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洗礼教义问答

、“洗礼不过为重生之表记,与入教之仪式和神前作证而已,这人已信主,洗不洗与得救无关”,“以洗礼为得救所必须,乃是不妥当的教义,儿童患病不受洗而死也有重生的恩典,因神应许祂要作我们和我们后嗣的神,这就等于将我们的婴孩于出生之前便立为祂的儿女。”

回答:

1.洗礼被称为“重生的洗”(多三5),主耶稣也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可见除水洗和灵洗重生之外,别无进神国的门路和方法。

2.(徒廿二16)中说:“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可见受洗不是仪式,它可洗罪,而且要抓紧时间,不可耽延,不要失去机会。它能“拯救你们”(彼前三21)。

3.洗礼之所有赦罪、重生的效能,乃因水中有主血(约十九34;约壹五6-7)。在新约时代,洗礼已替代了割礼(西二11-12),谁不受洗,谁就与神的应许无分;何况这恩约不但向成人,而且也是向婴孩所立的呢(徒二38-39)!以为洗礼“与得救无关”,乃是不妥当的教义,其所产生的不良结果,很少有人知道,所以他们就不很谨慎。

、“圣经告诉我们,当以色列人在旷野流浪时,‘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林前十2)。‘受洗’这词在此不能作‘受浸’解。出埃及记十四章22节告诉我们,他们是从干地上走过。他们也没有浸入海里。埃及人才浸沉海中,以色列人并没有。”

回答:

1.约翰福音三章23节告诉我们,约翰在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水多”。

2.(太三16;可一10;路三21)中,告诉我们两点事实:主耶稣在约但河里受洗,并当祂受了洗后是“从水里上来“。如果主所受的是浇水洗或洒水洗,祂何必下到河里去?

3.使徒行传八章36-39节所记载埃塞俄比亚太监受洗的事:“腓利和太监二人同下水里去,腓利就给他施洗。当他们从水里上来……。”1923年,埃塞俄比亚的太子到美国说,他们到现今没有改变腓利所传的道,他们受的是浸礼,在礼拜六守安息日,他们国里有三千六百万人都守安息日(见《北京神召会报》)。这个报导使我们看出,腓利当日给埃塞俄比亚的太监施行的确实是浸礼。

4.罗马书六章2-5节所要告诉我们的是受洗的意义,这些意义就是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而这些意义只有借着浸礼才能表明出来,即:低头,表明与主同死(约十九30);全身浸入水里,表明与主同埋葬;由水里上来,表明与主同复活(西二12)。这是用洒水洗和浇水洗所无法表明的。

5.意大利罗马附近有一个山包下发现一奇迹般的地下工程,是主后100-400年间古信徒遭迫害时挖的隧洞,一层又一层,层层相通,最深达24米;层层隧道相加总长度达数十公里。隧道两壁全部镶放着古信徒的尸体,据展示馆介绍,总共有50万具尸体。其中,有一个壁画,画着一个信徒受洗后从水中出来的情形:他只穿一短裤,从水中出来后,全身还有水滴向下滴。可见早期信徒是全身入浸受洗的。

、“十字架上的强盗,在他被钉之后才接受救主,而根本没有受洗的机会(路廿三43),但救主仍应许在天国中有他的位分,洗礼的效能单就施洗的礼节来说并无救人脱罪的功效。”

回答:

1.十字架上的强盗之所以未受浸而能进天国,一则因主耶稣尚未由死里复活,宝血的泉源未开,强盗的死还是属旧约时代(罗四25,五8-10;约壹五6-7);二则因主耶稣亲口应许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路廿三43)。这是空前绝后的史迹,不能以此为根据主张若没有机会受洗也能得救。

2.新约教会产生于五旬节圣灵降临,教会奉主耶稣差遣施洗(太廿八18-20);受洗有赦罪的效能(徒二38,廿二16)。除了受洗之外,别无重生进天国的门路(约三5;多三5)。拒绝受洗的人之所以不得进入天国,主要的是因他并没有重生。

四、“婴孩的受洗问题,婴孩不但无本罪,亦无原罪,不可领受洗礼,因为他们还没有信仰知识。”

回答:

1.婴孩虽然没有本罪,却有原罪(诗五一5)。凡是罪人都需拯救,所以应该趁早给他们施洗,使罪得赦(徒二38,廿二16;提前一15)。

2.旧约选民受割礼的条例预表(西二11-12;创十七9-14、23-27;利十二3);以及以色列百姓老少过红海的预表(林前十1-2;出十9-10、24,十二31;民十四31)。

3.原始教会有许多“全家受洗”的史实(徒十六15、32-34;林前一16),婴孩当然没有除外。

4.主爱小孩(可十13-16),这恩约也应许要赐给他们(徒二38-39),谁也不能拒绝他们。

5.经上多处记载许多孩子病重,只赖其父母出于信心的祈求,便蒙主治愈的实例(太十五22-28;可九17-27;约四46-53);同理,婴孩虽然尚无信仰知识,但可以凭着父母的信心而受洗

、“父母对受洗后的儿女应尽什么责任?”

