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有没有人见过神的面?

发问人:美国喜瑞都同灵

1.有没有人见过神的面?

2.神既然「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为什么说人「不得见我的面」?

3.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是什么意思?

4.天国和乐园,地狱和阴间,各有什么差别?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上列的问题是美国喜瑞都教会的同灵所提出的质疑,兹依据个人的查经心得答覆如下:

1、有没有人见过神的面?

答案是: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约一18上句;约壹四12首句)。「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表明出来」(约一18下句)──表明神的全智、全知、全能、慈爱、公义、圣洁、信实、良善……等等。所以主耶稣可以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十四9)。又说:「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八19)。

「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西一15)。

「是……神本体的真像。」(来一3)。

这两段经文告诉我们,天父的儿子耶稣基督是那位我们所不能看见的神的像;因此,所要表明出来的,除了神的智慧、能力和属性之外,也包括的形像。

2、人为什么不得见神的面?

神对摩西说:「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我的荣耀经过的时候,……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过去。然后我要将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见我的背,却不得见我的面。」(出三十三20、22-23)。神为什么不准许摩西看见的面?为什么说,人若看见的面就不能存活呢?神并没有说明其所以然。

「……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因为必得见的真体。凡向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洁净一样。」(约壹三2-3)。

这段经文指出,什么时候,应该具备什么条件,我们才能看见神。简单叙述如下:

「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当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的时候,必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三20-21);包括活着还存留的圣徒,以及从死里复活的圣徒,都要改变为荣耀的灵体(帖前四15-17;林前十五42-44、50-54)。

「必得见的真体」:圣经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约一18上句;约壹四12首句);甚至说,人若看见神的面就不能存活(出三十三20)。然而,当基督再临的时候,我们却蒙神应许,「必得见的真体」。神赐给我们的恩典,是何等地大呀!

「凡向有这指望的」:什么指望呢?其一是,像那样改变为荣耀的灵体;其二是,得见的真体──从来没有人见过的。

「就洁净自己,像洁净一样」:为了改变为荣耀的灵体,并得见主的真体,我们应该具备的条件是「洁净自己」。因为那位选召我们的主是圣洁的,非圣洁没有人能见(彼前一15;来十二14)。

洁净自己的途径是:受洗归入基督,洗净一切罪污,得着「成圣的身分」(加三27;徒二十二16;林前六11);然后,靠着圣灵的帮助,克制肉体的情欲,过着「成圣的生活」(林前九27;加五16;腓四13),使我们堪称为名副其实的「圣徒」(林前一2)。

人为什么不得见神的面?为什么看见的面就不能存活呢?至此已经非常清楚:天下万民都在罪恶之下(罗三9),身心不圣洁,所以都不配看见神。但我们在基督里重生的圣徒却蒙神应许,当基督再临的时候,必得见的真体。这是神所赐予我们的格外恩宠。

3、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是什么意思?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林后十二2-4)。你所质疑的问题和答案,都在这段经文中。简要说明如下: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2节首句),以及「我认得这人」(3节首句),到底是谁?由5-6节的叙述可知,这个人就是保罗。

「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2节第二句):《哥林多后书》的著作时间是公元57年,地点在马其顿;前十四年即公元43年,保罗在大数或安提阿之时(徒十二25-26)。当时的拉比之中,有些人依据「天和天上的天」那句话主张(王上八27),天分成上中下三层;保罗说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即表示他被提到最上层的天上去了。

「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2节下段-3节):这是保罗在异象中进入灵界的神秘经历,所以究竟是灵魂在身内,与身体一同去呢?或如同彼得所经历(徒十10),「魂游象外」的状态呢?他说他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4节):第二节第二句所说的「第三层天」,就是此处所说的「乐园」。所谓「隐秘的言语」,就是想说,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的奥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则是说,纵然知道该怎么说,也不准说出来的机密。《吕振中译本》译为「听到了不能言传的话语,是人不可以说的」,意思更清楚。

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是什么意思?答案是:所谓「第三层天」,就是「天上最高的一层」(现代中文译本),乐园就在那里。这个奇妙的经历令保罗深信不疑,「乐园」是实存,而不是幻想;同时也使他亲自体会,那里确实是「好得无比」的地方(腓一23)。因此,当他面对「斩首的酷刑」之时,他才能毫无畏惧(提后四6-8、15);甚至因为知道那是「与主同住」,享受至善至美的福分之开始(林后五8),而满心喜乐平安呢!

