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问人:台南刘姐妹
哈利路亚:
我是大陆安徽省序江县人,于1993年3月1日在南京真耶稣教会受洗归于主的名下。在南京期间,我就看过您所写的属灵书籍,所以我久仰您的大名,爱慕您写的好书,在我眼里简直就是个珍宝。
如今,我嫁到台南市来将近四个年头了。感谢神,我一直自幸在开元教会聚会,是蒙神的眷顾、带领的。因为开元教会的弟兄姐妹们的爱心都很浓厚,我时常受他们的关心以及多方面的照顾,在此神的家里我感到好温馨、好舒畅……。
只是我有一个问题老是想不通,在我心里已闷了好久了。幸好您藉《圣灵月刊》开了个窗口,好供我们提出问题,以便帮助我们解答。我深知,真耶稣教会信徒一举一动,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神(亚十12;西三17;弗五20)。那么在祷告时,就更要奉主耶稣的圣名祷告,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要高举主耶稣的大名嘛!但叫人纳闷的是:祷告之后,为何不念「主祷文」?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想当初,主耶稣在世时,是怎样教导他的门徒祷告的(太六9~13;路十一2~4)。而现今的信徒是否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呢?我们尊重使徒所行的,那么神的话、神的旨意就更要遵行了。我们真耶稣教会有圣灵、有真理、有神迹奇事,在多方面都比外教会强,为何要来个什么改革,将主耶稣亲身教导门徒的主祷文省去,可以说是删去的?主耶稣喜悦吗?对得起真教会的早期工人吗?
我觉得:世界上人所说的一切话,以及万事、万物尽都可以从简,可以省略,惟独神的话不可以省略。因为的话是灵、是生命(约六63)。又因为耶稣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来十三8)。
再者,经上不是多处强调神的话不可加添,不可删减的吗?纵然时代千变万化,但主的道是古道、是不变的、是永远常存的(申四2,十二32;耶六16;彼前一24~25)。
这样,与其冠冕堂皇的说信主的真道,倒不如说守主的吩咐、命令、教导为是了,这是我的一点感触。
我希望谢长老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也希望台湾真信徒像大陆真信徒一样,在祷告时不省时间,不再省念「主祷文」,好吗?颂以马内利
回复人:谢顺道长老
哈利路亚:
由来函可以看出,你不但很坚持真教会的传统信仰,更可贵的是你凡事都要遵照圣经而行。你在南京真教会受洗归主名下到现在,不过八年,时日尚短,却有如此稳固的信仰根基;由此更可以肯定,你所接受的真道之培植,是非常成功的。感谢主!
兹将你所提出的质疑,答覆如下:
大陆总部所属的早期教会,曾经禁止信徒念「主祷文」。惟一的理由是,一般教会的洗礼因为没有赦罪的功效,才需要常念「主祷文」,求神赦免他们的罪(路十一4);但在本会受过洗礼的人,既然已经洗去了一切的罪(徒二十二16),就无须再求神赦罪了。到了1940年代,他们才知道这个观念是错的。因为使徒约翰曾提醒当时的信徒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一8)。原来,洗礼的功效是洗去既往的众罪,并不包括未来的过犯;受洗后所犯「不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则当悔改,求神赦免(约壹一7、9)。因此,1940年代以后,教会的圣职人员就在崇拜聚会的时候,带领会众同念「主祷文」了。上述这些信息,是台湾总会一位早期的老传道告诉我的。
1947年7月5日,我在真耶稣教会受洗归主名下,到现在已经54年。五十多年来,我参加过各地真教会无数次的崇拜聚会,都有与会众同念「主祷文」的经验。
我未曾听说过,为了节省时间而可以省略「主祷文」;更未曾听说过,不念「主祷文」是一种改革。当然,台湾各地真教会的崇拜聚会,并不是每次都要念「主祷文」,总会也未曾如此规定。因为主耶稣当日只是教导门徒当怎样祷告,即该向神祷告的内容(太六9;路十一1~2);并没有吩咐他们说,每次崇拜聚会都必须带领会众同念「主祷文」。
记得我当初信主的时候,聚会后最后一次祷告完,会众就以齐念「阿们」结束。后来才改为「最后一次祷告完,会众要齐唱副歌或同念主祷文。」由此可知,在崇拜聚会结束的时候,证道人要带领会众同念「主祷文」,是以后(1940年代)才决定的;而且有时候也可以齐唱副歌,并不是每次都非念「主祷文」不可。