回答:

1.父母对受洗后的儿女当尽责教导他走当行的道,使他终身不偏离(箴廿二6;太十五28;约四49-51);

2.教导儿女的标准是,主的教训和警戒(弗六4);教导的方法是,无论坐在家里,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来,随时随地都要谈论(申六6-7);

3.提摩太从小就明白圣经,有得救的智慧(提后三15),是母亲悉心教导的成果;他心里无伪之信,由来自外祖母和母亲两代持续的培植(提后一5)。

、“受浸者须具备哪些条件?”

回答:

1.必须相信(可十六16):相信真神的存在,相信天地万物是祂创造;相信耶稣是独一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相信主的血有赦罪的效能(弗一7);相信本会是基督的身体(西一24),是圣灵同在、传全备福音,是末世得救的真教会。

2.必须悔改(徒二38):悔改的意思是,心意的改变,就是从罪恶的道路中回转归向耶和华,信守与神所立的约;

3.要立志:一生跟主到底,更要多学道,立稳根基,不离弃真道、故意犯罪(来六1、4-8,十26)。

、“有人说凡要求受洗的都可施洗,也有人说没有完全明白道理,不能给予施洗;到底什么时候受洗最合适?”

回答:

1.“哥林多人听了,就相信受洗”(徒十八8);“彼得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二38);可见听、信、悔改、洗是受洗的四步曲。

2.(徒八36-37)中记述太监问“这里有水,我受洗有什么妨碍呢,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可见象太监一样虚心听(徒八29-35),一心信(悔改也必包含其中),即可受洗。不一定要拘泥于时间的长短(徒二41,十六14-15、33)。

3.有条件的情况下多听、多学更好,圣经上也有多多查经后相信的例子(徒十七10-12)。

、“我(或他)对圣经知道得太少,不理解的地方不少,怎么能受洗?”

回答

:1.关于受洗条件的基本答案同四十三条。

2.追求完全理解真理是十分美好的愿望。但我们应该明白人能称义实在是“本乎恩,因着信”,是因为我们的信“白白的称义”(罗三22-25)。举例说(创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这一辈子,你能凭自己的考察证明和理解吗?(林前一21-25)。因此,凭信心入信是最关键的一步;同时要求圣灵帮助,圣灵将引导你明白万事(约十六13-15)。如一个婴儿,不生下来怎么“胎教”学吃奶?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生下来,自然就会吃奶。

、“一个人在尚未明白神基本的信仰之前已受了洗,那么,在他了解福音的教训之后,再受一次洗礼也是可以的(徒十九1-5)。”

回答:

1.(徒十九1-5)中以弗所的门徒之所以重洗,并不因他们不明白基本信仰,乃因他们所受的是奉约翰的名所行悔改的洗,而不是奉主耶稣的名所行赦罪的洗。

2.如果一个人以前受的洗礼不是奉主耶稣的名所行,应该效法使徒时代所传、所行的,如徒十九4-5所描述的去作。

、“(太廿八19)说,要奉父子圣灵的名施洗。请问:我们为什么奉主耶稣圣名施洗?”

回答:

1.父、子、圣灵是“称谓“,不是名字。

2.在原文上,父子圣灵的名的“名”用单数,英译本亦然;此事表示,父子圣灵是原为一,祂的名是独一的,这名就是独一真神“耶稣”。除了耶稣,没有别的名可以使我们靠着得救(徒四12)。

3.(约十七11)后半节,中文译本译为“圣父阿,求祢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希腊文直译本(吕振中译)译文是“圣父阿,求祢用祢的名保守祢所给了我的人”;(约十七12)中文译本为“因祢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希腊文直译为:“用祢的名保守了祢所给了我的人”;日本译文译为“在祢所赐给我的祢的名里,保守了他们”;英文标准本直译为“我在祢的名里保守了他们,那名是祢所赐给我的。”(I kept them in thy name,which thou hast given me.)可见父的名就是耶稣。

4.耶稣是道成肉身的救主(约一14),道就是神(约一1),耶稣的降生就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子与父原为一(约十30),看见了子就是看见了父,父的灵在子里面(约十四8-9)。圣灵是父的灵(太十20)、儿子的灵(加四6)、神的灵(太三16)、耶稣的灵(徒十六7),也是基督的灵(罗八9)。

5.总而言之,父子圣灵的名就是耶稣;父子圣灵的灵是一致的。使徒们因为明白这项“独一神观”的奥秘,所以给人施浸时,都是“奉耶稣基督的名”(徒二38,十48),或“奉主耶稣的名”(徒八16,十九5),而未曾“奉父子圣灵的名”。效法使徒所行不会有错(加一11-12)。

