为善(徒二十六20;多二14)。

悔改的步骤是,首先要从内心承认自己的罪(可一5;徒十九18);然后决心彻底改变(罗六13、17),生活完全更新(路三7-14;罗六4)。必须有这种认错自责的心态,并且有弃恶从善的决心,才可以接受洗礼。

「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38节第二句):「受洗」或「施洗」,要奉耶稣基督的名。奉什么名施洗与该教派所主张的神观,有密切的关系。在五旬节会的各教派之中,凡主张三位一体神观的,都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但主张独一神观的,却坚持必须奉耶稣基督的名施洗;他们的理由是,「太二十八19」的「名」,原文用单数,而耶稣便是独一真神的名。

自1917年以来,本会所主张的神观就是独一神观,我们的洗礼是奉耶稣基督的名。我们之所以要如此坚持,乃有下列四个理由:

第一、「父子圣灵」不是名(太二十八19),耶稣才是名。使徒们因为了解这项真理,所以他们施洗都奉耶

稣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稣的名(徒八16,十九5,二十二16),而未曾奉父子圣灵的名。

第二、「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一句(约十七11-12),《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藉着你的名,就是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日本《文语体译本》、《共同译》、《新改译》等,都译为「在你所赐给我的你的名里保守他们」;《标准本》则译为「我在你的名里保守了他们,那名是你所赐给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which thou hast given me.)由此可知,神的名是耶稣。

第三、圣灵是父的灵(太十20),也是神儿子的灵(加四6)、基督的灵(罗八9;彼前一11)、耶稣的灵(徒十六6-7)。因此,父子圣灵的灵是同一位灵,祂的名是耶稣。

第四、圣经说,马利亚从圣灵怀了孕,生了耶稣(太一18-21)。圣经又说,道成了肉身(约一14)。而圣灵是神的灵(林前二11-12),道即是神(约一1)。因此,耶稣乃是藉着肉身显现的神(提前三16),父子圣灵的名就是耶稣(太二十八19)。

「洗礼」(baptism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浸入水中、沉在水中。希腊正统教会(Greek Orthodox Church)的洗礼,之所以要坚持「浸礼」的方式,乃因原文的字义如此。这就是他们的依据,简单明确,无庸争议。

圣经说,「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太三16)。由此可知,主耶稣受洗的方式是下水受浸;即先下到水里去,然后从水里上来。为主耶稣施洗的是约翰(太三13-15),而约翰施洗的方式是浸礼,所以他必须在「水多」的地方施洗(约三23)。这是主耶稣和约翰所留给我们的榜样──标准的洗礼方式。

圣经又说,施洗者腓利和受洗者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太监施洗;然后,「二人从水里上来」(徒八38-39)。这个洗礼的实况让我们看清楚,「下水受浸」是原始教会所施行的洗礼方式;否则,何须二人同下水里去呢?这个画面还不够清晰吗?

受洗的意义有三项:第一是归入基督的死,第二是与祂一同埋葬,第三是与祂一同复活(罗六3-4、8;西二12)。基督死的形状是「低下头」(约十九30),所以我们受洗的时候也要「低下头」,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5)。这就是说,受洗有三个动作:低下头,表示与基督同死;全身浸入水里,表示与祂同埋葬;从水里起来,表示与祂同复活。惟有接受这种方式的洗礼,才能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的意义。不是吗?

「叫你们的罪得赦」(38节第三句):受洗具有赦罪的功效,包括「原罪」──来自祖先的原始罪(诗五十一5;罗五12),以及「本罪」──本身所犯的众罪(罗一18-32),一经受洗,就得到赦免了。这项受洗除罪的真理,当扫罗受选召的时候,亚拿尼亚对他也说过。他说:「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二十二16)。

洗礼之所以具有赦罪的功效,乃因主耶稣死后,有一个兵拿枪扎祂的肋旁,随即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3-35)。与此关系密切的经文是:「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五6-7)。这两处经文与洗礼,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第一、「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来十3)。因为人的生命之价值远胜于牛羊,所以牛羊的血无法满足神的公义之要求。

第二、主耶稣是「道成肉身」的主,而道就是神(约一14、1);祂既没有原罪,又没有本罪(约八46;林后五21);祂的生命之价值,远胜于全人类的生命之价值的总和。因此,主耶稣舍命所流出的血,足以作万人的赎价(可十45;提前二6;来九11-12),叫神的公义得着满足。

第三、「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表示水和血是主耶稣借以完成救赎之恩所用的恩具;「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则说明洗礼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现代中文译本》译为:「耶稣基督到世上藉着洗礼的水和牺牲的血;不仅仅用水,而是用水和血。」日本《共同译》也译为:「神的儿子是,藉着洗礼的水和十字架的血完成使命的耶稣基督。不是单藉着水,乃是藉着水和血来完成使命的。」

