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如何禁食祷告?

发问人:美国喜瑞都同灵

1.如何禁食祷告?需要多久?

2.主耶稣从13岁到30岁这段日子,圣经上有记载吗?

3.外邦人的定义是什么?非犹太人?非基督徒?非真耶稣教会的信徒?

4.「这世代」所指的人(太二四34),都已成为过去了。这经文是否也可用在现代的个人?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上列四个问题是美国喜瑞都教会的同灵,于2004年12月25日所提出的疑难问题。兹依据个人的查经心得,答覆如下:

1、如何禁食祷告?需要多久?

如何禁食祷告?依据圣经上的说法,「禁食」是不吃不喝(申九9;斯四16)。《约拿书》第三章第5节只说「宣告禁食」,似乎没有「禁饮」,但第7节却说「也不可喝水」;由此可知,禁食是包括「不喝水」的。

在禁食祷告的事上,必须留意的有三项。其一是,不要形式化。所谓「形式化」,就是只有禁食,而没有祷告。要记得:当你最忙最累的时候,往往是你最需要恒切祷告的时候。其二是,「在神面前克苦己心」(拉八21),几种译本都译为「在神面前谦卑」。这就是说,要看清楚自己的卑微不配(诗八4),以及软弱无助(林后十二8~10)。其三是,不要故意叫人看出你正在禁食(太六16~18)。说得清楚一点,禁食的动机必须出于内心迫切的需求,而不可存心夸耀自己的虔诚。

禁食祷告,需要多久?一餐,或一天,或三天,可以视当时的需要而定。如果是早晨禁食,则中午才进食。如果是一天,则第二天才进食。以下类推。

每次祷告,最短半小时,或一小时。在禁食期间,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大卫说:「我曾耐性等候耶和华,垂听我的呼求。」(诗四十1)。「耐性等候」,就是永远不灰心,因为「凡事都有定期」(传三1),神也有的时候。主耶稣之所以要设「切求的寡妇」之比喻,就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8)。平时尚且需要常常祷告,何况在禁食期间呢?

关于「如何禁食祷告?」这个问题,请你参阅拙着《顺道信箱释疑1》160~167页,这里不多赘了。

2、主耶稣从13岁到30岁这段日子,圣经上有记载吗?

主耶稣的生平,都记载于《福音书》中。现在就让我们来查阅,《福音书》是怎么叙述的吧!

依据《路加福音》的记录,主耶稣从降生到12岁,是他的成长期(二15~17、40),没有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迹,所以被省略了。

12岁是犹太人要成为「律法之子」的开始,所以那一年的逾越节,主耶稣的父母将他带去耶路撒冷守节期,让他接受律法的教导(二41~46)。然后,主耶稣就同父母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二51)。之后,一直到长大成人为止,也是他的成长期(二52),没有任何值得记录的事迹,自然也就被略去了。

这段空白的时期过去,再出现的画面便是主耶稣的受洗。接着,他便开始传道,年纪约有30岁(三21~23)。不过,就「顺从他们」一语来了解(二51),他从12岁到30岁那段时期所做的,也许是在家里事奉父母,以尽身为儿子当尽的本分吧?

3、外邦人的定义是什么?

圣经说,「以色列为(神)所治理的国度」(诗一一四2)。又说,以色列人是「神的儿女」,是神所拣选,属于「自己的子民」(申十四1~2)。这就是说,惟有以色列国才是神的国度,除此之外,世界各国都是外邦;惟有以色列人才是神的子民,除此之外,世界万民都是外邦人。这是旧约圣经所诠释,「外邦人」之定义。

就新约圣经而言,教会便是神的国度(太六10;弗二19;林前十五24),基督徒则是神的子民(加三26~29)。因此,一切未信主的人都是外邦人──不属于神国度的人。不过,我们与其称他们为外邦人,倒不如称他们为「未信主的人」,以免令他们认为被排斥而生成反感。如果正在慕道中,我们便要称他们为慕道朋友了。

关于「外邦人的定义」这个问题,请你参阅拙着《顺道信箱释疑1》216页,这里就此打住了。

4、「这世代」的人(太二四34),也可指现代人吗?