4、天国和乐园,地狱和阴间,各有什么差别?

1.天国

天国、父的国和神的国,意思都相同。《马太福音》的习惯写法是,「天国」(太三2),或「父的国」(太十三43);其他的《福音书》,则惯称为「神的国」(可一15;路十9;约三3、5)。

「国」(basileia)一词,原文的意思是,统治、治理、王权、王国、国度。在新约圣经上出现162处。

我们里面有神的圣言做道德规范(提后三16-17),也有神的灵在引导我们的信仰生活(加五16)。所以主耶稣说,「神的国」就在我们心里(路十七21)。扩大之,教会也是神的国、神的家──不但有真理为根基,而且也是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19-22)。神要作王治理我们──个人和教会全体。

「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的权柄(细体字注明:原文作国)统管万有。」(诗一○三19):神的宝座立定在天上,永远不会动摇(但七14);在那里作王,治理万有──一切受造之物(徒十七24)。那里也是「父的家」,主耶稣所应许,当再临的时候,要接我们去与永远同住的福地(约十四1-3);将来能进到那里去,是我们最大的盼望(帖前四13-17),也是我们信主的终极目的(提后四18)。

属于世界的国度,有疆域上的限制,即所谓的「领土、领海、领空」等。但神的国却不受空间之限制,在哪里作王,要治理那地方,那里就是神的国──包括圣徒的心(路十七21)、神的教会(弗二19-22),以及天上至高之处(诗一○三19-20;来四14)。

2.乐园

「乐园」(paradeisos)一词,原文的意思是花园或乐土,在新约圣经上只出现三处(路二十三43;林后十二4;启二7)。《创世记》所提到的「伊甸园」(二8、15,三23),或「耶和华的园子」(十三10),都是乐园。

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之时,有两个犯人与同钉;一个至死不认错,一个切实悔改。主耶稣对那个悔改的犯人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33、39-43)。

由此可知,乐园乃是圣徒离世之后,被接去安息,等候基督再临的地方。当基督再临的时候,神必将他们与耶稣一同带来──将他们的灵魂从乐园带来(帖前四13-14);为的是要叫他们从死里复活(约五28-29),因为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雅二26)。接着,他们就要与活着改变为灵体的圣徒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他们就要与主永远同在了(帖前四15-17)。

讨饭的拉撒路死了,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得安慰(路十六22、25)。那里就是主耶稣对那个悔改的犯人所说,今日他要与主同在的乐园──能得救的圣徒之灵魂安息的地方(路二十三43)。因为神为我们新约选民所预备更美的事,叫旧约选民「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来十一39-40)。这就是说,除了耶稣基督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若不藉着,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因此,连亚伯拉罕都必须等候基督来完成救恩,才能实现他回到「更美的家乡」去的盼望(约八56-58;来十一15-16);在救恩尚未完成,基督再临之前,一切旧约选民都不能抢在我们的面前,被接到天父的家去与主永远同住的(约十四1-3)。

保罗说,他曾经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又说,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无法表达的言语(林后十二2、4)。那第三层天就是乐园,与「路二十三43」所说的乐园,以及亚伯拉罕的灵魂之居所(路十六22),都是同一个地方。

亚当受造之后,神将他安置在伊甸园;园子当中有生命树,也有分别善恶的树。人若吃了生命树的果子,就能永远活着;但若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则必定死(创二8-9、15-17)。不幸的是,亚当竟然妄用自由意志,干犯神的禁令,致使被赶出伊甸园;肉身虽然活着,却已经丧失属灵的生命了(创三22-24;路九59-60)。

耶稣基督的仆人约翰描述(启一1-2):他在异象中所看见,新天新地的圣城也有乐园,园中也有生命树。主耶稣应许:「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二7)。又说:「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启二十二14)。

依据《创世记》和《启示录》的几处经文,个人认为地上的伊甸园可以预表天上的乐园。怎么说呢?