第四、「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真理」(aleetheia)一词,有时候也译为「真实」(徒二十六25;罗一25,三7;林后六7)。这就是说,施洗的时候,「水中有主的血」这件事,有圣灵作见证;而圣灵的见证是「真实」的,所以要深信不疑(约十九34-35)。

第五、「血和水」(约十九34):先说「血」,才说「水」,乃为要强调「血」的赎罪功效。「水和血」、「用水又用血」(约壹五6):先说「水」,才说「血」,则为要强调施洗的时候,「水中有主的血」这项真理。

除此之外,施洗者必须已经受圣灵,才有资格执行洗礼。因为「赦罪的权柄」来自圣灵,而且受圣灵也是「奉差遣的凭据」(约二十21-23),所以我们向来都如此坚持。

「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38节末句):五旬节浇灌下来的圣灵,称为「应许的圣灵」(徒二33,一4;路二十四49),只要所领受的是「真理的道」、「叫人得救的福音」,则迟早必定得着(弗一13)。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39节):神所要选召的人,也包括他的儿女。因此,受洗赦罪的应许,连儿女也有分;这就是说,凭着神的应许,婴孩也可以受洗。固然儿女未必是婴孩,但这并 不等于说,婴孩不是儿女。对不对?

3、圣经是绝对标准

「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这是主耶稣正要升天之时,特地嘱咐门徒的话。由这些话可以了解,主耶稣当日所担心的是,未来的教会将更改所传的原始福音。果然不出所料,当使徒们先后相继离世之后,教会起初所持守的真道便逐渐失传了。

16世纪马丁路德发起改教运动的时候,虽然曾以「回归圣经」为改革宗旨,却没有完全回归圣经。因此,1917年晚雨圣灵才在北京建立了真耶稣教会,藉以实现路德未遂的心愿。惟一的原因是,路德以及一般宗教改革家或神学家,多数缺少了圣灵的启示,解经只凭理智的思考之缘故。相反的,萌芽初期的真耶稣教会虽然没有学问渊博的神学家,却倚靠「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之教导,使我们得以「真知道」──真知道隐藏的真理、莫测高深的旨意,以及许多奇妙的作为等等(弗一17)。

事实证明,自1917年以来,我们所坚持的一切基本信仰,不但样样都有清楚的圣经根据,而且各处经文都可以互相印证,而未曾发生冲突。此事犹如主耶稣所拣选的门徒,原是一小群「没有学问的小民」,却能彰显神迹,见证耶稣确实已经复活,或「以智慧和圣灵说话」,令「众人敌挡不住」一般(路十二32;徒四8~14,六8~10)。

顾名思义,所谓「回归圣经」,就是以圣经上的话为传扬真道、揭穿假道的绝对标准,而不许以个人的看法为坚持某项主张之依据。因此,在诠释圣经的事上,为了实实在在地回归圣经,我们至少必须持守三项原则,就是以经解经、按着正意分解,以及求神启示等。简述如下:

1.以经解经

主耶稣受了洗,被圣灵充满,从约但河回来,禁食祷告40天。圣灵将他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路三21~22,四1~2)。在那一连三次的试探中,主耶稣每次都说:「经上记着说……」(路四4、8、12)。结果,圣经上的话发挥了圣灵的宝剑之威力,逼使魔鬼节节败退,落荒而逃了(路四13;弗六17)。

以此为起点,在大约三年的传道生涯中,主耶稣每逢讲道教训人的时候,便都习惯地以「经上记着说」,或「经上说」为的开场白了。这是我们在奉读四卷《福音书》的时候,经常发现的事实。不仅主耶稣如此,就是的门徒也都有这种习惯的(罗一17;林前一19;来二6~8;雅二8;彼前一16)。

所谓「以经解经」,就是引用相关的经文来解释该处经文,使它们可以互相印证,令人心服口服。这是主耶稣和的门徒常用的解经方法,也是我们的老前辈所留给我们的优良传统,使我们在诠释圣经的事上得以步步安稳,而不至于发生偏差。相反的,一般教会的传道人所传扬的信息,却往往因为没有清楚的圣经根据,而误导了会众的信仰。兹举出二例如下:

例一  他们说:「悔改就是重生」。我们的看法是,这种主张并没有圣经根据。请看下列有关「重生」的经文,是怎么说的吧!「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约三4)。「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三7)。「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三5)。「藉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叫我们有活泼的盼望。」(彼前一3)。「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一23)。

在上列六处经文中,何处说「悔改就是重生」呢?答案是,完全没有!却有一处说「重生的洗」(多三5),可见洗礼具有重生的功效,是一般教派所忽略的。因此,正确的说法是,悔改乃是决心要接受「重生的洗」之人,应有的条件(徒二38;多三5)。

例二 他们说:「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如此主张的理由是,神慈悲,人软弱。因此,任何人信了主,一次得救之后,无论犯什么罪,只要切实悔改,便可以蒙神怜悯,得着赦免了。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圣经上有这种说法吗?只要看一看下列的经文就可以知道,这不过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能称呼耶稣为「主啊,主啊」的人,不是已经信主的人吗?主耶稣为什么说,他们「不能都进天国」呢?