十一、“长老会施洗用洒水,乃是因为我们相信洗礼是象征圣灵降临在受洗的人身上,洒水的洗礼是最适当的表记(路三16;徒一5,二38)。(民八6-7)明明的说:‘你们当这样行,弹水在他们身上’。这是在旧约的律法之下受的洗,而且在旧约中唯一的施洗方法就是洒水。我们从圣经上‘降在其上’、‘落在其上’、‘降临在其上’、‘来在其上’等语(太三16),便明白了洒水或浇水是圣灵降临的最好的象征。”

回答:

1.圣经之所以用降、落、降临等语来描写人受圣灵的情形,乃因圣灵是由上头来的(路廿四49);但受洗礼却当“下水里去”(徒八38),“从水里上来”(太三16;可一10;徒八39),而不该由头上洒水。

2.《信条学》记载:“初期教会颇重视浸礼”;从教会历史也可以看出,在主后250年以前并没有洒水洗。意大利罗马附近发现的主后100-400年间古信徒遭迫害时挖的隧洞中,有一个壁画,画着一个信徒受洗后从水中出来的情形:他只穿一短裤,从水中出来后,全身还有水滴向下滴。可见早期信徒是全身入浸受洗的。

3.所谓“耶稣受洗图”,便是罗马教的遗物,可见洒水洗并不是来自圣经,乃是罗马教更改的。

十二、“根据(徒三19),只要悔改归正,罪便得以涂抹,所以悔改可赦罪,而洗礼没有赦罪的功效。”

回答:

1.(徒三19)中“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是赦罪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

2.(徒廿二16):“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也是赦罪的必要条件。圣经真理不会互相抵触,只能是互相补充,成为全备的真理;才能把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

3.根据(徒二38)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是充分且全备的赦罪之道。相信主,悔改还要受洗才可得赦罪。

十三、“约翰的洗有没有赦罪的功效?”

回答:

1.(太三11)中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叫你们悔改”;(徒十九4)中保罗说:“约翰所行的是悔改的洗”,并没有讲到赦罪的功效。

2.(可一4)英-中文圣经译本:“照这话,约翰在旷野施洗,传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据此,不少教会认为约翰的洗可赦罪。这与以上点1有矛盾。希腊-中文直译本(吕振中)译为:“照这话,施洗的约翰就来了,在野地里宣传以得罪赦的洗礼”。必须注意:两版本在句的开头都加“照这话”三个字,强调(可一3)所引述以赛亚书四十3的预言约翰是为主耶稣预备道路的。可见(可一4)记载约翰的作用是宣传赦罪的洗。同类记载可参(太三2-3、8、11;约一29,三26-28),约翰是宣传和见证主耶稣的洗。

3.结论:约翰“悔改的洗”是影子,“奉主耶稣的名施洗”是实体,有赦罪功效(徒八16,十九4-5,廿二16)。

十四、“(来六2)中‘各样的洗礼、按手之礼’,表明点水洗、池子洗、大水洗等都合法。”

回答:

1.(来六2)的英文翻译是:“of the doctrine of baptisms,of laying on of hands”,这里的洗礼和按手的“手”字后都加了S,表示复数。可解译成“各样”洗礼和按手,也可解译成在各种场合、对各种人所施的洗礼和按手。笔者认为后种解法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句话的关键词是教训,并不是强调各样洗礼。

2.如真要坚持以“各样的洗礼”来解,更妥当的解法应该是:指“各样洗包括:悔改的洗、灵洗(太3:11;约一33)、火洗(太3:11)、道洗(弗4:23)的教训”。

3.主耶稣说:“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路十二50),但耶稣却没有再受水洗。此处耶稣乃指祂还要受十字架的洗(可十38)。

十五、“洗礼的功效和方法是什么?”

回答:

1.洗礼的功效:赦罪(徒二38,廿二16);称义(林前六11);重生(多三5);复活(西二12);归入基督(加三27);披戴基督(加三27);得救(彼前三20-21)。

2.洗礼的方法:奉主耶稣的名(徒二38,八16,十48,十九5);低下头(罗六3-5;约十九30);全身入水(太三16;约三23;徒八38);使用活水(亚十三1;弥七19;约三23);施洗者必须已受圣灵(约廿21-23)。

十六、“圣经中‘一洗’是什么意思?它包括哪些要点?”

回答:

“一洗”原文是“一种的洗礼”的意思,包括五个要点:

1.野外天然活水(太三13;亚十三1;约三23)。

2.全身入水(浸礼)(太三16;徒八38-39)。

3.面向下(低下头)(罗六5;约十九30)。

4.奉主耶稣名(徒二38,十48,十九5)。

5.属灵人(水灵重生者)施浸(约廿21-23)。

十七、“施浸者须具备哪些条件?”

回答:

1.受过本会的洗礼。旧约祭司献祭前必须洗澡,预表新约的工人必须自己先受洗,使罪得赦,才能事奉主,执行圣礼(民十九18;出廿九4)。

2.受圣灵,才有奉差遣的证据(路四18),才有赦罪的权柄(约廿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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