《马太福音》第二四章34节的「世代」(gene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代、世代。在新约圣经上,有时指着当时的「世代」(可八12),即那一个世代。有些地方译为直到「世世代代」(路一50;弗三21),或译为历世「历代」(西一26),即一个很长久的时期。

那么,这段经文所提到的「世代」(太二四34),到底是指着当时的世代,或是指着一个很长久的时期而说的呢?在确定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留意,在主耶稣的预言中,原先只提到耶路撒冷的圣殿将被拆毁那件事而已。但门徒所提出的质疑,却除了圣殿被毁灭之外,又提到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的事(1~3节)。因此,主耶稣所回答的,当然包括着圣殿被毁灭、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等三件事了。其次,值得思考的是,3节和34节所提到的「这些事」,是不是同样的事?这是问题的关键。

翻译圣经的学者,有的把这两处经文中的「这些事」(3、34节),解读为相同的事;因此,他们所了解的「这世代」(34节),便局限在当时的世代了。举例说:

《思高译本》和《现代中文译本》,都把3节和34节的「这些事」解读为相同的事;因此,他们都认为「这世代」(34节),就是当时的世代。如下:

「非到这一切发生了,这一世代决不会过去。」《思高译本》不但如此翻译,而且加以注释:这一代人还没有死,有关圣城毁灭的预言必要应验。

《现代中文译本》则译为:「这一代人还没有都去世以前,这一切事就要发生。」

显然,这两种译本都把「这世代」解读为当时的世代,而「这些事」(34节),便是耶路撒冷的圣殿被拆毁的情形那些事(1~2节)。如果这些译文和诠释都正确,则公元70年,罗马帝国的提多元帅率领大军攻陷圣城之时,这项预言便完全应验了。

个人却认为34节的「这世代」,是一个很长久的时期,而不应该单指当时的世代;「这些事」则包括着圣殿被毁灭、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等三件事,而不得局限在圣殿被毁灭那件事。理由如下:

第一、门徒问主耶稣说:「什么时候有这些事?……」(3节)。「这些事」,就是圣殿被拆毁的情形那些事(1~2节)。下列三种译本的译文,意思更清楚:「这事什么时候会发生呢?」(现代中文译本)。「什么时候会发生那种事呢?」(新改译,日本圣书刊行会)。「那件事什么时候会发生呢?」(共同译,日本圣书协会)。第二、34节所说的「这些事」,乃是指着5~32节所提到,将要发生的事;而那些事,大部分是公元70年圣殿被拆毁之后,才要逐渐发生的事。因此,不得将前后两处经文中的「这些事」(3节、34节),混为一谈。

第三、门徒所提出的质疑共有三件,就是圣殿被拆毁、基督再临和世界末日等(3节)。因此,主耶稣所答覆将要发生的预兆,当然包括着这三件事,而不可能单指圣殿被拆毁那件事。

第四、《玛拉基书》说,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神必差遣以利亚来(四5)。「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就是世界末日(启六12~17;彼后三10)。受差遣而来的以利亚,便是具有以利亚之心志的施洗者约翰(路一17;太十一13~14,十七12~13),他的任务是做主耶稣的开路先锋(太三1~3)。由这个预言的内容和应验可以了解,施洗者约翰和主耶稣的出现,便是末世的开始──世界末日是一个日子,末世则是一个很长久的时期。

第五、「世代」(genea)一词,在新约圣经上,有时译为直到「世世代代」(路一50;弗三21),有时译为历世「历代」(西一26),都指着一个很长久的时期而说的。因此,34节的「这世代」也可以解读为一个很长久的时期。

依据上述的理由,我们可以如此下一个结论:《马太福音》第二四章34节所提到的「这世代」,乃是一个很长久的时期;即始自主耶稣降生的时候,直到世界末日、基督再临以前这段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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