「可见神的恩慈和严厉,向那跌倒的人是严厉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长久在的恩慈里,不然,你也要被砍下来。」(罗十一22)。不要忘记,有恩慈的神,也有严厉的一面。如果「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之主张,有清楚的圣经根据,保罗需要如此提醒我们吗?

「我亲爱的弟兄……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如果信了主,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保罗竟然还要如此交代,岂不是多余的吗?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来六4~6)。这段经文说得如此清楚,一般教派的传道人竟然还敢断言,「任何人信了主,一次得救之后,无论犯什么罪,只要切实悔改,就可以得着赦免」!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26~31)。但愿各教派的基督徒都谨记这段劝戒的经训,千万不要再以为信了主之后,无论犯什么罪,只要悔改就没事了!

2.按着正意分解

保罗曾嘱咐提摩太说,「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并说,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这就是说,神的工人所传扬的信息,除了要有清楚的圣经根据之外,还要按着正意分解,而不得「谬讲神的道理」(林后四2)。

魔鬼对主耶稣所施展的第三个试探是,领他到耶路撒冷去,叫他站在殿顶上。然后,对他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可以从这里跳下去。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要为你吩付的使者保护你;他们要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它说:「经上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路四9~12)。

魔鬼所用这个试探,虽然有圣经根据,却是曲解了圣经的正意。因为《诗篇》第九十一篇那段经文所说的是,我们只要以神为避难所,则无论遭遇任何祸患,也不会受灾害(9~12节);并不是说,明知由高处跳下去很危险,却故意要试试看,神会不会保护我们。因此,主耶稣便引用另一处经文说:「不可试探主你的神」(路四12;申六16),以击退魔鬼了(路四13)。

关于当怎样行,才能赦罪、称义、得救的问题,一般教会虽然也会引用圣经上的话来坚持他们的主张,但在诠释那些经文的时候,却往往发生了偏差。当然,他们并不是故意要曲解圣经的正意,而是因为承接了他们的传统信仰所造成的误解使然。兹举出二例如下:

例一 他们引证《使徒行传》第三章19节说:「洗礼没有赦罪功效,只是加入教会成为会员的手续而已。人的罪能得着赦免,是因为他悔改信主,并不是因为受洗。」

我们的答覆是:「徒三19」所说,「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是在强调悔改与赦罪的密切关系。而这段经文之所以没有提到洗礼,乃是省略未提,并不等于说洗礼没有赦罪功效。

「徒二十二16」则清楚地指出,洗礼有「洗去罪」的绝对功效,是无可置疑的。当然,这段经文之所以没有提到悔改,乃是省略,并不是说「无须悔改」。

综括上列两处经文,我们可以获得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人的罪若要得到赦免,就要悔改,也要受洗。因为圣经清楚地告诉我们说,悔改和受洗都是赦罪的途径。问题的关键是:赦罪的功效,发生于何时?悔改之时,受洗以前?或悔改之后,受洗之时?请看下列的经文,是如何排列这个次序的吧!

「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徒二38)。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说,赦罪的途径是,悔改和受洗。其次序是:悔改→受洗→赦罪  并不是:悔改→赦罪→受洗  由此可知,赦罪的功效,发生于悔改之后,受洗之时;并不是发生于悔改之时,受洗以前。

结论是:洗礼确实有赦罪功效,谁也不能否定。

例二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十9~10)。他们常常引用这段经文说,任何人只要心信口认,就可以称义、得救,并不是因为他接受洗礼。

我们的答覆是:《罗马书》第十章9~10节这段经文不但没有说「受洗」,而且连「悔改」都没有提到。难道我们可以因此而断言,「只要心信口认就够,不用悔改」吗?答案是:非悔改不可!因为圣经多处提到,悔改是信主的必需条件(可一15;徒二38,三19,十七30~31,二十21);甚至说,门徒奉主的名所传的是,「悔改赦罪的道」(路二十四47)。

与此同理,洗礼具有「赦罪、称义、成圣、重生、复活」等功效,叫人可以得救这项真理,此处虽然省略未提,但他处经文却屡见不鲜。诸如:受洗赦罪(徒二38,二十二16)、洗净、成圣、称义(林前六11)、重生(多三5)、复活(罗六3~5;西二12)、得救,以及良心无亏等等(彼前三20~21)。

为什么这段经文(罗十9~10),既不说要「悔改」,又不说要「受洗」呢?说穿了,这个道理很简单。第一、此处所说的是:信仰的对象──「口里认耶稣为主」(9节上句);信仰的内容──「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9节下句)。惟因此处只说信仰的对象与内容,所以信主的方法──悔改和受洗,当然就被省略了。第二、如果只用一段经文就可以包括关乎得救的全部真理,神所默示的圣经何须占那么大的篇幅呢?我们何须费时费力查考圣经,以便将各项重要真理整理出一个系统来呢?