地上的伊甸园和天上的乐园都有生命树(创二9;启二7),吃了生命树的果子,能叫人永远活着,即得享永生(创三22)。此其一。

亚当违命,成为罪人,因而被赶出伊甸园,吃不到生命树的果子(创三22-24);于是只好领取罪的工价,丧失了属灵的生命(创二16-17;罗六23)。反之,我们若谨守诫命,战胜魔鬼,保守圣洁,便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享受永生的福分了(启二7,二十二14,十九8;太七21)。由此可知,吃地上伊甸园中生命树的果子应有的条件,与吃天上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应有的条件,完全相同:必须听从神的话,保守圣洁的身分。此其二。

地上的伊甸园有神的临在,亚当本来可以时常看见神,后来因为犯罪而躲避的面(创三8)。新天新地的圣城则有神和羔羊的宝座,众圣徒都可以朝见,并且要事奉(启二十二3-4)。此其三。

地上的伊甸园有很好的金子,又有珍珠和红玛瑙(创二11-12)。新天新地的圣城里则有精金、珍珠和各种宝石,俯拾即是(启二十一18-21)。这种情景显示,地上的伊甸园固然非常荣美,但新天新地的圣城却更荣美(启二十一23-26)。此其四。

地上的伊甸园有四道河,清澈见底,可以生饮(创二10-14)。夫妻恩爱(创二18、21-24)。人和动物都以植物为食物,彼此和睦相处(创一29-30)。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亚当被安置在那里,可以说是人类史上的黄金时代。新天新地的圣城是神的帐幕,神要与人同住,人要做神的子民,神要做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启二十一3-5)。那里便是主耶稣要接我们去与永远同住,好得无比的福地(约十四1-3;腓一23)。此其五。

3.地狱

「地狱」的原文geenna,或gehenna,是「欣嫩」的音译。在新约圣经上只出现12处,其中7处见于《马太福音》,3处见于《马可福音》;其余两处是,《路加福音》和《雅各书》各出现一处。而那12处经文都提到火、灭亡或刑罚,可见那里是灭亡者受惩罚,极其痛苦,令人恐惧的地方(太十28;可九43-48)。

欣嫩是地名(书十五8),原文的字义是悲伤。欣嫩子谷位于耶路撒冷的南方,靠近哈珥西门,即瓦片之门(耶十九2),为犹大支派与便雅悯支派的分界线(书十五8,十八16)。

当亚哈斯和玛拿西二王在位时,曾在欣嫩子谷拜摩洛,甚至使自己的儿女在此经火(代下二十八3,三十三6)。耶利米痛责这种恶习,并且预言神必降灾,使此谷被改称为杀戮谷(耶七31-34,十九2-6,三十二35)。后来此谷成为焚烧垃圾的地方。

晚期的犹太思想普遍认为世界末日的大审判将在欣嫩子谷施行,主耶稣则以此地喻地狱之苦(太十28;可九43-48)。当然,将来罪人受永刑的地狱并不是在欣嫩子谷,也不是在地球上的某个地方。因为当基督再临的时候,凡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彼后三10),神要将天地卷起来,像一件外衣(来一11-12)。接着,基督就要审判万民(太二十五31-32),一切不认识神和不听从福音的人都要受刑罚,永远沉沦(帖后一7-9)。那时候,先前的天地既然已经成为过去,而由新天新地所替换(启六12-14,二十一1),哪里还有地球呢?

4.阴间

「阴间」的希伯来原文是sheol,指幽暗而且寂静的地方(伯十20-22;诗一一五17)。它与「死地」是同义词(诗六5),有一处译为「坟墓」(诗一四一7)。旧约时代的希伯来民族都认为人死了,就要到阴间去(创三十七35,四十二38;传九10;王上二6),那里是死人的居所。

「祢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祢的圣者见朽坏。」(诗十六10)。《诗篇》第十六篇的篇首注明,本篇是「大卫的金诗」。虽然如此,第十节这段经文所叙述的却不是大卫自身的经历,而是预言弥赛亚的受死和复活(徒二23-32)。

下句所预言的是,弥赛亚的身体必从死里复活,而不至于朽坏。上句的「灵魂」是误译,希伯来原文是「魂」(nephesh),《钦定版》也译为「魂」(soul)。「不……撇在阴间」:几种日译本都译为「不弃置在阴间」;《思高译本》也译为「绝不会……遗弃在阴府」。值得留意的是,此处的「阴间」或「阴府」并不是坟墓,因为被埋在坟墓里的是弥赛亚的尸体,而不是的魂。

由这段经文的预言和应验可知,弥赛亚的魂曾经下过阴间受苦,但父神却不把弃置在那里,而叫又从那里上来了。那么,什么时候弥赛亚(即基督)的魂下阴间呢?请看下面的经文──

「中午的时候,黑暗笼罩大地,约有三小时之久。到了下午三点钟左右,耶稣大声呼喊:『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意思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现代中文译本:太二十七45-46)。