3.求神启示

《使徒行传》记载,法利赛人扫罗因为不信耶稣是基督,所以到处逼迫耶稣的门徒(徒二十六9~11)。大约公元30年,为了捆绑信主的人,他前往大马色去。将到大马色的时候,忽然从天上发光,四面照着他。他就仆到在地,听见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他说:「主啊!你是谁?」主说:「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扫罗从地上起来,睁开眼睛,竟不能看见什么(徒九1~8)。

当主耶稣用强光四面照射扫罗那一瞬间,他的肉眼虽然瞎了,但他的心眼却明亮了。因此,他才看清楚,耶稣就是他和他的同族向来所盼望的弥赛亚(基督)。于是逼迫基督徒的法利赛人扫罗,实时变成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了。然而,他却没有上耶路撒冷去见那些比他先作使徒的前辈,而是往亚拉伯去。过了三年,才上耶路撒冷去见矶法(加一16~18)。

保罗前往亚拉伯去,难道比上耶路撒冷去见其他的使徒更重要吗?他到底去那里做什么?究竟什么事令他觉得那么紧急呢?他说:「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接着,他又说:「施恩召我的神,既然乐意将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传在外邦人中,我就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加一11~12、15~16)。由此可以了解,保罗之所以要往亚拉伯去,也许是要在那里安静灵修,与神灵交,恒切祷告,求神启示,让他可以看得更清楚,隐藏在《旧约全书》中的基督吧?

「启示」(apokalupsis)一词,原文的意思是,表明、使亮、显示、启示等。以中文来了解,「启」就是启开,「示」则是表示。好比主人把一个东西放在盒子里,让在座的客人猜猜看,盒子里放的是什么东西?尽管各人所猜的都不同,却都以为他所猜的才是对的。于是主人翻开盖子,公开答案,孰是孰非,就不用再争辩了。这就是「启示」,中文的译词非常恰当。

“apokalupsis”这个字,有时候也译为「照亮」(路二32)。这就是说,在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但一经亮光照亮,就样样都看得很清楚了。因此,所谓「启示」,就是「圣灵的亮光」,或说「真理的亮光」;在查考圣经,以及诠释真理的事上,我们急切所需要的,就是这种来自上头的「亮光」。保罗所说,他所传的福音,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就是这种亮光。

圣经是一部「封住的书卷」,若没有神的启示,即使能看懂原文圣经,也是无法领悟的(赛二十九11~12)。《启示录》的叙述更清楚:「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启五1)。所谓「外面的字」,就是看得见的表面文字;「里面的字」,则是隐藏着而看不见的文字。「七」是完全数,「印」则象征圣灵(弗一13节末句)。这就是说,圣经被圣灵的权柄完完全全地封严了。既然如此,如果没有得着圣灵的启示,怎能看清楚圣经里面所隐藏的真理呢?

路加叙述,主耶稣从死里复活,向门徒显现的时候,对他们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十四44~45)。

《新旧约全书》的主题就是神的救赎,旧约是救赎的计画,新约是救赎的计画之实现。基督就是圣经的中心人物,要完成神救赎之恩的主角,《旧约全书》处处都隐藏着基督的图象(西二17;来十1)。这种宝贵的信息,主耶稣虽然屡次对门徒阐明过,无奈他们却往往不能领悟(约十六12:细体字)。因此,主耶稣复活后,必须「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今日我们每逢查考圣经的时候,岂不是也需要求主开我们心窍吗?

有一位古圣徒的祈求,值得我们效法。他如此向神祈求:「求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律法中的奇妙。」(诗一一九18)。所谓「开我的眼睛」,就是开我的「心眼」;心眼明亮,才能看清楚神话语的奥妙。反之,心眼若瞎了,便看不见基督荣耀福音的光了(林后四3~4)。

我们必须明白的是,我们之所以要求神开我们的心眼,使我们能正确地领悟神深奥的话语,不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求;更重要的是,使我们能毫无偏差地,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二15),以便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去(西一25、28)。不然,如果因为心眼瞎而谬讲神的道,则虽然走遍洋海陆地,热心引导许多人加入教会,却反而使他们「作地狱之子」(太二十三15),其后果是多么地可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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