「黑暗笼罩大地」:这是世界末日的景象之一(太二十四29;启六12)。「我的神,我的神,祢为什么离弃我?」这是主耶稣基督背负世人的罪孽,下阴间去受苦之时的呼喊。今日的世界虽然极其败坏,如同挪亚的世代(创六5-12),但神却没有离弃人。等到基督再临,报应罪人的时候,他们就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永远灭亡),离开主的面和权能的荣光(被神离弃,被拘禁在黑暗里)」了(帖后一7-9)。

主耶稣的魂曾经下阴间,替我们「尝了死味」──忍受痛苦的极限(来二9),叫我们的魂不至于灭在地狱里(太十28),反而得享永生(林前十五53-54;约三16)。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这种爱,确实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三18-19)。

「阴间」的希腊原文是hadees,与《七十士译本》的阴间之译词系同字。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上出现过11处,其中一处译为「死啊!」(林前十五55),一处译为「阴府」(启六8),其余9处都译为「阴间」。

「太十一21-24」与「路十12-15」,两处经文的内容相同,而且都提到「当审判的日子」;因此,两处经文中所说的「必坠落阴间」,或「必推下阴间」,意思都一样。由此可知,所谓「阴间」,就是罪人受刑的地方。

「路十六22-24」说,财主死后,「在阴间受痛苦」。又说,他「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他虽然口渴到极限,却连一滴水也求不到。「徒二27-32」记载,彼得引证「诗十六10」的预言说,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万民的救主;的「灵魂」(原文是魂)虽然下了「阴间」,神却不将遗弃在那里。这两处经文中的「阴间」,意思相同,即罪人受惩罚的地方;前者所说的是罪人该受的报应,后者则是主耶稣的替死(赛五十三4-6)。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教会)。」(太十六18)。

「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一18)。

「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启六8)。

「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二十13)。

上列四处经文中的「阴间」或「阴府」,意思都相同;即在世界末日,基督审判万民之前,罪人死后暂时被拘留的地方(启二十13)。

「太十六18」指出,凡归属以真理为根基之教会的人,都已经被赦罪,并且具有成圣和称义的身分(林前六11);因此,他们死后不会被拘留在阴间。

「启一18」表示,主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审判天下万民的主(徒十七31);生命的主权在祂(约十一25),要将罪人拘留在阴间的主权也属于(太二十八18)。

「启六8」说,死和阴府相随,如同形影不离。这就是说,罪的工价是死(罗六23),罪人既然无法胜过罪,当然也不能胜过死;而罪人死后必下阴府──暂时被拘留的地方。

「启二十13」说得很清楚:「阴间」要交出其中的死人;又说,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显然,此处的阴间是在基督再临审判万民之前,罪人死后暂时被拘留的地方。

上文所叙述的是,针对天国、乐园、地狱和阴间等问题,依据数处经文与参考资料所作的诠释。下文所要说的则是,以上列的经文与参考资料为依据来思考,你所提出的问题:「天国和乐园,地狱和阴间,各有什么差别?」关于这些问题,个人如此了解──

天国是神所治理,有神的宝座之国度(诗一○三19-20)。乐园则是天国的一部分,离世的圣徒之灵魂暂时安息的地方(路二十三43,十六22、25)。因此,圣徒离世之后,既可以说,他被接到乐园去(路二十三43);也可以说,他已经进入天国去了(提后四18)。

圣经说,地狱的虫不死,火不灭(可九44-48)。显然,那里是罪人受惩罚,极其痛苦,而且永远痛苦的地方。圣经又说,财主死后下阴间,「在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十六22-24)。可见阴间与地狱,同样是罪人受刑的地方。但「启二十13」那段经文却说,阴间是罪人死后暂时被拘留的地方。综括这两处经文的叙述,我们可以这样说,阴间分成两个部分:其一是,罪人死后暂时被拘留的地方;其二是,罪人被判罪后,永远受苦的地方。

这样看来,天国似乎也分成两个部分:其一是,乐园,圣徒离世后被接去安息的地方(路二十三43,十六22);其二是,有神的宝座,并有基督审判台的地方(启二十11-12;林后五10)。

有关天国、乐园、地狱和阴间等问题,拙着《圣经释疑》,第二十四问(37页),以及《顺道信箱释疑2》,〈阴间是什么?〉一文(33-35页),也可以作参考,请你自己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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